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國標們曾「失足」於「劉曉慶現象」 樊百華 不管劉曉慶案或者劉曉慶這個人還有什麼真值得捉摸的地方,我一直更關注的卻是這個 社會在「劉曉慶現象」上的輿論品質。例如由劉曉慶案引出的「該不該赦免富人不法收入」 的爭論,就比圍繞劉曉慶的所有其他話題更有意義,因為厲以寧、樊綱、張維迎、柳傳志等 政界、學界、企業界顯赫人物,和後來河北省出現的投石問路性質的意向性文件,都主張對 「原罪財富」不予追究。這當然太重要了,因為這表明中國的意識形態有了躍遷性質變。 這裡談較為次要些的問題,即圍繞「劉曉慶現象」(文藝界大腕犬儒化)這個不大不小 的話題簍子,檢視一下言論界曾有的相關表現。 (一) 我發現一些很好的言論作者,往往一碰到影星歌星等大腕級藝人,理念操守就亂了方寸, 文章就出現跑題的怪毛病。跑題有狹義廣義的分別。狹義的跑題不用說了。廣義的跑題是指 作者偏離其多數文章所表達的價值旨趣。可以將廣義的跑題稱作理趣的晃動,心思的不穩定。 打個比方,有點像交朋友,狗臉親家,冷熱無常,親疏無定。特別在非常時期、關鍵時刻, 你簡直不知道這曾經是朋友的人,會怎麼應對「風雨蒼黃」(李慎之先生語)的煙塵時事。 潘多拉、焦國標、朱健國三位就出現過這樣的「跑題」。這三位在言論界廣有影響,本 文以他們的「失足」為據作一些相關議論。 我這樣說估計潘先生不會跳起來,因為他在劉曉慶那兒的「失足」與焦先生大不同。焦 先生會不會跳起來,跳的話又跳多高,我就不知道了。有一點我可以認定,就是焦先生還不 只「失足」過一次,似乎有些上癮了。朱健國先生富有才華,文章犀利明快也精彩,但跑題 不少見,有時竟在同一文章中出現雙重意義的跑題,「失足」得厲害。 朱先生曾用兩萬字的長文《誰在圍剿王朔?——試看批判王朔大潮》為王朔辯護。文章 首先言過其實地說:自由人士一起來猛批「思想在體制外、行動也在體制外」的民間新生代 自由作家王朔,是2000年春的「又一奇」,是被「偽現代化思潮所左右」。朱先生的長文之 前,我只看到鄢烈山3月20日發表的那篇被「處理」過的短文,余則未見自由人士批評王朔, 當然談不上「偽現代化思潮」對王朔的「圍剿」。而且朱先生分明知道劉軍寧等人的際遇, 卻扯到鄢先生對王朔的批評,這就有令人費解的拎不清。事實上,自由知識份子根本沒有方 便來「圍剿」誰,而鄢先生有什麼「偽」朱先生作為朋友也應當清楚的,倒是稱王朔沒有反 對知識份子,適足以說明朱先生至少對實情瞭解不夠。對於朱先生文中的局部勇敢,我是會 投以敬意的,儘管與王朔話題放到一起很不協調。鄢先生對王朔的批評,深刻簡明,而朱先 生卻用揀芝麻丟西瓜的辦法說了大段似是而非的道理。當他強調製度的時候,實際上是在出 王朔的洋相,王朔哪裡關心過制度?朱先生引焦國標、葛紅兵的相關議論作支撐完全合適, 但拉李慎之、劉軍寧、哈維爾壯行色,就蒙不過鄢先生這樣清醒的頭腦了。而自以為是地將 王朔與魯迅、哈維爾相提並論,對王朔來說更是哪壺不開偏提哪壺了。可見朱先生捧王朔還 得多用些心,也可見朱先生膽子確實夠大。 朱先生這樣袒露自己說:「我這個人從沒有什麼主義,也沒有什麼立場,只有一個習慣, 喜歡和弱者一起挑戰強人,永遠愛為弱者說幾句話。今天的弱者明天變為強者了,我一定離 他而去,昨天的強者變為弱者了,我今日一定要為他說幾句話——任何人只要一直成為弱者, 難免在『牆倒眾人推』的形勢下蒙冤受屈。……甚至對時下落入法網的貪官,我也想為他們 辯護一句:沒有罪惡的人,只有罪惡的體制與社會。」 本來制度批判的意義是在增加批判的深度和建設性,但在朱先生那裡卻成了為「弱者」 辯護的工具。這樣的習慣立場固然可疑,但楞說垮塌的「四人幫」和被推上法庭的貪官也是 「弱者」,足見朱先生相對主義的弱者論多麼滑稽了。如果這樣的弱者工具論可靠,那麼對 於強姦、殺人犯,強盜土匪,總之,對於一切罪犯,朱先生不是都要為之辯護了嗎?沒有分 身法的朱先生,一定會代理費堆成山累得吐血了。 