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 魏京生 中國社會制度的不民主,在過去三十年中嚴重地阻礙了中國社會各個方面的發展 ,這已是當今所共知的問題,面對這樣一個嚴重的事實,擺在中國人民面前的是這 樣兩種選擇:一、如果要社會向前發展,如果要生活和生產都迅速地發達,就必須 改革社會制度,二、如果要延續毛澤東式的無產階級專政,就沒有民主可言,也實 現不了人民生活和生產的現代化,現在的中國,正處在這樣一個沒有其他選擇餘地 的三岔路口。 人心是最嚴厲的裁判 中國向何處去?人民希望在一個什麼樣的社會環境中生活和生產,這從大多數中 國老百姓的情緒上可以看得出來。人民的這種情緒就是導致今天的民主運動的原因 ,「這場民主運動的目的就是在否定毛澤東式的獨裁專政的前提下,推行一場社會 制度的改革,使中國能在民主的社會環境中走向生活和生產的發達。」這種目的不 是某些個人的目的,而是中國社會發展的趨勢,誰看到並同意為達到這些目的而努 力,誰就站在了歷史潮流的前面。誰反對並阻礙達到這些目的,或用欺騙等方法把 這場運動引入歧途,誰就是歷史的罪人。誰鎮壓這場真正的人民運動,誰就是名副 其實的劊子手。用不著等待歷史的裁決,人民心中的法庭馬上就將判定他的罪行。 這種判決是最嚴厲的、不可更改的判決。這個法庭的力量可能因為暫時力量對比的 懸殊,而不能馬上顯示出來,但歷史將證明它的力量是無敵的。不相信的人可以回 憶一下一九七六年「四五」運動時的情景,看看當時被人民心中的法庭作出判決的 人,即使是最有權力的是否逃脫了制裁。 但是有沒有不怕這種制裁的人呢?當然有,而且還不少,許多當權者為個人手中 擁有的權力所陶醉,常常會忘記這一點,還有那個搞個人獨裁的野心家出於他們卑 鄙的目的,也會利用人民的輕信而無視這一點。例如鄧小平副主席在三月十六日對 中央各部委領導幹部的講話中,就企圖利用過去人民對他的信任來反對人民民主運 動。他把各種罪行加給民主運動,企圖把華、鄧政治體系無力挽救中國經濟和生產 的責任強加給民主運動,再一次拿人民作他們政策失敗的替罪羔羊。 鄧小平走的是獨裁路線 鄧小平值不值的人民信任呢?我們認為:任何政治領導人作為個人都不應獲得人 民的無條件信任。假如他實行的是對人民有利的政策,他領導人民走的是通向和平 繁榮的道路,我們就應當信任他,我們信任的是他的政策和他要走的道路。假如他 實行的是損害人民利益的政策,他要走的是獨裁和反人民的道路,人民就應當反對 他。同樣人民反對的是他損害人民利益和侵害人民正當權利的政策和反人民的道路 。按照民主的原則,任何權威也必須在人民的反對面前低頭。 但是鄧小平不低頭。在人民普遍追究過去二十年中國落後的原因,並追究毛澤東 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罪行的形勢下,他先是跳出來說:「沒有毛澤東就沒有新中國」 ,繼而在三月十六日的講話中不但頑固地堅持這句話,還公然把毛澤東捧為中華民 族的旗幟,說毛澤東的缺點錯誤是微不足道的。 他是怕追究毛澤東的錯誤追究到他這個過去的同夥身上呢?還是準備繼續毛澤東 式的獨裁社會主義政治呢?如果是前一個問題,其實他完全不必害怕,人民的寬容 足夠原諒他過去的錯誤,只要他今後能領導國家走向民主與繁榮。如果是後一個問 題,那麼我們決不應該原諒他,無論他過去表現出是一個再好不過的人,只要他的 目的是繼續毛澤東式的獨裁,結果他也只能走上破壞國民經濟、侵害人民利益的道 路上去。任何人如果原諒這樣的罪人,就等於間接對人民犯罪。 鄧小平要民主嗎?不要。他不願意去瞭解在水深火熱中的人民,他不願讓人民收 回被野心家和野心集團篡奪的權力。對於人民自發展開的爭取民主權利的運動,他 都說有人借此鬧事,是破壞了正常秩序,要採取鎮壓。對於批評錯誤政策的人,對 於要求社會向前發展的人採取這種手段,說明他對人民運動十分害怕。 沒有言論自由談什麼民主 我們不禁要問:你所理解的民主是什麼內容?如果人民連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 —言論自由都沒有,哪裡還談得上什麼民主?如果你所說的民主是不允許別人批評 當政者的民主,那麼這種民主和毛澤東用作獨裁政治遮羞布的「無產階級專政下的 民主」到底還有什麼區別? 人民因為要申冤、要訴苦、要民主而集會,人民因為反飢餓、反獨裁而遊行。這 正說明他們沒有民主,生活得不到保障。難道人民處於無權的地位任人擺佈,生活 得不到起碼的保障,這能叫做「正常的秩序」嗎?如果這種「正常的秩序」就是保 障獨裁野心家們隨意侵害人民利益的秩序,那麼保障這種秩序對野心家有好處還是 對人民有好處,這不是十分明顯嗎?我們認為,正常的秩序並不等於整齊劃一。尤 其在政治上,有各種各樣的意見的存在才成為正常現象,沒有不同意見,沒有多種 多樣的言論,沒有代表各種不同的人的意見的各種刊物的存在,正說明了政治上獨 裁的存在,因此正是這種整齊劃一,才應該被叫做「不正常秩序」,用一些社會現 象——如有少數刑事犯罪份子籍機會搗亂——作為取消人民發表意見權利的藉口, 正是新老獨裁法西斯主義所慣用的手法。