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政治無關與兩個簽名文本有關 (北京)崔衛平   中國並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政治舞台   15年前那場蓬勃而自發的社會運動來臨時,中國並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政治舞台,現在 也不具備。在嚴格的意義上,當時學生和市民提出的促進中國社會和政治改革的要求,其政 治意義是十分有限的。如果把政治理解為各種衝突的力量互相競爭和尋求平衡的活動,那麼 迄今為止,在中國這片大地上,完全不存在這樣一個不同的政治傾向、利益、派別之間公開 博弈的格局;除了享有無上權力的一方,其餘任何人並不具有與當權者進行合法談判的政治 身份,沒有傳達自己不同聲音的合法管道。那些不同意權威的說法和做法的人們,他們沒有 一張自己的報紙、不擁有一家自己的出版社,不存在這樣的一張辦公桌。他們當中的一些人 為了自己的理想而丟掉工作,受到監禁或被判入獄,但是卻連一位權威大人物的面也沒有見 過。在現有權力競爭的格局中,他們始終處於「場外」而不是「場內」。15年前出現在長安 街上如潮的人們同樣如此。當他們提出「反對官倒」、「反對腐敗」、要求「政治體制改革 」時,僅僅是涉及到了當時的某些掌權者,涉及到了這些掌權者的不良行為,但並不因為他 們關注有權者的行為而改變和提升了自己的政治地位,使自己從無權變為有權,在現有權力 格局中佔有一席地位,從而能夠與有權者平起平坐,參與制定規則、談判協商或者討價還價 。從掌權者高高在上的眼光看來,存在的只是一些模糊的聲音,一片片聲浪而已,他們從來 沒有仔細去考慮其中任何一條,將它們變為清晰的。這樣一種「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格 局,令那些努力發出自己聲音來的人們在聽取自己的聲音時,也覺得是它們含混不清和不得 要領的。   始終處於權力及其競爭的格局之外,一天也沒有在談判桌上作為一方陳述自己的政治見 解和要求,誰能夠說,他的活動具有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政治性質?誰是他的競爭對手?誰是 他的同黨同盟?誰是他同一陣營和不同陣營的人們?在總體的政治光譜中,他處於哪一端哪 一種顏色當中?他的綱領是保守的還是激進的?是鼓吹自由貿易還是擴大民主?是追求經濟 效率還是保障社會公正?誰來和他認真討論這些事情?或者把他的意見放大擴展到民眾中去 ?讓不同的民眾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出自己的選擇?從而造成一定數量的追隨者?統統這些都 不存在!繼而可以問的是,什麼是他真正的政治身份?他到底擁有怎樣的政治權利?什麼是 他這個人政治活動的範圍和領域?他能夠對什麼施加影響或者不能夠對什麼施加影響?他能 夠代表和吸收哪些社會資源和他不能夠代表和吸收哪些社會資源?從這個角度看,事情就會 變得非常清晰:只要有一天,一個人仍然不能自由地表達他的不同意見,他就完全不具備自 己起碼的政治身份和基本的政治權利。他被排除於政治之外這個事實表明,他的活動不具有 實質意義上的政治性。   而不管這個人因為政治的原因坐過多少次牢,受過多少罪。也許這樣我們就比較容易理 解,為什麼在我們的社會中曾經積累了大量的冤屈情緒。那些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受到排擠乃 至家破人亡的人們,他們心裡深知事情明明不是這樣,他們從來也不想反對什麼,從來也不 存任何野心,但是卻被按上了這樣那樣的政治罪名。他們能有什麼政治上的想法或者政治上 的出發點麼?