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傾向」的道德維度 ── 紀念諾貝爾文學獎頒發一百週年 (瑞典)傅正明 諾貝爾獎頒發一百年以來 ( 1901─ 2001),文學獎的評選有一個「道德價值 參照系」, 這個參照系有時甚至被過於強調而擺在首要地位,瑞典學院諾獎評委主 席埃斯普馬克的回眸百年諾獎的 《 諾貝爾文學獎 》一文就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 這個「道德價值參照系」,是瑞典學院根據諾貝爾要求文學具有「理想傾向」 這一遺囑而設定的,也可以說,它是「理想傾向」的道德維度。 一、諾貝爾的道德理想 像一般西方人一樣,奉基督教為國教的瑞典人,最早大都從 《聖經 》接受起 碼的道德教育。例如瑞典人所講的「良心」或「良知」( samvete,相當於英文中的 concience ), 照字面意義是「共同知覺」,就是與基督教的「原罪」相關的一個 概念。 諾貝爾深受英國詩人雪萊無神論思想的影響。 作為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他 「對宗教、皇權、 婚姻和社會次序大體來說採取一種挑戰的或批判的態度」。那麼 ,瑞典文學院的「道德價值參照系」是否會與諾貝爾本人的反宗教傾向相一致呢? 這就不能不作一番梳理。 實際上,諾貝爾曾接受過基督教路德宗的洗禮和堅信禮。他最後的摯友亨利克 ·蘇克( Henrik Schuck u 上加兩點 )教授在諾貝爾身後親自擔任諾貝爾基金會 主席多年,他曾明確指出: 諾貝爾是一個特殊的無神論者,他一生的樂善好施是與 他的宗教信仰相關的,任何一種宗教,對他來說唯一值得信仰的前提就是對他人的 愛。蘇克認為,諾貝爾所反對的,是宗教戰爭和宗教迫害,他的理想在於,「他希 望從精神的殘缺中把一個自由的人類的博愛之神解放出來。實際上,雪萊的和諾貝 爾的無神論基督教與柏拉圖主義非常接近」( Erik Bergengren: 《 諾貝爾傳 》 第 161頁 )。 因此,諾貝爾的宗教觀,可以用 《 聖經·提摩太前書 》中的一句話加以概括 :「勸告你們的總歸就是愛,來自純潔的心靈、無虧的良心和真誠信仰的愛」。這 就是基督教的人文主義傳統。諾貝爾生前不但為其公司員工提供福利,而且投身社 會慈善事業,資助和平運動,可以說當時的資本家的「良心」的典範。而 《 聖經 》所說的「良心」,也指人皆有之的分辨是非的道德律,不管人們信不信基督,都 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由於上述原因,瑞典學院前任常務秘書斯圖熱·阿連 在 《 能勝過莎士比亞嗎? 》 一文中把諾貝爾稱為「激進的道德上的理想主義者 」。 由此可見,諾貝爾本人的道德理想,乃是他所設定的文學獎的「理想傾向」一個 重要方面。諾貝爾以道德「干預 」文學的兩大支柱,就是對非人道的統治者的反叛 ,以及對 那些被欺凌被侮辱者的同情或愛心。 二、西方文學的道德律的歷史繼承 諾獎評選的「道德價值參照系」有其悠久的文化淵源。 誠然,作為審美對象,一部文學作品的藝術價值具有相對獨立意義,但是 ,道德判斷與審美判斷,兩者完全可以和諧地共存。真善美的三位一體乃是一個歷 久彌新的美學命題。 在人類歷史上,早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就已將藝術與道德聯繫起來 了,諾貝 爾所奉行的柏拉圖主義的老祖宗在 《 理想國 》 中對藝術的道德要求,亞里斯多 德論悲劇的「陶冶」或「淨化」作用,賀拉斯的「寓教於樂」等觀點,在今天仍然 有其啟發意義。 文學訴諸良心才能有動情的力量。在莎士比亞的 《 哈姆雷特 》中,丹麥 王子為了確證他的叔父弒君篡位之罪,當一班優伶來宮中演戲時,特意在「戲中戲 」插入一段試探性情節,以便「抓住國王的良心」。由此可見歐洲人文主義者關於 文學訴諸良心的道德律。 歐洲啟蒙運動以來,思想家重新劃分出知識 (真 )、道德 ( 善 )、情趣 ( 美 ) 幾個領域,併力求按照其自身的邏輯達到充份發展。