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界就徐澤榮博士被判十三年一事給江澤民主席的公開信 2002年2月19日 尊敬的江澤民主席: 我們,這一公開信的下述簽署者們,是來自世界各國中國專業或與中國同 事一起工作的學者、新聞工作者、公務人員和商界人士。我們寫此信給您是為了徐 澤榮博士最近被判十三年一事,這一重刑引起了我們的嚴重關注。 徐博士是中國研究國際關係的受尊敬的學者。在2000年6月24日被拘押時, 他在中山大學和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工作。他又曾是英國牛津大學聖安東尼學院的研 究生,在那裡1999年獲博士學位。 根據我們所獲得的信息,2002年在深圳市進行的審判判處徐博士經濟罪3年 和洩露國家機密罪10年。看來,他的第一項罪名和所謂的非法出版書刊以及書號有 關。而第二項判處他十年徒刑的罪名,則和他為他的朝鮮戰爭(1950-1953)研究 而收集材料,包括中國對美國、南朝鮮的分析以及某些說明志願軍參戰的文件有關 。 如果徐博士所用的歷史材料成了他被定為洩露國家機密罪的主要依據,這 是明顯地違反了學者的學術研究的自由和他們的創造力以及獲取研究信息不應當被 限制的權利。這些權利是國際民事和政治權利公約的第19條和國際經濟、社會和文 化權利公約的15條所明文保證了的。 本公開信的許多簽署者是研究政府決策的學者。我們無法接收任何分析半 個世紀前的任何國家的軍事政策的研究是什麼「洩露國家機密」。我們要求和尋找 在進行與中國有關的此類研究時我們應有的免除任何牢獄恐懼的權利和保證。 我們深為關注徐博士自2000年6月被拘押以來的境況。在他被審判前的整整 18個月中,他顯然被禁止和外界通訊和接受來訪。他在牛津大學的教授探訪他的要 求曾被拒絕。我們所得到的信息使我們對徐博士的人權是否得到尊重以及對他的拘 押和審判是否公正產生了很大的疑問。 我們一致強烈要求您,主席閣下,能親自關注徐博士一案並盡早釋放他。 我們同時強烈要求貴國政府能執行你們對於尊重和保護在中國的學術自由和人權的 承諾。這樣才能提供一種貴國和我們所屬的世界其他各國的繼續學術交流。 你誠摯的, 馬略克·戈定爵士(英國牛津大學聖安東尼學院院長)羅森馬麗·弗特(中 文姓名:傅詩,英國牛津大學教授,聖安東尼學院院士,徐澤榮博士論文導師)斯 蒂夫·曾(中文姓名:曾銳生,英國牛津大學教授,聖安東尼學院院士,徐澤榮博士 論文內聘主考)邁克·雅呼達(英國倫敦大學政治及經濟學院教授,徐澤榮博士論文 外聘主考)英國牛津大學聖安東尼學院全體在校學生,以及340多位美國、法國、瑞 典、澳洲、加拿大、新西蘭、日本、香港、台灣等地的學者(宋永毅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