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位難屬致人大、政協的公開信 (2002年2月27日) 中國人權受「六四」難屬群體114人委託,向國內外媒體和輿論界公佈他們簽署 的公開信。這封由丁子霖等114位「六四」死難者家屬和傷殘者簽署的公開信,是寫 給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政協會議和全國人大會議。難屬群體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投訴, 要求立案偵察「六四」血案,追究前總理李鵬對此血案的罪責,起始於1999年5月。 公開信全文如下: 致九屆五次全國人大暨全國政協全體代表、委員的公開信 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    1989年的「六四」大屠殺已臨近第十三個年頭了,我們相信諸位一定還記得 在那場大屠殺中被無辜剝奪了生命權利的人,因為他們有些是你們熟悉的鄰居或同 事,有些是與你們休戚相關的學生或親友,有些你們也許並不認識,但他們是和你 們生息於同一片土地的同胞骨肉。    今天,給諸位寫這封信的,正是那些在十三年前被無辜剝奪了生命權利的人 們的親屬-他們的父親和母親,他們的妻子和兒女,他們的兄弟和姐妹,以及在那 場殺戮中致傷、致殘的倖存者。    我們給諸位寫這封信的目的很單純,就是要為我們死去的親人及其他受難者 尋求法律的公正。    在三年前,也就是1999年的5月,我們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刑事訴訟 法的有關規定,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了請求立案偵查「六四」事件中刑事犯罪、 追究原國務院總理李鵬法律責任的控告書。在過去的兩年裡,我們曾兩次致函最高 人民檢察院,要求對我們的控告作出答覆。現在已是第三個年頭了,但我們仍然沒 有得到最高檢察當局的任何答覆。在一個已經把「依法治國」寫進憲法的國家裡, 這種情況難道是正常的嗎?    在這裡,我們要請問諸位:當你們一年一度身負重托步入莊嚴肅穆的議事大 廳時,你們是否意識到這樁已經積壓了十三年的冤案需要有個了結?當你們與那個 應對十三年前那場殺戮負有刑責的人坐到一起的時候,你們是否意識到他應該坐到 共和國法庭的被告席上?我們相信,諸位作為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如果無愧於真 正的民意代表,如果無愧於真正的良知之士,這個問題應該不難回答。    基於這樣的信任,我們今天以「六四」受難者和受難親屬的名義,鄭重向諸 位提出如下請求:請你們按憲法賦予的權力,切實履行對各級政府部門實行監督的 職責,責成最高人民檢察院盡快對我們的控告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答覆。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檢察機關應當對公民遞交的控告材 料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 事實或犯罪事實顯著輕微的,不予立案,但必須把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我們認為,憲法和法律是神聖的,公民有權利也有義務控告任何犯罪嫌疑人 ,司法機關應切實保障公民的此項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包括國家和政 府領導人如果觸犯了刑律,都不應免受指控及法律追究。    今天,由於來自各個方面的大量人證、物證、書證的公諸於世,十三年前那 場大屠殺的真相已大白於天下,那些對大屠殺負有刑責的人也已暴露在眾目睽睽之 下。這進一步證明了我們在三年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的控告書在法律上具有無 可辯駁的真實性和正當性;同時也說明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我們的控告採取置若罔聞 的態度是違背現行法律的。這裡,我們有必要重申三年前我們對前國務院總理李鵬 所提出的控告。我們還要在這裡重申:我們不會放棄此項控告,直至把犯罪嫌疑人 李鵬送交法庭接受公正的審判。    十三年前的「六四」大屠殺,是中國百年來和平時期發生的最殘忍的暴行, 也是20世紀和平時期在世界範圍內發生的最慘絕人寰的殺戮之一。這場大屠殺作為 歷史的一頁,並沒有在今天的現實中終結;它作為一個時代的惡夢,仍然沉重地壓 在每一個中國人的身上;只要「六四」問題一天得不到公正的解決,歷史的傷口就 難以彌合,中國也就不可能從黑暗走向光明,躋身於現代文明國家的行列。    最後,我們再一次真誠地呼籲出席本屆大會的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不 負重托、不辱使命,切實地推動和監督「六四」事件的公正解決。 簽署者: 丁子霖 張先玲  周淑莊  李雪文  徐 玨  郭麗英  尤維潔  尹  敏  高 婕 杜東旭  宋秀玲  於 清  蔣培坤  王范地  袁可志  段宏炳  趙 廷傑  錢普泰 吳定富  孫承康  鄺滌清  黃金平  賀田鳳  孟淑英  袁淑敏  劉 梅花  謝京花 周淑珍  馬雪琴  鄺瑞榮  張艷秋  張樹森  楊大榕  劉秀臣  沈 桂芳  謝京榮 孫 寧  王國先  王文華  金貞玉  孟金秀  要福榮  孫秀芝  孟 淑珍  田淑玲 寇玉生  王桂榮  譚漢鳳  孫恆堯  周 燕  李桂英  徐寶艷  劉 春林  狄孟奇 楊銀山  管衛東  索秀女  劉淑琴  王培靖  王雙蘭  張振霞  祝 枝弟  劉天媛 潘木治  黃定英  何瑞田  程淑珍  張耀祖  包玉田  軋偉林  郝 義傳  蕭昌宜 任金寶  林景培  田維炎  楊志玉  齊國香  李顯遠  張綵鳳  王 玉芹  韓淑香 曹長仙  方 政  齊志勇  馮友祥  何興才  劉仁安  李淑娟  熊  輝  韓國剛 石 峰  周治剛  龐梅清  黃 寧  王伯冬  張志強  趙金鎖  孔 維真  劉保東 陸玉寶  陸馬生  齊志英  方桂珍  肖書蘭  葛桂榮  鄭秀村  王 惠蓉  邢承禮 桂德蘭  王運啟  黃雪芬  王 琳  劉 干  朱鏡蓉(114人)□ (中國人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