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黃金儲備與台灣獨立 赫建亨 《北京之春》總第九期載有馬悲鳴先生「黃金儲備的去留與台灣獨立」一文。拜 讀之餘,對於馬先生的諸多論點頗有未安之處,遂想以一個台灣人的觀點,針對這 篇文章進行討論。 馬先生的主要線索相當簡明而易於掌握:國民黨在國共內戰敗退之餘,將中國受 帝國主義之劫取所僅餘的「一百七十萬噸黃金」悉數由大陸運往台灣。如果台灣要 獨立,「有一點理虧之處,就是兩千萬台灣人用十一億大陸中國人的黃金儲備做發 展經濟的本錢。」因此,依馬先生的想法,台灣如果要獨立,至少要把這些屬於十 一億人的黃金「吐出來還給大陸。」然而不只是黃金,「所有當年國民黨撤退時攜 往台灣的美元和文物典籍,以及傳世的中國藝術珍品……等等一切當初從大陸運過 去的東西,都應該歸還中國大陸。」但馬先生又認為:由於中國大陸「破四舊」之 故事,即使台灣要獨立,也不該將這些珍寶「歸回」。依此,台灣為了要確保這些 珍寶無虞,「只能保持現狀:既不獨立,也不回歸。這現狀要一直保持到中國大陸 建成健全的產權制」,台灣才能對其前途做一選擇。 先不論國民黨從大陸帶來的黃金、文物是否有足夠的力量在道理上使得台獨不該 成立,茲先考究:這些東西是否應該屬於大陸?依照馬先生的邏輯,這些東西當初 如為大陸所擁有,則在文化大革命破四舊之中早已灰飛煙滅了,何來「屬於」、「 不屬於」之說?台灣保住了這些東西,是為對中華文化有大功。 台灣現在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綿延了八十三年,它自有權保有這些珍寶文物 。但更重要的是:當初共產黨外恃蘇聯、不願使其軍隊國家化,而國民黨又無推行 民主憲政之誠意,雙方遂成交戰之勢。交戰之時,一切法律保障、產權、所有權只 是紙上具文而已,一切唯以力決、單以力取。共產黨在這一陣爭奪中不是搶到大陸 嗎?在這個生死存亡的時節,你教國民黨把手中本有的憑藉、財物奉而送人,他願 意嗎?在道理上公平嗎?正因為在這種無法律保障的爭奪下有太多不合理的事發生 ,所以人們的公共生活才須要有法律來規範。法律規範之後,即自當時的狀態始。 否則溯及以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天下豈不大亂!台灣人民在享受民主憲 政、經濟發展之餘是該體念這些寶物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之血汗而思有以回報。但 這不表示有了這些寶物即可以有民主憲政或經濟發展。 筆者所切切不以為可的是:馬先生在考慮一個群體之集體的政治行動時,以一個 片面的、甚至是一個不能成立的理由來衡量。如果馬先生要體驗一下這種判斷之無 理,則筆者可以以下的說法回敬。當年中日甲午戰敗,中國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五 十年之間,台灣人在日本鐵蹄之蹂躪下,忍辱苟活,不知有多少身家性命喪送,有 多少財物資源被奪。這五十年的悲慘,推源禍始,可有哪個台灣人向大陸人索賠? 退一萬步說,即使這些寶物該屬於大陸,這也不表示台獨不該成立的理據可以安 立在這上頭。台獨與否完全繫於當事人——即兩千萬的台灣人——對其前途之決定 而定。台灣兩千萬人——不是國民黨、不是民進黨、也不是共產黨——對此事所做 之集體的決定,才是台獨與否的最後理據。換句話說,決定台獨與否的基礎是兩千 萬人的自由狀態。只有在兩千萬人是自由的兩千萬人的前提下,兩千萬人才能集體 而共同地決定其前途。這集體而共同的決定之結果可以是獨,亦可以是統。但無論 如何這決定是以自由之狀態為前提。自由是一種存在的狀態,這狀態是由意志與行 動促成的。財貨、珍寶對於此一自由狀態之形成只有助緣作用而無本質之決定的作 用。所以說,即使退一萬步說,台灣應該歸還這批珍寶,這一點也不能構成台灣是 否應該或不應該獨立的充分條件。 但馬先生在談到那一百七十萬噸黃金時,尚有一段敘述,值得注意。「在這些黃 金裡,有相當一部分是國民黨政府臨敗退之際誘迫老百姓把民間儲藏的黃金換成金 元卷,不許民間私藏黃金聚斂來的。」馬先生很客氣地說:「這種手段實在不敢恭 維」。這段敘述有其特殊性。因為它所關涉到的不是國家財產的問題,而是官吏誘 騙百姓黃金,使其財物遭受損失的問題。如果當時的政府對於人民真作出此一誘騙 行為,則台灣政府自有責任補償這些利益受損之人民。因為這些人民當年既履行了 納稅義務,而當年的政府與如今台灣之中華民國政府又有連續性,則台灣政府自須 視之在當年為其人民——不管國籍之歸屬如何判定——而補償之。 中華民國憲法有兩條與此有關。茲錄列之。第十六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 訟之權。」訴願是政府措施違法或不當,權利受損害的人民,向政府請求救濟的權 利。訴訟則是人民權利受損,向法院請求救濟的權利。第二十四條:「凡公務員違 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 就其所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賠償。」依此,當年受害百姓有權向台灣政府進行訴 願、訴訟乃至申請國家賠償。這不僅可促使正義獲得實現,對海峽兩岸的人民與政 府而言,亦具有莫大的教育意義。 筆者很能理解許多大陸人不欲台灣獨立的願望。當初造成台海兩岸隔離的是國共 兩黨把整個中國人的存在世界變成一個梟雄力取的世界。如今如果要聯合、要統一 則不能再走同樣的道路。間隙是要靠雙方的相互尊重,雙方的智慧與耐心加以彌補 ;友誼與信心也是要經歷長時間的思考與互動才能滋長。如果不此之圖,傲然地以 宗主國、父母國自居,指東道西,說台灣應該如此、應該如彼,則這只有加深這間 隙而已。如果不願意走同樣的道路、不願意在強梁世界之中討生活,而在法治(不是 人治、不是黨治)的基礎上求所以結合之道,則統一(而不是回歸)才不會是遙不可及 的幻夢或悲劇。否則所謂統一也不過是滿足一下那吞噬的快感而已,政客們或許可 以藉以邀功,但這對大陸人民何益呢? 朋友,放下你們宗主國與父母國的身段吧!這身段是虛假的、有傷害性的。台灣 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屬國。中華民國綿延至今已歷八十三個寒暑就足以說明這一 點,依此,何來回歸之說呢?台灣人民尚未對統獨一事做一最後的決定。如果希望 統一,則須知那是要以友誼、互信與法治為前提的。無論如何,至少我們應該有友 誼與互信吧!至少我們應該在法治的基礎下互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