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的“國家誣陷”行為与社會仇恨 何清漣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中國發生了几件令世人矚目的事情,一是河北省大午集團董事長孫大 午案件開庭,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名判處孫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另一 件是上海市為拆遷戶打官司的律師鄭恩寵案開庭,法院裁定鄭恩寵“非法為境外組織提供國 家秘密”罪名成立,判入獄三年。最出奇的是第二天上海市政府還利用其掌控的喉舌《解放 日報》,刊登一篇題為“鄭恩寵桂冠背后:荒唐自封反腐英雄”的文章,指責鄭恩寵自身道 德敗坏,自夸為著名大律師,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招搖撞騙,牟取私利——此舉不但讓鄭 恩寵鋃鐺入獄,還動用國家宣傳机器進行品行誣陷。 這兩個案子的判決宣布,海外輿論嘩然,也讓有良知的中國人深感蒙羞:一個每天自夸在“ 進步”的大國政府竟然如此墮落,其治國方式竟与黑社會誣陷人毫無二致,讓人不由得要思 考這樣一個問題:中國政府的行為与黑社會是否有區別?這种合法的黑社會是否比非法的黑 社會更可怕? 民營企業家遭遇“破家政府” 兩個案子當然都屬于羅織罪名,孫大午被捕發生于他在北京大學講話之后,罪名是8年前的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讓人不由得產生疑問:既然孫大午8年前就因“非法集資”触犯了刑 律,當地政府這8年都干什么去了? 孫大午在北京大學的講話,批評了中國政府的農業政策与其它的社會政策,因為沒有具体指 向某個特定的利益集團,地方政府按照上級旨意,肆意“修理”了這位農民企業家一番以后 ,判個罪名處以緩刑,在他們看來已經算是格外“施恩”了。至于因他的牽連而入獄的弟弟 及其他家人,只有再慢慢等待政府再次開恩,而再次“開恩”的前提則是孫大午必須管住自 己的嘴巴,不得再“攻擊”党与人民政府。這個前提當然用不著在報上登出來,坐牢的教訓 足以讓孫大午明白這一點。 孫大午是當今民營企業家中少有的不走官商結合道路的人物,平常對本地官員“孝敬”得也 很不夠,雖然在當地民間口碑甚佳,但卻早已是“官怨沸騰”。地方政府趁著這次中央政府 下令,立刻將孫大午收拾得傾家蕩產,大大出了一口怨气。孫被逮捕之時,公司運作良好, 業務興旺。而几個月后從牢中出來,公司瓦解,員工星散,錢都被當地政府抄走,欠了一大 堆債務,孫大午對此欲哭無淚。在當今中國,以言獲罪,竟易于斯!而中國政府此舉則在于 告誡所有的民營企業家:好好与政府合作,哪怕貪污腐敗也沒事;只要敢露反骨,政府傾刻 之間可以將你打回原形!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破家縣令”,意思是七品芝麻官得罪不起,因為他可以叫你立刻傾家 蕩產,何況孫大午因直言得罪了中央政府,還因不行賄得罪了本地父母官。 “公權私人化”現象漸成普遍 上海市政府為鄭恩寵羅織的所謂“泄露國家机密罪”,其辯護律師張思之、郭國汀已經明确 指出:政府指控的兩份文書內容与所謂國家秘密無涉。至于由上海市國家保密局出證“密級 鑒定書”,這一套因案件需要,將一份普通“文件”交由某政府机關事后出具密級證明的把 戲,早在香港徐澤榮一案中已經玩過。不管是不是“秘密”,只要政府說是“秘密”,任何 文件立刻就成了國家机密。上海市法院的行為只再一次證明,法律在中國,只是用來整治老 百姓的工具,對統治者行為毫無約束力。 鄭恩寵律師幫助拆遷戶,触犯了上海市一些背后有大人物撐腰的的利益集團,這個集團的人 物据說与中國最高層有關系。因此這些人操縱法律,必欲將鄭恩寵置之死地而后快。 近兩年,“拆遷“已經成了中國各地民怨沸騰的一個矛盾集結點,沒有各地政府在背后或明 或暗的撐腰,那些公司是不敢這樣公然為惡的。在這些利益集團看來,鄭恩寵幫助拆遷戶說 話,就是与政府為敵,務必重判。由利益集團操弄法律任意誣陷他們不喜歡的任何人,是非 常典型的“公權私人化”現象。孫、鄭兩案的結果雖然有差別,但本質卻一致,都很典型地 說明了一個問題,政府已經不顧任何公義及政府本身應該恪守的道義原則,不僅放棄了弱勢 群体,并用“國家誣陷”的方式來對待一切敢于站出來說話、挑戰政府權威的人。 江澤民鼓勵“國家誣陷” 早在90年代后期,江澤民就确立了一個原則: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這等于指示中國政府 從此以后采取國家誣陷方式對待一切政治問題,所以先是有中國發展聯合會主席彭明“嫖娼 案”被制造出來,繼而又有不少“泄露國家机密案”被審判。為什么這樣做?主要是因為當 時中國已經在《世界人權公約》上簽了字,為了表明自己也“尊重”人權,說一套做一套成 了中國政府自以為得計的“外交策略”。 使用“國家誣陷”方式對待公民,中國政府已經積累了數年經驗。只是以前中國公眾還不太 愿意相信統治自己的政府已經墮落到這种程度,每有這种案件發生,總要設想“他們總是犯 了事的吧?要不然為什么不抓別人呢”這類理由來為政府開脫。只是近年來由于使用頻率越 來越高,任何人只要批評政府或是對政府稍有不滿,動輒就是“泄露國家机密罪”、“危害 國家安全罪”与“陰謀顛覆政府罪”這三頂帽子套在頭上,投入監獄,濫施酷刑。