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自由中國在民間 ──中國政改的有利條件 (北京) 劉曉波 當個人自由成為最受尊重的價值,憲政民主也就必然成為最受尊重的制度。 ──作者手記 推動政改的正反兩方面壓力 意欲推動一個獨裁社會的政治改革,必須具有足夠的內外壓力,特別是來自民 間的足夠壓力,否則的話,期待獨裁者主動放棄權力,無異於癡人說夢。相反,如 果國內民間和國際社會施加以足夠的壓力,再頑固的獨裁權力也無法長期阻止政治 改革的發生。足以推動獨裁政權進行體制改革的壓力,分為正反兩個方面,反面壓 力只有在正面壓力的作用下,才能化為推動政治改革的動力。 正面壓力來自兩個方面:首先是國內的壓力,包括體制內的改良運動和體制外 的民間反對運動,體制內的改良運動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民間壓力是否足 夠大、持續時間是否足夠長。民間的反對運動,包括政治上的反對派運動和憲政運 動,社會上的人權運動(包括言論權利、政治權利、社會權利、免於恐怖的權利、 免於不公正對待得權利、),經濟上的產權改革運動和爭取公正再分配的運動,還 有 少數民族爭取自治權利的運動,在某些條件下也包括民族主義運動……(對此, 本文將在後面詳述) 1,社會結構變化形成的宏觀壓力──利益再分配、利益分化和價值多元化迫切要求 政治權利的再分配 改革20多年,中國的社會結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毛澤東時代的絕對極權 體制下的整體國家和一元社會日趨瓦解,代之以民間資源的迅猛成長和多元社會雛 形的凸現。1,被長時間壓抑的個人自利意識的空前覺醒,逐漸使追求自身利益最大 化的合法性合理性得到全社會的普遍承認,無論是分化的經濟利益還是多元化的文 化趣味,最終都要落實到覺醒的個人身上。在政權與個人之間、官與民之間,社會 價值抉擇的取向明顯地趨向於個人和民間,而對官方的認同日趨表面化和違心化, 以至於官方也不得不承認個人利益的合理性,不得不接受民間及其個人對現行政權 的虛假認同。而個人意識一旦覺醒,整體國家和一元社會的大分化便不可避免。2, 代替整體國家的是民間資源的自發成長,特別是經濟改革導致了民營經濟和民間財 富的迅速增長,以至於民營經濟從無到有、從國有經濟的陪襯發展到取代國有經濟 而成為支撐整個經濟和政府稅收的主體,民間財富的規模和質量也已經達到足以影 響政府決策的程度,同時帶動了其他資源流出國家的掌控而成為民間資源。3,代替 一元社會的是實際利益和價值觀念的大分化,形成了與一元政治結構相抗衡的多元 結構。整體的國家利益分化為不同利益集團(權貴集團、經濟精英集團、知識精英 集團、白領中產集團、城鎮平民集團和廣大農民集團),不同集團的利益最後量化 為家族及個人利益;統一的政權意識形態日趨萎縮和失效,而民間價值觀念分化為 多元,使大一統的意識形態控制漏洞百出,儘管大眾文化還要受到官方主旋律的管 制和利用,還不得不迎合官方主旋律,但是民間的價值趣味越來越遠離官方主旋律 則是不爭的事實。4、改革以來逐步擴展的分權讓利,一方面,使地方具有了一定的 自主權,促成了縱向的地方利益與國家利益的分化,中央對地方統治效力也隨之逐 層遞減,上有政策而下有對策的中央-地方關係,已經成為現實中的常態。特別是 經濟發達地區的地方利益,不僅有了某種對中央的獨立性,而且在利益上甚至達到 地方與中央相對立的程度。另一方面,中央政策向發達地區的傾斜,使各地方之間 的發展水平產生了巨大差異,導致了橫向的地方利益的分化,少數發達地區和大多 數落後地區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落後地區對中央政策的不滿逐漸將強,各自為政 的地方保護主義格局已經形成。