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戰略”:概念辯析与制度前提 (北京)張博樹 1、問題提出的被動性 “中國文化戰略”的提出,据說是鑒于全球化進程中“价值沖突”的凸顯,尤其是西方“文 化霸權”的滲透与擴張。由此,与其說這個擬議中的“戰略”設計是主動出擊的結果,不如 說更多地表現為一种“應對”意義上的被動反應。 文化,如果不加定義,很容易變成一個大而無當的詞。事實上,“中國文化戰略”中的“文 化”主要指作為“文化產業”的“文化”,也就是,(1)這里的“文化”指文化產品,人 類精神勞動的凝結;(2)這個產品要作為商品進入市場,成為人類勞動交換的一部分。如 果從上述角度理解“文化”,則當今中國文化產業的“被動”甚至尷尬甚至确實是一個事實 。讓我們隨便舉兩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以茲證明:北京每年的金秋書市都是京城文化生活的 一大景觀。然而,稍事觀察不難發現,書市上各攤點堆積如山的圖書多是傳統“經典”,四 大古典小說不知被多少家出版社反复印制了多少版。當然,也不乏現代作品,但在書市里轉 上3個小時,卻很難看到現代作品中的精品,無論是文學,還是其它。這是當代中國文化人 与文化產業极沒有出息的一幕:靠販賣古人的智慧為今人做門面;裝幀日益精美的現代作品 卻無法掩飾其內在的貧乏。再舉一個音像業的例子:現如今很多生活在城市的中國中學生對 “美國大片”都情有獨鐘,說起歷屆奧斯卡獲獎影片亦如數家珍。道理很簡單:美國大片的 VCD、DVD在中國到處可以買到,盜版盤上市比正版盤還要快,還要早,且价格便宜得出奇。 去年我到美國作3個月的短期訪問,怀著想做一番比較的心情到美國音像店里轉了轉,結果 大失所望:不像服裝超市,在音像店里几乎見不到什么“Made in China”的中國貨!當然,美國人文化生活中,也有其非常貧乏的一面,這与他們的歷史過 于短暫有關,也与這個國家在世界上所處的位置以及由此而生發的自傲心理有關。但無論如 何,就“文化產業”而言,美國更多的是“輸出”而非“輸入”,中國更多的是“輸入”而 非“輸出”,盡管我們還常常自詡為一個擁有5000年歷史的文明大國! 說人家是“文化霸權”?也不盡然。既然是“產業”,這個文化產品的交換過程自然要遵循 市場規律。當消費者拿錢去購買一种消費品時,沒有人強迫他去這樣做。他是出于自愿而完 成其購買行為的。用經濟學的語言說,消費者對產品的選擇、消費者偏好的形成与不同產品 的競爭力呈相關關系。靠產品自身的質量、信譽而獲得的高競爭力与靠暴力強迫別人接受的 “霸權”顯然不是一回事。 當然,文化、精神產品与其他消費品确有不同之處:它是精神勞作的凝結,也是創作者自身 所信奉的价值的載体。文化的傳播(文化產品的消費)自然伴隨著某种价值信息的傳遞。而 當這個過程發生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傳統的群体當中時,就有可能(請注意:僅僅是有可 能)產生某种价值的沖撞、交匯或沖突。 文化保守主義者總是喜歡這樣看問題,他們自覺不自覺地把“外來”文化視為一种威脅,而 這正好与持“西方文化霸權”論調的辯護性的正統意識形態相吻合,似乎拒斥這种“霸權” 是出于捍衛自身文化傳統与“國家利益”的需要。“國家利益”?這倒是一個更大的話題。 在更深入地討論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如今中國文化產業的“被動”狀態之前,我們似乎有必 要就和“國家利益”相關的某些理論問題做個澄清。    2、“主權國家”:“全球化”視野中文明發展的內在張力    所謂“國家利益”以主權國家的存在為前提,而主權國家本身,嚴格地講,乃是15世紀以來 世界文明發展進程的產物。在歐洲,文藝复興、宗教改革、工業与商業革命、啟蒙運動不但 极大地提高了人類文明的理性化水平,而且創造出“民族-國家”這一近代政治-文化結构形 式,并在19世紀和20世紀的200年內,演化成以“主權國家”為基礎的國際交往組織框架。 現代世界史,就是在這個組織框架內書寫的。 与歐洲人不同,鴉片戰爭以前的中國人并沒有“國家主權”的概念,因為那時在中國人的心 目中,中國就是世界,世界就是中國。是歐洲人(以及后來日本人)的堅船利炮教會了中國 人什么叫現代意義上的“國家主權” 然而,這是不是意味著中國人對“西方文明”、“西方价值”的拒斥就是有道理的呢? 要說清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有一种更深遂的關于近代文明發展的歷史哲學視野。 本節的副標題為“‘全球化’視野中文明發展的內在張力”,這里不必就“全球化”作過多 的解釋,這個詞已經用得太濫了。