据最高法 院公布的數字,去年一年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而判刑的就有3,402人。這個數目讓人心生 疑竇:中國哪有這么多的“國家机密”?這些普通平民又從何得知這么多的“國家机密”? 以鄭恩寵案而言,如果拆遷戶了解有關拆遷事宜都成了國家机密,中國老百姓還有什么知情 權啊?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趨勢,表明公權私人化,暴力合法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一趨勢与 國際社會一些“失敗國家”十多年前的狀態差不多。中國是個專制國家,但專制國家并不一 定導致國家失敗。問題在于如果出現了上述三大特點,而社會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或者沒有 能力來扼制這种趨勢,中國的前景就令人不樂觀了。 黑暗政治逼出來的社會仇恨 政府既然如此對待人民,處于弱勢的人民積累的滿腔怨恨,一有机會就爆發出來。 11月1日以來,由于湖南長沙縣縣委書記李振萼之死流傳著不同的版本,政府与网民正在進 行一場不正面接火的“輿論戰爭”:一方面,地方政府掌控的官方報紙有板有眼地展示一位 “人民公仆”的形象,先是聲稱李振萼并未死于高爾夫球場,繼而又聲稱李振萼周末去高爾 夫球場,是因為要与日本商人洽談引進外資業務,那個地點是日本商人選擇的。主旨是一個 ,要洗清李書記周末利用公款游樂猝死之污,因為那張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證需要人民幣15万 元,非縣委書記工資所能支付;另一方面,网民根本不相信來自官方的任何解說,而是毫不 猶豫地認定李周末死于高爾夫球場是去利用公款消費,并一片聲地斥責李為貪官,創作大量 网絡文學,极盡嬉笑怒罵之能事,而那些痛罵貪官的言論明顯是借題發揮。因為地方政府沒 能力壓制全國网民言論,所以李振萼之死一時成了网上討論熱點。 值得深思的是:現在并沒有任何消息證實李振萼有貪污腐敗劣跡。即使李就算未能免當今中 國官場之俗,有暗中腐敗行為,也沒有證据顯示李是貪官污吏中最坏的一類──說起來讓中 國人不無悲哀的是:在貪瀆之風日熾之時,中國老百姓對官員的要求已經很“現實地”降低 到這一標准:“貪污但還干事”即算“好官”。 長沙縣委提供的材料顯示:在李振萼任書記的兩年內,該縣工業總產值從132億增長至225億 ,財政收入從5.7億增長到今年的10億元,長沙縣真正實現了三湘第一,在全國百強縣的排 名迅速前移。這些情況說明,李就算也貪污,但算是“貪污還干事”的官員,不屬于既貪污 腐敗又尸餐素位的最坏的官。 既然如此,李振萼之死引發网民全國共同聲討,其實只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政府的公信力 已經下降到相當低的程度,人們已經不相信官方的任何說詞;二是根据生活經驗,人們已經 認定“無官不貪”。 二十年中國政府墮落之軌跡 能夠怨老百姓無情嗎?确實不能,只能說這是中國政治精英咎由自取。可以說,中國政治精 英在這20多年當中經歷了從有信仰到無信仰,從無信仰到耍無賴,最后走向黑社會化的一個 過程。尤其是這兩年,貪官污吏們將國有資產瓜分完畢以后,又將罪惡的手伸向了人民賴以 生存的最后一點資源,在全國尚有將近9,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与寫字樓嚴重積壓的情況下 ,又開始了新一輪“圈地運動”,農村里的耕地与城市居民住房,都成了他們肆意掠奪的對 象,僅僅今年,就讓中國產生了十几位因拆遷而失去住房被迫自焚的冤死者。這些腐敗者甚 至沒有想一想:失去土地的農民靠什么生活?失去住房的城市人將往何處居住?難道真要將 他們褫奪成“上無片瓦,下無插針之地”的流浪者?一群經濟精英不是成天嚷嚷著要修憲保 護“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為什么掠奪別人的私有財產卻毫不手軟?政府的行為更是令 人發指,一旦被掠奪者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而斗爭,哪怕是訴諸法律,都立刻遭到政府毫不留 情的鎮壓,如最近發生的鄭恩寵事件,就是政府用國家誣陷的方式,來鎮壓草根階層的反抗 。這一事件不僅徹底暴露了政府的流氓嘴臉,還撕碎了中國人對政府最后一點殘存的幻想。 “君既視民如草芥,民即視君如寇讎”,此為千古不易之理。五千多年前暴君夏桀治下民不 聊生,還自比為太陽,認為人民正在沐浴著他的雨露陽光,無奈而又憤怒的人民指著太陽詛 咒:“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太陽啊,太陽,你什么時候才能滅亡?只要能夠讓你滅 亡,我宁可与你同歸于盡!) 李振萼其實是代替中國政府在挨罵。而网友的痛罵中時有理性之言,且引一段作為本文的結 尾: 位重時仆從如云,錦衣玉食,方圓數十里資源揮斥,應懂得自持自省自重自律,自古為官非 易事; 命殞后評潮似海,談長論短,天下多少雙眼睛若雪,須記住民心民事民難民苦,從來百姓不 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