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那份「河北一號文件」的真正受益者? 根源 1、民企「原罪」情有可原 我向來是主張不追究民營企業的什麼「原罪」的。我本人去年2月28日在所撰寫上貼的一篇 相關文字《淺析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寫入法律與民營企業的關係》中,曾有如下論 述:「其實,在一個整體負面的社會大環境下,要真正能夠百分之百做到出淤泥而纖塵不染 ,那是相當困難的。長期處在一個大染缸裡要混得開,多多少少沾上一點墨色,那是再正常 不過的事情。而且,其中絕大部分的性質,也就相當於無奈地『被脅迫作案』,從某種角度 來說是情有可原的。 「比如,極左暴政之下迫害過別人的人很多,但站到法庭被告席上接受人民審判的,也就那 麼幾個極左頭子而已,在那種集體無意識的狂亂躁熱之下自覺或不自覺參與到了迫害別人的 漩渦中的人,都是盡量放了一馬的。像極左那麼大的罪惡,均可以寬大為懷,對其他特殊情 況下發生的『原罪』也寬大為懷一下,亦可謂在理。 「就像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就是一個貪污橫行的社會;而在74年廉署成立之後,香港 的腐敗風氣還慣性地持續了幾年,導致到了廉署成立三年多後的77、78年時,還發了一個特 赦令,對廉署成立以來的那幾年間所涉及的大部份屬於小規模貪污案件的個案,都給與了特 赦。」 現在我對民企其及「原罪」的認識,與一年前相比依然沒什麼改變。但是,對河北那份所謂 「赦免」民企「原罪」的所謂「一號文件」,我卻持相當消極的態度。 2、赦免需要前提 首先,民企的「原罪」需要「赦免」,但這樣做至少得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須在 真正的反貪機制確實建立了起來,並把關係理順、進入正常有效的運作之後,在看得到普遍 的腐敗已經得以有效遏止、且確信今後不會再猖獗的明朗前景之後,才可以進行這樣的「特 赦」。 我上文所提到的大陸不追究「極左」「原罪」及香港不追究腐敗「原罪」的兩個類似例子, 就嚴格地符合了這種前提條件的。比如,大陸在赦免絕大多數極左分子在文革中的罪孽的時 候,大家從當時的形勢的確可以作出極左暴政已一去不復返的判斷;香港在特赦腐敗分子「 原罪」的時候,廉政公署的制度確實已經理順關係並有效運轉起來了。 如果在不符合這個重要的前提條件之下,就貿然做出類似河北「一號文件」的決定,那麼舊 的「原罪」「赦免」了,又沒有遏制新的「原罪」的機制,那可就等於將腐敗推上一個新台 階了。 另一方面,在法治社會裡頭,有權力、有資格作出這種「赦免」行為的,無論如何也肯定不 是一個政府部門棗尤其是一個地方政府部門。何況,充塞在這個地方政府部門的大量官僚, 我們還實在沒法確證他們的廉潔棗因為我們實際上根本沒權對他們進行最起碼的有效監督— —這一點只要讀一讀長期與前河北前封疆大吏程維高較量過的郭先生的坎坷經歷,即可有大 量感性的認知。 換言之,即使目前確實存在作出這種「赦免」決定的迫切需要,出面作出這種決定的,也必 須是有立法權限的全國議會機構,而且必須是擁有著充足公信力的全國議會機構。由河北這 種地方政府部門來越俎代庖作這種「決定」,肯定是一種嚴重的「越權」行為。 