能有自己的政治傾向和政治上的訴求麼?能有自己不同的政治利益和政治立場 麼?那是一件連想也不敢去想的事情。從這個角度看過去,或許更可以看清所謂「政治犯」 罪名的荒謬。沒有公開的政治、沒有屬於全體公眾的政治,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叫做「政治」 的東西,怎麼會有「政治犯」?是「政治」就不存在政治上的「罪犯」——在不同利益和力 量之間的和平競爭中,只有成功者和失敗者,有人贏得多一些輸得較少一些;另外一些人正 好相反,輸得多一些而贏得較少一些。不能官方以為你們在從事政治活動,你們就以為自己 真的在從事這項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完全陌生的事業。   不是政治的和解,而是社會的和解   說得更少一點,政治是人們面對面地討論和處理問題,政治領域是人們能夠互相看得見 對方的鼻子和眼睛的場所,或者是讓不在格局之中的旁人看得見他們互相分歧、互相衝突的 場所,即公眾場所。設想有一天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國家的領導人胡錦濤或者溫家寶當著 徐友漁的面,用手指著他說:「你,徐友漁,你的政治觀點對於國家和人們是有害的。」那 麼,一種政治的格局才能夠形成。或者哪怕在報紙上公開點名批評徐友漁,說徐友漁如何擁 有一種他自己的與別人不同的意見,這種意見對社會和他人是不利的,讓公眾知道有徐友漁 這樣一種人的存在,知道徐友漁和他的朋友們的某些政治觀點,知道在目前的環境中存在著 諸如此類的一種衝突,這也勉強意味著承認有徐友漁這樣一個對手或者競爭者。但是現在的 情況完全不是這樣。徐友漁只是和朋友們商量一份「六四簽名」,這份東西尚未公開,從某 種不正當途徑有人得知了這個信息,於是他們讓徐友漁的單位領導也就是徐友漁的老闆找他 談話,說按照某種「紀律」你不能這麼做。不能怎麼做?在徐友漁參與的那份文本中,呼籲 的是「政治和解和寬容」,是以「和解尋求政治認同」、「以妥協尋求權力制衡」。這真是 一個莫大的諷刺。徐友漁的老闆怎麼能夠成為這份文本所發出的信息的接受者?看上去這老 板一點也不準備和徐友漁達成任何和解與妥協,他只是命令徐友漁不能這樣做。在他和徐友 漁之間的格局中,有任何屬於政治的、平起平坐的東西嗎?我們平常說,某件事情應該以「 以政治的手段而不是以武力或者強制的手段」,徐友漁的老闆恰恰就是用了這種強制的手段 。事實上很難說,徐友漁心目中的呼籲對像即我們國家的領導人是否認真閱讀過徐友漁他們 的文本,恐怕連瞥一眼的機會或者興趣都沒有,這份東西掉在了秘密警察的手中,變成了向 這些穿制服的人所發出的呼籲。   徐友漁是誰?他以什麼身份、什麼力量,代表了什麼,吸納了怎樣的社會資源,來使得 我們的國家領導人一定要來和他以及他的朋友們坐到一起,達成和解和妥協?和解是在談判 桌上進行的,是對方也有同樣的要求,於是覺得有必要一道坐下來,考慮向後退的問題。但 現在的情況距此相差十萬八千里。仔細想下去,恐怕徐友漁們的基本出發點,並不是他們最 初設想的「政治訴求」,而是另外一些東西,比如真相、良知、正義。但有誰聽說過,這些 東西有可能產生一個社會的政治分歧和成為這個社會政治衝突的根源?   問題或許應該這樣提出來:不是政治和解,而是社會和解。在大陸不是台灣,不存在政 治撕裂導致社會撕裂的問題。   「六四」不是政治罪,「六四」是殺人罪   在這個意義上,所謂「政治罪行」的說法(見徐友漁簽名的那個文本),也僅僅是模糊 地沿用了過去的一些現成說法。在很長時間之內,「政治上有問題」就是最大的問題,政治 上的罪行就是「滔天罪行」。其實還有比政治上更嚴重的問題和罪行。那就是「反人類罪」 或者「反人性罪」,儘管這樣的罪名聽上去不那麼富有智性。   這哪裡是什麼「政治罪行」?分明是開槍殺人的罪行,是在大街上射殺手無寸鐵的平民 百姓的罪行。