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憲政及其它 讀書報告之五 北京 周 舵 研究「中國人權」這個大問題,至少要回答相關的三個問題:1, 什麼是「人權」;2,一般地說,人權是如何落實(保障)的;3,特殊地說,如何在中國落 實人權。對這三個問題可以試回答如下:   問題1和2實際上是一回事:自由民主憲政是人權的根本保障,而「近代」意義上的憲政 所保障的人權,是古典自由主義的「消極」自由權,如17-19世紀的英國、從立國到現在的 美國;「現代」意義上的憲政所保障的人權,是中左(向自由主義靠攏的溫和社會主義)、 中右(向社會主義靠攏的溫和自由主義)兩大主流所主導的「積極」自由權,如目前的歐洲 各國;成功的人權保障是從消極自由權向積極自由權漸進的過程。問題3某種程度上與問題` 1、2也是一回事:西方各國的成功之路,也就是中國未來不得不遵循的人權發展路徑,因此 ,中國的人權保障同樣應當以近代型「消極」自由權的落實為前提和基礎,逐步向現代型人 權遞進。   (一) 三代人權 價值目標之間的衝突,不僅僅是不同人之間的,也是同一人所欲求的諸目標之間的,原則上 是不可能徹底消除的,這是人類生存的基本事實之一。現實生活中,解決這一衝突的辦法無 非兩個:要麼是多元的平衡(中庸之道),要麼是一元論的極端主義(偏執)。處理人權問 題亦如此,因為,人權不是某一單項權利,而是諸權利項(按一種老套的總概括就是:自由 、平等、博愛)的矛盾綜合體。   「中庸之道」這個說法容易使人誤解。多元價值的合理穩定的平衡,只能是在一定時空 界限之內諸價值目標的某種優先排序,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執中」、「中道」(兩個端點 連線的中點)。但如何排序才能實現既正義、又穩定的社會秩序呢?這就既要遵循社會規律 ,又要符合具體社會的具體條件。從歷史上看,特別是對比英、法兩國的人權保障史,我們 可以得出一條重要經驗:自由是民主的必要條件。這其中,「自由」是指消極自由,「民主 」是指當代西方各國通行的民主政制而不僅僅是「少數服從多數」。   「消極自由」如哈耶克所定義的,就是「免於強制」(別人不能對我做什麼);相對照 的「積極自由」,是指「有能力」(我能做到什麼)。近代憲法所保障的第一代人權,就是 「消極」 自由(negtive這個英文詞在中文裡沒有恰當的對應詞,譯成「否定表達式」更準確。「消 極」在中文裡帶貶義,容易使人誤解),即任何人(一人、少數人、多數人)都不可侵奪的 一組基本權利,包括:平等的人格尊嚴,生命權,人身自由安全權利,財產權,平等的法律 保護,思想、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和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種種自由(遷徙 、擇業、創業、訂立契約……等等)。消極自由的落實基於一個基本假定:只要排除了來自 他人(尤其是政府)的強制和干預,這些自由是每個人自然而然能夠享有的,因此,它的著 重點是他人不准對我做什麼,尤其是政府的不作為、不准作為。另一個要點是,消極自由把 設定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責任完全歸諸個人,認為那全然是個人自己的私事(私域),而這 個私域越大越好。   「積極自由」則認為僅僅每個人有權利做他所想做的事、不受他人強制還不夠,還必須 使每個人真正有能力、有機會去實現他的人生目標;這主要是由於人的天賦、所出身的社會 地位以及運氣(天賦也是運氣)的差異,不僅導致每個人起跑點的不平等,而且,競爭的能 力差別太大,以至於有些弱勢個人和群體無論如何努力也不能得到起碼的生活保障和人格尊 嚴,這是違悖博愛和人道精神的;而且,憑運氣好壞來分配社會成果本身就不公平,一個好 社會應當設法減輕壞運氣對人的打擊,而不是象自由至上主義者和市場萬能論者所主張的那 樣,讓每個人聽憑運氣的擺佈。