我只想簡單地說:本文所謂“全球化”無非是指300年以 來人類文明日益成為一個整体的過程。真正构成文明進程之歷史可理解性的最大難題,乃是 這個進程內具的張力或二律背反,即同時存在著兩种擁有哲學人類學依据的現實運動,而它 們彼此之間又呈相互矛盾、相互沖突的狀態。 首先,“全球化”意味著在制度現代化基礎上人類共享的某些最具根本意義的价值的一般化 (現實化)趨勢。比如,關于民主的概念,現在几乎沒有哪一個民族公開坦言反民主,即便 是骨子里專制透頂的政權也往往打出“民主”的招牌,這說明民主在當代已經是一個深入人 心、為全世界所認同的普遍性价值。當然,民主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它是与憲政体制、公 民社會的發展、表達自由等制度設施相聯系,并藉此得以体現的。人權的概念也是如此。“ 在每個人身上,整個人類擁有的一切都應該得到承認”已成為當代國際社會共同認可的价值 准則。尤其應該指出的是,當今人類對“人權”之類概念的理解已經遠遠超越了18世紀的盧 梭和其他啟蒙學者關于“人生而平等”的抽象界定,而更多地把人的權利,人的尊嚴的實現 与每個人所處的歷史境遇、文化背景相聯系,從而賦予人權概念以歷史性。与此相關的另外 一個重要界定是:既然每個人及其所歸屬的文化共同体都在一定的社會進化水平上体現著人 類价值普遍性的內在要求,那么這話也可以反過來說:人類价值的普遍性与一般化恰恰是通 過不同的民族(文化)形式,在不同的社會進化階段及向著更高的社會進化水平的運動中實 現著自身。以美國為例,美國《獨立宣言》,這個体現人權精神的重要歷史文獻,在最初的 起草和修改過程中,曾囿于當時的條件而刪掉了禁止奴隸貿易的內容,這似乎是一個歷史的 遺憾。南北戰爭后,美國真正廢除了奴隸貿易,這既是一個民族在實現人權的道路上取得進 步的過程,又是以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實踐人類价值普遍性的過程。 現在我們再看“文化”与“文化產業”:假如以上關于“全球化”与人類文明發展的分析是 有道理的,那么就不能簡單地對“外來”文化和文化產品采取拒斥的態度。如果這种“外來 ”品体現了人類文明的普适性价值,那就不但不應該拒斥,而且應該張開雙臂歡迎之,不管 它來自何方,美國,歐洲,還是什么別的地方。這里并不存在什么“价值沖突”,也沒有必 要去消极地“應對”。所需要者,應該身体力行者,倒是分享以別一种民族形式所体現的人 類价值的共相,并將其融入本土文化的內在肌体,使它生發為自身生命的一部分,從而使人 類价值的普遍性在本土文化形式的特殊性中再次得到确認。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么? 當然,人類的事務又是复雜的。我們就來看看文明發展之內在張力的另一方面:建立在“主 權國家”基礎上的游戲規則与交往框架。就近代世界史而言,民主化的推進与民族國家的形 成,几乎可以被視為同一個過程的結果,但支配其行動的內在机制卻大不相同:民主化進程 更多地体現了人類“交往理性”潛能的增長(借用哈貝馬斯的術語),而以“主權”概念為 核心的民族-國家則是基于本土利益需求的某种功能体,它的存在本身就預先設定了不同民 族-國家利益的分立乃至對立。因此,民族-國家的行為必定是遵循“目的合理性”規則的, 即它首先考慮的是如何實現自己的利益。由此就不難理解,為什么近200年來,現代化的傳 播總是与赤裸裸的利益追逐糾纏在一起,或干脆就是通過后者進行的。現代化之先驅者,英 、法、美諸國,既是率先以民族形式的特殊性實踐人類民主、自由等价值普遍性的國家,又 是現代主權國家框架內追逐自身利益的強者。這給現代史的分析帶來了不大不小的麻煩,因 為,在制度現代化進程中走在前列的西方大國作為民族-國家的擴張行為,不但在經濟上具 有明顯的自私性与不公正性,而且不能排除其利用文化手段增進民族國家利益的可能。 這就是現實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上,人類的理性与愚蠢是攪在一起的,高尚与卑鄙是攪在一 起的。當20世紀90年代初美國因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而出兵海灣時,有人稱美國的行為是正義 之舉,也有人譏諷“山姆大叔”此舉不過是出于自身石油戰略利益的考慮。同樣的爭論出現 在對前不久剛剛結束的伊拉克戰爭的評价上。二者似乎都對也都不對,因為真理很可能更是 二者的結合。總之,已經發展到現代文明水平的人類价值的普遍性与“主權”國家框架內民 族-國家間的沖突是我們一時還無法擺脫的現實(今后能否擺脫似乎也難定論)。如果說, 對于一個后發的現代化國家,要制定什么“文化戰略”以“應對”外來的挑戰,這倒似乎是 一個站得住腳的理由。 