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輿論破了孫志剛案 安徽 鄭在天 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國嚴重禁錮了中國人民的思想,即便進入21世紀後,也多處於半愚昧半開 放狀態。人權的覺醒,也是在不斷地被剝奪與壓迫,強姦與蹂躪之下所取得的絲微改觀。雖 然這點進步並不會具有轉折點意義,但任何麻木之後的醒悟所帶給人巨大的希望是不可否認 的。一寸一尺累積起來的小勝利就促成大成功的到來。 孫志剛一案雖然很令人失望地拉下帷幕,其懲罰的也不過只是「小人物」,高層領導都巧妙 地逃脫了法律的制裁與追究,但在當前中國的法治環境下,應該感到滿意了。相對而言,孫 志剛是不幸中的大幸,因為還有那麼多無辜者至今得不到懲治兇手的欣慰處理:李尚平、劉 駿、張森,他們比孫志剛更加死不瞑目! 這種幸運,代表了民間力量的不斷崛起。民間輿論促使該案引起高度重視,從而得以解決。 但政府官員是不可依賴的,雖然羅干和周永康先後多次批示,張德江也主持廣東省政法系統 的專門會議研究此案,表示嚴懲兇手和補償孫志剛的家人,各類主流媒體也出現了相關的正 面評論,但並不能保障人權,猶如劉曉波先生所說:「政治局常委羅干、政治局委員周永康 和張德江等高官干預此案,固然可以加快孫志剛案的解決,但是,沒有獨立司法的人治干預 ,無疑是最大的司法不公。所以,不改變以黨管法和以政代法的現行制度,也就不可能建成 中共所承諾的法治國,法律的程序公正也只能是空頭支票,人權更無法得到制度化保障。一 句話,如果不改變黨權至上的現行制度,孫志剛的個案,絕非第一,更不會是最後。」 正是在此種背景之下,民間力量的鞭策尤為重要。網絡名家東海一梟最先發出了《關於立即 廢除收容遣送制度的呼籲》,此後,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經濟學家茅於軾的道義文章,到 秦暉、徐友漁等學者、法學界人士給有關部門的公開信,以及網絡上就此案所發表的評論、 吶喊呼籲更是不計其數,這種廣泛關注與巨大影響是不可忽視的力量,蔑視這種輿論力量將 會激起更大的民憤。在此期間,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的俞江、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的騰彪、 北京郵電大學文法學院的許志永這三位法學博士將一份題為《關於審查〈城市流浪乞討人員 收容遣送辦 法〉的建議書》傳真到了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該「收容遣送辦 法」進行審查。 在調查結論出來之後,蕭瀚還對此結論表示質疑;楊支柱、秦暉等人也就孫志剛案調查結論 致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封公開信,要求對孫志剛事件進行認真、嚴肅的處理,並希望成為我國 法治建設和政治文明發展的新起點。在這許許多多的建議與呼籲,質疑評論當中,民間人士 是絕對的主導力量,這個階層代表了正義的輿論導向,代表了良知的存在,代表了進步的追 求。官方的麻木不仁,冷淡無情,剛好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留給世人永遠遺棄。 民間輿論的力量越來越顯現出獨特的魅力與不屈的抗爭。如果這能夠促進更多人民的覺醒與 反抗,無疑具有更大的進步性,對於民眾不斷呼籲政治改革的意向同樣能夠起到催化作用, 對於政府的壓力越大,應該是一件好事。在這種溫和的改革呼聲中,如果政府一味地沉默與 保守,堅持一貫的破舊落後制度,還繼續維持既得利益集團,那對於未來就沒有任何期望了 ,那危險與動亂所潛伏下的因素就會累積,從而導致災難。 官方輿論的一片正面,偉大、英明、正確,高度統一,保持一致,堅持核心領導,思想不能 違背共產黨的基本原則,言論不得超越敏感底線,這些輿論不足以起到監督政府、政權、政 策的作用,構成自身嚴重的限制,弊遠大於利是不言而喻的。未來中國人權的保障與獲取, 不能從中看到希望,只看到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粗暴侵犯與掠奪。只有底層階級、弱勢群體 、民間團體等,對於個體的生存環境與嚴峻的形勢,才感覺到火燒眉毛的危急。 覺醒起來的民間,輿論成為最為妥當而安全性相對極高的一種方式。從這個意義上講,民間 輿論破案了,破了孫志剛之案,雖然不那麼完美。努力仍然需要,輿論的監督更需繼續實行 ,由此便有可能在將來起到更大的作用,構建一種更大的力量,推進更大的跨越,謀求更多 的利益。民間的努力,在脫離體制與對抗體制之中,不斷地壯大自身,所引導起來的覺醒應 該是不容忽視的。 自由是人類所共同追求的,自由的力量也具有極大的誘惑,民間輿論力量大力參與的這些事 業,同樣為追求民主化,為爭取人權利益,盡到了自己的個體責任。在這些努力下,樂觀地 預測,民間輿論在未來將是社會輿論的總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