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譴責中共當局非法判處王炳章 聯合聲明 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美國政府,美國國會參眾兩院: 近日,北京當局對異議人士王炳章先生非法判處無期徒刑,表明其侵害人權的 行徑進一步升級。 這樁疑點叢叢的案例,充滿了人為捏造的痕跡和強加於王炳章頭上的不實之詞 。 1,據北京當局宣稱:王炳章等三人,在越南境內遭到綁架,又經「綁匪」輾轉 千里,劫持到中國。那麼,不管是中國政府,還是越南政府,其首要的責任,都是 追捕綁匪,將綁匪繩之以法;如果綁匪逃之夭夭,北京當局和河內當局都應立即通 報國際刑警組織,要求協助緝兇。然而,北京當局審判的,不是綁匪,反倒是遭綁 架劫持的受害人。如此荒唐和顛倒的「法治」,恰恰暗示,最大的綁架嫌犯,可能 正是北京當局自己。如此,他們開創了由一個獨裁政權公然跨越他國、或與他國獨 裁政權合謀,綁架和迫害異議人士的惡劣先例。將「國家恐怖主義」,升級為「國 際恐怖主義"。長此以往,所有流亡於海外、尤其流亡於東南亞各國的中國異議人士 ,將失去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 2,北京當局指控王炳章「從事間諜活動」,僅僅是因為王炳章在海外從事民主 運動的早期,與台灣各界交往,接受過台灣各界的若干資助。依照這種邏輯,凡是 旅居海外的中國人,不論出自何種原因,只要受到台灣各界的資助,包括民間資助 ,都可以被冠以「間諜」罪。眾所周知,海外中國人,在文化、教育、科技、乃至 政治等諸多領域,都多多少少與台灣政府或民間團體發生關係,產生合作。比如每 年一度的「台灣之旅」,就是一項由台灣方面資助和組織的文化交流活動,受邀前 往台灣訪問觀光的,包括海外中國大陸人的不同成份,如留學生,學者,商人,及 其他普通民眾,甚至包括部份親共人士, 依照北京當局的邏輯,這些人,當他們返回中國大陸時,都可能被指控為「間 諜」了。事實上正是如此,從宋永毅到高瞻、李少民,吳建民,覃光廣等,不都僅 僅是因為學術研究,收集一些公開的資料,就被指控為「間諜」嗎?北京當局的做 法,有意令旅居海外的中國人,人人自危,哪怕短暫回國,也可能面臨被捕和遭迫 害的命運。另外,我們不得不指出的是:北京當局動輒將與台灣方面正常交往的大 陸人士指為「間諜」,正是變相宣揚「兩國論」。 3,北京當局指控王炳章「從事暴力恐怖活動」,卻幾乎列舉不出任何一件有關 王炳章本人於中國境內的具體「犯案」。一些牽強附會的指控,在時間、地點、人 物上並不清楚且缺乏邏輯,完全舉不出由此造成的實際後果。僅以「動機」代替「 行為」,以(他人而非王炳章本人的)「未遂」代替「實施」。實際上,僅僅以王 炳章在海外刊物或網路上發表文章,曾提出「暴力推翻中共」的主張,或與朋友之 間的相關談話,就予以定罪。這分明是以言治罪。更為重要的是,王炳章旅居北美 地區二十餘年,主要文章、言論皆發表於海外,遠不在中共的治理範圍。北京當局 的指控和判決,正如前述跨國綁架行徑一樣,表明他們決心將其意志和迫害延伸到 海外,甚至延伸到象美國這樣的民主大國。將其專制強權凌駕於基本的國際關係和 國際準則之上。這不僅是對民主與自由的挑戰,也是對他國主權的挑釁。北京當局 利用「反恐」的借口和條例,重判王炳章,更是對國際「反恐」聯盟的公然嘲弄。 4,既然北京當局一直授意駐外使領館,拒絕為海外異議人士簽發或延長中國護 照,那麼,他們應該清楚,流亡海外二十餘年的王炳章,早已被中共「開除」了國 籍,成為一名「無國籍」人士。面對這樣一位不被當局承認、又長期旅居他國的「 前國民」,如何又適用於中共的「管轄權」? 5,在對王炳章起訴和審判的整個過程中,北京當局拒絕公開審判,拒絕外界旁 聽,拒絕媒體採訪,堅持「黑箱作業」、「有罪推定」,其弄虛作假和做賊心虛昭 然若揭。 「判處」王炳章「無期徒刑」,創下自七十年代末以來,北京當局重判異議人 士的最高記錄。顯然,這只能是以江澤民為首的強硬派所為。江澤民集團利用當前 國際形勢,對異議人士的迫害臻於登峰造極,炫耀其獨步天下,鷹視狼顧,肆無忌 憚的驕悍和橫蠻。 我們強烈譴責江澤民集團對王炳章的野蠻重判,要求立即釋放包括王炳章、楊 建利等在內的所有被關押的異議人士。 我們強烈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中國不斷惡化的人權狀況,向北京當局施加 可能的影響和壓力,促使他們立即停止對所有海內外異議人士的陷害和迫害。 我們也寄希望於北京新領導層,與江澤民集團的倒行逆施相劃清相區別,早日 順應世界主流文明,主動開創中華民族的新紀元。2/11/03 海外民運人士(簽名略) 200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