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罪》的異國情仇和司法正義 張耀傑(北京)   《愛之罪》是2005年度剛剛上市的一本小說,封底的兩句廣告語「一個因異族情愛而親 歷美國監獄的中國女人的故事,一部以紀實文學形式解讀美國司法制度的絕好教材」,於第 一時間吸引了筆者的注意。應該說,正是通過這部半紀實半虛構的文學作品,不久前曾經游 歷美國的筆者,更加真切生動地感觸到了美國社會頗為嚴謹又頗多漏洞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程 式。 一、文學作品的虛構與真實 《愛之罪》是以第一人稱寫作的。書中的「我」名叫楊眉,母親是一名記者,外出採訪 時不小心把她生在喜馬拉雅山北坡的四川大山裡。父親是中國大陸當過右派的一名高級官員, 每次乘坐飛機都要頭等艙。楊眉的姨媽從事物理研究工作,曾經把喜愛物理的楊眉介紹給物 理學家符明,於是便有了17歲的楊眉對於大她15歲的已婚男子符明的初戀。18歲那年,楊眉 有過和符明一起赤身跳入大運河的浪漫經歷。幾年後的暑假,正在某大學歷史系二年級讀書 的楊眉,在杭州同學家認識了在廣州某大學讀書的前《我們》雜誌主編安小魯。安小魯與楊 眉結婚後不到兩年,在雲南出差時掉進瀾滄江。再後來,楊眉飛越太平洋來到洛杉磯,6年 之後遇到45歲的德國裔美國人彼得。施林柏:「彼得走上來,右手摟住我的右肩,輕輕地說, 『挺寧靜的,對嗎?』我一下觸電了,我知道自己開始喜歡他了。他碰到了我的心。……一 個是身材矯健、明明亮亮的美國男士;一個是身材纖細、清清秀秀的中國女性。他在公司工 作,我完成電影和歷史兩個專業後,在一家電影公司研究室工作,兩個成熟的、舉止穿戴得 體的男女牽著手,怎麼不會走到一起呢?」   按照該書扉頁的簡介,作者上雪,是南開大學文學學士,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經濟學碩士。 旅居美國從事信貸工作。除學術論文外,在美國還發表過報告文學英譯本和散文數篇。應該 說,作者上雪與小說中的楊眉之間,是不可以簡單劃等號的,書中的許多人名地點、故事情 節和時空轉換,都是經不起考證的虛構加工。這其實是現實生活與文學創作之間最為根本的 區別所在。文學作品的主要價值,就在於用虛構想像的故事情節來表達美好真摯的情感和理 性善良的智慧。 二、中國女人的異國情仇 被楊眉奉為「彼得大帝」的彼得。施林柏,是被生母拋棄的一名棄兒,他長大後離開養 父母,靠個人奮鬥積累了一定的財富。按照書中的解釋:「彼得喚起我的愛,我的給予,也 發掘了我的愛的潛能。他讓我能夠再次接受愛,愛又萌發了[我]的個性。然而,彼得深入了 我的愛,卻沒能深入我的個性。」   與此同時,書中另有這樣的說明:「人或許就是這樣一類動物,可以解剖自己,卻不允 許被解剖。」而在事實上,《愛之罪》中更多的是對於美國男人彼得連同整個美國社會的單 向解剖,卻少有對於女主人公楊眉以及她所離開的祖國的逆向解剖。無論對於彼得個人還是 對於美國社會,楊眉的認識都是相當狹隘和淺薄的。就這樣,經過兩年多的碰撞磨合,楊眉 單方面提出分手,招來彼得的病態仇恨和瘋狂報復。   彼得是一名相貌堂堂且性格很強的富裕男人,他不能容忍被比自己錢少的中國女人所拒 絕。他曾經告誡過楊眉,美國一半的警察都腐敗,他認識警察局裡邊的人。在楊眉通過電話 提出分手的當天晚上,彼得在電話中恐嚇說:「你等著瞧,我會扎你的車胎,毀你的家,把 汽油澆到你臉上,再點著火,燒你的臉,讓你出不了門,讓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再也看不到 你的臉,連醫生也治不好!」隨後,彼得又找來一直想效忠於他的亞洲女人米娜,兩個人輪 番用電話恐嚇和騷擾楊眉。