事實上朱先生對自己的習慣還不夠忠誠,他應當為毛澤東晚年的「錯誤」(我膽小,只 按「統一口徑」說「錯誤」)也作出辯護說,毛澤東是受了制度的支配才作的孽,那樣朱先 生才算徹底貫徹了他的相對主義,並走向絕對抽像的制度論了。不管顯的潛的,如果實際的 制度不是「強者們的行為模式」,又是什麼呢? 就拿王朔與鄢先生來說吧,他們誰是弱者呢?不錯,朱先生有一條不再相對主義而倒有 些絕對主義的尺度,那就是不拿「公家」工資的是體制外自由知識份子,拿了就是體制內的 非自由知識份子。但這樣一來,朱先生又有何理由既為劉軍寧鳴不平,又與李慎之等套近乎 呢?只要「在體制內」,你就比王朔「矮」一截子,就只能閉嘴,那就一定要鬧到不應當關 注江藝平、鄢烈山們的地步,紀念顧准們的邏輯也決難成立了。 朱先生又說:王朔沒有反知識份子……相比之下,倒是王朔頗有些現代知識份子追求…… 當王朔從寫小說轉到寫批評文化明星、文化大師的雜文時,王朔也就從「文學劍客」兼職 「思想刀手」了,為「公共利害之事」跳出來「流氓」擔道義了……今日王朔至少是自由主 義思想啟蒙的一個方面軍的先鋒。 批王朔,其實是「一元化還鄉團」對「多元化」的圍剿。 批王朔,是體制內對體制外的圍攻。 批王朔,是新自由主義者批古典自由主義者。 王朔現在是陷入了「後極權主義」階段的偽現代化大潮的圍剿。討伐王朔只是當前中國 文化界自由與專制鬥爭的一個新焦點。由於王朔不直接談主義,由於王朔畢竟只是文化小傳 統,拿他先開刀,可以有麻痺與緩衝、試探與警告的諸多便利,也是先吃「卒」,再拿 「車」,再「將軍」,去皮見骨的反資產階級自由化戰略藝術。這場鬥爭如何縱深擴展,最 終勝負如何,眼下無法預見——「勃列日涅夫偽現代化」是否一定來到中國,誰說得準? …… 「勃列日涅夫偽現代化」才不會與王朔過不去呢!朱先生讓某種知識創造欲蓋過了現實 認知了。為了省事,只有再引一遍王朔自己的話:人類有時需要激情,……我看到的卻是這 些美好的東西被種種的學說被資產階級自由化,被亡我之心不死的別有用心的人給毀得差不 多了。人可以被許多東西煽動起來,比如愛情,仇恨,都可能導致人產生激情。為了親人, 這些東西我認為是真實的,這是美好的東西。 (二) 朱先生的弱者觀究竟有沒有葛紅兵們的「粉塵式平民味」,我不知道,沒有學理上的嚴 肅,則是可以斷定的。我的根據是他在毛阿敏那裡「跑題」了。 朱健國為毛阿敏辯護的文章登在《文學自由談》1999年第六期,題意是「不該封殺毛阿 敏」,不同於焦國標「失足」於劉曉慶的陳腐(見後文),本來應當是很好的文章。 健國先生說:毛阿敏是一位優秀的歌星,只是由於得罪了幾個頗有背景的「歌星」,又 與主流配合得不乖,甚至得罪了某些部門和人物,於是遭到封殺。文藝界毛病的一個重要特 色是「公報私仇」,「官報私仇」。這顯然是針對毛阿敏出事之後一段講的,之前毛阿敏怎 樣,他這裡的看法就不一定適用。無論如何,毛阿敏犯法是一回事,該不該封殺又是一回事。 至於毛阿敏不被封殺,甚至用焦國標為劉曉慶打氣的話說,依然「人五人六」、「光棍兒大」 了,連幾位賴氏紅樓女人都無可奈何的觀眾是不是看得慣,更是另外的(下面將部分談到) 的問題了。 毛阿敏的被封殺,在「本鄉」語境中,認為有多大典型性,我看不見得,也許朱健國覺 得這話題有說頭(這當然也無不可),或許有別的原因,使得朱先生對毛阿敏有特別的關心。 要是我來說,肯定不會想到毛阿敏的被封殺,而只會談毛阿敏偷漏稅只是演藝界的冰山一角 等等。但這很多人公開說到了。我對娛樂介面上的事情都不太關心,更不會知道娛樂行裡面 的事情了。 後來毛阿敏在案子進行幾年後,補交了稅金與罰金,結案了,又唱起來了,希望朱先生 的文章是起過一點輿論作用的(實際上當然不太可能,毛阿敏輩自有其能耐)。 但朱先生在文章中有一大段奇怪地跑了題。他這樣說:人們說的毛阿敏的種種這樣那樣 的問題,「是一些與藝術、與政治無大關係的個人修養問題。」(這說得不對,至少偷漏稅 不能這樣看。——引者)「須知,一個藝術家能偷稅漏稅,首先是她為社會創造了一些財富; 對於一分錢財富也不能創造的人,是一文錢稅也無法偷的。兩相比較,到底是這個偷稅的藝 術家貢獻大,還是那個一文不創造的無稅可納可偷者有利社會?