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的「國家誣陷」行為與社會仇恨 何清漣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中國發生了幾件令世人矚目的事情,一是河北省大午集團董事長孫大 午案件開庭,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名判處孫大午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另一 件是上海市為拆遷戶打官司的律師鄭恩寵案開庭,法院裁定鄭恩寵「非法為境外組織提供國 家秘密」罪名成立,判入獄三年。最出奇的是第二天上海市政府還利用其掌控的喉舌《解放 日報》,刊登一篇題為「鄭恩寵桂冠背後:荒唐自封反腐英雄」的文章,指責鄭恩寵自身道 德敗壞,自誇為著名大律師,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招搖撞騙,牟取私利——此舉不但讓鄭 恩寵鋃鐺入獄,還動用國家宣傳機器進行品行誣陷。 這兩個案子的判決宣佈,海外輿論嘩然,也讓有良知的中國人深感蒙羞:一個每天自誇在「 進步」的大國政府竟然如此墮落,其治國方式竟與黑社會誣陷人毫無二致,讓人不由得要思 考這樣一個問題:中國政府的行為與黑社會是否有區別?這種合法的黑社會是否比非法的黑 社會更可怕? 民營企業家遭遇「破家政府」 兩個案子當然都屬於羅織罪名,孫大午被捕發生於他在北京大學講話之後,罪名是8年前的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讓人不由得產生疑問:既然孫大午8年前就因「非法集資」觸犯了刑 律,當地政府這8年都幹什麼去了? 孫大午在北京大學的講話,批評了中國政府的農業政策與其它的社會政策,因為沒有具體指 向某個特定的利益集團,地方政府按照上級旨意,肆意「修理」了這位農民企業家一番以後 ,判個罪名處以緩刑,在他們看來已經算是格外「施恩」了。至於因他的牽連而入獄的弟弟 及其他家人,只有再慢慢等待政府再次開恩,而再次「開恩」的前提則是孫大午必須管住自 己的嘴巴,不得再「攻擊」黨與人民政府。這個前提當然用不著在報上登出來,坐牢的教訓 足以讓孫大午明白這一點。 孫大午是當今民營企業家中少有的不走官商結合道路的人物,平常對本地官員「孝敬」得也 很不夠,雖然在當地民間口碑甚佳,但卻早已是「官怨沸騰」。地方政府趁著這次中央政府 下令,立刻將孫大午收拾得傾家蕩產,大大出了一口怨氣。孫被逮捕之時,公司運作良好, 業務興旺。而幾個月後從牢中出來,公司瓦解,員工星散,錢都被當地政府抄走,欠了一大 堆債務,孫大午對此欲哭無淚。在當今中國,以言獲罪,竟易於斯!而中國政府此舉則在於 告誡所有的民營企業家:好好與政府合作,哪怕貪污腐敗也沒事;只要敢露反骨,政府頃刻 之間可以將你打回原形!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破家縣令」,意思是七品芝麻官得罪不起,因為他可以叫你立刻傾家 蕩產,何況孫大午因直言得罪了中央政府,還因不行賄得罪了本地父母官。 「公權私人化」現象漸成普遍 上海市政府為鄭恩寵羅織的所謂「洩露國家機密罪」,其辯護律師張思之、郭國汀已經明確 指出:政府指控的兩份文書內容與所謂國家秘密無涉。至於由上海市國家保密局出證「密級 鑒定書」,這一套因案件需要,將一份普通「文件」交由某政府機關事後出具密級證明的把 戲,早在香港徐澤榮一案中已經玩過。不管是不是「秘密」,只要政府說是「秘密」,任何 文件立刻就成了國家機密。上海市法院的行為只再一次證明,法律在中國,只是用來整治老 百姓的工具,對統治者行為毫無約束力。 鄭恩寵律師幫助拆遷戶,觸犯了上海市一些背後有大人物撐腰的的利益集團,這個集團的人 物據說與中國最高層有關係。因此這些人操縱法律,必欲將鄭恩寵置之死地而後快。 近兩年,「拆遷「已經成了中國各地民怨沸騰的一個矛盾集結點,沒有各地政府在背後或明 或暗的撐腰,那些公司是不敢這樣公然為惡的。在這些利益集團看來,鄭恩寵幫助拆遷戶說 話,就是與政府為敵,務必重判。由利益集團操弄法律任意誣陷他們不喜歡的任何人,是非 常典型的「公權私人化」現象。孫、鄭兩案的結果雖然有差別,但本質卻一致,都很典型地 說明了一個問題,政府已經不顧任何公義及政府本身應該恪守的道義原則,不僅放棄了弱勢 群體,並用「國家誣陷」的方式來對待一切敢於站出來說話、挑戰政府權威的人。 江澤民鼓勵「國家誣陷」 早在90年代後期,江澤民就確立了一個原則: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這等於指示中國政府 從此以後採取國家誣陷方式對待一切政治問題,所以先是有中國發展聯合會主席彭明「嫖娼 案」被製造出來,繼而又有不少「洩露國家機密案」被審判。為什麼這樣做?主要是因為當 時中國已經在《世界人權公約》上簽了字,為了表明自己也「尊重」人權,說一套做一套成 了中國政府自以為得計的「外交策略」。 使用「國家誣陷」方式對待公民,中國政府已經積累了數年經驗。只是以前中國公眾還不太 願意相信統治自己的政府已經墮落到這種程度,每有這種案件發生,總要設想「他們總是犯 了事的吧?要不然為什麼不抓別人呢」這類理由來為政府開脫。