啟蒙思想家希望自足自 律的文學藝術能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世界,理解自身,弘揚正義,促進社會的道德 進步。 德國哲學家康德的墓誌銘寫道:「我們頭上的星空和我們心中的道德律」, 這句名言是審美判斷和道德判斷難分難解的最佳說明。 啟蒙運動的洗禮過後,托爾斯泰在 《 什麼是藝術 》 中把藝術理論的基 礎奠定在「永久的道德原則和永久的宗教真理」之上,這兩個方面均與諾貝爾的「 理想傾向」密切相連。 在俄國期間的青年諾貝爾,就是托爾斯泰的偉大作品的熱情 讀者,因此,托爾斯泰在諾獎名單上的疏漏,曾經激起瑞典知識分子對瑞典文學院 的強烈抗議。 經過歷史的積澱,西方人的道德律及其對良心的認識已經泛化為一種普遍 的社會心理,並且日漸演化為個人對社會罪惡的同謀犯罪感或共同責任感。 與強調文學的道德律的觀點截然相反的,是十九世紀的唯美主義藝術觀。 據說墨索里尼的一位詩人女婿,在他的一首抒情詩中謳歌原子彈的美,幻想原子彈 在手無寸鐵的埃塞俄比亞人中的爆炸情形,把「為藝術而藝術」發揮到了頂峰,把 文學中的道德承擔糟蹋殆盡。 介於藝術的唯道德論與唯美主義之間的一種 藝術觀,曾被某些批評家稱為藝術與道德的「相互影響論」。按照這種觀點,審美 屬性和道德寓意不可偏廢,它們完全可以相得益彰。約翰·杜威在他的 《 作為經 驗的藝術 》 中,就曾認為文學完全可以通過生動的藝術畫面、藝術情境和性格描 寫而產生道德影響。好的藝術作品如人生的良師益友。或者,用雪萊在 《詩辯 》 中的話來說,「想像乃是道德之善的最偉大的工具」。「道德的最大的秘密就是愛 ;或者說,就是逾越我們的本性,而融入旁人的思想、行為或人格中存在的美。」 不難發現,西方文學創作和批評史上的道德律,與文學創作的審美規律並 無矛盾。文學所要求的道德,並非要求文學作品提供一種系統的道德或倫理體系, 而是要求以藝術形像體現出審美判斷與道德判斷的某種一致性。文學中的所謂「道 德教化」,往往並非作家刻意為之,而是從作家本人的偉大人格中自然而然地流露 出來的。 假如抽空文學的道德內容,那麼,諸如寓言、童話等兒童文學體裁全都失 去了存在的基礎。 假如悲劇不能肯定「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之後的道義上的勝 利,喜劇不能嘲笑邪惡事物得意之時的道德上的缺失,那麼,這兩大審美範疇將會 變得多麼蒼白乃至毫無存在的價值。 由此可見,瑞典學院為諾獎設定的「道德價值參照系」,既符合諾貝爾的 精神,也是對西方文學的偉大傳統的一種弘揚。 三、百年諾獎「道德價值參照系」的運用 在一百年前根據諾貝爾的精神制訂的「諾貝爾章程」中,就明文規定各項 諾獎都應當表彰「在心靈和才智兩方面均優秀者」。所謂心靈的優秀,當然是指獲 獎者的道德水準。用一句中文成語來表述,就是「德才兼備」。 瀏覽百年諾獎頒獎評語、新聞公報和頒獎詞,諸如「同情」、「良心」、 「道德」、「愛心」、「博愛」或「人類之愛」等富於道德意味的詞彙,是出現頻 率最高獎掖之詞,可以鮮明地見出諾獎評委的美學觀和道德價值觀。道德砝碼經常 在評委手中反覆掂量。下述例證頗能說明問題。 德語作家赫塞早在 1931年就被提名,但當時的文學院常務秘書霍爾斯陶穆 ,一方面肯定了赫塞的小說創作成就,另一方面又從道德的角度 加以貶斥,赫塞的 揭示人性惡的名著 《 荒原狼 》 ( 1927 ) 未能得到賞識。霍爾斯陶姆認為赫塞具 有一種「引爆人類犯罪思想的才能」,有違諾貝爾的「理想傾向」,要想頒獎給他 ,除非是炸藥發明家諾貝爾本人想表揚這種才能。赫塞被一再冷落,引起了某些德 語作家的不平之鳴。直到十多年後,赫塞的新作不斷問世,到了 1946年,在奧斯特 林任常務秘書期間,評委才反覆考慮赫塞的入選,發現了赫塞作品中的人道主義理 想,終於將該年度諾獎授予給他。 另一值得從道德角度研究的人選是 1947年獲獎的法國作家紀德。一方面, 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有許多人把紀德視為一位精神導師,「時代的良心」,但另一 方面,他的小說 《 背德者 》 ( 1902 )卻給讀者造成一種作者不講道德的錯覺。 