……首先要想到,這些偷漏 稅者,也是創稅之貢獻者,他們的錯誤是建設者、貢獻者的錯誤,是創稅者的錯誤,……更 不要讓一些懶漢覺得,不創稅納稅者要比常納稅而偶有偷稅漏稅者光榮。 在我們中國,不創稅者,不納稅者遠遠多於偷漏稅者,但是社會從未批評更沒制裁這些 人,這也許是我們一些地區至今仍舊不太富強的緣故之一吧。「 首先,「一文不創造」並不止偷了稅的貪官污吏大有人在。其次,以為創造了財富的偷 漏稅,就可以比別的例如各種腐敗犯罪,更值得理解甚至同情、寬容,這種觀點可以理解, 但是既不新鮮,也不健康,更不正確。朱先生這種議論當然談不上什麼獨創,褚時健等貪官 的問題上不就早有這樣的議論了嗎?記得在一個材料上看到,說一個長得漂亮的女人,與一 個長的醜的女人,犯了同樣的罪,執行死刑,被調查者對長得漂亮的女人多感到惋惜,甚至 認為可以不殺,而對另一個則沒有這些心理。朱先生在這裡至少是有相類似的情形的。順便 說一句,對廢除死刑的問題,我的看法是有血債的應當以血來償,像經濟方面的非刑事罪應 當廢除死刑,這樣做會有利於社會的人權事業,也有利於例如擴大破案成果。我總感到,殺 了一個腐敗分子,就等於消滅了多個擴大成果的可能。這裡不談。 朱健國要人們去比較某兩類人的社會貢獻的大小,在邏輯上十分不通,但倒是使我想到 了一個怪論,那就是「腐敗有益」,非但有益,簡直是應當鼓勵、多多益善了。要是有誰將 我和陳希同放到一起比貢獻的大小,我的感受沒有別的,就是受到侮辱! 所謂毛阿敏們所犯的「錯誤」,應當首先看作是「建設者、貢獻者的錯誤,是創稅者的 錯誤」,簡直是某類反現代、反理性的法西斯理論了!請朱先生與讀者原諒我的敏感,但我 要請讀者深入一些想問題,那樣,你就不難明白,這多像某些「人王」相互之間的辯護詞、 遮羞詞、開脫詞、卸罪詞啊!這多像是「十個指頭與一個指頭」的詭辯啊!假如將這一邏輯 應用到「亂倫罪」、「夫妻強姦罪」上,也許更會讓朱先生視為知音了吧。 從法西斯式的詭論出發,朱健國下面的話的確是「順理成章」了:在我們中國,不創稅 者,不納稅者遠遠多於偷漏稅者,但是社會從未批評更沒制裁這些人,這也許是我們一些地 區至今仍舊不太富強的緣故之一吧。如果希特勒轉世,那麼他一定會托著朱先生的下巴說: 說得好,老子當年不就是憑著這「理論」消滅不強壯的雅利安同胞的嗎?繼續吧,再說下去 不就成我的轉世靈童了嗎?這兩句當然是我氣頭上的話,但是朱先生在毛阿敏的話題上,居 然說到這份上,不能不讓人佩服他的才思敏捷,發散性優良。他對弱勢群體居然帶著如此心 態,可見他以往的關於制度的議論,都是賺稿費用的,都只能由他自己收回他的腹腔! 朱健國這位先生是很奇怪,你看他採訪過袁庚,採訪過任仲夷,說不定哪天還會去採訪 那位至今仍被軟禁著的老先生吧,怎麼那樣讓人捉摸不定呢?怎們出現的反差那樣大呢?就 在這同一篇文章中,也讓人有從夏到冬再到夏的感受——文章太活了就可怕、就難讓人成其 知音,就會近於江湖話,希望朱先生能再更多一些安靜。 朱先生的才華、思想都不在話下,但我也的確看到容易過火閃失的一面。文章涉足的范 圍不怕廣,但廣了就不容易協調,像秦暉、鄢烈山等先生那樣既涉獵面廣,又不失深沉持重, 的確不易。我從朱先生的文章中常受到教益,說出一點不滿來無非表達一點惜意。如果在亂 世,我不會寫這樣的文章添亂,但現在,這應當不至離朱先生提倡的,「來一個『文人相輕』 年」太遠。雖然我不夠文人檔次,同樣也是本著人權理念說話罷了。 (三) 文求同氣。 朱先生捧王朔沒忘記帶上焦國標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博士焦國標說:「王朔的 成功可以跟曹雪芹、張愛玲作比。《紅樓夢》為什麼成功?張愛玲為什麼風靡?原因多多, 語言第一……某種意義上,甚至各種意義上,王朔的語言與曹雪芹、張愛玲的語言都是可比 的。曹雪芹、張愛玲是大家庭裡熏染透頂的語言,王朔則是故都人情世故中溜圓的語言,都 已經臻於極致,只待收穫。……王朔的成功實乃集幾百年間北京人的語言琢磨之功為己有。 他的辭彙可能是新生的,但他的使用語境、氛圍之類是古舊的。」