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總部、財委會、監事會、理事會主要負責人電話聯席會議紀要(全文) 民陣「三大」籌備委員會供稿 時間:一九九三年七月十日歐洲時間下午五時 參加者:萬潤南(主席)、許思可(副主席)、錢達(監事會主席)、朱韻成(財委會主席 )、馬大維(理事會美加地區召集人)、楊中美(理事會亞洲地區召集人)、李克威(理 事會澳洲地區召集人)、廖天琪(理事會歐洲地區召集人) 特約列席者:於大海(民聯主席)、項小吉(民聯紐約分部負責人)、吳方城(民聯肯塔 基分部負責人)、孫繼生(民陣澳洲分部主席) 會議記錄:廖天琪 會議由錢達主持,進行了兩個小時十五分鐘,討論了以下事項,並作出決議。 一、華盛頓會議後,民陣的定位和下一階段工作 經過討論,與會人一致通過決議: 今年一月在華盛頓召開的民陣、民聯聯合代表大會沒有達成整合海外兩大民運組 織的預期目標,鑒於大多數民陣分部組織不認可、不加入新成立的民聯陣,民陣總 部應明確宣佈繼續存在並負責主持日常工作。同時應籌備盡快召開民陣三大,並於 新的領導班子產生之後,民陣總部、財委會、理事會、監事會依程序進行移交工作 。 二、民陣「三大」的籌備工作 參加會議的八人組成籌備委員會,以萬潤南為召集人,建議民聯方面在近期協商 之後由於大海出任共同召集人。 A)代表產生辦法 亞太、歐、美地區各代表十名,當然代表不在此名額內。 總人數保持在四十至四十五之間。 理事會各地區召集人負責該地區代表名額的分配和代表資格審查,錢達和許思可 負責總體協調。 B)會議於一九九三年十月八日至十日在澳洲墨爾本召開。 C)會務安排由會議所在國分部負責人孫繼生會同當地人員承擔。 可邀請特邀代表參加,澳洲會員可列席觀察。 D)文件準備工作 ——正式文件如宣言等由齊墨負責,胡平、於大海協助。 ——章程的修訂由錢達、許思可負責,項小吉、吳方城協助。 ——議程由總部和澳洲分部協商確定。 E)經費安排 由萬潤南、錢達負責籌款。 ——澳洲方面籌備了部分經費,為會議專款專用。與會者的食宿由東道國澳洲負 責承擔。 ——準備期間的費用由總部及地區暫時承擔,由財委會統一報銷。 ——與會者的路費由基層及個人自行解決。澳洲可提供部分補貼。 F)新聞工作 萬潤南為民陣對外新聞發言人。理事會各地區的負責人可直接同當地媒體接觸, 發佈有關「三大」籌備之消息。 三、對民陣未來組織架構的一些想法 總部和地方基層的關係可鬆散一些,但彼此之間的聯繫溝通應緊密。 設三大洲的負責人各五名。 設外交、人權、大陸工作、財務和理論工作委員會。 設監察委員,各地區一名。 設顧問委員會,請專家及民運知名度高的人士參加。 四、與民聯的關係 於大海、吳方城、項小吉介紹了民聯當前的情況,認為民聯作為整體組織重新恢 復有一定難度,可考慮在民陣「三大」同時同地舉行「六大」或民聯若干基層組織 的相關會議,其力量可與民陣匯合,具體做法和名稱可在會上進一步協商。 五、同民聯陣的關係 民陣和民聯陣的關係有三個層次: ——非正常階段。法理上民聯陣成立過程中因違法作弊,有關方面將於法於理提 出相應的質疑和訴訟。 ——正常化階段。法理上問題理清後,兩個組織之間理順關係,各守分際,互相 承認。 ——共存合作階段。在追求中國的民主化,改善人權的大前提下,合作做一些事 情。 最後,決定下一次電話會議於八月下旬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