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產入憲與歸還產權 胡平 據報道,中共左派理論家喻權域不久前接受法國《世界報》訪問表示,中國將保護私有 財產寫入憲法後,已有地主子孫要求否定中共的土改政策,退還土地。喻權域表示,全國人 大常委會已接到山東省部分大地主子孫的來信,要求將土地還給地主,因為中國一些著名經 濟學家聲稱地主出租土地、收取地租並不是剝削;據瞭解,其他省份也有要求退還土地的聲 音。   喻權域是黨內左派理論家,他對私產入憲極其不滿。理由之一是,如果把保護私有財產 寫入憲法,那就等於否定了中共消滅私有制的革命,必然會引起地主富農和資本家後人的反 攻倒算。其實,中共雖然把保護私有財產寫進了憲法,但是它並沒有對過去它犯下的共產的 錯誤進行認真的糾正,它並沒有把當年共的產歸還給原來的主人。   東歐國家則不然。例如捷克,正像米蘭。昆德拉在小說《無知》裡寫到的那樣:「1989 年以後,所有在革命時期被國家徵收的產業(工廠、旅館、出租樓房、田產、林地)都重歸 舊時主人的手裡(或者說得精確些,重歸舊時主人的兒孫手裡);這個程序叫做歸還產權。 」歸還產權的手續很簡單,只要有人向法院登記,聲明自己是某一項目產權的所有人,一年 之內若無人異議,一年之後,產權的歸還就成定局了。如此簡化的法律程序當然會留下很多 漏洞,但卻免除了種種關於繼承的官司、申訴等麻煩。於是,一夜之間,捷克就出現了一批 先富起來的人。   東歐國家的這種做法無疑是公正的。道理很明白,共產革命既然搞錯了,糾正這個錯誤 的辦法就是盡可能地回到原點,回到革命前,物歸原主。中國在改革之初,鄧小平講過一句 話:「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記得幾年前國內的《讀書》雜誌上登過一篇短文,裡邊引用 了一位山西老農民的說。他說:「俺們村解放前有一戶地主兩戶富農,已經是一部分人先富 起來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要退到革命前?難道革命前的產權就都是清白的嗎?當然不一定 。問題是我們總得回溯到一個可以回溯的時刻。我們不能無窮後退,一直退到盤古開天地去 。革命前是一個現今可以回溯之點。再說,共產革命赤禍千里,先前那些有產者個個在劫難 逃,被剝奪、被共產、被批鬥、被管制、被勞改、被監禁、被槍決,多少家破人亡,甚至斷 子絕孫,有多大的罪也早贖清了。幾十年後才物歸原主,難道還有什麼不應當嗎?   共產國家進行經濟改革,說到底,就是改掉公有制,回到私有制。眾所周知,共產國家 的公產,本來就是共產黨以革命的名義,用血腥的暴力消滅有產者的私產而造成的;如今要 回到私有制,理當物歸原主才是;要麼,就應在民主機制的監督下對公產公平分配。俄國和 東歐的私有化就是這樣做的。唯獨中國不然,中國是在一黨專制下搞改革,中國的私有化是 權貴私有化。在中國,先富起來的人主要是共產黨官員。共產黨先是沒收別人的財產,美其 名曰「革命」;後來共產黨又把這些財產據為己有,美其名曰「改革」。其實,這是搶劫, 而且是兩次搶劫。如今,就連為中共作辯護的人也不得不承認中國的經濟改革充滿了腐敗與 不公正,但是他們詭辯曰早先別的國家經濟發展也是這樣走過來的。不對。中國的情況是獨 一無二,史無前例的。像中共這樣,先是用專制的手段滅私充公,然後又靠著專制的庇護化 公為私。兩件相反的壞事居然讓一個黨在五十年間全做了!其傷天害理,不公不義,古今中 外,誰能相比?   由於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有不少人譽之為「中國奇跡」,更有學者專家歸納為「中 國模式」。然而,他們不知道,或假裝不知道在「奇跡」背後的恐怖與罪惡。不消說,維持 這樣的「奇跡」是一刻也離不開政治高壓,離不開專制暴力的。我們如何能指望這種「模式 」會把我們引向法治,引向民主,引向人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