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光幫助失地農民維權而被警方拘禁及近況 (北京)俞梅蓀 〔編者按:本文介紹李柏光12月14日到福建省福安市為失地農民維權而被警方拘禁的背 景、成因、經過、近況,以及各方面對他的關心和所作的一些努力。〕 12月29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要求,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 中之重。 一,李柏光福安之行的成因 2004年10月,福建省寧德市所屬的福安市(縣級市)農村的4個鄉鎮的9個村數千名失地 農民的維權代表,請求李柏光幫助其維權,並匯了6000元作為請律師的差旅費用。 11月9日,受李柏光之托的劉培福、黃丹兩位律師用此款去福安農村的幾個鄉村,實地 瞭解失地農民被侵權的具體情況。當時,蘇陽村的農民得知有律師要來,數百名農民聚集在 村頭翹首以待。這兩位律師見人多勢眾,群情激憤,擔心被當地政府誤以為聚眾鬧事,匆匆 離開了福安。 律師回到北京後,農民代表又三番五次來電話請律師再去,並要與律師簽約代理維權。 11月中旬,這兩位律師又來到福安,並與半嶼村農民以及周寧縣的個體老闆許陳合分別簽約 代理維權,並分別收取1000元和2000元,作為繼續辦案的旅差費用。當時,律師告訴農民, 李柏光已經在某雜誌社從事法治報道工作,不再代理辦案了。 12月初,臨近的蘇堤村等村的農民打來電話,要求這兩位元律師再去與他們簽約代理維 權,並匯了1萬元差旅費用。李柏光請這兩位律師再去福安,並請了中紀委離休老同志喬永 來(原中紀委信訪辦主任)作為顧問,一同前往。當時,李柏光在雜誌社非常繁忙,剛從沈 陽農村採訪回來,緊接著又得去江西農村採訪,實在無暇去福安。 隨後,農民維權代表葉銳武反覆打來電話,殷切期望李柏光務必一同前往。李柏光實在 推辭不下,就從江西繞道去福安。 12月10至13日,兩個福安警察在北京,每天藉故到李柏光的住地,向合住在此的李柏光 的幾位朋友打探李柏光是否在家,當時李柏光正在江西採訪。 二,李柏光一行被警方圍捕 12月14日上午,劉培福、黃丹兩位律師和喬永來從北京飛抵福州,由農民代表林某接應。 李柏光和高衛(北京某報社記者)從江西過來,由葉銳武接應。中午匯合後,他們來到福安 的灣塢鄉半嶼村,察看被大唐火電廠佔用而未給農民任何補償的200畝山地和2000畝海灘。 然後出發去蘇堤村。 下午3點50分,李柏光一行乘坐的兩輛車剛駛出半嶼村,就被3輛警車攔下。10個福安警 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以車輛涉嫌交通肇事為由,把兩名司機強拉下車帶走了,由兩個 警察把兩車直接開到福安市賽歧公安分局裡。在警方攔車時,喬永來堅持要求警察出示證件, 警察竟對76歲的老革命喬老推推搡搡,蠻橫之極。喬老怒吼道:「我在遼沈戰役沒有犧牲, 難道今天要死在你們這裡嗎?」喬老立即向福建省紀委信訪辦求救,福建省寧德市紀委立即 派人把喬老從公安局接走。其他人則都被關進了公安局。 經過連夜審訊,黃丹、高衛兩人於次日釋放。劉培福被連續審訊48個小時後釋放。李柏 光和葉銳武則被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有人懷疑,李柏光的行蹤是警方監聽電話而發現的。 12月16日起,福安農民不斷打電話給已經回到北京的律師說:「當地警察對我們說,北 京來的都是假律師、假博士。李柏光騙你們農民的錢,是詐騙犯,檢察院馬上要介入,李柏 光肯定要被判刑了。警察還誘逼我們作偽證而指控李柏光騙錢」。農民們對警察說:「李柏 光博士是我們從北京請來幫助我們維權的,難道我們自己會到北京去請一個騙子來騙我們 嗎?」農民拒絕作偽證。連日來,這樣的電話不斷打來北京,他們反映的情況幾乎同樣都是: 「警察要我們這麼說……」。「警察告訴我們李柏光是騙子……」。「警察如何找我們長時 間談話……」等等。 12月21日晚上9時許,10個警察,其中兩個是福建省公安廳的,其餘均是福安的警察, 他們攜帶著大箱子(可能裝著儀器)和兩個大包,突然闖進李柏光在北京的住處。他們向合 住在此的李柏光的幾個朋友晃了一下福安市公安局簽發的搜查證,大肆搜查,拍照錄影。他 們翻箱倒櫃撬鎖,連廚房廁所都不放過。在法學書生屋裡,都是公開倡導法治的文字和紙, 實無任何秘密和違禁品可言,大箱子和兩個大包也沒被打開啟用。