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權英雄為中共當間諜”嗎?——簡評高瞻案 雷歌 CBS報道高瞻案件,標題是“人權英雄為中共當間諜”。這就好比說“和尚有了儿子”。一 般人自然會理解成一個具有和尚身份的人去搞女人生孩子。那當然是佛門一大丑聞了。但事 實是,這個人結婚生孩子在先,出家當和尚在后;例如賈寶玉。 我佛慈悲,普渡眾生,來者不誤,不搞政審不查三代。就算你犯有前科,佛并不會拒絕你。 你先前的錯歸先前的錯,該罰的就該罰,佛不會包庇任何人;与此同時,該做的還是該做, 佛也不會拋棄任何人。一清二楚,如此而已。 据一些媒体說,有人怀疑中共當初逮捕高瞻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其目的在于把高瞻塑造 成一個暴政受害者的形象,以便于回到美國后繼續從事間諜活動;或者是迷惑美國政府,掩 蓋高瞻在美國的間諜身份,阻止對其間諜活動的進一步調查。然而,這种假設卻經不住起碼 的分析推敲。 不錯,當高瞻以中共暴政受害者的形象回到美國,成為知名人士,美國社會對她深表同情。 但是,高瞻畢竟是以“台諜”而非以“人權斗士”的罪名被抓被判的,別人只是把她看成暴 政的受害者而不是因此就看成人權英雄,因此她獲得的聲譽以及由此聲譽帶來的好處是有限 的。 再說,“間諜”這种罪名很討厭,雖然共產党素以栽贓陷害而聞名,事后它又沒提供任何令 人信服的罪證,但不少人恐怕還是會暗中嘀咕--“無風不起浪,她大概總是做過什么不光 明正大的事情吧。”這對于高瞻贏得別人的充分信任不是沒有損害的。 另外,盡人皆知,對于一個從事秘密工作的人來說,變得大名鼎鼎了反而弊大于利,因為那 使你的一舉一動更受公眾關注(不論是善意的還是非善意的),你的私密活動空間變得更小 。除非這种出名能幫助你打入敵人心髒,得以接触到那些常人接触不到的机密材料;但是, 高瞻的出名顯然沒有、也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目的。 如果高瞻果真是中共間諜,中共發覺高瞻已經被美方調查,為了掩蓋這一間諜活動,最好的 辦法就是把高瞻留在大陸。第一、高瞻人不在美國,這案子就成了無頭案,美方只好不了了 之。第二、就算美方在別人缺席的情況下查清此案,找中國政府交涉。中方很可以表示它對 此事一無所知,堅稱這只是高瞻個人和中國一家民用公司的商業活動,与政府無關。到頭來 頂多是罰款了事。第三、如果美方提出要引渡高瞻,中方可以說,高瞻犯有間諜罪,正在我 們這里服刑呢。美方為之奈何?畢竟,中共并不是你美國呼吁誰我們就放誰的。被扣上間諜 罪名的華棣、徐澤榮等,雖然也有國際社會的廣泛呼吁,不是至今仍被關押在中國嗎? 假如高瞻真是中共間諜,那么,中共把高瞻放回美國,風險就太大了。第一、就算這一抓一 放把美國人搞糊涂了,停下了已經著手進行的調查,但是,這种遲疑不會長久,接下來美方 仍然會繼續調查。第二、既然高瞻身在美國,調查可以進展得更順利。第三、最糟糕的是, 美方既然把一個中共間諜扣在自己手里,它就可以從中榨取出更多的反間諜情報。如此一來 ,中共豈不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筆者對電腦高科技是外行,對高瞻賣給大陸的電腦晶片的性能沒有發言權。只是我從《華盛 頓郵報》(11月28日)上讀到一段話。哥倫比亞大學的中國國防問題專家佛蘭肯斯坦(John Frankenstein)提出疑問:“中國已經有門路得到更新的晶片技術,中國為什么還要這些過 時的晶片?”他認為中國沒有必要要進口這种晶片。 高瞻出售禁運品和隱瞞所得,這兩條犯法事實應無疑義。從已公布的材料和情理上推測,指 其為中共間諜是站不住腳的。至于她在被放回美國后積极參加人權活動和發表批評中共專制 的文章,理當繼續受到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