但是,本文宁愿強調邏輯上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后發現代化國家以文化相對主義或“民族 -國家”利益為幌子,抵制匯入人類文明的主流。就中國而言——我們已經看到——這已經 不是什么“可能”,而正是今天的現實。當政者的正統意識形態常常故意混淆民族-國家間 的矛盾沖突与本土政治民主化這兩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不同事情間的界限,借口抵御“ 西方資產階級民主”而維持國內的威權主義政治,拒絕——至少是拖延——具有實質意義的 中國政治体制改革。 事實上,正是這种從极權主義到威權主義体制的長期延續導致了中國“文化產業”內在生命 力的貧乏。 3、症結所在:中國文化產業內在生命力貧乏的制度原因 這里需要就“极權主義”与“威權主義”作出簡短的定義。“极權主義”是現代專制主義的 一個類型,指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資源全部壟斷并實施控制;威權主義作為現代專制 主義的另一個類型允許一定程度的經濟、文化開放,但仍然保持對政治權力的壟斷。請注意 ,以上定義的著重點是作為客觀實存的制度形式与結构特征,与當政者的自我認知并不是一 回事,与被治者對它的認同(合法性)也不是一回事。舉例來說,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從19 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到1976年毛澤東去世),按照這里的定義,呈現出典型的极權主義 制度度特征,但毛澤東本人卻一直相信他是在進行一場偉大的、前無古人的關于一個“完美 社會”的現實可能性的實驗;而且,至少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執政者通過自身顯示的高 度社會動員的能力證明了在被治者那里獲得的合法性——盡管嚴格地說,這种合法性是建立 在中國傳統意義的民本主義基礎上,而非現代公民社會的基礎上。然而,無論如何,正是毛 澤東時代的專制主義,在“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的一 片頌歌聲中,使1949年后的中國當代文化跌入無底的深淵。任何真正的文化產品,都必須、 也只能是作者內在精神生命的表達。試想:當一個社會的全体成員被要求只能用一种思想思 考、用一個腔調講話時,又怎么可能還有“文化”? 1978年以后的改革開放,使中國走上了市場化道路,“文化”作為一個“產業”也迅速膨脹 起來,尤其是那些有利可圖的行當,這倒与市場經濟的本性相吻合。但真正嚴肅的、有份量 的精神產品仍极其難覓。那些揭露社會深層問題,反映作者獨立思考的劇本、影視作品,那 些思想敏銳、但帶有“异端”色彩的學術作品,往往在一層層嚴格的“送審”、檢查制度下 被“槍斃”,或軟禁。与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俗文化(或者更准确地說,媚俗文化)的充斥 市場,充斥街頭,充斥銀幕,甚至充斥网絡。這似乎正表明了當代中國威權主義体制所獨有 的文化特征:表面的文化市場繁榮与內在文化生命的枯竭并存,且前者正是對后者的掩蓋。 一方面,威權主義需要制造歌舞生平的气氛以證明“國泰民安”;另一方面,又不允許任何 “异端邪說”破坏“國家的穩定”。當然,這种邏輯本質上講仍舊是專制主義的邏輯。 現在要問的是:即便我們站在民族-國家的立場,這种“邏輯”真的有助于提升或實現中華 民族的“國家利益”么?否。當一個民族內在的生命活力、文化創造力被自己的制度扼殺時 ,它怎么會符合民族的“國家利益”呢?當民族最优秀的大腦被禁錮起來,不允許思想更不 允許表達時,這种人為制造的群氓狀態又怎么會提升“國家利益”呢? 如果我們站在人類文明的普适性价值立場發問,則問題就更大了:构成任何嚴格意義上的文 化創作、文化產品“生產”之前提的,是對個体自由的价值承諾与制度承諾,而后者恰恰是 數百年來人類文明發展所取得的最偉大的成果。一個文化群体要真的“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就不可能無視這個事實。否則,就真的會像毛澤東曾經說過的那樣,被“開除球藉”了 。 中國文化的衰落与文化產業內在生命力的貧乏源于我們自己的制度——這就是本節的基本結 論。至于當代中國專制主義和威權主義本身的由來、根据及其歷史可理解性,這里只能簡短 地說:它既与特定條件下一代人的選擇有關,也与我們的歷史傳統有關。是的,可能是由于 我們這個民族,這個文化群体過于古老了,我們在享受這份古老帶給我們的榮譽之時,也為 此付出了代价。