此外,強勢和弱勢都有放大效應,在徹底放任不管的自由競 爭當中,越強、越富就越強、越富,越弱、越窮就越弱、越窮,一個是良性循環,一個是惡 性循環,所謂「馬太效應」,控制論裡叫作「正反饋」,這必然導致嚴重的兩極分化和社會 動盪,對整個社會都不利。基於以上理由,僅有平等的消極自由權不行,還必須有更多的平 等,必須設法減輕天賦、社會出身和運氣的差異造成的不平等,具體措施就是,授予政府更 多的權力,讓政府向富人多徵稅,用於為窮人舉辦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這就是所謂「轉移 支付」,合法的劫富濟貧。這還不夠,因為窮人的福利保障不能僅僅指望富人發善心,還必 須讓窮人對政府政策有實際影響力,主要辦法就是擴大民主,使窮人享有與富人平等的政治 權利。普選權和福利國家,就成為第二代人權的主要標誌。   第三代人權基本上是從20世紀60年代的左翼運動(「第三左翼」, 統稱之為「新社會運動」)之後興起的人權主張,包括發展權(富國援助第三世界的義務) 、女權、同性戀權利、環境權、動物權、和平權……等等,,也就是反全球化運動積極分子 們所主張的那些權利。它超出了國家的邊界,關心全球性問題,可以說是另一種全球化運動 棗左派的,反資本主義的,反對富國和跨國企業主宰世界的全球化運動。也正是因為其全球 性,它不容易制度化(因為沒有世界政府),也很難入憲(除非有全球憲政)。 (二) 中庸之道是最高的政治智慧   大體而言,世界各國的現代化可以劃分為三種模式:英美式、法俄式和德日式。英美模 式是先自由(第一代人權的「消極自由」)、後民主,先市場、後福利的漸進改良;法俄模 式是以平等和民主排擠自由,以政府管制和計劃破壞市場的激進革命;德日模式是既不要自 由也不要民主,以強有力的專制政府調動一切可能的資源(包括市場經濟加政府干預,包括 「舉國一致」的民族主義、愛國主義),片面追求富國強兵。現在已經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了 ,只有英美模式是真正成功的,另兩條道路比較之下則是代價巨大、成效不彰;而英美模式 恰恰與中國傳統的中庸之道暗合。   不幸,自辛亥以來,中國走的卻正好是相反的一條政治激進主義之路。「五、四」以後 ,又走現代化的傳統文明之絕望境地的反應。而現代化說到底,無非就是向西方文明學習, 把其中的好東西嫁接在本國的文明傳統之上。事實證明,這個學習之難,超乎平常人們的想 象。究其原因,往往不是如一般人認為的那樣,由於能力低下,反倒可能是由於有能力的人 通常都驕傲棗由於「成功乃失敗之母」。正是因為直到16世紀之前,中國文明在處理傳統社 會面臨的問題上極其成功,這成功成了難於向西方文明學習的最主要原因(伊斯蘭文明恐怕 也有類似的問題)。另一個原因是文明差異,差異越大,溝通、理解越困難。不管是把西洋 人當「鬼子」,還是當神明,恐怕都反映了這種差別懸殊、互不理解。當然,一種文明太原 始,學習起來也會有另一類困難。   我們學習西方的失敗,首先是因為不願學習;被痛打不得不學之後,又由於缺乏理解而 選錯了樣板:先是選了德日模式(辛亥之前),後來又選了法俄模式(辛亥之後),惟獨對 英美模式極為隔閡。這恐怕與中華文明中太缺乏自由主義的因素有極大的關係棗這是因為, 簡單化地說,英美的現代化可以概括為自由主義模式(相應地,法俄、德日可以分別概括為 社會主義或類社會主義模式,和保守主義模式)。「主義」、意識形態仍然是類型學好用的 工具,甩不掉的。   英美的成功經驗表明,(自由主義意義上的)自由在整個現代化(包括民主化)的過程 中具有極為重要、極為關鍵的地位棗應當說,具有頭等重要的關鍵地位;而第一代人權、法 治、憲政,和自由主義從根本上說就是一回事。自由主義的缺位,是中國現代化、民主化之 所以屢戰屢敗的首要原因。   如此強調自由的重要性,容易使人誤解為主張古典自由主義甚至自由至上主義(liberta rianism)。中國迫切需要補自由之課(包括市場經濟即經濟自由主義,以及自由憲政、法治 和第一代人權),這應當沒有疑義棗現在連胡、溫等新一代中共領導人以及如於光遠、李慎 之等老共產黨人也已經省悟到這一點棗但這不意味著全盤取消社會主義,向十七、十八世紀 的英美模式大幅度倒退。