(焦國標《幫王朔策劃後 半生碼字生涯》)焦先生怪好玩的。王朔應當給焦先生幾個小費。 更好玩的還在焦先生替劉大姐(沒有生育過)出「鳥」氣。 劉曉慶1999年輸了官司,數位之大我這輩子掙不到那數(我離退休還有一大截)。是被 討了她多時苦債而不得的合作夥伴告的,法院判的。官司輸了錢上並沒有輸,欠了人家的怎 能不還?官司輸了,人和人緣沒輸。這本是常情。但焦先生有些激動了,扛不住興奮了,寫 了篇慶幸、慶賀的文章,不妨冠一名稱就叫「小慶文章」吧。我在幾家報上看到,是一稿多 發。有兩家我喜歡的報紙欄目也發了,我心裡頭對所喜歡的編輯著著實實生了幾秒鐘的氣。 焦先生發於《雜文報》的文章題目是:《江湖義氣與法治精神》。他這樣開了腔:「去 年曉慶點子背,年底幾套住房被拍賣……可是演藝圈兒的朋友夠哥們兒,2000年春節期間中 央和地方好幾台文藝節目都邀請她做佳賓。……只能解釋這就叫一個好漢三個幫。」我這裡 既是與焦先生「過招」(江湖話),不妨「過」義氣一點。比如我就不想說劉曉慶不是好漢, 至多是一個好大妞、好富姐、好紅星。雖說江湖上的男男女女浪一些、渾一些,但男女是爹 媽就定了的,還得有個分別。至於劉曉慶是不是一個好女人,對焦先生固然是,對那位陳先 生就不是,在我看則不那麼壞,畢竟沒有像一些貪官捲了人家的血汗錢一走了之嘛。但絕對 好不到哪兒去,更不值得非江湖的先生們一再向她濫情。 焦先生在好大妞拍賣幾套住房後,心裡顯然還在替她疼著,所以說「劉曉慶如果活該吃 官司,法官的做法無可挑剔……」看來焦先生對好富姐還關心得不夠,否則,焦先生一定早 弄懂了:要麼是活該,那就不能說「如果」,或者就不要再往好大姐的痛處撒鹽,扎江湖堆 兒疼疼也就罷了;要麼是不該,那就徑說法官欺壓良女,還連累了人家老人「一瞑不視」, 沒有什麼好客氣的。在帶著「法治精神」的文章中說「點子背」的江湖「鳥」話,疼自然是 有了,但顯然沒有疼到點子上。也就是說,至少應重點談「粗暴執法」,「致使老人病氣交 迫,不治而逝」。難道「粗暴」也是「依法刷貼查禁封條」嗎?為什麼不能先將人家的老父 文明請出呢?焦先生不但前後自摑了,而且奇怪地要「重點說說吃了官司還能不能人五人六 的問題。」這樣一來,焦先生就把矛頭指向了誰呢?在好紅星吃了官司的「非常時刻」,好 大妞一如既往地人五人六的現實面前,焦先生理直氣壯地提出:「在官司以外的任何領域她 完全有權利跟以往一樣人五人六」!顯然焦先生的「人五人六」是江湖意義的,如果是常理 常情意義的,為什麼好富姐就不能在法官面前也人五人六呢?其實通常意義的人五人六,是 跟「匪」、「痞」、「黑」、「霸」、「盛氣凌人」、「驕橫跋扈」等等聯在一起的,那麼, 在法庭外面的領域,更不待說任何領域,憑什麼要人五人六呢!所以,在我看來,「吃了官 司還能不能人五人六」,實在不是什麼需要焦先生心疼之後認真弄文的重點,除非真浸霪於 江湖氣不能自拔了。至於「看不慣」人五人六,不要說是一般觀眾,就是記者、法官,都是 正常的,也都有這個「看不慣」的權利。焦先生來一通指責,在他的江湖立場當然是非指責 不可的,但離開江湖圈說話,恰恰就是不尊重人權! 這樣,我倒是覺得焦先生有些可怕了——恰如焦先生說的「鑒於中國的人情世故」,我 對江湖氣、圈子氣、黑箱氣、山大王氣、秦皇氣,以為都是同一路的,都深惡痛絕!不客氣 地說吧,正因為江湖氣什麼氣多了,苦難的中國老百姓,才難以跨出傳統,一嘗自由、民主、 法治的人滋味! 如果劉曉慶犯法去勞教,我不但心疼而且從道義上堅決反對,因為對勞教我同1999年 《檢察日報》一批評勞教制度的佳作述及的權利觀念;如果劉曉慶犯罪坐了牢,我絲毫不心 疼,只要她依然有的利(義)權在牢裡不受到司空見慣的踐踏。現在劉曉慶用焦先生的話說, 「在生意場上出了問題」,幾套住房被法院拍賣了,我只是為執法叫好,心情上與看到柯雲 路被偵查、陳希同坐牢(假如不去想「是不是判得輕了?」)、胡長清被殺相類似——現在 焦先生可以看到,我何以對他的江湖情結不以為然、嗤之以鼻了吧! 需要提醒焦先生的是,焦先生在文章中實際上將主辦「好幾台文藝節目」的「中央和地 方」,也置於江湖義氣一面興奮了。