他們一直折騰到次日零點 多,不僅抄走了4大袋子有關農民土地被徵用而不給補償的證據和訴訟材料,有關要求罷免 市長的材料,還拆走了兩台電腦裡的硬碟和一些軟碟。警察沒有說明李柏光涉嫌什麼罪名, 只是說李柏光在福安過得很好。(附圖1:福安市公安局扣壓物品、文件清單) 12月22日,李柏光所在北京某雜誌社的副總編等兩人趕赴福建交涉,在寧德、福安兩級 市委宣傳部及公安部門被告知:「李柏光的情況我們已經瞭解,李柏光現在涉嫌詐騙,已被 福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主辦李柏光詐騙一案的福安市公安局政保科季科長說:「目前在 偵查階段,我們會謹慎處理。」其政保科的主管領導--福安市公安局馬政委拒絕會見北京 來人。 12月24日,李柏光在湖南省嘉禾縣農村老家的家人,接到福安市公安局以李柏光「涉嫌 詐騙罪」而被刑事拘留30天的通知。他的哥哥不敢告訴年近80的母親。 12月28日,李柏光的哥哥和律師一行4人啟程飛往福建,辦理李柏光案有關事宜並送去 冬衣。 12月29日,北京的一些朋友準備捐錢籌款,作為李柏光的律師費用。 三,警方揚言要拘捕李柏光 2004年初,中國社科院所屬的《現代文明畫報》改版後,敢為天下之先,致力於策劃以 憲治國的專題系列報道。為介紹這一憲政先例,更為促進福安失地農民維權在罷免活動後繼 續落實,李柏光以劉柏江的筆名在該刊7月號發表《公民,能罷免市長嗎?——新中國第一 起公民訴求罷免市長案紀實》,又一次驚動福建朝野。 當時,福安市公安局馬政委(農民要求罷免的市長藍如春的夫人)揚言:「別看領頭要 求罷免市長的農民代表們幹得歡,我們要秋後算賬,治他們死罪,看他們還敢對市長興師問 罪!」該市公安局已把近百名維權公民內定為「動亂分子」,準備伺機一網打盡。(見,現 代文明畫報,2004年7月號) 10月,李柏光告訴我,由於趙巖9月16日突然身陷囹圄,福安市官場的那些被罷免搞得 灰頭土臉的官員們一片歡呼,警方加大了對操辦維權與罷免的農民帶頭人的打擊力度,情況 急轉直下。福安市公安局馬政委領導下的政保科領導紀某惡狠狠地對農民帶頭人葉銳武說: 「你別看趙巖、李柏光現在還在跳,那是因為他們的死期還沒有到,等他們的死期一到,我 們就把他們抓起來,放進豬籠子裡,扔到我們福建的大海裡喂鯊魚!」 10月8日,曾經操辦萬名農民自願簽名聯署,要求罷免寧德市委書記陳少勇、福安市委 書記林緒榮、寧德市副市長藍如春的農民帶頭人葉銳武,在電話中告訴李柏光,自從2004年 3月要求罷免以來,福安市公安局政保科領導三天兩頭找他談話,威脅他,不准他再到北京 去找趙巖和李柏光請求法律援助,否則就把葉銳武抓起來,並揚言如果李柏光膽敢再來福安, 就把柏光抓起來! 李柏光認為:「福安市公安局的紀某,既然放出這樣的狠話,我沒有理由不上門拜訪。 請他告知,我究竟違反哪條法律而應該被他抓起來,扔到大海喂鯊魚。」(李柏光,《福安 市公安局:把趙巖、李柏光扔到大海喂鯊魚》,博訊網2004年10月18日) 四,趙巖、李柏光幫助農民維權見成效 福安市穆陽鎮的蘇堤村,賽歧鎮的清江村、江兜村、蘇洋村,溪尾鎮的林江村、填灣村, 灣塢鄉的下廣村、半嶼村、板中村等地萬餘農民因耕地被征,各項補償和安置費用長期被有 關部門挪用剋扣,沒有落實。多年上訪、起訴,求告無門。 2002年,該市失地農民代表在北京上訪時找到時任《中國改革》(農村版)新聞部主任 趙巖。近年趙巖和李柏光多次深入福安農村調查並送法上門,使農民知法、用法。他倆要求 農民自己起來依法維權,並幫助農民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溝通、交涉,要求發還征地補償款, 妥善解決農民的訴求。 2003至2004年,在失地農民「跪著」維權不成反遭迫害的萬般無奈之中,他倆又幫助農 民學習《憲法》和《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導農民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法律所賦予農民 (納稅人、選民)的公民權力,轉而「站起來」行使憲法規定的天賦人權。他倆連續兩年幫 助農民分別兩次啟動萬民自願簽名聯署,要求罷免欺壓農民的市長藍如春等人的憲政活動, 一時間震動福建朝野,迫使藍如春辭去福安(縣級市)市長。豈料,藍如春明降暗升又被任 命為寧德市(地級市)市長助理。