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自焚何時了 北京 徐永海 我也曾經準備自焚 「親愛的朋友,您好!為了維護自己和老百姓在拆遷中的權益,我很有可能將付出自己的生 命。而且很有可能就在幾天後。我希望朋友們能來看看我,也許我們的見面就是最後的告別 。」 這段話是我寫的,寫於2003年4月4日,寫在《為了維護老百姓在拆遷中的利益我願意付出自 己的生命》這篇文章之前。 在這篇文章裡,我寫道: 「今天我要說的話,很有可能是我給朋友們說的最後的話。我家面臨被強拆,而且很有可能 在明天、後天就要來貼『強拆』的公告,之後就來強拆。我將失去自己的家,為了保住自己 的家,我和我妻子準備付出自己的生命。如果僅僅是因為失去了一間房子而付出自己的性命 是不值的,但如果是為了維護自己和廣大老百姓的權益,付出自己和自己一家人的性命還是 值得的。我和妻子已經說好了,當那些開發商、拆遷商以及偏袒他們的政府工作人員來強拆 我家時,我、我妻子將和我們自己的家一同消失在熊熊大火中。我們已經準備了汽油和石油 液化氣罐。」 這篇文章寫好後,我發給了一些朋友,朋友們將它粘貼在一些網站上和發表在一些媒體上。 以後的幾天,每天都有很多認識的、不認識的朋友給我來電話勸阻我,希望不要發生那樣可 怕的事情,這些朋友有海外的,有國內的,如王丹、如加拿大多倫多的林女士、如東北的李 建先生等。幾天後,4月10日,我家被強拆了,我和妻子沒有消失在熊熊大火中。那天,我 和妻子均不在家,強拆我家事前沒有貼佈告,我和妻子事前也不知道,我們在單位上班,等 我們晚上回家時,我們的家已經成了廢墟。我家被強拆了,由於朋友們的勸阻,"自焚"的悲 劇沒有發生在我和妻子身上,朋友的心放了下來。 自焚這樣的悲劇沒有發生在我和妻子身上,但在幾天前的8月21日,同樣的悲劇發生在了南 京,被拆遷的老百姓集體自焚,從網上得知其中有8人死亡。看到這樣的消息,心痛如焚。 如果4月10日,熊熊大火就燒在我的身上,是否早已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是否就不會發生8月 21日這樣的事情。如果是這樣,我真希望在4月10日大火就燒在我的身上。 自焚能改變官員的心嗎 其實這是我的一相情願,熊熊大火燃燒在老百姓的身體上根本不能改變那些開發商、拆遷商 和某些政府官員的心,在這些開發商、拆遷商和某些政府官員眼裡,老百姓不是人,被熊熊 大火燃燒的老百姓就如同被燒烤的全羊,只能喚起他們更大的慾望,更加貪婪地去欺壓被拆 遷的老百姓。 正是由於這樣的想法,正是由於朋友們這樣的勸說,我才打消了我的「自焚」想法。自焚不 會打動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心。在8月27日,被燃燒的身體還沒有冷卻下來幾天,我家的鄰居 華頗、華巖兩兄弟家被強拆了。 在之前的幾天,西城區法院的執行部門在他們的牆上貼了一個《公告》,並給了老大華頗同 樣的《公告》兩份,說是根據「民事訴訟法」,要對他們的家強制執行。他們感到很不理解 ,民事訴訟,從來沒有人訴訟過他們,他們也沒有訴訟過別人,他們也從來沒有經歷過民事 訴訟應有的過程,也從來沒有接到過法院的民事判決。法院的執行部門就要強制執行他們, 這是為什麼,難道開發商是法院的上級,難道政府是法院的上級,難道在中國法院不是獨立 的吧。聽他們的母親說,8月27日那天一早,很多警察、政府工作人員就來到他們家,在強 拆老大華頗的房子時,他們沒有說什麼,只是看著。在拆老二華巖的房子時,他們哥倆去問 為什麼,因為法院沒有給過老二華巖發過應有的《公告》。可是不由分說,他們哥倆就被人 打翻在地,銬上手銬。然後,還讓他們站在一邊,讓他們看著,他們家的東西被拉走了,他 們的房子被強拆了,他們的家成了廢墟。強拆後,他們被帶到法院,晚上又被送到拘留所, 拘留15天。 在中國,開發商的利益高於一切,一切都要為他們服務,如果你不配合開發商、拆遷商發財 ,等待你的就是這樣的下場。面對這些,一些老百姓自焚,您是否能理解了他們?