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制度扭曲是一個更加碩大、复雜的課題,此處就打住不 表了。 4、重建公民社會:“中國文化戰略”的制度前提 我所理解的公民社會,是現代化制度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結构組成部分。制度現代化的另 外兩個結构部分是民主政治与市場經濟。從功能上講,公民社會被賦予抗衡政治、經濟建构 中的負面力量,又不斷給民主政治、法制經濟輸入新的能源的內在使命;從人類社會再生產 的角度講,公民社會又是与人類物質再生產同樣重要的人類精神再生產的主要承擔者。我們 可以把出版、傳媒系統和教育、科研系統理解為公民社會的兩大“硬件”系統,它們大体涵 蓋了“文化產業”所指稱的行業范圍,盡管是從不同角度予以定義的。當然,還有一些行業 沒有包括進去,比如藝術作品的生產(演出業),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資源產業,等等, 但它們同樣是精神再生產的重要領域。 根据本文提供的有關人類文明發展之內在張力的解釋框架,我個人并不反對“中國文化戰略 ”的提法——既然我們還要面對“主權國家”分立乃至對立這樣的現實。但更重要的應該是 認識到:這個“文化戰略”的大方向乃是走向与人類文明主潮的同一。那么,什么是當今人 類發展的主潮?民主化(包括民主化的价值准則与民主化的制度建构)、對個体的尊重(在 哲學人類學的意義上,所謂個人与集体的對立本來就是個偽命題)、人的尊嚴与自由的不可 剝奪、以及人与自然在更合理狀態下的平衡發展。當然,“中國特色”總是要有的,而且非 有不可,這就是体現人類价值普遍性的、中華民族所獨有的文化-民族形式的特殊性。我們 的文學、戲劇、音樂、影視,更遑論体現時代意識的哲學,都應該以活生生的中華民族的“ 這一個”堂而皇之地走進現代世界文明的殿堂。 那么,何以做到這一點?解构中國現存的威權主義体制是關鍵。“文化”及其“產業”不能 是當權者意識形態的工具,這至少可以從兩層意思上來解釋:首先,建立在思想自由基礎上 的文化創作的多元化是文化繁榮的先決條件,也是文化的內在生命得以繁衍的先決條件。比 如,我并不同意這樣的說法——說這話的人是前兩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華裔作家高行健— —“文學只能是個人的聲音”;但我對他的下列感慨卻深表贊同:“冷的文學是一种逃亡而 求其生存的文學,是一种不讓社會扼殺而求得精神上自救的文學。一個民族倘竟容不下這樣 一种非功利的文學,不僅是作家的不幸,也該是這個民族的悲哀”。 其次,威權主義体制及其文化專制政策的結果,不但是對文化的扼殺,而且恰恰因此而損害 了“國家利益”。我在美國呆了几個月就深有感触:這里接触到的,大量是關于中國否定性 的報道。其實,這些聲音也不一定都准确,為什么都跑到國外去講呢?國內不讓講嘛!仍以 高行建為例,他的長篇小說《一個人的圣經》回顧了作者文革時期的經歷。我不認為他對文 革的描寫是全面的,雖然我承認作家有根据自己的感受描寫任何對象的權利。問題在于這樣 的作品在國內發表不了,也就無法形成關于此類題材作品的正常的學術切磋与爭鳴。結果呢 ?國外讀者(他們通常對中國事物并不熟悉)只能從《一個人的圣經》這樣的作品中,從一 個被時代傷害了的個体對時代的過于情緒化的描寫中(盡管作者自認為是冷靜而冷峻的), 獲得對中國文化大革命這段歷史的某种印象。我擔心,這樣的印象很難客觀、持平。 事情的邏輯就是這樣:國內文化專制的結果勢必造成國際文化市場的“一邊倒”。從這個意 義上講,威權主義損害、而不是提升了“民族形象”,破坏、而不是捍衛了“國家利益”。 這樣的文化專制主義政策及其威權主義体制難道還應該繼續下去么? 當然,鑒于中國國情的复雜性,不能指望變革在一天之內就告完成。所謂“解构”將是一個 相對漫長、相對艱巨的制度轉型過程。作為也在從事精神活動、“文化生產”的中國知識分 子的一員,我希望今天中國的執政者能審時度勢,順應人類文明發展的潮流,摒棄“應對” 式的僵化意識形態,逐步實現中國文化与文化產業的制度重整,遵從文化生命成長的內在規 律和文化產品生產的正常規范。如此,則將是中國文化之大幸,也是中國“國家利益”之大 幸。同時,我想強調指出:文化變革及其制度前提——政治民主化——是全民族的事情,需 要每一個公民來參与。一個民族只有越來越多的個体意識到自身承載的人類价值的份量并躬 身實踐之,這個民族才真正有希望。這也正是本文把“重建公民社會”理解為“中國文化戰 略”的制度前提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