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蕭功秦 (北京) 周 舵 近讀《與政治浪漫主義告別》,有些話似乎不能不說了。 不及細說,只提最根本的一點。我認為,新權威主義的致命傷是:它幾乎完全 缺失了自由主義的人權視角。 對激進主義的批判,我幾乎完全同意。就說理的深刻、透徹以及論證的有力而 言,與之可比者寥寥可數。然而,要理解中國的現實,保守─激進,或權威(秩序 )─失范(動亂)的二分法卻遠非適用的分析工具。近年來思想界的兩大爭論(保 守─激進,自由主義─新左派)之無成效,據我看,也首先是由於分析工具之不當 。請參照本人的六分(或五分)法模型(附上),不贅言。 讓我們首先區分「政治目標」與「政治手段」。 我以為,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一言以蔽之曰「極端主義」。這有目標與手 段兩層含義(見附文),在你則似乎只有手段一層含義:急劇的、通盤性的、參與 爆炸式的變革(即革命)是災難性的。這我同意。然而,「保守」與「激進」雙方 的目標是什麼?如果激進派的目標是擴大參與即民主,那麼「自由」的位置在哪裡 ?保守派要保守的又是什麼呢?須知,中國並無英國式保守主義所欲保守的自由傳 統,相反,中國的保守勢力要保守的要麼是極權主義新傳統,要麼是皇權絕對主義 老傳統。其間差別之大,不啻霄壤。 自由是關鍵。這與民主(大眾參與)是兩碼事。自由不但不等於民主,而且, 兩者往往是相互衝突的;但在你的視野中,兩者永遠是混為一談,統歸於「激進」 的旗號之下。更糟的是,你認為自由與秩序是不相容的,秩序只能靠強制,這與柏 克正相反。看來,你的「新保守」確乎別有所指。 作者似乎很欣賞德、日式的偽立憲政體。而在我看來,這恰恰是通往大災難的 三條極端主義道路之一──新法西斯(另兩條是極左即極權主義復辟,和極右即激 進的休克療法)。德、日的歷史教訓還不夠慘痛嗎?何以見得「新權威」不是通往 法西斯之路呢?德、日現代化模式,恰恰就是你所主張的「現代化導向的開明專制 」即新權威!其最嚴重的問題就是:人權[注]的完全空白;人自身不是目的,而是 某種集體性目標( "現代化」、 國家利益、富國強兵、趕超……)的工具;如何使 用工具的決定權完全操於政治權力(權威?)之手,個人不得持有異議;政府賜你 多少自由權利,你享有多少,且隨時可以更改、收回、削減──以權勢者的命令、 隨意性極大且不公開的「內部文件、指示精神」、立法機構頒布的法律或行政機關 的政令等方式;偽憲條文的實質即是這些命令、法律的合法有效,而人權則僅為具 文而已。沒有這個人權立場,以國家利益(「現代化」)為導向的政治權力不是權 威,它不具備當代文明人類公認的合法性;這種缺少合法性的秩序也未必能夠長久 穩定,特別是其有效性即經濟績效滑坡時;其治下的市場可能是畸形的並且日益腐 敗低效;並且,該政權很可能難以向民主政治平穩過渡。 當然,這種悲觀的前景只是可能性之一,不是必然發生的。而要想避免這種悲 觀前景,關鍵不是什麼「鎮制力」,相反,是要以切實的、制度化的人權保障,即 法治(不是「法制」!)來凝聚人心、建立共識,而法治的核心是對政府權力的限 制──請注意,「限制」不是弱化,不是「軟政權化」,是權力的分立和制衡;在 分權制衡的初期階段,甚至可以主要是一黨體制內部的分權制衡,加上社會監督( 公眾輿論、新聞媒介以及異議分子或團體對執政黨的警覺、批評、監視),以及公 民社會、公民文化的培育。片面強調鎮制力和「權威」(只是權力而已!),已有 的經濟自由(正是這一自由秩序促成今日中國的經濟繁榮)可能退化、腐敗,績效 可能低落,公民社會和公民文化無從發育,最終,秩序和穩定可能只有靠赤裸裸的 暴力來維持。總而言之,落實自由才是關鍵,民主可以暫緩(當然,在不妨害自由 的前提下,也不妨逐步擴大參政)。 我的其它不同意見差不多都是從這個關鍵處引出的。例如,「四項基本原則」 中,前三項尚可轉義後沿用,但「專政」則絕對不可寬容,並且根本無轉義之可能 ──那是極權的利器,自由之死敵;理性主義不是必定與激進相聯,它也可為自由 主義的漸進改良所用(漸進改良恰恰是極大地依賴理性);中國從來沒有過封建, 中國現代化之坎坷,主因之一即是沒有過封建,因為封建制下權力的多元制衡乃是 自由之母,而自由又是自由民主之母,中國的老傳統卻是中央集權的絕對皇權加官 僚專制主義,與封建恰好相反;古希臘的城邦民主不僅僅是民主,還有「法律下的 自由」;古代羅馬也不是民主,是共和,共和則是分權制衡的源頭(君主、貴族、 平民三者的權益平衡)。總而言之還是那句話:沒有(區別於激進民主的)自由、 人權的視角,一切政治論說要麼荒謬,要麼乾脆是禍害。 一個學者如果不與專制政治保持清醒的距離,他就僅是個文字匠,不是純正的 知識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