因此,在給紀德的頒獎詞中,奧斯特林指出:紀德一生都在探討道德和宗教的基本 問題,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現的「非道德主義」( immoralism ) 的觀念,常常被人歪 曲了。奧斯特林指出:「實際上,這一觀念代表一種自由行為,一種『無緣無故的 』行為,代表良心從一切壓迫下獲得解放」。奧斯特林的一番解說,正好表明文學 院擔心外界誤認為他們不講道德標準,而實際上他們時刻在掂量道德砝碼。而紀德 本人這位一度被視為蔑視道德的作家,最後終於得到讀者的理解,被譽為文學領域 的「 道德家」。 同樣可以視為文學的「道德家」的加繆,是諾獎歷史上最名至實歸的得主 之一。瑞典學院在給加繆 ( 1957年 )的頒獎評語中說:「由於他意味豐富的作品以 敏銳的嚴肅性洞悉了我們時代的人的良心問題 。」 這一點,尤其鮮明地表現在加 繆的小說 《 墮落 》 ( 1956 ) 中,主人公克拉芒斯律師聲稱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是 「法官-懺悔者」 的職業,他為自己曾經見死不救而感到羞愧。他認為這一職業, 首先是自我起訴,把自己的最陰暗的形像公之於眾。奧斯特林在頒獎詞中指出,這 部小說的主人公是在審視自己的良心。 1972年德國作家伯爾獲獎,主要就是因為伯爾的作品代表著「戰後德國 的良心」。吉羅在頒獎詞中高度讚揚伯爾的文學綱領 ---- 一種 「人道美學」, 肯定伯爾對德國文學的「 復活 」,不是「 一次形式上的實驗」,而是從毀滅中「 復活」了一種被蹂躪的文化:「 這就是諾貝爾希望他的獎金將要頒發的那種作品。 」 埃斯普馬克在 《 諾貝爾文學獎 》 一文中進一步指出:「這就意味著,這次頒 獎是直接乞靈於諾貝爾本人的遺願,它首先要獎掖的是第三帝國的廢墟上的道德復 興的首席代表,然後才是這個國家的藝術復興的首席代表。」 除了上述重要例證之外,還有不少值得注意的道德評價。在給意大利女作 家德勒達 ( 1926年 )的頒獎詞中,蘇克這樣闡釋諾貝爾的遺願:「諾貝爾希望文學 獎頒發給在其作品中惠贈給人類以芳美瓊漿的作家,這杯瓊漿中應當注入一種道德 人生的健康和活力。」在給美國劇作家奧尼爾 ( 1936年 )的頒獎詞中,哈爾斯特倫 指出:悲劇神殿,如果缺乏道德支柱,就只不過是殘磚斷瓦而已。 自從 1941年奧斯特林擔任瑞典學院常務秘書之後,對諾貝爾遺囑的闡釋和 諾獎評選更為接近諾貝爾的初衷。在給英國哲學家羅素 ( 1950年 )的頒獎詞中,奧 斯特林讚揚羅素的「哲學著作毫無疑問地表明了道德文明,並且是對諾貝爾精神的 完美的弘揚。」在給冰島作家拉克尼斯 ( 1955年 )的頒獎詞中,威森指出:「藝術 必須以同情和人類之愛為支柱,否則它就幾乎沒有價值」。給美國作家斯坦貝克 ( 1962年 )的頒獎評語,表彰他的作品表現了一種「蘊含同情的幽默和對社會的敏銳 的觀察」。給蕭洛霍夫 ( 1965年 )的頒獎詞中,奧斯特林指出: 《 靜靜的頓河 》表明, 這是作者「與他自己的良心發生衝突的結果」。給索爾仁尼琴 ( 1970年 )的頒獎評語,肯定了他的作品「具有強大的道德力量」。基雅爾在頒獎詞中進一 步指出索爾仁尼琴的人文主義的核心就是「人類的愛心」。給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 ( 1998年 ) 的頒獎評語則表彰了作者「以幻想、同情和反諷所支撐的道德寓言」 。 迄今為止,在二十世紀的九十多位諾獎得主中,我們不難發現權衡的天平 經常向「文學良心」傾斜。在道德上遭人非議者,大約只有英國的吉普林 ( 1907年 )、 意大利的皮蘭德婁 ( 1934年 )和挪威的哈姆森 ( 1920年 )等極少數幾位作家 。吉普林是因為他的帝國主義思想而遭到譴責;皮蘭德婁由於他與墨索里尼的隱晦 的聯繫而為人詬病。哈姆森在納粹侵入挪威後,充當了為法西斯效勞的「挪威奸」 ,但這是在作者獲得諾獎之後十多年的事了。 「諾獎家族」中的絕大多數得主,都是「德才兼備」的作家。