劉剛控告中共公安部    自訴人 劉 剛      【編者按】這裡發表的在大陸獄中慘遭折磨的劉剛的自訴狀,是五月初一位朋友從 大陸帶給現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就讀的項小吉的。這位朋友在信中透露,年僅三十 二歲的劉剛的頭髮已有三分之一變白,在家人探視時,劉剛因嚴重肛漏而無法在椅 子上坐穩。他呼籲海外民運和人權組織幫助劉剛脫離險境。      行政附帶刑事訴狀    被告:    中國司法部,吉林省司法廳,遼寧省司法廳,凌源第二勞改支隊,新華社,人民 日報社,凌源二支隊警察張愛晴(支隊長),楊國平(大隊長),王銀山(副科長),刁 烈(原中隊長),劉國東,王世軍,「劉乖兒」(綽號),李揚。 請求事項:    一、被告人王銀山、王世軍等人犯非法迫害,嚴重侵犯人權,請求依法判決。 二、被告司法部夥同遼寧省與吉林省司法廳,將原告人由原籍吉林省長春監獄強 行轉送到遠離家鄉的遼寧省凌源二支隊,違反就近服刑原則,請求法院裁定該行政 決定和行為是否合法。 三、請求盡快調離凌源二支隊,轉到離家鄉較近的正規監獄。 四、凌源二支隊對前來探視家屬百般侮辱刁難,經常違反規定,禁止我與家屬見 面,禁止我同外界通信聯繫,嚴重侵犯人權。 五、請求保外就醫,以治療由於遭受非法虐待而導致「痔漏」、心肌炎、胃炎、 關節炎等疾病,醫療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六、原告人由於異地服刑,家屬來探視極度不便,給家屬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按每月探視一次,每次探視多花費一千元計,因此造成經濟損失至少二萬元。請求 判定被告賠償此損失。 七、北京市中級法院在九一年一月十二日的判決中無中生有地說我已認罪悔罪。 新華社、人民日報社在次日的報道中對此加以傳播、擴散,造成了我聲譽損失,玷 污了我的人格,構成誹謗罪,要求新華社,人民日報社公開發表聲明,糾正上述歪 曲報道,為我恢復名譽,公開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一九九一年四月,我被由北京秦城監獄轉送到原籍長春監獄,但於當月便又無故 被強行轉送到遠離家鄉的凌源二支隊。此行政決定由司法部和吉遼二省的司法廳作 出,違反了就近服刑原則,無任何法律根據,屬違法行政決定和行為,造成了我與 家屬接見的不便,並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到凌源二支隊後,我雖然幾次要求轉回 原籍,但有關方面均不理會。 到達凌源二支隊後,我備受歧視、侮辱、打罵和虐待。九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到達 二支隊當天。我們便遭到眾多警察打罵,外號「劉乖兒」的警察,一邊用電棍電我 們、打耳光,一邊還惡狠狠地說「要電廢了你」,並將此次毆打說成是給我的下馬 威和見面禮。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我與吉林來的十一名政治犯,不堪忍受經常不斷的旨 在洗腦和折磨人的考試,拒絕參加考試答卷。楊國平、王銀山、刁烈、李揚、劉國 東、鄒幹事等警察,率眾多的刑事犯當晚對我們毒打,並被帶上腳鐐手銬,受押嚴 管矯正三個月之久,每天強制坐凳體罰達十四小時之久。在監獄中,押嚴管小號一 般不得超過一個月,就連那些喝酒打架等嚴重違紀的人,一般也只是押嚴管半個月 、一周了事.可對我,在一九九一年五月至九三年一月的一年半時間,先後關押嚴管 三次,累積八個多月。 九一年六月四日,我開始絕食,當晚王銀山便率鄒、劉、王、楊等幹事對我百般 毒打,刑訊逼供,口出污言穢語,說要扒我一層皮,並揚言:「明年的今天就是你 的週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一系列暴行就發生在凌源檢察院在二支隊的「住 宅辦公室」中。 