加之少數民族自治意識的普遍覺醒,更使大一統的 中央權威難以為續。總之,整體國家分化為個人與國家、利益集團與國家利益、價 值多元化與政權意識形態一元化、地方權利與中央權力……之間的爭利鬥爭和討價 還價,其現狀便是個人、集團、多元和地方合圍中央政權的社會格局。儘管從地方 權力和民間社會的角度講,在政治結構和組織資源上仍然維持著一元化的中央權威 ,使這種合圍還沒有形成組織化整合,仍然處在各自為政的分散狀態,但是其迅猛 的發展趨勢必然在不遠的將來達到組織化整合。 具體到經濟、政治和文化這三大子系統,經濟上的利益大分化和文化上的價值 多元化,推動著整個社會多元化,然而,唯獨在政治上仍然固守著僵硬的一元化。 於是,社會結構出現了日益加深的裂痕,由個人自利意識及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 行為所驅動的社會多元化的自發發展,與政治結構及權力的一元化之間形成了日益 尖銳的衝突,社會多元化正在通過由邊緣到中心的漸進蠶食,以滴水穿石之功逐步 擴展著民間資源而壓縮著政治一元化的有效覆蓋範圍。除非中共政權重新回歸毛澤 東時代的一元社會,否則的話,社會多元化的自發力量必將要求改變一元的政治結 構,而且隨著多元化程度的提高,民間自發的政改要求也將越來越迫切和有力。 經濟上的利益大分化的迫切要求:1,當整體性國家利益分化為集團利益並最終 量化為個人利益之時,要求私有產權保護入憲就成了民間保護自身利益的首要訴求 ,其政治效應將為憲政民主、有限政府和人權保護提供最基礎的制度依托。2,改革 過程就是利益再分配和利益大分化的過程,一方面,利益分化和各類利益集團的形 成,已經成為被全社會(從官方到民間)普遍接受的現實;另一方面,獨裁製度下 的市場化和私有化,又使再分配導致的利益分化在道義上和程序上缺少起碼的公正 ,日益懸殊的貧富兩級分化也是無法否定的現實。財產再分配上的極端不公正激發 出強烈的社會不滿,對社會公正的要求日趨強烈,以至於弱勢群體要求社會公正的 自發運動愈演愈烈。當利益再分配無法做到被社會大多數成員認可的起碼公正之時 ,經濟增長再快和財富總量增長再多,改革的成果也無法合法化。社會公正問題絕 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必然關乎現行政治體制。中國當下的再分配極端不公的深層 原因顯然在政治體制之中,所以要求財富分配的公正就必然要求政治改革。如果當 局不能盡快滿足大多數人對社會公正的迫切要求,底層民眾的革命造反很可能將是 中國未來的圖景。 文化上的價值多元化與政治一元化、特別是政權意識形態的一元化形成了日益 尖銳的衝突,這種衝突在世紀之交的最典型案例就是當局與法輪功之間的鎮壓和反 鎮壓。這一由民間自發價值觀與官方欽定價值觀之間的跨世紀之戰,形成了六四之 後民間信仰反抗官方意識形態壟斷權的最驚心動魄的鬥爭。法輪功信徒堅守信仰的 頑強直接轉化為對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的政治訴求,而江澤民政權 幾乎動用了全部專政機器和輿論機器,造成了令世界瞠目結舌的人權災難。當局對 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似乎在表面上取得了平息的效果,但是以法輪功的國際化程 度和信徒們捍衛信仰的堅韌性而言,官方的打壓政策實際上已經失敗。正如當局鎮 壓八九運動的效應一樣,表面上的勝利導致的是實質上的失敗──政權合法性的瓦 解。 改革開放以來,官方在文化思想領域的控制和打壓,主要是針對知識界的「自 由化思潮」、西方的「和平演變」和大學生的自發運動,而對民間的氣功及信仰一 直採取放縱甚至鼓勵的態度,特別是六四之後,一方面反自由化反和平演變成為政 權的著力點,另一方面以煽動民族主義來重建意識形態合法性,於是,打著弘揚中 國傳統文化的各類氣功組織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實際上,對於穩定第一的官方策略 來說,這類組織的社會功能是利大於弊,根本不足以引起政權如此驚懼的強硬反映 。