這樣的罪行與政治無關、與民主無關、與保守與改革、自由與專制、左派和右 派這樣一些羅裡囉嗦的東西,半點干係也沒有!所謂「不民主」大家都知道,就是不讓別人 說話,但是不讓別人說話並不意味著要把這個人殺掉;所謂「專制」簡單地說,就是容不得 不同意見,皇帝是專制的,但是皇帝也不作興在大街上射殺自己的子民;現代極權主義可能 比皇帝的專制更壞,因為在它追求一致服從、剪除異己的活動中,扼殺了整個豐富多姿的民 間社會,然而極權主義制度也並不必然導致開著坦克衝向自己的人民;的確,1968年蘇軍坦 克曾經開進布拉格;但那本質上是對於一個主權國家的入侵行為,沒有人把這個侵犯歸結為 是極權主義。外族入侵肯定不好,但是入侵自己的人民呢?種族鎮壓更加可惡,像在以前的 南非,但是在同一個民族之內發生的諸如此類的事情呢?……你怎麼說都說不過去啊!從前 處決張志新、林昭的時候,還要給她們安上一個可怕的罪行;說她們是「反革命」是「叛逆 」,可是,那天在大街上倒下去的人們,那些年輕人、其中有一些還是未成年人,他們並不 是因為自己曾經做過什麼而被殺,他們甚至還沒有來得及說點什麼、做點什麼,一條鮮活的 生命眨眼之間就去了另外一個世界!哪裡需要高深的學問,一字不識的村婦老叟也應該明白 的,你不能無辜打死人哪!   無視他人的生命,覺得自己可以任意踐踏他人的生命,這叫做什麼?叫做殘暴!應該說 ,這種殘暴,就殘暴本身來說,對這個民族並非陌生。在這個大地上,仁慈的故事遠非殘暴 的故事那麼吸引人,仁慈既不是美德也不是力量,僅僅被看做軟弱,甚至是無聊的表現。同 樣,呼籲尊重生命,賦予生命以尊嚴的、不可侵犯的地位,僅僅被看作無病呻吟、乃至高高 在上的附弄風雅。就像談論殘酷的「政治」、談論關於權力的更換總會有許多耳朵豎直了聽 ;就像我們給遇難者母親寫的這封信,我們這些願意將這些母親們的哀痛看作同一種哀痛、 也是我們自己哀痛的人們,被這樣問道:你們的訴求何在呢?你們不會提出自己的政治訴求 嗎?你們還是知識分子嗎?是不是仍然不會表達自己的要求?或許僅僅是幾個小圈子的人來 表達一點同情心?   人類最基本的文明是尊重生命   天哪!老天在上,請允許我以母親的名義,一個也曾經親手哺育過一個年幼生命的母親 的名義,轉身向你們這些大人、聰明人、人群中的先鋒,還有我們這個民族的各類教師、導 師們:請你們聽聽我:那射殺一個十七歲的孩子的子彈,同樣也會打碎你的頭顱,不管這頭 顱是多麼智慧、裡面充滿了多少人類的精華知識;而那將碾過一個二十一歲年輕人身軀的坦 克履帶,也會壓碎你同樣脆弱的人類身體,那裡面也會有腸子一類不堪的東西,它們也會當 眾流出來,完全不聽從其主人的意志……人啊,都是血肉造成的!一個再卑微的生命,既已 造成,就有自己存在的不可剝奪的理由;而一個再高貴的人類成員,也要服從天地人間有關 生命的那些最「低賤」的真理:你也是脆弱的,是可能受到傷害和能夠受到傷害的!而為什 麼、為什麼——我們的學校從來不教這些起碼的東西;我們民族那些最聰明、最智慧的人們 ,你們教會人們生存的智慧,卻不教他們有關生命的尊嚴、生命的威嚴、生命的無比珍貴和 不可剝奪;而如果不明白這些,就是將自己站到人類的反面去了——在剝奪他人人類身份的 同時,即是剝奪你自己的人類身份;在剝奪他人的人類生命的同時,即是將自己當作屍體一 樣跨過去!   對於個體生命的深愛、尊重和敬畏,我們當中的詩人也是母親筱敏是這麼說的:「母親 的創造是個體生命的創造,每一個母親,都能從無邊的麥田里,一眼認出自己播下的那顆種 子。無論人類怎樣世代綿延,這一顆種子,都是不能替換的。即使上帝之手,也無權在一個 真實的生命之上漫不經心地掠過。對個體生命的敬畏,是母親的宗教信仰。」 難道不是靠著這種信仰,人類才能延續下去,人類的生活、文明、創造才成為可能?!   謝謝,我要說的,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