九一年六月至八月間,在警察的指使授意下,刑事犯人王連生等人多次私設公堂 ,對我拳腳相加,進行所謂夜審,在中國南方發生水災期間,獄方強烈要求我們為 災區捐款,起初我捐款二元。司偉等政治犯無錢捐款。由於我們捐款太少,沒完成 規定的指標,警察便指使王連山等刑事犯人對我們進行毆打,直至我答應捐款十元 才罷手。 在二支隊的大多數時間裡,我們被強制進行糊火柴盒勞動。每天勞動時間都在十 小時以上,星期天也不准休息,在規定的娛樂、休息時間裡也不准我們進行娛樂活 動,不准讀書,看報,看電視新聞,卻代之以各種形式的體罰和加班勞動。 九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我與其他十四名政治犯不堪忍受長期的迫害和虐待,進行 集體絕食,要求回原籍和改善服刑條件,但獄方當晚便將我們全體押進小號嚴管, 每天強制坐凳十四小時,直至九二年一月十九日才解除嚴管,在此期間,我多次進 行絕食,抗議對我們的非法虐待,但每人遭受毒打。我拒不接受坐凳體罰,獄方便 指使十多個犯人輪番強制我坐「人工老虎凳」,就是擰臂、拉腿、鎖喉、捂嘴、踩 肚子地強按我坐在一條長凳上,警察唆使犯人李傳波、張躍、胡偉等人每天對我拳 打腳踢和惡意侮辱,致使我頭部,胸部多處受傷。當幾個月後,我將頭上殘留的傷 痕讓我姐姐看時,楊國平竟一口咬定是凍傷。就在李傳波等人對我大打出手,並強 迫把我按在地上時,警察竟站在旁邊看,拒不制止,還說他們並不在打我,僅僅是 幫助我提高認識,促使我認罪悔罪。 九二年十月二日,我與父親,妹妹接見時,講述了王銀山、李揚、刁烈等人打罵 虐待我的事實,在場的李、刁二人當時便暴跳如雷,對我進行辱罵。當晚,王銀山 科長便到我的監室門外對我進行打罵,在其警校同學楊寶璽科長及楊軍等十幾個犯 人的幫助下,將我按在廁所門口,用幾根一萬二千伏的高壓防暴電警棍對我進行所 謂的「電療」,一邊電我,一邊還大聲吼叫:「我讓你挺!」(當我咬牙堅持時), 「服不服?」,「還敢不敢告?」直至我不得不喊「服了」「不敢告了」,並承認 是我打了他王科長,而不是他打我(就在他毒打之下的招供)的情況下,他們仍不肯 罷手,隨後將我押進嚴管室,長達三個多月,直至一九九三年春節臨近時才解除嚴 管。 在嚴管期間,王、楊、李三位科長強迫我寫認罪交待材料,逼供我承認是我預謀 殺害王銀山科長,甚至逼迫我承認是我與刑事犯李傳波、張躍、胡偉等人搞「同性 戀」,「在摳他們的老□」時才遭到他們毒打的。自我到凌源二支隊後,一直受到 嚴密的監視,甚至根本無法靠近警察,他們卻要我承認我要預謀殺害政府幹部及搞 同性戀,真是顛倒黑白,信口雌黃。 九二年十月二日,我開始進行絕食,以抗議對我連續不斷的毆打、辱罵和非法嚴 管。絕食絕水長達一星期。直至十月八日晚,李揚副科長率犯人楊軍、劉遠超、郝 義國、王福生、鄭生義、華慶奎、尹遇華等七八個人,在獄政科會議室內,對我強 行插胃管,灌食玉米面粥,聲稱是:「遵照李鵬總理的指示,救人要緊,對你實行 革命人道主義。」並威脅說:「只要你家人敢去告,就讓你死在這裡,讓你全家都 進監獄。」這李鵬也真欺人太甚,將我們打進十八層地獄後,竟還不肯善罷甘休, 還要強制地向我灌輸,施行所謂的「革命人道主義」,甚至是要將我全家人都投入 監獄。難道總理就有權肆意殘殺無辜,可以為所欲為嗎? 在九二年十月二日至九三年一月六日期間,我經常進行絕食,在頭兩個月,我幾 乎是每週只在週三、週日各進餐,一次約五百克。後一個月,我每天只進餐一次約 二百克,致使我身體狀況不斷惡化,體重銳減,就連在這種條件下,嚴管隊隊長每 天率十幾名刑事犯人強行按我坐「人工老虎凳」,或要我坐在水泥地上,並親自動 手對我進行扭打,說什麼:「我就不信治不服你這個小反革命,小暴犯」,「拼著 掉腦袋也要讓你認罪服罪,讓你向共產黨低頭」,「寧可被開除出黨,開除警籍, 也要為黨除掉你這個又臭又硬的危險分子」,「這裡是無產階級專政,是絞肉機, 如果不低頭,就一點一點把你絞死」,「要想不認罪,就甭想活著走出凌源二支隊 」,「這就是二支隊的特色」。