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出獄之後 (西安) 李貴仁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七日,王丹、郭海峰和上海的一位民運人士被當局「假釋」。 就在那一天下午,設在渭南市的陝西省第二監獄奉命派人到我病床前向我正式通知 :監獄、省勞改局、省政法委和國家司法部都很關心我的病,所以決定對我實行「 保外就醫」,手續業已辦妥,翌日便由監獄派人派車送我回家。我當即問:「這樣 做,是不是要我講什麼話、表什麼態?或者說,有沒有條件?」回答是:「沒有任 何條件,單純讓你回去治病。」我說:「這樣的話,我可以接受。」我的意思是: 因為對我的逮捕、審判、監禁均屬非法,所以對我來說根本不存在「保外」的問題 ,當局理應公開宣佈我是無罪釋放的,而且向全世界宣告我參加的「八九民運」是 歷史上最偉大的愛國民主運動;如果當局目前還不能這樣做,那麼,為了挽救我的 生命,最低限度必須做到雙方都不說什麼,當局無條件地讓我回家治病;倘若當局 要借此機會做什麼文章,比如以我違心地表示某種態度、承認自己有罪或者有錯、 保證今後如何如何之類作為條件來讓我回家,那我寧可死在獄中也不接受。這是我 的原則立場,曾不止一次向有關人員鄭重宣告,當局非常清楚。此刻,既然當局明 確表示讓我回家是無條件的,我無須講什麼話、表什麼態,我就順水推舟,同意接 受了。 二月十八日上午,在送我回家之前舉行了莊重的儀式。儀式在中隊教育堂舉行。 頭天下午,教育堂就精心佈置了一番,東牆上懸掛起了綴有國征的帷幕。我進去時 ,裡面的幾盞鎂光燈立即打開,大約五、六個人從各個角度不停地攝影、攝像。有 關負責人讓我坐下,向我宣佈了保外就醫證書。我隨即發表講話,重申我是在監獄 方面明確宣佈無條件讓我回家治病的前提下接受此舉的;我還對監獄有關人員近一 年來給予我的關照表示了感謝,並讚揚了幾句:「你們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是忠於職 守的,作為普通的人是正派的;你們是有良心的中國人!」給我發證時,我在領證 人欄裡簽了「合法公民李貴仁」幾個字。接著,有關負責人向我宣佈「保外就醫紀 律」。對此,我只用一句話作了回答:「我李貴仁過去、現在和將來始終一貫地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這句話包含多重意思:第一,我從來 未違反過憲法和法律,根本無罪;所以,第二,當局逮捕我、審判我、監禁我純屬 非法;第三,如今放我回家,理應完全恢復憲法賦予我的一切權利,還我以充分自 由,而不能再對我施行任何約束,也就是說,我只認憲法,而對當局的任何禁令決 不理睬,倘若當局要因此再迫害我,隨他們去,我毫不畏懼!儀式以後,我由人攙 扶著下樓,艱難地走向監獄大門;我的行李另由兩人用架子車拉出。下樓時仍有多 人攝影、攝像。到監獄大門時,攙我的人、給我拉行李的人和同行的多名幹部全部 閃開,讓我獨自從監獄大門內走出去,這是因為手持攝影機和攝像機的一群人(其中 有從西安去的)等在監獄大門外的大約二十米處,要給我錄下我出獄的最後一個鏡頭 。不言而喻,這是奉高層領導人的指示為了作宣傳而採取的行動。我當然不想迎合 他們的意圖,但是我要維護自己的尊嚴,所以,在面對鏡頭的全過程中,我拼出已 經很微弱的全部體力,盡可能挺直平時挺不起的身軀,緩慢而沉重地踏實每一步, 昂首向前…… 我出獄後回到西安東郊家中,只在當天傍晚由妻子、兒子和小妹攙扶著乘車到南 郊去看望了聚在一起等著迎接我的父母親、眾弟妹、弟媳、妹夫和侄子、侄女、外 甥、外甥女們,此後,因為病情嚴重,難以行動,再未出過門。但是每天都有相識 和不相識的人士來看望我。