正是由於政治結構的一元化及其壟斷意識形態的僵化惰性、加之江澤民個人的錯 誤判斷,才把本來有利於官方穩定策略的法輪功硬是推向了敵對的位置。法輪功運 動對官方打壓的反抗就上升為反抗人權迫害的政治運動。也就是說,價值觀的多元 化要求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等公民權利,而要建立一個保障 此類自由的制度,就必須要改變現行的一元化政治結構,改變政權對文化價值和道 德標準進行壟斷控制的制度惰性。可以說,法輪功運動的反抗和中共政權的鎮壓之 間的衝突,再次把政治一元化不適於價值多元化的醒目弊端凸現在世人面前。所以 ,在價值多元化的日益發展的壓力下,中國政治的一元化結構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 程度。 也就是說,個人利益一旦成為人們行為的主要內驅力,利益分化和價值多元化 一旦達到社會化的程度,而且二者作為當下現實被全社會所承認,憲政民主化的民 間資源就已經具備,政治改革的社會條件就已經成熟。如果說,在20世紀八十年代 ,國人要求的自由民主大都還停留在抽像的理念層面上,那麼,在21世紀之初,國 人要求自由民主及政治權利,已經與具體的實實在在的利益訴求密切相關。現在中 國社會,個人自利意識的普遍覺醒,早已使個人利益的合理性得到普遍承認;利益 再分配所導致的利益分化和思想啟蒙所導致的價值多元化,也已經達到了足以推動 政治制度進行相應改革的程度:即為了求得個人財產的安全及增值,為了利益再分 配的公正和機會的平等(哪怕只是相對的公正),為了保證個人的信仰、思想、言 論和興趣不受強制侵犯,就迫切需要對極端不平等的政治權利進行再分配──以個 人自由、權利平等和社會公正為目標的權利再分配──而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諸種 權利的再分配又只能通過政治改革來完成。更重要的是,人們已經認識到:沒有政 治權利的保障,分散的個人便無以抗衡強大衙門及其官員和執法者的任意強制,個 人無法獲得追求自身利益的平等機會,個人無法擁有公開表達自己的信仰、思想和 趣味的言論自由,個人財產也無法得到安全保障,個人權益受到政府侵害時也很難 討還公道。所以,無論是為了保證財產的安全和增值,還是為了爭取自身發展的機 會;無論是為了爭取人權,還是受害者為了討還公道;無論是為了再分配的社會公 正,還是為了民眾的長遠利益……除了極少數權貴家族之外,其他的階層,無論是 改革的受益者還是受損者,都將為了切身權益而要求應得的政治權利。 現在,大陸的有錢人非常清楚,首先,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產不受到強制侵犯; 其次,需要降低投資賺錢的制度成本,個人財產的增值需要平等的市場環境;再次 ,要求政府的稅收制度和財政收支的公正化、透明化、法治化,要求與納稅的義務 對等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否決權;最後,也會要求政治上的直接發言或在政治上尋 找利益代言人,起碼要求成立民間自治組織的權利,甚至一些資本家還會熱衷於棄 商從政。而這一切利益攸關的迫切需要皆指向相應政治權利的取得。 改革的受損階層就更需要政治權利來爭取應得的利益,因為他們先天的弱勢, 使之在利益再分配中受到了最不公正的對待,而爭取公正待遇的最佳辦法,與其通 過乞求自上而下恩賜的幾片麵包,遠不如自下而上地爭取到政治權利。