因為請劉曉慶做嘉賓,絲毫不能表明這裡面有什麼「法 治精神」,那麼,按照焦先生文章中江湖義氣與法治精神並置的二值邏輯,還能往哪兒擱呢? 其實是焦先生的江湖義氣,從一開始就是走火入魔的。「圈兒」、「哥們兒」的那些個情分, 放到一些大報、晚報上說說,我看不到,看到了也只會一笑而已,但在《雜文報》這種檔次、 品位的報紙上看到,我就不能坐視。編輯有發焦文的權利,且完全可以而且應當不去追問編 輯意圖,但按照《雜文報》的風格,我只能說應當讓焦先生的話意起到它的應有作用。這作 用對焦先生自己怎樣,比如說他會不會意識到媚「江湖」俗確是「失足」,或者竟真以為這 是伸張道義,我還說不準,因為他在劉大姐身上的兩次「失足」(另一次見我的《潘、焦二 君「失足」於劉曉慶》一文)畢竟前後統一,所以認為是「跑題」,主要還是覺得與一些 「媚俗」相通,與焦先生大多數文章的志趣迥異,離我所理解的知識份子立場太遠,媚「江 湖」俗與媚「權力」俗、媚「金錢」俗、媚「腐敗」俗,從文化上講,都是反現代性的。 有沒有固定的價值取向,這是判定一個作家是大家還是小家的砝碼。 (四) 若干年來劉曉慶過足了炒作戲癮,晚近的戲是為南京某彩售助興和為環保在北京大馬路 上拾垃圾,都是簡單的好事。但好事壞事,一到劉曉慶身上不盤根也得錯節。助興則有拿錢 沒拿、給錢沒給等等,撿破爛則有記者給曉慶安排拍照用的路遺之真偽是非。後一件事情頗 遭非議,有朋友指為作秀。這回不但驚動了娛樂界,而且第一次驚動了學者。我一向喜歡的 焦國標先生說了:劉曉慶何辜?文章登在中國科學院、工程院與社科院三大院合辦的《科學 時報》上。無獨有偶,我一向喜歡的小潘、潘多拉在《南風窗》認真討論起劉曉慶的時代貢 獻來。一報一刊都是嚴肅、正經的出版物,潘、焦二君在評論界都享有隆譽,劉曉慶獲此殊 遇,就不再是被炒作而是被格外呵護了。 既然焦、潘二先生肯為劉曉慶廢筆墨,著實說明劉曉慶己具有討論的社會價值。 劉曉慶是何等「公眾人物」 劉曉慶確實是一個與我們這個社會有了廣泛聯繫的藝人與商人。潘先生在談到劉曉慶的 「特殊貢獻」時,正是從我們處於轉型時代這一大背景著眼的。潘先生將劉曉慶視為自我奮 斗的典型,筆下流溢著感情與激情地向讀者介紹——劉曉慶已經不吃單位飯,有了屬於自己 的「體制外的一塊很大的蛋糕」了,這是劉曉慶作為「市場經濟的先行者」「對中國的笫一 個特殊貢獻」;劉曉慶「裡裡外外都透出一股『不畏天命,不畏大人,不畏聖人之言』的狂 勁兒」,「表現出了一種由於自身實力強大、『萬物皆備於我』而形成的堅定的自信心」, 在政治領導人物面前劉曉慶毫不自卑,而是「平視」他們,她的奮鬥史是中國「體制外社會 力量的發展史」——「這是劉曉慶對中國的第二個特殊貢獻。」 潘先生並不糊塗,於是他沒忘記說「劉曉慶身上也有不少缺點,有的甚至還是致命的毛 病,比如……對普通人缺乏同情心等等,」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劉曉慶是「對社會有 利」的。 潘先生說得在不在理呢? 需要首先澄清的一個問題是,劉曉慶算得怎樣一個「公眾人物」?我理解的「公眾人物」 一是「社會名人」,二是「政治人物」。在後者的意義上,有傳統與現代的分別。現代「政 治人物」有兩個前提:社會的自由與民眾社會組織的存在,和「人物」言行的公眾性、民意 性,也即具有真正代表民眾(意)的意義。劉曉慶是一個廣為公眾所知的人物,也即所謂 「名人」,作為政協代表也庶幾算得一個政治「公眾人物」,只不過這代表不是「民選」的, 不同於西人的「下議院」或者「眾議院」議員,而這當然首先也不是劉曉慶的不幸(如果劉 曉慶有什麼公眾心,而不是對普通人缺乏同情心的話——這己經不是什麼缺點和毛病而己), 而是公眾的不幸。傳媒炒得兇猛的藝人或商人與其稱作「公眾人物」,不如徑呼作「名人」。 而中國的名人像中國的「中產階級」一樣,是很不成樣子的。劉曉慶這樣的政協委員、富姐、 藝人,我看無論對中國的進步,還是對民眾的利益,好像都沒有什麼「公眾人物」的意義。 誰敢說劉曉慶的暴富是乾淨的 現在來談另一個重要得多的問題,即:劉曉慶的暴富是體制外成長的典型麼? 