中國應當、也有可能走向中左、中右兩大主流既競爭又合作的當代 歐洲型自由民主,其中的「中左」是自由主義化的社會主義,而「中右」則是社會主義化的 自由主義,也就是說,一個是向右偏的左翼,另一個是向左偏上全盤徹底反傳統的文化激進 主義歧途。無節制、無休止的激進、革命、走極端,左了還要再左,正是導致中國現代化百 年蹉跎的主因,至今依然。當代中國人一談人權,就是徹底的、最大限度的民主和平等棗這 是跳過第一代人權,只講第二代人權;一說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即多數人不受約束的 權力棗這是只講純粹民主不要自由。中國人權和自由民主事業就此落入(借朱熔基一句話) 地雷陣和萬丈深淵。談人權,首先就要說清楚我們不能做什麼棗不能再踩地雷、陷深淵,也 就是說,必須堅決摒棄極端主義。   「極端主義」: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政治目標方面的一元論,片面認定某個唯一的目標 之後,無節制、無限度地把它推向極端,一味追求「完全」「徹底」,不考慮與其它目標的 兼顧和平衡;另一層是政治策略方面的不計代價、不擇手段,暴力、流血、犧牲所有人的個 人利益都在所不惜。這兩方面都與自由民主正好格格不入,甚至適得其反;就算僥倖成功, 也只能是新一輪的專制、更壞的獨裁棗共產黨就是最有說服力的前車之鑒。   極端主義在民主化(即自由民主的制度創新)過程中不是好東西,在政治治理即自由民 主制度建立之後的決策和實施當中更加有害。從系統論的結構——功能角度說,一個好的、 健全的社會無非就是在多元目標、多元社會階層及其權益之間保持動態的平衡,決不能片面 地偏向單一目標、單一階層——雖然,目標之間總要有輕重緩急之分,要有優先排序,但這 不意味著全然不顧其它目標。「中庸」也不是靜態的、機械地取中;「中庸」是不走極端, 是動態的、不斷調整的多元平衡;而一個好社會最重要的(政治)價值目標,概而言之(依 序排列)就是安全、秩序、自由、平等、博愛,它們和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所概括的多 層次個人需要是基本一致的。在一個法治社會和憲政制度之下,這些價值和需要都要落實為 法律和制度有效保障的,每個人切實享有的權利即人權;反過來說,每個人也同時負有維護 自身的以及他人人權的基本義務。   (三)「主義」、工具與類型學   不管「後現代」們如何批判現代化,實現現代化今天已經成為中國人的基本共識。道理 很簡單:拒絕現代化的傳統社會在今天這個世界上沒有尊嚴,甚至沒有立足之地。恐怖主義 正是拒絕的右翼,即溫和化、中庸化的左派和右派。這兩者有差別、有側重、有競爭,但不 是勢不兩立、互不相容的,是有共識、有交集、有合作的分歧和競爭。非常遺憾的是,直至 今日,中國的部分知識精英仍然各執一端、互不兼容棗自由主義者走向自由至上、走向市場 萬能,新左派走向極左、走向新毛澤東主義,「新保守」則走向反自由的專制主義、權威主 義和新法西斯主義;爭來爭去,不但無益,反而有害,徒然令廣大民眾失望而已,破壞性與 對立有餘而建設性與共識闕如,根本無法落實在政治操作的層面上。   類似的,近年中國知識界的另一大爭論棗保守與激進之爭棗也是不得要領。沒有自由傳 統,保守主義無政治價值可保,很可能保守的不過是專制主義和獨裁權威(如蕭功秦);不 區別目標的極端和手段的極端,連什麼是「激進」都定義不清楚,注定只能是越爭越亂(如 姜義華)。戊戌與辛亥正誤之爭(改良VS.革命)也可能是得不出結果的:辛亥革命把中國 引上法俄之路固然不幸,但戊戌變法如果成功,把中國引上德日之路也未必就好。「工欲善 其事,必先利其器」,兩分法必須拋棄,當務之急是另尋適用工具(例如本人的「六分法模 型」:左派一分為三,右派一分為二,加上中派的極端主義)。打造好用工具,比什麼都要 緊棗不論是討論自由、民主或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