據網上說 ,南京的自焚就是因為被強拆引起的,如果這種強拆依然存在,自焚的現象就有可能還會出 現。 房地產開發是發大財的,開發商、拆遷商、政府有關的官員都能發大財,過去是這樣,現在 更是這樣,因為現在的房價、地價比過去高多了。可是給老百姓的補償款是越來越少,過去 老百姓是盼拆遷,現在老百姓是怕拆遷。老百姓的怕是真的怕。 拆遷來了,給老百姓的補償款相對很少,在當地買不到相應的住房,如北京內城,平房的拆 遷補償款一般是每平方米7千、8千,可是在市場你要買北京內城的平房,每平方米一般是1 萬左右。買房了,你還要裝修,都要你自己添不少的錢。如果你在北京內城買樓房,那你就 要添上20萬、30萬才行。老百姓沒有這樣多的錢,只能是到遠郊縣去買房,也要添錢。老百 姓不搬,那麼等待老百姓就是: 一,那些手持狼牙棒、頭戴紅色安全帽、身著迷彩服的「棒子隊」,把胡同兩頭一堵,逢人 就打、見物就砸。把你打了,警察還「抓不到」這些人,你怕不怕,你搬不搬。或者斷水斷 電,房前屋後挖上深溝,你怕不怕,你搬不搬。 二、強拆你家,就像幾天前華頗、華巖家被強拆一樣,你怕不怕。 三、你家被強拆了,你的東西都被拿走了,你的生活陷入絕境。我一家就是這樣,強拆快5 個月了,我一家人不得不到處流浪,有時住在馬路上,有時住在朋友家。天熱還好辦。天氣 冷了,白天要穿衣服,夜間要蓋被子,否則就要被凍壞、凍死,可是衣服、被子,以及家中 的一切都被強拆你家的人拿到一個地方了,不給你。你怕不怕。 老百姓怕了,但一些老百姓就是再怕也不能搬。因為搬了就要苦一輩子。拆遷補償款很少, 買房你就要添錢,可很多老百姓沒有多少積蓄,沒有可添的錢,只有借錢、貸款,很多老百 姓一個月的收入也就幾百元,每月還了1千元左右的貸款後,如何生活。不搬,等待我們老 百姓的就是被強拆,被強拆後就是流浪的生活,據說在北京被強拆的老百姓有1、2萬。僅我 認識的就有:於林俊、葉國柱、李春明、潭女士、張春、孫苗芽、王玉平、張守剛、王玲、 鞠鴻怡、李英、常誠、計琳玉、馬捷民、華惠齊等等。在這些人中間,有的租房來住,有的 住在單位裡或朋友家,還有一些人不得不在街頭流浪,如葉國柱一家長期流落街頭,如孫苗 芽一家在廢墟上搭個帳篷艱難度日。 伸出援手,發出公義的呼聲 我們這些被強拆的老百姓是災民,我們的家被搶了,被徹底的搶了,比災民還災民,但我們 享受不到災民的待遇,政府不會救濟我們,我們無家可歸也沒有人理我們。被強拆的老百姓 沒有活路,只有去上訪,在一些政府有關部門前,每天都有幾百人聚集在那裡。可是我們去 上訪還要面臨被關被抓,計琳玉、常誠、葉國柱、我本人等等均被拘留過。 看到這些,一些被強拆的老百姓自然想到「自焚」。不自焚,老百姓還有另一種做法,據《 京華時報》2003年06月22日報道,崇文區夕照寺東裡6號樓拆遷工地發生一起潑硫酸事件: 一名拆遷戶用硫酸將前來勸其離開的7名拆遷人員潑傷。 自焚和潑硫酸這兩種方法,均不是好方法。很多人自然要勸阻,但僅僅勸阻我們這些弱勢群 體,勸阻我們這些被嚴重欺壓的人,大家心裡能安嗎?我希望大家能呼籲,使我們這個國家 在拆遷中能依法做事,依憲法做事,依民法做事,使我們這些弱勢群體的利益也能得到應有 的保護。 在中國,哪裡受災了,國內的人、海外的人,都會捐錢給那些受災的人,使他們度過難關, 使他們感到人與人之間的愛。在這裡,我也希望有愛心的人,有愛心的團體,不論您是國內 、海外的,也來幫助一下我們這些遭受特殊災難的人,我們無家可歸、流落街頭,在這些人 中間很多真的需要幫助。也許您的幫助能使那些有自焚想法的人不再絕望,使他們感到這個 世界上還有愛和正義,使他們感到還有很多的人在關心他們,並能通過大家的努力,改變拆 遷中不合理的現象,不需要自焚這種行為。 自焚不能打動那些開發商、拆遷商和某些政府官員的心,難道還不能打動我們這些善良人的 心嗎?如果8月21日的南京集體自焚,8個人的生命還不能使能打動您的心,那些為了公義、 為了老百姓,就讓熊熊的大火燃燒在我身上吧!以喚起您的心,使得在您的幫助、呼籲下, 不再出現老百姓因拆遷而自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