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阿安扎西、洛讓鄧珠死刑案上訴審理的建議書 ──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02 年12 月2 日以「製造系列爆炸、 煽動分裂國家」之罪判決甘孜州雅江縣農民洛讓鄧珠死刑,判處雅江縣崇新寺僧人 阿安扎西死刑,緩期2 年執行。 阿安扎西(亦為阿昂扎西)八十年代在印度被認證為阿登彭措活佛的轉世,法 名為丹增德勒,在康區南部的藏族群眾中享有很高威望,也是海外藏人十分關注的 人士。目前,當地群眾和海外各界對案件的判決提出的疑問有:一是爆炸恐怖活動 與佛教的不殺生原則和達賴喇嘛的非暴力路線相悖,不應該是熱心公益、善名遠播 的一位藏傳佛教活佛所為;二是阿安扎西被捕前與當地政府、警方有過數次矛盾糾 葛,兩次出走,導致當地群眾上萬人聯名派代表到北京告狀;三是在法院審理之前 ,甘孜州已經開展「揭批阿安扎西為首的犯罪團伙」運動,有先定罪後審判之嫌; 四是如果說阿安扎西是首犯,洛讓鄧珠受其指使,對洛讓鄧珠的量刑更重不合法理 。 我們認為,產生猜疑的根由主要是審判過程的不透明,人們無法聽到當事人為 自己所做的辯護,也無法對案情進行追問和獨立調查。這種黑箱運作是我國司法獲 得社會公信的主要障礙。針對這個具體案件,除了需要保證司法公正、維護憲法、 履行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以外,還涉及到在我國特殊敏感的民族問題和已成為國際 關注焦點的西藏問題。如果一個受到當地藏族百姓廣泛愛戴的僧侶被不透明的審判 判刑,即使他真地有,也會被說成是漢政府對藏民族的迫害,埋下未來導致 民族沖 突的隱患,成為國際指責的把柄,也為正在恢復中的中央政府與達賴喇嘛的對話增 添干擾。 尤其是,此案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質,人命關天,一旦洛讓鄧珠被執行死刑,就 無法再使其復活。同時,所有那些未得到澄清的猜疑也會隨死人不能說話而變成永 遠的猜疑,給漢藏關係中加上一筆無法償付的新債。 因此,保證上訴審理過程的透明、公正是至關重要的──是消除各方對此案的 猜疑,避免此案傷及漢藏民族關係的最後一個機會。為此我們建議,在四川省高級 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上訴審理的過程中,除了嚴格遵循法律,充分保證法律被審判 者的權利以外,還應該針對此案的特殊情況,採取以下三點措施: 1 、 由我們作為獨立民間人士,為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二人聘請四川省以外的 獨立律師為二人進行辯護; 2 、 允許國內外媒體充分採訪案件的上訴審理過程,以及參與審理的有關部門 和人員; 3 、 邀請海外藏人的代表現場觀察上訴審理的整個過程。 我們認為,如果甘孜州警方的確掌握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犯罪的確鑿證據,甘 孜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的確公平無誤,在上訴審理過程中採納我們所建議的措施 ,對國家、對漢藏民族、對我國司法系統的信譽都是只有百利而無一害,其他方面 也將因此對案件的最終判決口服心服。 此致 敬 禮! 建議人(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力雄(作家),王吉陸(大學生),王怡(大學教師),馬容(佛教居士) ,冉雲飛(土家族、編輯),劉義(畫家),劉蘇裡(企業家),劉曉波(學者) ,師濤(記者),朱建剛(學者),余傑(作家),張衛民(學者),張祖樺(學 者),李蘊(電視編導),季丹(獨立電影人),林泉(醫生),林猛(大學教師 ),羅藝(職員、探險運動者),姚國華(教師),趙誠(學者),徐曉(編輯) ,浦志強(律師),蕭瀚(律師),廖亦武(作家) 2002 年1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