首先,他們 要求對多年的義務奉獻提供合理的補償;其次,要求自身訴求的合法化、組織化和 群體化的表達,即組織自治而獨立的農會和工會的權利,擁有進行罷工、集會、示 威、請願的自由;再次,要求與政府和資方進行討價還價的談判權利,要求在人大 政協等議會性機構中增加自身利益的代表;最後,要求選舉領導人和議會代表的權 利。 知識階層是社會良知的守護者和知識產品的生產者及傳播者,在經濟的發展越 來越依靠技術創新的現代社會,知識分子還是生產力的精華部分。知識分子追求自 身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創造力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的前提,必須有相應 的政治權利來保障:1,在經濟上不依賴於政府這個唯一僱主,使其知識資源通過市 場來定價,通過自由交易來換取最大化的經濟利益,從而保證他們的經濟獨立;2, 要求對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制度化保障,使其能夠具有不 媚權不媚錢不媚大眾趣味的獨立性,既能獨立地為社會提供有用的知識,又能獨立 地發揮社會批判和輿論監督的良知功能。由於知識群體天生就有思想活躍和敏於時 事的特點,這一群體對政治改革的要求就尤為迫切而強烈,而價值趣味多元化的現 實已經為爭取以上權利提供了豐厚的民間條件。 最後,從整個社會不同階層的公共利益和民眾的長遠利益著眼,對獨裁特權造 成的普遍腐敗的憎恨和對兩極分化的不滿,又迫切需要對政治權力的濫用進行有效 的限制和監督,要求建立能夠高效地提供最大公共產品──社會公正──的有限政 府,而政治權力的分立化和公民政治權利的分散化,則是在制度上建立有限政府的 關鍵。 值得注意的是,十六大前後,民間自發上書中共要求政治改革的呼聲突然升高 ,192名異見人士的聯名上書,六四難屬群體給新一屆中央委員會的公開信,對此公 開信表示支持的部分自由知識分子的聯名公開信,一些黨員上書要求啟動黨內民主 改革,特別是,包括了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十所大學的50名教授,廣東、江蘇 、福建、安徽等省市社科院的學者以及四川省政協的250名委員,也上書中央要求啟 動政治改革。12月8日,中國政法大學校長、知名法學專家徐顯明教授在接受中新社 採訪時,明確提出修憲的要求,他所列舉的應該盡快入憲的十項公民權利,起碼有 七項直接牽涉到政治體制的改革,如財產權、知情權、隱私權、經濟自由權、遷徙 自由權、平等權、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在六四後的中國,這種自發動員的規模是 極為罕見的,充分表現了民間要求政治改革的廣泛性和迫切性。 2、來自國際正義力量的外來壓力 中國20多年的改革進程一直伴隨著來自國際社會的外力推動,主要是來自國際 上由發達國家構成的主流社會的壓力。國內改革的每一重大發展都與國際推動的強 化息息相關。特別是六四大屠殺之後,沒有主流國際社會強硬幹預和巨大壓力,中 國在1992年後啟動第二次改革即便不是不可能的,但起碼也會在時間上有所推遲, 在力度上有所減弱。現在,隨著中國加入WTO、贏得奧運會和世博會的舉辦權,使中 國的對外開放和對國際市場的依賴,必將發生由量的積累到質的突破的轉變。 外來的正面壓力主要表現為:1,世界大勢的示範作用及其道義壓力。在冷戰結 束和人權高於主權的新規則開始普及的21世紀,自由化民主化的潮流日益普及和不 可阻擋的大勢,在道義上,既是對獨裁社會下的廣大民眾的感召和激勵,也對獨裁 者形成強大的道義壓力,使之時刻感到其政權在國際上的道義劣勢。2,來自實力對 比的威懾壓力。自由民主世界在與獨裁威權世界之間的實力對比上佔有絕對的優勢 ,也會形成對獨裁者們的強大威懾。當今世界僅存的少數獨裁政權已經無力與自由 世界相抗衡,在實力對比極為懸殊的現實面前,即便基於自保的目的,獨裁者們也 要對自由世界的壓力做出權益性的政策調整。