只是近年來由於使用頻率越 來越高,任何人只要批評政府或是對政府稍有不滿,動輒就是「洩露國家機密罪」、「危害 國家安全罪」與「陰謀顛覆政府罪」這三頂帽子套在頭上,投入監獄,濫施酷刑。據最高法 院公佈的數字,去年一年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而判刑的就有3,402人。這個數目讓人心生 疑竇:中國哪有這麼多的「國家機密」?這些普通平民又從何得知這麼多的「國家機密」? 以鄭恩寵案而言,如果拆遷戶瞭解有關拆遷事宜都成了國家機密,中國老百姓還有什麼知情 權啊?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趨勢,表明公權私人化,暴力合法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這一趨勢與 國際社會一些「失敗國家」十多年前的狀態差不多。中國是個專制國家,但專制國家並不一 定導致國家失敗。問題在於如果出現了上述三大特點,而社會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或者沒有 能力來扼制這種趨勢,中國的前景就令人不樂觀了。 黑暗政治逼出來的社會仇恨 政府既然如此對待人民,處於弱勢的人民積累的滿腔怨恨,一有機會就爆發出來。 11月1日以來,由於湖南長沙縣縣委書記李振萼之死流傳著不同的版本,政府與網民正在進 行一場不正面接火的「輿論戰爭」:一方面,地方政府掌控的官方報紙有板有眼地展示一位 「人民公僕」的形象,先是聲稱李振萼並未死於高爾夫球場,繼而又聲稱李振萼週末去高爾 夫球場,是因為要與日本商人洽談引進外資業務,那個地點是日本商人選擇的。主旨是一個 ,要洗清李書記週末利用公款遊樂猝死之污,因為那張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證需要人民幣15萬 元,非縣委書記工資所能支付;另一方面,網民根本不相信來自官方的任何解說,而是毫不 猶豫地認定李週末死於高爾夫球場是去利用公款消費,並一片聲地斥責李為貪官,創作大量 網絡文學,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事,而那些痛罵貪官的言論明顯是借題發揮。因為地方政府沒 能力壓制全國網民言論,所以李振萼之死一時成了網上討論熱點。 值得深思的是:現在並沒有任何消息證實李振萼有貪污腐敗劣跡。即使李就算未能免當今中 國官場之俗,有暗中腐敗行為,也沒有證據顯示李是貪官污吏中最壞的一類──說起來讓中 國人不無悲哀的是:在貪瀆之風日熾之時,中國老百姓對官員的要求已經很「現實地」降低 到這一標準:「貪污但還幹事」即算「好官」。 長沙縣委提供的材料顯示:在李振萼任書記的兩年內,該縣工業總產值從132億增長至225億 ,財政收入從5.7億增長到今年的10億元,長沙縣真正實現了三湘第一,在全國百強縣的排 名迅速前移。這些情況說明,李就算也貪污,但算是「貪污還幹事」的官員,不屬於既貪污 腐敗又屍餐素位的最壞的官。 既然如此,李振萼之死引發網民全國共同聲討,其實只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政府的公信力 已經下降到相當低的程度,人們已經不相信官方的任何說詞;二是根據生活經驗,人們已經 認定「無官不貪」。 二十年中國政府墮落之軌跡 能夠怨老百姓無情嗎?確實不能,只能說這是中國政治精英咎由自取。可以說,中國政治精 英在這20多年當中經歷了從有信仰到無信仰,從無信仰到耍無賴,最後走向黑社會化的一個 過程。尤其是這兩年,貪官污吏們將國有資產瓜分完畢以後,又將罪惡的手伸向了人民賴以 生存的最後一點資源,在全國尚有將近9,000萬平方米的商品房與寫字樓嚴重積壓的情況下 ,又開始了新一輪「圈地運動」,農村裡的耕地與城市居民住房,都成了他們肆意掠奪的對 象,僅僅今年,就讓中國產生了十幾位因拆遷而失去住房被迫自焚的冤死者。這些腐敗者甚 至沒有想一想:失去土地的農民靠什麼生活?失去住房的城市人將往何處居住?難道真要將 他們褫奪成「上無片瓦,下無插針之地」的流浪者?一群經濟精英不是成天嚷嚷著要修憲保 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為什麼掠奪別人的私有財產卻毫不手軟?政府的行為更是令 人發指,一旦被掠奪者為保護自己的權益而鬥爭,哪怕是訴諸法律,都立刻遭到政府毫不留 情的鎮壓,如最近發生的鄭恩寵事件,就是政府用國家誣陷的方式,來鎮壓草根階層的反抗 。這一事件不僅徹底暴露了政府的流氓嘴臉,還撕碎了中國人對政府最後一點殘存的幻想。 「君既視民如草芥,民即視君如寇讎」,此為千古不易之理。五千多年前暴君夏桀治下民不 聊生,還自比為太陽,認為人民正在沐浴著他的雨露陽光,無奈而又憤怒的人民指著太陽詛 咒:「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太陽啊,太陽,你什麼時候才能滅亡?只要能夠讓你滅 亡,我寧可與你同歸於盡!) 李振萼其實是代替中國政府在挨罵。而網友的痛罵中時有理性之言,且引一段作為本文的結 尾: 位重時僕從如雲,錦衣玉食,方圓數十里資源揮斥,應懂得自持自省自重自律,自古為官非 易事; 命殞後評潮似海,談長論短,天下多少雙眼睛若雪,須記住民心民事民難民苦,從來百姓不 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