直至最後,只要我見到他,就跪著求他走開,他仍 是不肯罷手。 反省室裡陰濕潮冷,窗玻璃損壞,四面透風,七十平方米的大空房子,長期就住 我一個人。只准帶簡單被褥,鋪上潮濕。我在此先後住了七個月,經常強制坐凳和 坐水泥地板。我到二支隊的近二年時間裡,總共只洗過五次澡,從九一年十一月至 今的一年多裡從未下過樓放風,甚至連被褥都不許晾乾。在反省期間,甚至長期不 允許洗腳、洗臉、洗衣服。惡劣的生活環境和非人的虐待,已使我感染上了關節炎 、心肌炎、胃痛、皮膚病、痔瘡等多種疾病,時常脫肛。但一直得不到及時有效的 治療,甚至常年不許我進醫院就診。 我並不是說凌源二支隊的警察都喪盡天良,但在支隊長張愛晴的管制下,所有同 情我、不願對我拳腳相加的警察都不被重用甚至是調離。例如XX幹事、XX科長、XX 隊長等人,都曾經是直接管理我的幹部,對我卻變得日益友好起來,便被認為是政 治立場不堅定而調離降格使用。而幾乎所有打過我的人都被提拔錄用。如楊國平先 是由大隊長重用為抓全面工作的獄政科長,近日又被提拔為副支隊長級工會主席, 刁烈、李揚都是三十歲便被提拔為大隊長、副科長,楊寶璽由付科長晉陞為正科長 ,號稱凌源地區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獄政科長,劉國東幹事被保送上大學深造等等。 在凌源二支隊,警察打犯人是否凶狠,能否令人毛骨悚然,是甄別幹部才幹的主要 標誌,而敢不敢對我拳腳相交和惡語中傷,更是幹部們晉職晉級的捷徑,這促使許 多年輕好勝的警察,憋足了勁,力圖在我身上一試。在我身上他們使出他們的各路 改造人整治人的招數。如果有幹部能征服我,就無可非議地證明了他的才幹,能立 即升高發財,甚至發表論文得到首長接見與賞識,而征服不了我,卻被認為是理所 當然的,不會給他們帶來任何損失。 而這裡幾乎所有的共產黨警察都堅定不移地相信用他們的電警棍可以征服任何人 ,如果有誰不能征服手下的犯人會被認為是最無能的人。凌源二支隊就堅信他們可 以改造任何人,能讓任何人認罪服法,正因為有這種絕對的自信,他們才敢誇下海 口,要接受改造來自全國的政治犯。 凌源二支隊對我們所有的迫害都是在主支隊長張愛晴直接參與策劃、指揮下進行 的。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凌源二支隊的暴行,也受到了共產黨高層官員的 大力支持。九二年七、八月間,就是在中國政府發表《中國改造罪犯狀況》白皮書 期間,遼寧省岳歧峰省長、另幾位副省長、副書記及省勞改局長分別幾次親臨二支 隊視察,給二支隊出謀劃策、鼓勁打氣。在親臨我樓下時,我隱約聽見省長指使二 支隊要咬緊牙關,堅持住,頂住壓力共度難關,抓住機遇等等。至於是頂住小平同 志的「主要防止左」給遼寧省這個極左基地帶來的巨大壓力,還是要頂住國際社會 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不斷呼籲中國釋放政治犯造成的壓力,是要抓住發展白皮書 的機會,對我們政治犯進行徹底的洗腦,甚至是用「革命人道主義」手段將我們從 肉體上予以消滅,還是抓住機會,大力振興遼寧的勞改經濟,促進凌源勞改隊生產 的凌河汽車零配件,那就不得而知了。因為就在那前後,遼寧省勞改局發佈了一個 「大力振興遼寧勞改經濟」的紅頭文件。在九一年前後,李鵬出訪菲律賓時贈送的 若干輛黃河牌大客車的汽車底盤便是凌源二支隊生產的勞改產品,其他許多配件都 是由凌源的幾個勞改生產隊生產的,遼寧省一直把出口勞改產品作為改造罪犯的政 績加以宣揚。 遼寧省不愧是「四人幫」當初重點扶持的地區,極左勢力根深蒂固。