3,來自各類國際組織的道義壓力。首 先是來自聯合國的壓力,《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和兩個國際性的人權 公約,起碼在道義上宣告了獨裁專制政權的不合法性,凡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中的獨 裁國家,都會受到由最權威的國際組織所昭示普世正義原則的壓力。其次是區域性 國際組織的壓力,例如歐盟的壓力,甚至也包括北約的實力優勢的威懾。再次是來 自各類非政府的人權組織的壓力,如國際大赦、人權觀察、保護記者協會、民主國 際等,還有以諾貝爾和平獎為代表的各類國際人權獎。4,最有效的壓力來自自由世 界的主權國家,特別是世界超強美國的壓力。冷戰結束之後,對獨裁國家的人權外 交,已經成為各自由國家的外交政策的組成部分。一方面,自由國家直接針對獨裁 政府提出道義批評、經濟制裁、甚至武力威懾,敦促和要求其停止政治迫害、改善 人權、健全法治和實行政治改革。可以說,六四後的十三年,中國人權狀況的現有 水平,中共政權承諾簽署保障人權的聯合國兩公約,釋放著名的政治犯,與歐盟和 美國展開人權對話。對違反人權的司法體制進行局部改革……主要是主流國家特別 是美國持續保持壓力的結果。另一方面,自由國家還通過支持國內的和流亡國外的 民間反對派運動,對獨裁政權施加壓力。5、和平演變策略的壓力。自由國家意欲改 變獨裁製度的主要策略,是通過圍堵和交往的雙重途徑推動其和平演變。保持交往 是實效最顯著的途徑,既符合自由國家的利益,更有利於整個世界的自由化民主化 。通過經貿交易、文化交流、人權對話等軟性方式,對獨裁國家進行滲透式同化式 的和平演變,已經成為推動中國繼續改革開放的最大外來動力,特別是在國內動力 不足的情況下。 要想使外來壓力更為有效,國內民間壓力就必須保持連續的擴大和上升。 3,中共政權面臨的反面壓力 十六大之後,境外媒體對新一屆中共領導層的執政環境的評論,大多著眼於中 國社會的負面危機,如腐敗、失業、分配不公、兩極分化、三農問題、國有資產流 失、金融黑洞、股市黑幕、道德敗壞、人權狀況和自然生態的雙重惡化、以及江澤 民的垂簾聽政……等等。的確,政治改革的嚴重滯後造成了顯在的和潛在的危機的 持續積累,僵化的一黨獨裁體制形成了中國社會良性發展的瓶頸,民間自發的分散 資源受到這一瓶頸的嚴重限制,無法整合為組織化推進政改的動力。 然而,危機之嚴重,既可以成為當權者懼怕改革的心理包袱,也為政治改革提 供了反面壓力,正因為政改的嚴重滯後造成了嚴重的危機,才需要用啟動政改來化 解危機。中國的一黨獨裁體制早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再會玩弄權術的獨裁集團 也無法將政治改革無限期地拖延下去。換言之,雖然不能對中共黨內出現蔣經國式 或戈爾巴喬夫式的魄力領袖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但是歷史發展已經提供了這樣的 機遇則是不爭的事實:江澤民式的停滯,為胡錦濤提供了打破僵局的機會,正如勃 列日涅夫式的停滯,為戈爾巴喬夫提供了機會一樣。即便胡錦濤等人抓不住大好的 歷史機遇,中國走向憲政民主化的漸進政改也決不會停滯,只是這一過程需要的時 間可能長一些,付出代價可能大一些。 在根本上,獨裁政權無法建立道義合法性,也就無法擺脫制度本身不斷製造的 反面壓力(各種危機),其秩序只能建立在危機型統治之上,即社會一直處在危機 四伏的狀態之中,相應地,政權也總是在驚恐之中實施准緊急狀態的防範,不斷制 造的新敵人和越積累越多的敏感日子,導致了頻繁的嚴打、數不清的整肅禁令和消 滅於萌芽狀態之中的殘暴,使專政機器肆意地濫用執法權,也使之在過於頻發的危 機中陷於窮於應對和疲於奔命之中。