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王勝利、廖家安的起訴書 【編者按】王勝利、廖家安原是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一九九二年因舉行「六四 」紀念活動被捕。王勝利已於今年春天獲釋,而廖家安則於今年八月被判處三年徒 刑。 這份起訴書對王、廖的指控,只有「散發反動傳單」和書寫、懸掛「我們永遠不 忘『六四』」的條幅。王、廖從事這些活動,是在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這一基 本人權,根本構不成犯罪。中共司法當局對他們提出的起訴,也像中共對許多民運 人士的起訴一樣,是毫無道理的,也是有違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的。 「文革」中,有不少人因書寫「反動標語」招來橫禍。本刊發表的這份起訴書表 明,中國大陸雖然推行了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其人權狀況與「文革」時相比,仍 無根本性進步。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 起訴書 (92)京檢分審字第443號 被告人王勝利,男,二十六歲,河南省臨穎縣人,捕前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研 究生,住中國人民大學10樓627號。因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於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 日被逮捕。現在押。 被告人廖家安,男,二十三歲,湖北省鄂州市人,捕前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研 究生,住中國人民大學10摟441號。因反革命宣傳煽動罪,於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七 日被逮捕。現在押。 被告人王勝利、廖家安反革命宣傳煽動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 院審查起訴。現查明二被告人犯罪事實如下: 被告人王勝利、廖家安與薛學平(另案處理)於一九九一年五月下旬,共同預謀策 劃散發反動傳單。被告人王勝利、廖家安分別撰寫了題為《青年中國聯合會宣言》 、《生的悲哀》、《黨情、民情、學情》、《北大人,請您記住》的反動傳單,誣 蔑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是「專制腐敗的官僚政治,改頭換面的帝王官宦——共產黨特 權階層,是束縛在我們身上的繩索,架在我們頭上的大刀,黨內外盜匪橫行」等。 爾後,用薛出資購買的油印機、油墨、紙張在薛的宿舍內將以上反動傳單油印了一 千餘份,並書寫了「我們永遠不忘『六·四』」的白布條幅(長四米,寬九十公分) 。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時許,被告人王勝利、廖家安與薛學平攜帶傳單和條 幅竄入北京大學,分別在北大研究生宿舍四十六樓和北大學生宿舍三十八、三十九 樓之間懸掛條幅,散發傳單,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 被告人王勝利、廖家安作案後被查獲歸案。 上述罪行,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結論等證據在案證實,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勝利、廖家安目無國法,公然散發反動傳單,煽動推翻人民 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 二條之規定,已構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為嚴申國法,保衛我國的無產階級專政政 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嚴厲打擊反革命份子的破 壞活動,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 依法懲處。 此 致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檢察員 苗海龍 書記員 白 心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