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做的兩件小事 王丹 春節將至,華人社會到處是居家團聚的景象。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想到那些在大陸因為持有不 同政見而被捕入獄的政治犯,以及那些沒有入獄,但為了推動中國民主事業而積極奔走的大 陸民運人士。近來,因為與一些朋友討論募集一些款項送到國內的事,我常常想的一個問題 是:我們在海外到底能做些什麼? 海外民運風風雨雨二十年,有高潮也有低潮,其績效很大程度上取決與國內和國際上的大環 境,因此儘管很很多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但都有一個環境與機會的問題。只有一個工作是 我們無論何時都可以也應當做的,那就是對國內政治犯和民運人士的人道救濟工作。1993- 1995年我在國內從事過兩年多篳路藍縷的民運工作,對國內的朋友對於海外的期待是有所了 解的,我認為,至少有兩件事是我們現在在海外的人可以做的:一是每一個人應當「承包」 兩到三名國內的政治犯家屬或民運人士,固定每個月打一兩次電話;即使沒有什麼事情,也 是一種問候和聯繫,讓他們知道海外的人沒有忘記他們,也瞭解一些國內聽不到的信息;二 是在海外成立互助捐款,每個人每個月固定拿出20元,積少成多就是一筆基金,專門用於人 道救濟,固定通過管道送回國內,讓政治犯家庭和民運人士減少經濟壓力。也可以以個人的 方式進行,獨立「承包」一兩個個案,固定幫助一兩個家庭。 這兩件都是小事,我們再忙,一個月打一兩次電話的時間還是有的;再窮,一個月20元也還 是拿的出來的。這兩件小事也許不是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業,但是如果能有越來越多的人堅持 做下去,其意義仍然是深遠的。如果我們連這麼一點小事也做不到,民運就只是一句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