其實,他早已被內定為有實權的寧德市副市長人選,因罷 免而未果。 今年以來,福安官方一方面嚴厲打壓農民帶頭人,另一方面開始或多或少的撥出一些款, 解決一點農民的實際問題,已示懷柔。這使絕望中的農民重新恢復依法解決問題的信心,緩 和了已經激化的社會矛盾。(附件:福安九個村萬餘農民的維權訴求) 五,警方違反的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法 福安市公安局在拘禁李柏光的第11天才通知其家屬。警方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 定,「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 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多年來,福安農民因維權上訪而被打被抓被拘留,被勞改勞教,如今又要農民作偽證, 枉法加害於幫助農民維權的李柏光。警方違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 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 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察法第二條:「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 身安全、人身自由……,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而福安警方卻反其法律而執行, 危害社會秩序,侵害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民怨沸騰。 警察法第三條:「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援,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 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第四條:「人民警察 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嚴格執法。」而福安警方多年來打壓農民維權帶頭人。 六,「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文完稿時,恰逢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8日至2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指出,加強「三農」 的決心不能動搖,扶持「三農」的力度不能減弱,強化「三農」的工作不能鬆懈。 會議強調,對農業和農村工作,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進一步加大農村改 革力度,加大對農村投入力度,加大對「三農」工作領導力度,穩定、完善和強化對農業的 扶持政策。農業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必須始終抓緊抓好。要加大農業稅免征減征 力度,加大對農民的補貼力度。 會議要求,必須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七,李柏光的獄中近況據說尚可 12月31日晚上我得知,李柏光的哥哥和律師一行4人,29日上午在福安市公安局見到有 關領導和辦案人員。警方表示,會慎重處理此案。李柏光的哥哥要求,不論李柏光是否有罪, 都希望讓其早日取保候審。警方收下了由律師撰寫的「取保候審申請書」,並答應向上級反 映。李柏光的哥哥說,警方很客氣,談得比較融洽。下午4時45分,警察陪著李柏光的哥哥 一行,來到兩公里以外的看守所,警察在路上還買了一包食品送給李柏光,律師進去與李柏 光談了40分鐘。之後,又讓李柏光與大家見了一面。只見李柏光的氣色還可以。看守所所長 很熱情,說是這裡從來沒有住過法學博士,大家覺得很新鮮,對李柏光都很照顧,讓他隔天 洗一回澡。所長還要大家向李柏光學法律。 