其中被譽為 他們所屬民族的文學良心的作家,除了上文提到的伯爾、紀德、加繆、索爾仁尼琴 以外,還有法國的薩特被譽為「二十世紀人類的良心 ",南非女作家戈迪默被公認 為「南非的良心」;大江健三郎是「日本的良心」…… 從美學標準來看,這些獲獎 者也是名至實歸的。 埃斯普馬克談到1999年諾獎為什麼選擇格拉斯時透露出,早在 1972年格拉 斯就是伯爾的強有力的競爭對手。 由於強調「道德價值參照系」而選擇了伯爾,此 後,格拉斯多年遭到冷遇。九十年代更新了的文學院再度考慮格拉斯時,表明「19 72年以實驗性藝術為犧牲的道德價值的參照繫在今天的文學院是難以想像的」。這 就是說,選擇格拉斯主要是因為他的「實驗性藝術」。誠然,文學獎畢竟是文學獎 ,諾貝爾的遺囑也有「最佳作品」這一限定。但「道德價值參照系」應當是重要支 撐之一。 2001年,即將隆重慶祝諾獎頒發一百週年之時,瑞典學院將本年度文學獎頒發 給印度裔英國作家奈保爾。奈保爾在他的作品中對伊斯蘭和穆斯林頗有微詞,甚至 嚴詞抨擊。作者先後兩次在非阿拉伯的印尼、伊朗、巴基斯坦和馬來西亞四個伊斯 蘭國家旅遊採訪,出版了紀實作品 《 在信徒中間 》 (1981)和 《 超越信仰 》 (1998 )。這兩部作品已經暗示出,狂熱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是潛在的恐怖分子 。因此,像往年一樣,有人指責瑞典學院的鱗選這是一種「 政治性選擇 」。 實際上,情形並非如此。已經被提名二十年的奈保爾,近年來一直在候選人中 名列前茅。這一次瑞典學院的最後投票表決,是在美國遭受 「 911」恐怖襲擊之後 的十月初進行的。但瑞典學院否定這次恐怖襲擊對頒獎決定有什麼影響。這次恐怖 襲擊實際上既非政治衝突也非文明衝突,而是恐怖分子劫持了一種文明對無辜平民 進行的野蠻攻擊,我們應當從道德維度來加以判斷和解釋。瑞典學院給奈保爾的頒 獎新聞公報指出:「 在他們對人類的所作所為這一道德意義上,奈保爾是康拉德的 繼承者,是像他一樣的帝國命運的編年史作家。」因此,與其說是一種政治性選擇 ,不如說是一種道德考量,即 「道德價值參照系 」 的運用,這當然首先是在作家 的文學成就無可非議的情況下進行的。 奈保爾正是一位有強烈的道德感的作家。在1998年的一次採訪中,當記者問起 一個作家應當遵循什麼樣的行為規範或原則時,奈保爾立即想到道德原則,他說: 「 是的,我認為一個壞人或一個不誠實的人不能當作家。優秀作品要求對世界的一 種道德觀,假如你自己的觀點是不道德的,我就無法看到你如何能夠把你和你的作 品揉合在一起。」 四、不能貶低的「道德價值參照系」 從理論上說,新的藝術實驗,原本無對錯之分,而只有高下之分。但一旦 把藝術實驗與藝術內容聯繫起來看,其作品就有道德與非道德的區別。藝術不能 維 新是好。以犧牲道德關懷為代價的藝術實驗是不可取的,甚至是危險的。從瑞典學 院的實踐來看,注重「實驗性藝術」可能作出好的選擇也可能失誤。格拉斯的確是 1999年的最佳入選。因為 他不但是「實驗性藝術」的大師,同時,七十年代之後 ,由於他充滿愛心的人權活動及其在作品中表現, 格拉斯已經成為德意志「民族的 良心」,一個真正的「德才兼備」的作家。 諾獎評選的「道德價值參照系」之所以不能貶低,更不能廢棄,是因為二 十世紀的兩大罪惡 ---- 法西斯主義的種族清洗和共產主義的階級清洗 ----還沒有 根除。人類步入二十一世紀之時,恐怖主義已經發展成為喪盡天良的瘋狂的野蠻, 無辜平民的傷亡,卻在不少阿拉伯人和中國人那裡激發了幸災樂禍的非人道反應。 這種「道德真空」亟待注入道德的瓊漿。 瑞典學院常務秘書傑羅在給伯爾的頒獎詞中,談到缺乏道德承擔一味進行藝術 形式上的實驗的作家時,曾經以譏諷的筆調說道:「快要淹死的人決不會去表演花 樣游泳」。 今天,恐怖主義攪起的濁浪企圖淹沒民主和人權的普世價值。而第三世界 的不少國家仍然在專制的陰影下,如風雨中顛簸的航船,有人落水,有人淹死,有 人正在呼救。 當他們急需正義的援手、良心的聲音時,文學是無法推卸這種道義責 任的。 (200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