大家可以回憶一下天安門廣場事件時,四 人幫不正是藉口有人燒汽車,而放肆地鎮壓人民的革命運動嗎?鄧小平今天也找出 了類似的藉口,他是不是要用更狡猾的手法來進行相同性質的鎮壓呢?人民千萬要 提高警覺,不要再輕信任何不受人民監督與約束的統治者。 野心家才是標準的壞人 人民必須警惕鄧小平蛻化為獨裁者。鄧小平在七五年復職後表現出不遵循毛澤東 的獨裁專制,要以人民利益為重。所以人民群眾便熱烈地期望著他能把這種政策實 行下去,並且願意以鮮血來支持他(如天安門廣場事件),人民支持的是他本人嗎? 並不是。如果除去他願為人民爭利益這一點,他本人沒有任何值得人民擁護的地方 。如今他要放棄維護民主的面具,對人民民主運動採取鎮壓,準備徹底地站在民主 的反面,堅決維護獨裁統治,他也就不再值得人民信任與擁護,因為他的行為已表 明他要搞的不是民主,他所維護的也不再是人民的權益,他正在走的是一條騙取人 民信任後實行獨裁的道路。 中國的歷史無數次地說明這樣一個道理:搞獨裁的人只有在騙取了人民的信任後 ,才能為所欲為。如古語所講:得人心者得天下。一旦他們得了天下,又由於他們 的利益必然與人民衝突,所以他們也就必然將鎮壓的矛頭指向那些為人民自己的利 益而鬥爭的人。所以,關鍵不在於誰得了天下,而在於人民不應該讓誰從他們手中 奪得天下。人民應當把這個天下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這就是民主。受他們的委 托來管理政府的人,受他們委託來行使權力的人,必須是受他們約束並向他們負責 的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只有人民選舉出來,受選舉政府委託和約束,並 受人民監督、向人民負責的這些機構和個人,才有使用行政權力的合法性。 我們想請問煽動抓人的政府大員們:你們使用手中的權力是否合法?我們也想請 問華主席和鄧副主席:你們佔據總理和副總理的職位是否合法?我們更想瞭解一下 :以副總理和副主席的身份,而不是以法院和人民代議機構的名義宣佈抓人,這種 行為是否合法?我們進一步要問:按照中國的哪條法律,「壞人」這個名詞就構成 犯罪?到底什麼標準算是壞人?要以誰的看法為標準?這幾個簡單的問題不明確, 在中國就沒有合法可言。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對任何人的信任都必須有一個限度。任何想換取人民無限 信任的個人,無一例外地都是野心家。重要的問題在於選擇什麼樣的人寄予信任, 更重要的在於如何監督這些人執行大多數人意願,我們不能輕信任何人會自願地為 他人利益服務,我們更不能輕信任何人會為他人權益而損害自己的利益,我們只能 相信那些在我們監督下向我們負責的代理人。而且這些代理人必須是受我們委託而 不是強加給我們的,他們是否有權使用政府權力,首先應當以他們是否侵害人民的 基本民主權利為轉移。任何不願受民選機構監督的人,任何準備侵犯人民的基本民 主權利的人,無一例外都只是人民的敵人。我們認為這樣的人,才是符合人民心目 中標準的壞人。 改革社會制度是唯一道路 人民要想把政府及其領導人改造成為人民的僕人,首先應當牢牢掌握住委託和監 督的權力,選舉和罷免的權利和程序必須得到保障。只有在不摻假的人民普選的基 礎上,才有可能產生為選民利益服務的政府和領導人。如果政府和領導人是真正受 人民委託並受人民的監督的,那麼這種環境也可改造領導人的野心病和自大狂。不 要責怪領導人容易頭腦發熱,不真心實意為百姓謀福利,也不要責怪人民愚昧不敢 為自己的利益而反抗。這一切都是因為沒有一個使聰明的人民監督相對賢明的官員 的社會制度。因此我們認為:進行社會制度的改革,使中國的政治走向民主,是解 決當前中國各種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的前提。領導只有在受領導人委託時,才能獲 得被領導者自願的合作,才能發揮被領導者的積極性,被領導者只有在能夠充分發 表他們的意見時,才能幫助領導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發揮大家的智慧。只有在 合作和群策群力的前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最優工作效率,達到最理想的效果 。這是中國目前可以走得通的唯一一條道路,雖然在目前中國的條件下,是一條困 難最大的道路。 (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在西單牆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