於是,形成了危機和應付危機之間的惡性循環 ,謊言、恐怖和收買也就成了危機型獨裁統治的特有品質。謊言製造虛假的繁榮穩 定是為了掩蓋危機,恐怖製造社會緊張是為了壓制由危機引起的不滿、異見和反抗 ,收買是為了換取精英階層為危機型統治進行辯護。 由於政治制度的不合理而製造和積累的各類社會危機,一旦達到威脅到獨裁政 權的穩定乃至存廢的程度,也就到了非進行某種改革不可,否則便無法緩解危機和 維持穩定的程度之時。於是,危機所構成的反面壓力,逼迫獨裁政權出於維護統治 的目的而進行局部的改革。這種改革,一方面會起到延續獨裁秩序的作用,另一方 面也會起到削弱現政權的傳統合法性和統治效力的作用,釋放出民間追求自身權益 的力量,使過去被政權全部壟斷地的資源和權利逐漸流向民間。但是,這類局部改 革,通常在統治性質上所引起的變化,只是由個人極權變成了寡頭威權,其一黨獨 裁的性質無法得到根本改變。 沒有全面社會危機造成的反面壓力,統治集團內部也就不可能產生為緩解危機 的改革動力;沒有民間的權益訴求運動形成的正面壓力,黨內改革派也很難獲得足 夠的民意支持而戰勝保守派。改革開放的過程中民間與政權之間的關係,形成了民 間-政權-民間的遞進循環:當危機嚴重時,民間自下而上的改革訴求和制度創新 的試驗,就會部分地被政權所接受,政權再借助於民意支持而發動全國性的自上而 下的局部改革,接著是民間由被動接受放權讓利的恩賜逐漸地向主動爭取自身權益 轉變,自上而下的改革將受到越來越大的自下而上的更進一步改革訴求的壓力(如 以八九運動為代表的一系列民間自發運動,就是由自上而下的局部改革所激發出的 民間力量的大爆發)。但是,政權對民間改革訴求的容忍度有一條自私而僵化的利 益底線,即決不允許對中共的獨裁權力構成挑戰。所以,中共政權為了自身的獨裁 權力及其既得利益,拒絕憲政民主化的政治改革,使製造社會危機的根源難以得到 制度上的清除,造成新舊危機的持續積累,中共也只能做出權益性的暫緩危機的局 部調整。 通過鎮壓八九運動和20多年跛足改革的摸石頭過河,中共總結出一套應付危機 和保持穩定的慣用策略:一,政績上一定要保持住經濟高增長。二,政策上向發達 地區和中心城市傾斜。三,利益分配上向各界精英傾斜,只有在民怨沸騰時才對弱 勢群體施以小恩小惠。四,社會權利上放鬆對分散個人的控制,使私域的自由有所 擴大,也是民眾對公共領域、特別是政治領域的關注降低。五,政治上嚴格控制公 共領域和製造民間組織的真空,對分散的民間反抗實施秘密鎮壓和嚴格的言論管制 。六,國際關係上的現實低調,盡量減少與主流國家的衝突,用出賣經貿利益換取 政治利益。 如此穩定策略得以實施的最大本錢,無疑是屢試不爽的放權讓利。在此意義上 ,無論是主動化解還是被動應對,改革開放的進程,就是中共政權為應付危機而玩 弄收放權與利的過程。中共忽而放權讓利,忽而又收權爭利,這種一放一收的權力 痙攣,放收收放的循環往復,已經成為後極權時代的中共政權應付危機的殺手鑭。 而地方政權、民間資本和西方政府,也已經基本適應了中共政權的翻雲覆雨,自發 地演變出一套有效的應對策略。也就是說,自上而下的每一次放權讓利之後的收權 爭利,中共政權都要付出更高的成本,也都無法取得預想的效果(比如朱鎔基在糧 食流通體制上的集權政策),使一部分權與利流出中共的掌控,變成民間資本、國 際資本和半吊子個人自由。收放交替策略造成的現實結果是:一方面,中共政權可 以有效掌控的資源不斷萎縮,統治效力不斷減弱,官員的政治忠誠和責任感也隨之 銳減,百姓的向心力日漸消失。政權也就只能求得表面上的效忠,而無力要求人們 發自內心的擁戴;只能依靠利誘來收買下級、精英和百姓的服從,而無力改變各自 「心懷鬼胎」的局面。另一方面,民間的資本及權利繼續自發成長,社會對政權的 離心力不斷加大,通過或直接或巧妙的抗爭,越來越敢於嘗試主動爭取權益。 