尤其是遼寧 省的監獄中,大搞體罰、虐待、刑訊逼供,其殘酷程度令人髮指。眾所周知的張志 新就是在遼寧的監獄被共產黨警察割斷喉嚨而送上刑場的。這類暴行在這裡已成為 傳統與習慣,在這裡無人譴責這種暴行,反而成為遼寧的驕傲,認為這是遼寧的政 治立場堅定和無產階級專政的無比強大的表現。難怪在東北,警察比東北的流氓劫 匪更令人恐懼,也難怪李鵬政府對遼寧警察如此青睞,把我們送給凌源監獄監管與 改造。遼寧省的有關領導對我們遭受迫害不理,還對我的迫害加劇有著不可推卸的 責任。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法、吉林省高級法院、遼寧省高級法院、朝陽市中級法 院及聯合國安理會和人權委員會 附記:我的緊急呼籲    由於有關的被告都千方百計阻撓我的控告,我無法呈遞此狀,我要求此狀首先在 國外、港台報刊上發表,自發表之日起即算做送達上述各法院,請各有關法院盡快 處理此案,並進行開庭審理,要求允許國內外各新聞單位作公開的跟蹤報道。 如果中國各法院拒不受理此案,我要求呼籲在聯合國安理會和人權委員會上辯論 此案,以敦促中國法院受理此案。如有可能,可授權某一國際法庭能公正地審理此 案。 請求香港、台灣及海外同胞們為我組織一個律師團,為我調查取證並進行法庭辯 護,並在各新聞媒介上進行公開辯論,律師團及新聞記者能盡快與我直接見面。 必須看到,我所告的所有警察都是正在對我進行直接管理的人,都有權隨時隨地 對我進行「電療」和實施其他形式的「革命人道主義」,甚至有生殺予奪之權。李 揚付科長曾親口對我說,他可以隨時命令我走到大牆電網邊,隨後就指控我企圖越 獄逃跑而將我擊斃。沒有人能瞭解事實真相,即便事情敗露,充其量也不過是瀆職 罪,最高刑期也只七年。目前,這些警察都知道我下決心告他們,千方百計地加以 阻撓,並不擇手段地進行威脅、恐嚇和打擊報復。他們經常向我叫囂:「你把我怎 麼樣了?你倒是告倒我呀?我還是共產黨員,還穿警服,照樣晉級提干,照樣管你 嘛!」如果讓這些蓄意打罵我們的人繼續逍遙法外,甚至是因打我而得到上級欣賞 重用,那無疑是對法律的踐踏,對人權的蔑視與踐踏,甚至我的性命也難保。楊寶 璽科長曾對我說:「我可以讓二支隊的犯人每人戳你一手指頭,就能把你戳死,最 後誰也不用負責任,你告都不知道告誰!」為了拯救我的性命,為了救我走出地獄 ,我們必須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控告那些盜用法律的名義踐踏法律與人權的人 。家裡的人必須來凌源住下來,我們別無出路。我呼籲一切維護法律與人權,維護 人的尊嚴的人們支持我與家屬們的努力:我也呼籲國內外的新聞輿論聲援我們。法 律與人權不允許被肆意踐踏!人的生命與尊嚴不能被肆意抹殺! 我也懇求共產黨盡早把我調離凌源,否則,如果我被凌源二支隊的一群暴徒打死 ,中國共產黨人將無法向全世界做出交待,這使中國政府的形象也受到損害! 我請求各民主國家對中國的遼寧省和北京市這兩個嚴重侵犯人權、迫害政治犯的 地區實行掃瞄式的經濟制裁,直至這兩地區全面改善政治犯待遇狀況,及全面釋放 政治犯為止。制裁包括限制到這兩地區進行政治與文化交流,禁止與這兩地區進行 直接的經濟貿易合作,禁止兩地的產品直接出口國外,但可以准許以廣東、海南等 地的商標,從其他口岸進口。我希望聯合國安理會和人權委員會能討論並派人來調 查北京與遼寧的人權狀況,希望所有的海外僑胞也能積極地參與對北京、遼寧的制 裁,最大可能地孤立這二地區。這種對中國局部地區進行掃瞄式的制裁,較之對中 國實行全面的經濟制裁更能有效地促進中國的民主進程和改善人權狀況。 我深深懂得應當珍惜與愛護自己的生命,我要堅定地活下去,親眼見到法律與人 權受到維護,親眼見到中國的民主進程得以前進,親眼見到人權狀況得以改善。 人們,請支持,聲援我們的努力! 一九九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