這要看劉曉慶暴富的具體手段怎樣。毫無疑問這在中國往往是一個尚無澄清可能的問題, 而這首先也不是劉曉慶的不幸(如果劉曉慶不害怕「陽光」的話),而是公眾的不幸。潘先 生對劉曉慶的發跡史有一個雖說籠統,也還不失根據的概述:劉曉慶「既善於利用傳統體制 的每一個可以利用的因素,在……舊有文藝演出系統中迅速成長,用電影明星的面子從地方 官員手中輕而易舉地批到土地來經營房地產(即她所稱的『房宅功』)(有房地產業人士認 為:中國尚無真正的房地產開發商。劉曉慶的」房宅功「易讓人聯想到已成賣點的她的私生 活——引者)等等,以此作為自己事業的跳板;也善於抓住每一個機會……將自己作為一件 商品(這比喻倒還確切,只是一般商品對社會不會有人品的污染——引者)逐步推向市場。」 說得更簡明些,即劉曉慶的發跡靠的是舊體制,無論其出名還是其暴富。具體手段呢? 就出名說,劉曉慶有才氣更有極實用的人生觀,她坦承當年如有肯幫她減除耕作之苦的小伙 子,她就會嫁給他。後來,她有了出名的機遇,她結婚不久又離婚了……劉曉慶過上了藝人 中先自由起來的私生活,以她的精明和一些傳媒、俗眾的趣味相粘和,這無疑是更有利於出 名的生活方式。她或許沒有像一些藝人那樣委身於權力與貴族,作官太太、貴夫人,吃向舊 體制賣藝的下作飯,但這決不意味著她有了什麼體制外的文明人格。實用主義的放浪,使她 與不無野性的社會關係圈,保持了絕對「有用」的關係,這只要指出掛有政協委員的身份與 一級傳媒的青睞,與玩世玩得心跳的頑主一族多麼投合,就夠了。轉型期的墮落機制與劉曉 慶的精明、猛辣相遇甚至一拍即合,這才使不止有才氣這一資本的劉曉慶左右逢源。她的 「藝術成功」實際與她相對較長的青春期相重合。 就暴富說,劉曉慶當然不是主要靠了她例如走穴來的私人積累,而是靠了潘先生直道其 詳的「面子」。 劉曉慶自然屬手無權柄一類,而權力要看的「面子」當然仍是權力需要的。 那麼,權力能看劉曉慶什麼面子呢?劉曉慶有什麼叫做「面子」的資本可以與權力交換的呢? 沒有。迄今未有一個地方靠了劉曉慶的名聲昌盛起來;與劉曉慶打交道的官員,也不會愚蠢 到讓實惠迷失於劉曉慶的虛名,儘管劉曉慶的名聲或面子會成為能上傳媒甚至也上得了請示 報告的玩意兒。於是,剩下的便只有劉曉慶與買「面子」的「地方官員」之間的「互惠互利」 了。箇中詳情想必潘先生也與我等「公眾」一樣,一無所知的吧。可以確認的只有一點,那 就是劉曉慶的暴富與體制泡沫不無因緣。劉曉慶善於作秀,讓我說句作球迷秀(本人很少看 足球)的話,——看看我們的足協、教練、裁判與球星們吧,有沒有爛到一起與足球有沒有 走向市場,有多大的關係呢? 這樣一來,討論劉曉慶的特殊貢獻也就不免有霧裡花眼的可能。 我則以為劉曉慶的「貢獻」沒有任何特殊之處,它就是中國暴富群體的一個樣本。劉曉 慶對舊體制究竟有無解構「貢獻」,有的話其作用的方向又如何,還是更審慎些評價好。有 一點倒是清楚的,那就是評價劉曉慶並不比評價她扮演過的可怕女人更複雜,也並不比評價 更多可怕男人例如雍正及其哲嗣們更複雜(潘先生也作過有益的工作)。暴富群體的素質未 可樂觀,思想界似多持此議;而優秀企業家未必是暴富者,倒更是事實,原因無它,改革尚 未動真格呢,不能持暴富即進步、過渾水河好摸石頭或大魚的觀念的。環境保護與環境污染 都有著象徵意味呵!我不知道劉曉慶與官員之間的關係,有無叫做腐敗的情形,有的話,劉 曉慶的「貢獻」則可以進一步放到腐敗型暴富群體的「貢獻」中談論了! 有些話題,從抽像的理念來談雖無奈卻可以保證境界,而有些話題,從抽像的理念來談 卻既失當又失真。例如梁曉聲批判暴富群體與腐敗,你可以指出梁先生道德主義的局限,沒 有(希望不是出於舊體制的情結)民主自由的現代文明境界,但你批評他有仇富心理就錯了, 事實上正如王蒙所說連左爺在中國式實用主義上,在日常生活中,也絲毫不左的。一些人為 富人叫好,甚而為空手道叫好,我看不出其中的思想解放或者新潮,寧肯與梁曉聲先生一起 詛咒為富不仁。牟其中案發了,是可以預料不可先說出來的,不可說硬說當然只好說媚俗的。 