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反向歧視」和「反向國民待遇」 陳奎德 前不久,北京發生了兩樁事件,二者互成對比,頗堪玩味。 其一是部分中國知識界人士向當局申請反戰遊行。出面申請的童小溪和李寧後 來告訴公眾,該申請被當局百般刁難,最後被迫取消。 另一件是駐北京的外國人士同樣申請反戰遊行。他們獲得了當局批准,該遊行 於3月30日上午在北京舉行,有意味的是,北京警方禁止任何中國人加入該遊行隊伍 。 對比兩事,其意涵是令人震駭的:中國人在中國土地上不能遊行示威,公開表 達自己的意願。外國人反而可以獲准在中國遊行並表達政見。 顯然,這是一種赤裸裸的"國族歧視(national discrimination)",而且是一 種針對本國國民的"反向歧視(reversed discrimination)"。雖然,就政見本身而言 ,筆者並不贊成上述中國遊行申請者所持的論點,但他們擁有遊行示威表達自己政 見的憲法權利,則是絕對無疑的,任何人均不得剝奪。這一"反向歧視",不能不使 人聯想到北京多年來極力宣傳的原上海租界內"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對該"牌 子"的 煽情渲染,建構了中共的民族主義合法性話語資源,曾經為它攫取政權、建 構執政地位立下了汗馬功勞。然而如今,一道類似 "華人與狗不得遊行"的禁令,竟 然通過中共自己的口,噴薄而出,真是情何以堪!歷史邏輯的嚴酷與諷刺居然如此 及時應驗,直令人歎為觀止。 事實上,上述事件並非孤立個案。 這種外人享有特權,國民反遭排擠的局面早 已不自今日始,遠在毛時代,從遍佈各大城市的"友誼商店"現象就可窺豹一斑了。 其實,它也並非限於遊行示威這類政治領域,在當代,經濟領域裡恐怕更為普遍。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對於中國公民自己創辦企業事業,北京政府一直設有種種禁 區:譬如:國民不得自己籌資開辦銀行、保險業、通訊社、出版社、報紙、雜誌、 電視台、電話公司、電子網絡公司、大學、航空、鐵路、公路…….等等。總之,舉 凡與國計民生關係極為重大的企業事業領域,都不許國民染指,統統由國家壟斷。 新情勢 但是,中國加入WTO之後,出現了嶄新的情勢。上述列舉的不准中國人染指的禁 區,現在按照入世協議,其中大部分將逐年(從入世起一到五年之內) 對外國人開放 ,對外國資本開放。這樣,就勢必造成某種"反向國民待遇(reversed national t reatment)",即: 外國人到中國來可以享有中國的"國民待遇",但中國國民自己 在國內反而不能享有"國民待遇"。也就是說,外資企業(以及政府壟斷的國有企業 )享受的"待遇"要比中國人自己出資辦的民營企業要優越得多。很多外企(和國企 )能做的事,民營企業不能做。這一對照,毋庸爭辯地呈現出北京政權自詡的作為 中國人民利益代表的非合法性,呈現出北京煽動的民族主義的虛偽性。 據瞭解,這種對本國國民的歧視,已經引起中國私營企業家乃至各界的普遍不 滿和抗議,他們有人甚至訴諸司法行動,以討回自己作為國民的堂堂正正的權利-- 至少與外國企業家平等的待遇。在中共十六大和兩會期間,此類聲音有日益響亮之 勢,以致北京當局也不能不有所因應,承諾要逐步開放上述禁區給中國公民。人們 當然歡迎北京這類承諾,不過,更重要的是行動。訴諸以往的經驗,凡是涉及到北 京要放還權利給國民的事,常常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最好的時候也不過 像擠牙膏一樣:擠一下,出一點。因此,這裡還得用上中共自己的一句口頭禪:查 其言,觀其行。 總之,人們已經日益清楚地意識到了,從滿清至今天,風水輪流轉,但無論哪 個政權,中國的統治階層都共享有一以貫之的一個相同傳統:"寧贈友邦,不予家奴 "。在筆者看來,在未來可以肯定的一點恐怕是,中國的真正制度變遷與破除上述的 固有傳統,二者將是同步的歷史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