對他們,我一概歡迎,因為我想,人們來看望我是出於 對真理和正義的支持,我決不能以絲毫的懈怠涼了他們的心;哪怕我無力和他們多 談,也要讓他們在我床邊坐坐。特別令人感動的是,因為我已被單位開除,沒有任 何收入,一些相識和不相識的人士便主動給我湊了些生活費和醫療費;儘管我不願 給他們惹麻煩,再三謝絕,他們還是要把自己的「心意」留下。 因為一些具體問題尚未解決,加之身體過分虛弱,需要先在家調養一段時間,使 身體能有所恢復,從而有利於接受治療,我目前還不能住院。大部分時間在家裡的 病床上躺著,用多種藥物控制病情的發展,有時也掙扎著起來坐坐。二十天過去了 ,親人的精心照料使我在體質上和心理上都補充了許多營養,氣色略有好轉;但我 依然每天數次從自我感覺中得到警報,使我清醒地意識到隨時可能發生意外。由此 產生的,並不是危機感,而是緊迫感。死不足懼,但還有許多事情未做,就這樣撇 下,我會死不瞑目的。正是出於這種考慮,我在能夠勉力支撐時,就動手整理一點 自己和親友們的有關文字,逐日積累,湊起了一本可以成書的集子。這至少可以為 世人提供一點歷史見證。今天,這項小工程已進入收尾階段,我深感欣慰。即便今 夜死去,也終究少了許多遺憾,或可令我安息罷。 當然,我還要爭取活下去。這不只是我個人的心願啊!應該活下去,做更多的事 情。 我被當局非法強加的刑期還有一年多;我被當局非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間還有三 年多。這意味著,儘管我已出獄,當局還是不能給我言論自由和出版等一系列公民 正當權利。給不給是他們的事,我自己的態度則是,那些權利本屬於我的, 所以我要不顧一切地行使!我編了這本書,自然要設法出版。誰有勇氣接受,我就 給誰出版。我必須盡快做到這一點。這主要是為了在我隨時可能遭遇的死神降臨之 前為自己的同胞和全人類再貢獻一點力量,但也兼有很迫切的功利需求:我得靠這 本書的稿酬在一段時期內養活自己,給自己治病。總不能靠別人資助,我要自食其 力。 應該面對當局再講幾句政治色彩較濃的話。概括地說,我現在的政治態度和入獄 之前以及被囚禁期間的政治態度是一致的,現在需要特別強調的只是:我對中國社 會近年的巨大進步感到高興,但希望當局更明智些,進一步順應世界歷史潮流,進 一步順應民心,至少做到不再對任何公民實行各種形式的迫害。立即無條件釋放仍 被非法監禁的王軍濤、陳子明、鮑彤等傑出人物和關押在全國各地的眾多政治犯, 完全恢復他們的自由;立即為一九八九年的民運徹底平反,公開宣佈這是歷史上最 偉大的愛國民主運動;立即實行實質性的政治體制改革,特別是要真正做到給公民 以言論自由、在國家機關各部門之間實行權力制衡。在人權問題上,不僅要擯棄殘 酷的態度,而且要撕掉虛偽的面紗!過去的膿瘡,別再拚命捂,下決心捅破,把毒 排盡!倘能如此,則將萬眾皈依,促使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事業穩健地飛速發展。我 的心願,全體中國人的心願,從根本上說,莫過於此,當局切不可繼續違拗! 一九八九年六月,我曾在公安人員提審時說過這樣的話:我判斷一個政府的好壞 並決定自己對它採取什麼態度,要從多方面考察這個政府的政績,但是最重要的依 據是這個政府對人民的態度。一個政府,只要是愛人民、為人民、保護人民的,即 便政績較差,我也不會反對它,而會支持它。相反,如果一個政府站在人民的對立 面,以人民為敵,甚至屠殺人民,我對這個政府就只能採取另一個態度。今天,我 要在更大的範圍內把這段話送給當局,但願執政者能聽進去。 無力多寫了。有興趣讀此書者,也許可以從中理解我的更多具體的思想和言行, 那將有助於理解你們自己和一段很重要的歷史。 讓《歡樂頌》響徹神州,響徹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