我則不肯趕媚俗的時髦,對於權力與暴富階級,我同樣首先持疑心。 我對劉曉慶的民間呀體制外呀什麼的意義,看壞的不好說,看好的壓根兒沒有。體制的 內與外不可限於職業看,即以學者、記者論,有幾個逃於體制的?能說吃單位飯的都是舊體 制幫閒嗎,儘管在裡面更需要鈣片,但對體制外面的喝彩並非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梁曉 聲先生說太子黨們大多已經去「體制外」發財去了。 劉曉慶的為人我怕是永遠不會為其叫好的,哪怕我永遠生活在道義的沙漠中!如果我哪 一天欣賞起劉曉慶來,一定是因為我的意志完全垮掉了、成了垮掉的一代。劉曉慶曾為女性 發凡說:「女人可以有多種生活,可以有不同的選擇,可以有幾條道路,她可以去嘗試奮鬥, 爭取成功,如果覺得太累或是失敗,立即退下來縮到男人的安樂窩裡也可以安安穩穩、舒舒 服服地度過一生。即使男人變心,殺手鑭還有離婚,憑著對女性保護的法律,輕而易舉就能 分到男人財產的一半……」(《揚子晚報》1995年8月8日「劉曉慶專欄」)在劉曉慶與陳國 軍的關係上,拋開劉曉慶作為第三者、陳國軍作為婚外戀共同拆散了陳的家庭這中間的是非 不論,劉曉慶自述中披露的她對陳國軍的不負責任與冷酷,讓我想到劉曉慶在性情上,與其 所扮演的一些宮廷角色,實在有著極為相似的陰鷙可怖。陳先生如從一開始就取後來姜先生 的玩法,又如何呢?在劉曉慶面前動什麼超出互相利用的感情,會被劉曉慶笑話吧。 看不出劉曉慶怎麼個「對社會有利」 接焦先生關於劉曉慶作秀的話。 焦先生近來性情確實特別,看看他對冰心的議論,再看看他對劉曉慶的呵護,你就不能 不對焦先生的情懷反差詫異。有朋友指劉曉慶在北京大街上,拾留好了拍照用的垃圾,是作 環保秀,幾個月過去了,焦先生居然還得空忙到劉曉慶身上來。焦先生這樣細辨說:如果這 是實事,可能的情形有兩種:一是記者淺薄,搞新聞習慣了作秀,此次也存心作秀;要不就 是記者在說俏皮話開玩笑。無論是記者淺薄還是說俏皮話,都與劉曉慶無干。凡論事不能不 考慮當時的情形。 我也想細辨的是,記者何以知道劉曉慶會來撿垃圾,劉曉慶來撿垃圾何以顯得如此重要, 記者淺薄的背後是否有比呵護劉曉慶更值得說道的淺薄,俏皮話或玩笑中難道沒有與劉曉慶 相干的因素?如「自然之友」的主要成員梁從誡、王力雄、楊東平先生去撿垃圾,會弄出來 這些俏皮話或玩笑嗎? 劉曉慶不是民間環保的先行者,儘管作為名人她或許可以早該做點什麼,哪怕是焦先生 看重的作秀,在1998年社會各界的環保呼聲大高漲之後,在「自然之友」存在多年之後,在 出現不止一位環保烈士之後,在觀眾批評趙忠祥先生主持的「自然與人」缺乏現實針對性與 批判力量之後,在「衛生筷」生產與出口受輿論多次批評之後,劉曉慶講幾句話、撿兩下垃 圾,雖有意義,但卻完全無新意,為什麼還要動用傳媒展示自己的「作秀」呢? 借這個機會我也想作一次「秀」,即呼籲提高民間環保參與的力度,理由是,例如,據 說中國的「民眾環保組織」己有兩千多個,我怎麼一點感覺也沒有呢,我便希望允許建立中 國綠黨——我的這一呼籲己經在1998年8月發表於《中國經濟時報》的文章中明確表達過了。 我當然沒有學劉曉慶「作秀」的興趣,倒是希望劉曉慶「秀」作得更多更出彩,例如如果組 黨夢實現,劉曉慶可以為成為潘先生期望的「黨後」多作點秀,如果人們買她的秀賬的話。 焦先生強調「當時的情形」,那麼,按「當時的情形」,認為劉曉慶來撿垃圾之功遠遠 抵不上她的汽車尾氣污染之過,也不見得錯到哪裡了,雖說這樣認為未必會極端到要取消權 貴階層的汽車業,但希望環保秀士知道這一功過比較,也不值得焦先生一氣聯想到余秋雨的 好處來的——「最近讀余秋雨先生的《霜冷長河》,裡面有一句話對報刊上登載的一些小雜 感提出蔑視性的批評……考慮到劉曉慶撿垃圾的種種言論,有些小雜感還的確值得審視,專 打出頭鳥,僵化得要死,邏輯思維力和情理洞察力都很低。」 在我看來焦先生聯想得近於作呵護之秀了,我倒也想從思維力與洞察力上問一聲焦先生, 劉曉慶出過什麼頭,是只什麼鳥呢?借劉曉慶的話題替余先生出氣,不覺唐突得太過分麼? 什麼是作秀?