儘管這種放權讓利的最大受益者是權貴階層,儘管民間財富還處在沒有法治保 障的灰色之中,儘管民間權利的成長主要局限於非政治領域,儘管個人自由的擴展 還主要局限在私人領域,儘管民間社會的成長仍處於一盤散沙的狀態,儘管主動爭 取權益的行為大都是分散的打擦邊球式的,儘管政權的權力恐懼及痙攣還會造成嚴 重的人權災難,還將不時地嚴重扭曲市場化私有化的進程,嚴重地腐蝕人性和敗壞 公德,進而一再延緩政治改革的開始,但是,覆水難收的趨勢已經不可逆轉,每一 次放權讓利後流出政權掌控的部分,對於獨裁體制的基礎都將是不同程度的瓦解, 所謂挖牆腳式的滴水穿石之功日漸明顯。除非中共政權再發動一次毛澤東式經濟文 革,否則的話,中國民間社會的自發成長已經難以控制。而回歸毛澤東時代的可能 性微乎其微,不要說發了大財的權貴們決不會答應,就是剛剛有了溫飽的民眾也不 會答應──除非現行的強盜式和裙帶式相混合的權貴資本主義繼續毫無節制瓜分社 會財富,繼續無視日益緊迫的社會公正問題。 但是,必須指出,獨裁製度下的社會危機所形成的反面壓力,必須在有足夠的 正面壓力的作用下,才會轉化為推動政治制度轉型的良性動力。如果沒有足夠的正 面壓力,反面壓力所推動的改革,大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機會主義的權益性改革,無 法從根本上剷除危機之源,無法改變獨裁製度的危機型統治方式,也就無法為長治 久安提供製度保障。 中國目前的基本國情,表面上看,是反面壓力過大而正面壓力不足,實際上未 必如此,即便在中共十六大期間所表現出的草木皆兵式的權力驚懼之中,也能夠看 到獨裁製度及其寡頭們的虛弱,看到正反兩種壓力所起的巨大作用,中國政改的最 大希望在民間。而這,正是所有追求自由民主的中國人應該對未來抱有樂觀態度的 理由。但是,這並不是說正面壓力已經足夠,恰恰相反,六四之後,儘管民間的正 面壓力沒有消失且還在自發生長,但是組織化壓力則始終處於低迷狀態,正義感、 同情心和責任感的急遽萎縮,造成了莫談國事的麻木症。所以,如何盡快提升正面 壓力的力度,如何整合分散的各類正面壓力,如何激發民間的道義良知,以便使中 國盡快超越跛足改革而啟動漸進的政治改革,乃是關係到國人未來福祗的關鍵。 總之,現在的中國,社會潛在危機的巨大反面壓力和民間社會迅猛擴張、民心 所向的強烈訴求與國際局勢的大勢所趨、主流國家的外來壓力,已經形成了必須進 行政治改革的強大合力。在此意義上,啟動政治改革的現實條件已經足夠充分,甚 至可以用「水到渠成」或「瓜熟蒂落」來形容。面對如此有利於政改的現實條件, 如果中共高層還不啟動還政於民的政改,反而繼續靠剝奪民眾的政治權利和高壓、 謊言加收買的策略來維持獨裁製度,那麼,在沒有社會公正和社會公德的制度環境 下,即便少數人富得流油了,即便民眾有了溫飽了,但是,得不到政治權利的各階 層仍然無法免於恐懼,而恐懼下機會主義的盛行只能把國人逼成邪惡之徒:資本家 被逼成奸商,知識分子被逼成掮客,下層民眾被逼成暴民,政府官員被逼成貪官, 而一個由奸商、掮客、暴民和貪官構成的社會,怎麼可能善待人性、保障人權和培 育良知?怎麼可能有效地調動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怎麼可能維持長久的發展和 穩定? 中國需要啟動政治改革的緊迫性就在於:如此齷齪而可怕的社會圖景,絕非未 來的遠景,而是當下的現實,再不政改,也許就將喪失和平轉型的最後機會。這種 喪失將使社會所有階層的利益受損,也包括最高權力層及其權貴家族。正如盧梭所 言:「最強大者永遠無法強大到為所欲為的地步,除非他把自己的實力轉化為公正 ,把服從規則作為自己的責任。」言外之意,如果不把強權轉化為民眾急需的社會 公正,不把服從法治規則作為執政者的天職,強權的坍塌就是必然的,或自行腐爛 或被民眾推翻,弄不好還要讓整個社會陪葬。□ 2002年12月10日於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