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邢賁思先生請教四個人權問題 (北京)焦國標 2002年第六期《人權》雙月刊發表採訪邢賁思的文章《在發展中改善中國的人 權狀況》。邢文有一個不錯的文章標題,也是一個科學的口號和工作思路。可是文 章中有許多根本問題值得推敲。 第一個問題,怎樣認識解放後中國的人權進程? 邢先生講道:他最近看到一個資料,說「解放前在革命根據地曾經有個陝甘寧 邊區的人權條例,這說明早在建國以前我們對人權問題就非常重視。解放以後,無 論是人權的理論研究,還是實踐上的人權保障制度建設,我們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取得了重大成就。」 我們的《人權》雜誌是「中國第一份國際性人權雜誌」。既然是國際性的,不 是自吹自擂性的;既然是嚴肅的人權雜誌,不是自娛自樂雜誌,那麼最起碼的品格 應該是客觀、 準確。不能自說自話。試問邢先生這段話客觀、準確嗎? 首先,解放前革命根據地的人權狀況究竟如何,不能僅憑陝甘寧邊區「有個人 權條例」就輕下結論。王實味被處決,是不是在革命根據地?至於江西革命根據地 同志之間彼此的清洗,早已不可勝記。 其次,「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也可以看成是人權條例,劉邦的「約法三章」 ,曹操的馬踏禾苗者斬,李自成的各項軍紀,都可以看成是人權條例。條例畢竟不 同於實際,實際則正如《漢書□刑法志》所嘲笑的:「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 網漏吞舟之魚」。 第三,解放以後,人權成為資產階級騙人的把戲,人權問題長期成為禁忌,這 是有目共睹的事實,怎麼突然變成「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反右 」害死人,「大躍進」累死人,「三年自然災害」餓死人,「文革」十年整死人, 這些能算是解放後做的「大量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嗎? 特別是邢先生所謂「實踐上的人權保障制度建設」,我不知道「我們」都建設 了什麼樣的保障制度。除了侵害人權的行為愈演愈烈,好像並沒有建設別的什麼。 「我們」通常說1949年以後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試問人民到底當了多 少家,做了多少主?經濟上不能做他們財產的主人,政治上毫無選擇自己的單位領 導和國家領導的權利,他們當的什麼家,作的什麼主? 解放後農民分得土地可以說是最大的當家作主,可是分得土地還沒有暖熱就又 被合作化去了。所謂合作化,無論動機多麼好,實際上等於是分來的土地又被剝奪 去了。以國家行為剝奪土地的做法,給中國農民帶來千古未有的大劫難,那就是「 三年自然災害」期間餓死三四千萬人。中國儘管是個災害頻繁發生的區域,儘管過 去土地私有條件下農民被盤剝得非常厲害,可是歷史上任何一次大饑荒餓死的人數 也趕不上在土地國有名義下「三年自然災害」期間餓死的人數。他們名義上是土地 的主人,實際上被剝奪得一無所有。精神上的被摧殘更甚,面對成囤成倉的糧食, 儘管餓得要死,可他們連偷連搶的膽量都沒有了。這是中國歷史從未有過的悲哀。 以國家行為剝奪土地的做法,還給中國農民帶來至今擺脫不了的身份歧視。在 舊時代,鄉下人與城裡人只是職業區分,而在「翻身」後成為土地「主人」的時代 裡,種地不再是一種職業,種地人成為一種身份。這種身份讓中國農民飽受損害半 個多世紀,至今沒有見解除的意思。 第二個問題,生存權、發展權與民主自由究竟是什麼關係? 邢先生說:「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的權利,從某種意義 上說比民主、自由等政治方面的權利更加重要,特別是對一些比較貧困的發展中國 家更是如此。 在非洲,有些國家由於長年乾旱,糧食顆粒無收,老百姓經常面臨貧 困、飢餓的處境, 在那裡生存權、發展權自然比其他人權更加重要。」這段話不是 邢賁思先生個人的話, 而是中國人權幹部常說的套話。這實在是十分荒謬的一句話 。 第一,許多發展中國家都曾經是西方的殖民地,它們之所以會變成人家的殖民 地,之所以生存權和發展權被列強剝奪,最根本的一條原因就是它們是落後愚昧的 封建專制國家。進 入後殖民時代,它們獨立了,可是生存權和發展權仍然命懸一線 ,仍然處於「發展 中」,歷史厄運並沒有真正過去。為什麼?最根本的原因仍然是 它們不長進,沒記性, 反民主、反自由。換言之,在前殖民地時代它們政治上不能 與時俱進,抗拒民主、自由的大潮,所以成了亡國奴;後殖民時代,他們仍然抱殘 守缺,抗拒民主,敵視自由,在聯合國的保護傘下混日子,苟且偷生,禁錮人力, 摧殘思想,所以至今仍然內外交困,生存岌岌可危,發展更是談不上。由是觀之, 民主、自由等政治方面的權利決不是生存權、發展權的對立物,而是生存和發展的 先決條件。一個不講民主的國家,一個人民不能自由表達自己意志的國家,永遠不 可能有放心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過去我們常說,昏庸腐敗的清政府導致亡國滅種之禍。這就意味著專制政治是 民族生存 和發展的最大殺手。可是在上面那段話的邏輯裡,發展中國家只有專制才 能保證國家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這就等於說,清朝的專制是亡國之因,今天發展中 國家的專制是興國之本。