3、「與狼共舞」 而且在「赦免」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執行者還要加以非常認真的甄別,對真正的民企才能夠 「赦免」,對於那些不是純粹的民企,尤其是對有著明顯的官方背景、與腐敗官僚有著千絲 萬縷利益瓜葛、由官僚子弟親屬朋友直接或間接經營的、或者乾脆就是換了張皮的官企那些 假民企,一定不能毫無原則地「一刀切赦免」。 顯然,以目前的現狀而言,根本就沒有進行這種操作的政治環境和社會條件。如果非要這樣 做,那只能越搞越複雜,越搞越糊塗,令那些假民企渾水摸魚,瞞天過海,矇混過關,並淪 為拉攏朋黨、官官相護和打擊異己的又一手段。 其次,由一個根本談不上什麼廉潔,甚至可說腐敗的「口碑」如雷貫耳、傳誦四方的公共權 力部門來作這種「赦免」那些被迫與狼共舞者的「原罪」的「決定」,也實在是一個天大的 笑柄。 這實在象九十歲還不退休的老頭們在商量六七十歲的老頭的退休問題一樣滑稽,又像由長期 實施「性侵犯」的傢伙恩賜給受它們長期性侵犯的受害者們的、以「證明」她們確實清白的 「無罪證書」一樣令人啼笑皆非。 實際上,如果中紀委或反貪局什麼的真有大的決心去反腐敗的話,「一號文件」就他們提供 了一個現成的線索;他們現在就拿著那份「一號文件」草擬稿及發往河北各地的傳閱件,按 其上面批示去順籐摸瓜,凡簽上「同意」的人均列入黑名單照單全收,保準所逮的100%地 準確,永不落空。 如果我是真正的民企,我也絕對不會因為自己被河北的腐敗官僚「赦免」而覺得「萬分榮幸 」、「感激涕零」,反而會感到相當恥辱的——如果我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宥於這種社會 環境不得已有過「原罪」的話。 這就像一個傢伙長期騎在你頭上迫害著你,並脅迫著你跟他一起犯罪,而且到現在他還在一 直沒放鬆過,將來也看不出半點停止迫害的跡象;而在這個時候,這個迫害著你的傢伙忽然 心血來潮炮製出一份什麼「一號文件」,裝出一臉的無辜一本正經地出來宣佈,由他來給你 「平反」。 這若還不是恥辱,那真不知什麼才能算得上是恥辱了。 4、真正的民企將深受其害 再次,真正的民營企業實際上並不會成為這個「一號文件」的受益者,反倒將深受其害。如 果真正的民營企業因為受這個「一號文件」的蠱惑而認為已經沒了「後顧之憂」,那絕對是 大錯特錯,最終噬臍莫及。 為什麼說如果這份「一號文件」真的被貫徹執行了的話,真正的那些民企,才是這個「一號 文件」的真正受害者呢?又誰才是這份「文件」的真正受益者呢? 真正的民企要犯什麼「原罪」,光其一個巴掌通常情況之下是拍不響的;而能與其拍打的另 外一個巴掌,顯然是那些掌握著各種生殺予奪大權的各「有關部門」的官兒。而相對於腐敗 官僚們那些根本不能盡數的罪孽,民企那丁點兒的「原罪」,實在是小巫見老巫。這些老巫 們向來毫不利人專門利己,唯有當這個「一號文件」對他們大大地有利的時候,他們才可能 如此樂此不疲。否則按理說,這些自己臀部決不乾淨的老巫們,更應該擔心他們自己的罪孽 受到清算才是,自顧尤已不暇,又怎麼可能會如此熱心慇勤地去為小巫「著想」,如此捨己 為人地為小巫「操心」!? 只要我們細細品味這份「文件」,就會恍然大悟,因為將發現其潛台詞是:民企的經營者們 啊,你們放心大膽地過來收買、賄賂我吧,我保證不「追究」你們的「原罪」! 另一方面,依據我們這些好公僕的一貫辦事作風,這「一號文件」真要貫徹下去,那些打扮 成民企但實質上是貪官們名下的骯髒齷齪的經濟實體,自然是「近水樓台先得月」,它們的 「原罪」肯定會得到優先「赦免」;其他的「民企」,則會視與貪官們關係之親疏遠近來排 隊;而那些不傍貪官,真正靠自己的能力發展起來的真正民企,必然排在最後。 