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取死囚器官與中國文化 ──讀《共產黨的慈善事業》一書有感 舒 崇 記得在七九年「民主牆」運動期間,北大校園貼出一篇名為《火》的短篇小說 ,作者是上海的曹冠龍。故事的內容是,某高幹患有嚴重的眼病,想做器官移植手 術,換一雙年青健康的好眼。於是,公安局就把一個打成「反革命」的小伙子處以 死刑。最殘酷的是,為了確保被移植的眼睛鮮活,執刑者和醫生一道,竟先動手挖 出小伙子的雙眼,然後再把「犯人」槍斃。 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勞改基金會於今年二月出版了一本《關於中國摘取死囚器 官的調查報告》,書名諷刺地叫做《共產黨的慈善事業》。該書英文版已於去年五 月出版。 《關於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調查報告》一書正文分為七章:一、中華人民共和 國器官移植之歷史性回顧,二、死刑與器官摘取,三、從死囚牢房到手術房,四、 器官移植所涉及的倫理道德問題,五、中國和國際的器官「交易」,六、國際上對 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反應,七、我們的建議。正文之前,有勞改基金會負責人吳弘 達和美國參議員赫爾姆斯與威爾斯東寫的三篇序言,正文之後有長長的附錄,其中 收錄了中共相關文件、法令,案例調查以及諸如此類。本書的責任編輯是廖天琪女 士。 關於摘取死囚器官,也就是說,在未經死者同意或死者及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 摘取死囚器官,這在中國幾乎是公開的秘密。然而此事一旦在西方媒體曝光,立即 引起輿論的強烈反應。調查報告引用了許多西方人士的評論。美國前參議員康妮· 馬克(Connie Mack)說:「利用死囚器官違反了基本的人權,更重要的是它違背了我 們對人性尊嚴的神聖原則。」歐洲議會對中國政府摘取死囚器官一事深感震驚,作 出決議,強烈譴責:「這是一種犯罪行為,明顯地違反了國際上關於尊重和保護犯 人尊嚴和身體不受侵犯的規定。紐約長老教會醫院醫師肯尼思.普瑞格(Kenneth Pr ager)說:「中國當前的器官移植系統違反了最基本的倫理標準……世界性的器官移 植組織應該開除中國的器官移植大夫,直到這種情形改正過來為止。」 如上所說,在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事,對普通民眾來說不是秘密,嚴重的問 題是,大部分中國人似乎並不認為這種事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廣州中山大學的 兩位器官移植醫生就曾直言不諱地說:「死刑犯死了,他們的器官與身體一起火化 掉,不是浪費了嗎?人死了就成了一個物,我們利用廢物……」他們的觀點和上述 西方人士的觀點是如此不同,人們不能不追問:這是否反映了中國人和西方人對「 人」的價值觀的不同?是否反映了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不同?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先談中國的傳統文化。我們知道,在中國古代,同樣是判 處死刑,執刑方式還分門別類,很有講究,從服毒、絞死、斬首,直到凌遲。有些 執刑方式,目的是給死囚製造更大的痛苦。有些執刑方式則表示給死囚的人格更大 的侮辱。若單從臨終的肉體痛苦而論,被砍頭和服毒或絞死大概沒有什麼差別;但 是,從對死囚的人格尊重來看,保留全屍和身首異處顯然大不相同(國人很看重全屍 )。這裡,就不用再說挖祖墳和鞭屍的象徵意義了。此外,我們也都知道,在傳統的 中國文化中,盜墓是重罪,從不等同於一般的盜取財物。由此可見,中國人並不把 屍體看成物;如果說對不同的死者,對其屍體的態度不一樣,那麼,這種差別正好 是對活人的不同態度的延伸,其不言而喻的前提仍然是把人的屍體不等同於物;而 且這種差別都各有其明文限定,比如說,你不能把一個判絞刑的人砍掉腦袋。 現在,我們再回到那兩位醫生的觀點上來。其實,這兩位醫生的話本身就前後 不一貫,經不起推敲。若說「人死了就成了一個物」,這道理對一切人都適用,誰 死了都成了一個物,不管你生前是壞蛋還是好人,不管你原來是「反革命」還是屬 於「三個代表」,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為什麼你們偏偏只任意摘取死囚的器官, 不敢任意摘取其它死人的器官呢?問問那些把摘取死囚器官不當回事的人,如果醫 生任意摘取你家死去親人的器官,你也會覺得無所謂嗎? 另外,勞改基金會揭露中共當局摘取死囚器官一事,當局總是十分惱怒,矢口 否認,斥為「造謠誣蔑」,可見,當局也自知理虧。中共官方發言人從來不敢公開 宣佈那是什麼「廢物利用」,就連那兩位醫生也只是在私下談話中不假思索脫口而 出,決不敢把那番話當作正式發言的。另外,在中共關於利用死囚器官的文件裡明 文規定:「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要嚴格保密,注意影響,一般應在利用單 位內部進行。確有必要時,經執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允許衛生部門的手術 車開到刑場摘取器官,但不得使用有衛生部門標誌的車輛、不准穿白大衣,摘取手 術未完成時,不得解除刑場警戒。」這不是作賊心虛麼? 可見,關於不應該任意摘取死囚器官這個道理,原是人人都明白,人人都承認 的。因此,這兩位醫生的話和所謂無神論或唯物主義毫不相干,和中國文化也是風 馬牛不相及。說到底,那無非是欺負死囚不能抗議,無非是欺負死囚的家屬無處喊 冤和無人為他們鳴不平而已;那無非是在新聞封鎖和專制暴政下又一樁無恥劣行罷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