裝腔作勢、裝模作樣、沽名釣譽、弄虛做假也,焦先生如尚欠瞭解,正可 以向劉曉慶、余秋雨等藝人就教咨詢的,更可以從「正大光明」之類幾千年正統秀詞中洞察 的!焦先生的說法:「名人涉足自己行當之外的一切社會公益活動,作秀便是絕對的、必然 的。」以我的淺陋,這說法不像有多少洞察力,倒有些「名人教」的非理性在的。焦先生讀 魯迅比我多,應當不這樣說話的。將涉足一概同觀於作秀,不能不說是焦先生在劉曉慶面前 發雜感的一次失足。只要不是對劉女士作秀,失足便無道德可議,這年頭失足又算什麼呢? 「演藝圈名人何其多也,即便是『環保秀』,也就劉曉慶一人做了吧?說劉曉慶此舉是作秀, 其他環保志願者就不是『作秀』嗎?之所以扭住劉曉慶不放,不就是因為她是名人嗎?常人 作秀無事,名人作秀咬住不放,究竟是名人有病,還是論者有病?」焦先生即使是千慮一失, 這話的不對勁也讓人擔心的。 「目前中國演藝明星公益意識還很淡漠,他們的收入與他們對這個社會應負擔的公益責 任不成比例。」這是有所謂洞察力的,雖說這話非焦先生首先說。但焦先生接下來的話便又 有了多重的天真:「中國公益事業需要演藝圈名人都來作秀,太需要了!通過作秀,倘能把 追星族乃至社會的興趣轉移到追他們所作的秀上,移風易俗,不僅不該責備,那真是功德無 量。」 這就逼得我沒法不講一講一個老外的故事,這老外名叫林賽,中國新華社英國專家,已 在中國呆了十年。近見報道說,林先生1998年曾兩次組織一些人去長城撿垃圾,還發動一些 人給長城捐了25個垃圾箱。看到這則舊聞我生出頗多小雜感,例如林先生太笨,十年耳濡目 染竟不知作秀為何物,幹嘛不站在長城上,面對全世界為英國文明形象作一次秀呢。林先生 也並不太笨,他知道,這「秀」對注意自力更生形象的傳媒來說,是作不成的,十年沒白呆, 於是只有對長城、對古老的中國,悄悄地表達愛心;爬長城作秀費時費勁還因涉及他國形象 費申請批准的神,所以,即使林先生認識劉名女,所捐垃圾箱也不便為劉富姐的公司打上廣 告,而劉曉慶倘認識林先生,也不便假林先生作廣告的,劉曉慶沒有花錢作秀的習慣,通常 都是人家的公司花錢假劉女士作秀哩(如南京一開發商贈送別墅給劉女士)…… 寫到這裡,我想到陳國軍先生曾因送兩元錢給乞丐女童,惹得夫人劉曉慶不快的一幕, 更想到潘先生的話:「劉曉慶身上也有不少缺點,有的甚至還是致命的毛病,比如……對普 通人缺乏同情心等等,」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劉曉慶是「對社會有利」的。 潘先生是講寬容,懂得從社會利益考慮的,於是他向讀者預告說:「同時也讓我想到假 如有朝一日,劉曉慶也要競選中國政壇的要職,我肯定會投她一票。」 假如例如倪萍與劉曉慶競選,我便會為投誰的一票而躊躇;假如江青活過來與劉曉慶競 選「中國政壇的要職」,我很可能會投劉曉慶一票;但假如名以憲立的杜女士與劉曉慶競選, 我則會作為公民投下樸實的一票,當然這一票一定不屬於作為政協委員的劉富姐!我相信我 這樣的預告,也是「對社會有利」的。 當然,我衷心期待著潘先生「投她一票」的一天早日到來,那時,我與焦、潘二先生該 會相逢一笑的吧。 這一天會到來的!否則我就沒興趣甚至不敢,與「失足」於劉女士的焦、潘二先生打筆 仗了。我料定那時即使曉慶擔任了「中國政壇的要職」,她也不能因而不會以政治罪治我的, 因為作為公眾人物,她必定要做得優秀起來了,也只能優秀著!否則只能下課,無論其優秀 是不是作秀。 人是多面、可變的,一如人組成的社會。 或大或小的學者言論家評價「名人」是一件不算小的事情,因為「名人」身上粘著豐富 的社會關係,評價「名人」實質是社會批判,它對大眾的社會體認有著特別的影響。魯迅的 一大貢獻就在他作了深刻的社會批判,而這又是通過大量的人格批評完成的。 (作者說明:本文是1999-2000間相關舊作的整合,發表出來是希望言論界朋友們今後 走得更穩更好,對於文中批評到的朋友,無關乎對他們各自作為的總體評價,更不應當影響 到對他們各自貢獻的肯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