而且,這種「文件」具體執行起來其「靈活性」自然又是「很大」的,對於那些假民企,一 筆勾銷又豈會局限於以前「超過法律追訴期限」的「原罪」,那些沒有超過追訴期限的甚至 「現在進行時」的「原罪」,恐怕也可以盡情地減免的。而那些不傍貪官的真正民企,「赦 免」起來這種「靈活性」恐怕又將是最缺乏的。 5、「竊鉤者不誅,竊國者更侯」 一如上面所言「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民企」這邊這個「巴掌」的「原罪」已經徹底「 赦免」了,那貪官那邊那個「巴掌」的罪孽,相應地自然也鬆動得差不多了。若貪官身上還 有沒洗脫的罪孽,也可以變個法兒將其轉化為「民企的原罪」再洗。 所以,該「文件」表面看上去其「大赦」的對象是民企,但實際上將「免死金牌」賜予的, 卻是大量貪贓枉法的官兒們,最終創造出一種「竊鉤者不誅,竊國者更侯」的皆大歡喜的大 好局面。 這樣一來,就等於給了這些官兒穿上一身「刀槍不入」的「天蠶寶衣」,他們伸向民企的黑 手必將愈發肆無忌憚,他們對民企所敲的竹槓也會越來越大,民企的生存空間勢必越來越窄 ,其經濟、社會氛圍勢必越來越窒息。 其實我們換個角度再來審視,也能夠看得非常清楚的。比如從表面上看,作出這種決策的官 僚們的理由很是冠冕堂皇,什麼要振興經濟啦,要創造環境啦,動聽得不得了,但其不經意 之間卻告訴了大家,其經濟搞來搞去搞不好,於是才想到這一招。 從版圖上看,河北的地理環境真是優越極了,地處富饒的華北平原東部,有著不短的海岸線 ,而且還是全國唯一的一個與兩個歷史悠久的中央直轄市交界、而且還是把這兩個直轄市「 整個包圍起來」的省份,兩直轄市的其中一個,還是這個泱泱大國的首都。為什麼被河北「 整個包圍起來」的兩直轄市經濟能夠搞得好,其他雖與直轄市接壤但沒有「整個包圍」起來 的省份如江蘇、浙江的經濟搞得好,偏偏就河北搞不好?看來根本原因只能從其內部尋找。 而究其原因,說來說去不外乎就是貪官們對像真正的民企這樣的民間經濟實體刮得太狠了, 而且全是殺雞取卵式的搜刮,真正的民間資本,本地的被壓得透不過氣來,外地的支付不起 如此高昂的腐敗成本,所以只好「惹不起躲得起」了。 這種情況,其實跟那些出於希望吸引更多的公費吃喝、希望多做些公款消費的生意而開設到 政府部門附近的民營餐館一樣,要是不走好運遇上的多是那些總是吃喝完無限期拖欠賬款而 又催討無門的腐敗官僚,那麼無論再怎麼財大氣粗,這樣吃多喝多了真正民營的餐館肯定誰 也受不了,要關門大吉或落荒而逃的。 這種情況下,不去歷數腐敗官僚的罪狀,反而以「赦免原罪」的方式更加明目張膽地慫恿。 而且,退一萬步而言,就算我們有誰相信「一號文件」的始作俑者真的是出於良好的願望, 但因為是以「振興經濟、創造環境」之類的功利目的,而非以純粹的「為建立真正法治而紓 緩社會矛盾和戾氣」的目標來作為「赦免原罪」出發點,所以可以用「心術不正」來形容之 。 懷著這種目的來「赦免原罪」,就已經把原來僅有的一點兒法治資源給完全糟蹋光了;而師 出名不正,言亦難順,必難湊其效。 6、貪官為民企挖的陷阱 分析到這裡其實就很明白了,這份看似荒唐的「一號文件」,其實更像河北貪官們為民企度 身開挖的一個陷阱——你帶著你的錢來我這吧,你有錢的時候,在我這裡我保證肯定不追究 你的「原罪」!因為,這個時候你有的是利用價值。 當你的錢快要被我吞完的時候,你的「原罪」嘛,也就被我「赦免」得差不多了。 但是,如果你來了之後還沒被我刮完就打算大筆大筆地帶走、撤離,那對不起,你的「原罪 」捏在我的手裡,追不追究就憑我一句話一錘定音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