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反對專制? 胡 平 「六四」過去整整十五年了。今天的中國,在上層,雖然我們能發現許多明爭暗鬥的蛛絲馬 跡,但是看不到有推行民主改革、為「六四」平反的跡象;在民間,雖然我們可以見到聽到 許多不滿,許多批評,乃至許多公開的抗議,但是我們還看不到有大規模的要求自由民主的 運動即將爆發的跡象。面對這樣的中國,人們不能不問,難道真的是「殺二十萬人換二十年 穩定」嗎?! 這裡,我要再講一講所謂實踐標準的問題。在一九七八年,中國展開過一場有關實踐是檢驗 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這場討論在政治上是有某種積極作用的,但是在理論上卻是站不 住腳的。把實踐標準應用於政治觀點或政治主張實在是大錯特錯。譬如說,你如何去反駁「 殺二十萬人換二十年穩定」這種主張呢?如果這個殺人的政權果然又坐穩了二十年江山,難 道就證明了殺人的主張是正確的,反對殺人的主張倒是錯誤的嗎? 實踐標準理論否認事實與價值的區分。實踐標準充其量可以證明手段或工具的有效性,但是 不能證明手段或工具的正當性,也不能證明目標或目的的正當性。我們反對「殺二十萬人換 二十年穩定」這句話,不是說殺二十萬人不能換二十年穩定(也許能,也許不能),而是說 不能用殺人的手段去換取穩定,是說用殺人換取的穩定不是我們所需要的穩定。我們承認, 有時候,殘暴的手段可以相當有效地維護一種邪惡的秩序,但我們要反對的恰恰就是殘暴的 手段本身和邪惡的秩序本身。 必須指出,單憑「六四」那一場屠殺,遠遠不足以造成這十五年的恐懼效應。要維持「穩定 」,必須不斷地迫害,不斷地鎮壓。十五年來,中共暴力行為惡性發展,其赤膊上陣,肆無 忌憚,都是八十年代不可想像的。為中共專制辯護者無非是說,鑒於當今中國的問題太多太 複雜,唯有借助於中共的專制統治,才能有效地解決中國的各種問題。不消說,我們很容易 找出許多事例證明專制是如何之不利於解決問題。不過這並非關鍵所在。我們要民主不要專 制,主要還不是因為專制解決不了問題,而是因為專制本身就是問題。 什麼叫「解決問題」?如果僅僅是著眼於「解決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你把人類社會中的 種種麻煩都僅僅當作是有待解決的「問題」,而「忘記」了你面對的是一個個的活生生的人 ,那麼你甚至可以說,專制肯定比民主更能「解決問題」。因為專制不把人當人看,專制可 以不擇手段,專制沒有道德底線,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所以專制看上去大刀闊斧,雷厲風 行,隨心所欲,立竿見影。例如人口問題。當今世界,人滿為患,人口爆炸是一個嚴重問題 ,人們絞盡腦汁,想出種種辦法,但是其效果仍然未盡人意。為什麼不乾脆殺人呢?大規模 的殺人無疑能夠減少人口數目(如果有計劃、按比例地殺人,效果一定更好),對解決人口 壓力問題無疑有立竿見影之效。如果針對殘疾者和智障者開刀,還可以為社會卸下沉重的包 袱,可以保證人均產值立刻飆升。你一定會說:不,不,不能用殺人的辦法解決人口壓力問 題。那麼,為什麼不能呢?難道殺人不能解決人口壓力問題嗎?顯然,不是殺人不能解決問 題,而是不能用殺人來解決問題。 世界各國的經驗都表明,自由民主更有利於解決各種社會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自由 ,不只是為了實現更好的公共管理,更是為了保證個人尊嚴與生活最高目標的追求;它本身 就是最高的政治目的。民主不只是為了更好地解決問題,民主是為了解決「如何解決問題」 這個問題。民主是用討論代替監禁,用「數人頭」代替「砍人頭」。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 --無論其性別、膚色、教育程度以及諸如此類--甘願由於他的思想、觀點、信仰而被監 禁、被虐待、被屠殺,沒有人甘願在自己的利益遭到損害時卻被禁止公開吶喊,沒有人甘願 接受那種無法無天的絕對權力。這就是自由民主的偉大價值之所在,這就是自由民主的普遍 意義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