這究竟是邏輯問題、時代問題,還是理論家的居心問題? 即便是在「長年乾旱,糧食顆粒無收,老百姓經常面臨貧困、飢餓的處境」的 非 洲國家,民主、自由等政治方面的權利也是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先決條件。最貧窮 的地方也存在分配,越貧窮的地方分配越性命交關,而凡分配就必然牽涉到公平與 否的問題。 物質越匱乏的地方,生存權越發繫乎分配的公平程度。所謂民主、自由 等政治方面的權 利,本質上就是人民能夠自由選擇公平的掌秤人的權利。只有掌秤 人公平,才能談得上 公眾的生存。五八年「大伙上」我們是有耳聞的,據過來的老 人們講,村裡天天有人餓死,可是村幹部和管伙的卻吃得白胖。我們想一想,當此 之時,還有比村民們可以自由、民主地選擇他們的村幹部和管伙的更關乎生存權和 發展權的事情嗎? 無論是什麼國家,民主自由等政治方面的權利都是確保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有力 武器。發達國家之所以生存美滿,發展順暢,此無它,只因為它們民主自由等政治 方面的權利得 到了很好的保障;發展中國家之所以生存艱難,發展無望,亦此無它 ,這是它們糟蹋人 民在民主自由等政治方面權利的報應。生存和發展越成問題的國 家,民主、自由越至關緊要。將生產權、發展權與民主自由等政治方面的權利對立 起來,認為不民主、不自由的專制制度才是生存和發展的前提條件,這是發展中國 家理論工作者最恥辱的記錄。 第三個問題,這是哪個西方國家的民主? 邢賁思先生說:在民主問題上,我們實行人民民主專政制度,對大多數人實行 民主,對少數一些破壞分子、犯罪分子就只能講專政。「西方國家強調的是絕對的 民主。實際上,這種民主,是抽像的,帶有一定的欺騙性。其實,在美國國內,如 果一個人的行為妨礙了社會秩序,警察照樣要抓人。而美國恰恰使用這種標準來要 求其他國家……如果其他國家不推崇這種價值,就認為你違反了人權……這種把民 主絕對化的理解,是我們反對的。」 邢先生這段話的邏輯是:美國自己的警察抓人可以,中國的警察抓人不行,並 說這就是美國的「絕對民主」,可見美國的「絕對民主」採取雙重標準,是虛偽的 ,「帶有一定的欺騙性」。試問邢先生:這真的是美國的「絕對民主」嗎?美國人 是這麼理解民主的嗎?你說這是美國的「絕對民主」,我看美國決不認你給他定義 的這個民主。我相信美國思想家決不至於淺薄到竟能如此理解他們的民主理想。據 我所理解,美國只問警察憑什麼抓人和怎樣抓人,從來不反對警察抓人。美國只關 心警察該不該抓人和怎樣抓人的問題。 邢先生還說:「我們也反對把民主僅僅理解為『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你想幹 什麼就幹什麼』。」試問「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是美國的民主 嗎?美國的哪本書裡有這句話?美國的哪個人說過這樣的胡話?我從沒有見過,也 決不相信美國會有這麼低級的學者如此庸俗地理解民主的。我真誠希望當代中國最 著名理論家邢賁思先生能指教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句 話,究竟是西方哪個國家理解的民主?您這是在那本書裡讀到對民主的這個理解的 ? 第四個問題,在主權與人權高低問題上你們堅持什麼呢? 邢賁思先生說:「在人權與主權的關係問題上,我們與美國的看法不同,我們 反對人權高於主權的觀點。」本人想請教的是:你們反對的我們知道了,你們主張 的我們還不知道;在人權與主權的關係上,你們主張什麼呢? 人權與主權的關係無非四種:一,人權高於主權;二,人權與主權一般高;三 ,主權高,人權低;四,人權、主權沒有高低。你們既然反對人權高於主權,剩下 的就只有一 般高、沒低高和人權低、主權高了。一般高和沒低高這兩種情況,這裡 不討論。如果你們主張主權高,人權低,那你們是徹底錯了。主權高於人權什麼樣 ?法西斯什麼樣,它就什麼樣。人權與主權正常的關係就應該是美國提出的人權高 於主權。人權高於主權不是洪水猛獸,而是我們民族十分熟悉並珍愛的一個思想寵 物,即孟夫子三千年前提出的「民貴君輕」。 邢先生說「按照國際準則,一個國家不能隨便干預其他國家的主權,除非這個 國家的確 危害了其他國家」,那麼請問假定這個國家在國內胡作非為怎麼辦?就像 希特勒滅絕本國猶太人,別人也不能干預嗎? 邢先生還說:「就連美國的一些盟國,(在打擊伊拉克問題上)意見也出現了 分歧。所以,在人權與主權的關係問題上,並不是所有國家都與美國的看法一致。 」 在這裡邢先生又看走了眼。它們這不叫看法不一致,這叫做法不一致。在人權 高於主權問題上,盟國看法沒有分歧,只是採取的方式不一致罷了。這情形就好比 對街頭正在行橫的惡棍,個小力怯的不敢近前,個大力不怯的飛身上前呵阻,對待 惡棍的方式雖然不同,可是認定惡棍是惡棍,這個並無不同。人權高於主權是歐美 的共識,美國決非曲高和寡、孤孤淒淒。中國的一些理論家,用一輩子時間批駁自 由、民主、人權是資產階級虛偽的東西,現在終於不批了,難道還要花下一輩子的 時間批駁人權高於主權這個本來就根本不錯的口號嗎?如果是這樣,那麼作為一個 理論家,荒廢一輩子就已經夠可惜的了,難道還要繼續荒廢下去?一個理論工作者 如果只協助走上邪路的政治貽誤自己的民族,不覺得問心有愧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