我向李柏光的哥哥轉達了朋友們對李柏光的關心和個別人索要其電話號碼。他要我向大 家表示感謝。他認為,目前此案比較敏感,要保持低調,故謝絕與外界的任何聯繫。由於我 見到網上有人關心李柏光在歲末的冷暖,故我未經李柏光的哥哥同意,增寫這段文字,以向 大家報平安。 之後,又接到一位我慕名已久的大律師的電話,他主動要求為李柏光代理辯護,使我非 常興奮。李柏光將得到最好的法律辯護。 八,滿目風雨壯歌行 此稿完成時已是2004年的最後幾分鐘了。回想近年趙巖、李柏光和我一起在幫助有關地 區10萬餘失地農民依法維權不成而無奈。自年初以來,我們在胡溫新政「立黨為公,執政為 民,以憲治國,依法行政,提高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的感召下,為其中5萬餘維權農民提 出罷免其地方長官而提供法律服務,試圖為胡溫新政探索一條和平、理性、非暴力、法治化 解決官民衝突的以憲治國新出路。儘管,公民要求罷免其不稱職的長官的以憲治國嘗試都已 夭折,但其示範效應的意義卻廣泛而深遠。 在一年的風風雨雨中,我們三人上下求索,躊躇滿志,壯懷激烈,算是紅紅火火地干了 一番。豈料趙巖、李柏光卻相繼身陷囹圄。如今,我孑然一身,無以相助,只能送上此文, 以釋人們的牽掛。 近日,不少朋友也為我擔心。其實,我已因為這事進去而又出來了。願他倆在新的一年 裡早日出獄,繼續為以憲治國作出新的貢獻。 俞梅蓀修改於2005年1月3日 附錄:李柏光小傳 1968年10月1日生於湖南省嘉禾縣,湖南湘潭大學哲學系畢業,北京大學政治學碩士、 憲法學博士,1997年畢業後曾任海南大學法學院教師。1999年起自辦北京啟民研究中心為主 任,2004年自辦北京正義劍法律服務中心為主任。2004年11月起,在北京某雜誌從事憲政民 主專題報道。近年來,他專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譯有《論民主》、《權力與自由》等 近10本書,著有《中國公民常識讀本》等。 附件:福安九個村萬餘農民的維權訴求 灣塢鄉半嶼村,2003年因修建大唐火電廠,被徵用山地200多畝、海灘2000餘畝,村民 至今未得到分文補償。全村3000餘人,其中1000人被侵權。 穆陽鎮蘇堤村在26年前為了修建穆陽溪水電站而被佔耕地280畝,使蘇堤村每年損失至 少60萬元,侵害了全村3000農民的利益。按照國家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穆陽溪水電站應該賠 償蘇堤村數千萬元(含利息和股份)。但是,蘇堤村的失地農民告狀26年而沒有結果,不少 農民因此而被關押、勞改勞教。因提出要求罷免以後,農民才得到了150萬元的補助。但是, 農民提出的穆陽溪水電站股份問題至今得不到解決。 為修建福寧高速公路福安連線而徵用賽歧鎮青江村農田63畝。1999年福安市高速公路工 程指揮部撥給土地補償款50多萬元,而農民實際只得到20萬餘元。全村3000餘人,其中1700 人被侵權。4年多來,農民多方上訪,無法解決。 為修建高速公路而徵用賽歧鎮蘇洋村500多畝土地,每畝只補青苗補償費4000元。而土 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的補償標準過低,每畝每年可收入3000元的葡萄園地,卻只按每畝 4000元一次性補償,2000人被侵權。賽歧鎮江兜村被徵用280畝,同樣如此,1000餘人被侵 權。 為修建高速公路而徵用福安市溪尾鎮林江村農田200多畝,按有關規定,應給林江村補 償費1000多萬元,農民們只得到113萬元,還有近1000萬元被截留、侵佔和挪用。千餘農民 被侵權。 灣塢鄉下廣村村長陳瑞春挪用、貪污土地補償款42萬多元。賽歧鎮江兜村前兩任村長林 壇仔、林勝奇侵吞江兜村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款25萬多元。農民歷時多年向寧德、福安兩級政 府投訴舉報、上訪至今杳無音信。 為建903電台而徵用板中鄉板中村162畝耕地,每畝補了3500元。農民認為,電台應建在 地勢較高的地方,而政府卻偏偏將電台建在地勢較低的板中村的耕地上,不合常理,且補償 過低。 另外,還有十幾個村也存在著土地徵用補償費標準過低,且發放沒有到位的問題。(根 據律師介紹的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