彼得的憤怒令楊眉感到恐懼,她只好躲進臥室裡遠離電話。好在 家中的錄音電話,記錄了彼得和米娜的電話留言,為此後的法律訴訟保存了最具說服力的第 一手證據。   星期一早晨,楊眉發現自己那輛開起來像坐在房子裡一樣平穩的白色美國車,被扎壞了 四個輪胎。她想繼續隱忍下去,同時又覺得「孔老夫子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哲學行不通」。社 區管理員大衛,給陷入心理矛盾和精神危機的楊眉,上了一堂生動形象的法律課:「如果他 真認識警察,警察又幫助他,那你以後會發財的。」「陰謀早晚會被識破。到時候你可以控 告警察。」   兩名警察接到報警後前來察看現場,並取走了楊眉與彼得分手那天的電話錄音。在此後 的日子裡,膽小怕事的楊眉一直沈淪在極度恐懼之中。為了逃避彼得的報復,她寄住在朋友 梅小清的家裡,同時又積極尋求警方的幫助,並且到洛杉磯地方最高法院帕薩蒂納法院申請 禁止令。   洛杉磯縣警察局亞洲犯罪特別工作隊女探警艾爾斯,很快調查出彼得的所有情況,其中 有很多是楊眉不知道的。在楊眉的一再要求下,艾爾斯向她透露了彼得的部分犯罪記錄:彼 得的養父母在彼得上中學時就離婚了。事業有成的彼得幫助養母從事地產投資,通過欺騙養 父和國稅局而積累財富。在養父的證明下,國稅務局指控彼得和養母偷稅漏稅,養母坐牢2 個月,罰稅金5萬元。彼得坐牢3天,罰稅金2萬元。彼得的前任女友沙麗也是一名中國女人, 她在離開彼得後,曾經被彼得僱用的私人偵探所跟蹤。   經過這場情變,楊眉初步認識了美國社會的司法程式:禁止令屬民事訴訟,原告請求地 方最高法院頒發令文,要求法庭予以保護。在法庭規定的有效期內,被告不准再接近、接觸 或騷擾原告。由警方提交的刑事報告一旦在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立案,受害者想否認或撤銷案 子也沒有用。因為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並不是原告,而是主要證人,地方檢察官代表人民 起訴嫌疑犯。這是美國刑事案的規則。關於美國法律的基本精神,楊眉的認識是:「我知道 了不管你是罪犯還是普通公民,權利是平等的,隱私權和私有權同樣受法律保護。」然而, 隨之而來的事實,卻讓楊眉認識到美國法律的另一面:彼得被警察逮捕後,很快就被律師保 釋了出來:「美國的監獄實際上是窮人住的,有錢人可以花錢保釋出來,坐在自家的沙發上, 喝著馬爹利,給自己的律師打電話,……」 三、正義與邪惡的法律較量 彼得出獄後,馬上組織反擊,他指使米娜出面誣陷楊眉。楊眉於第二天接到聖博谷市警 察局的電話通報:「米娜向我們報告,你打電話恐嚇她。」   6月8日,楊眉為申請3年期的正式禁止令,與彼得分別站在了法院的原告和被告席上。 探警艾爾斯提交的電話錄音,揭穿了彼得和律師在反訴狀中編造的所有謊言。法官問彼得的 律師:「我沒有什麼說的了,律師先生,你呢?」每個律師都知道,法官這句話的潛台詞是: 你們請走路吧,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   平生第一次走上法庭的楊眉,贏得了第一場民事訴訟:「我不僅得到了一個永久的禁止 令,我還在彼得的反訴案中贏了。我,一個東方女子,贏了一個美國男子。兩年多來,這個 男人一直認為我就是一個不可以說『不』的東方女子,直到今天,面對法庭,他才不得不低 下頭承認我就是可以說『不』!」   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彼得一方的誣陷還在繼續。8月7日上午,楊眉被三名警察送進聖 博谷市拘留所,探警福爾摩特判決的保釋金是5萬元。第二天,洛杉磯縣安得生法院給予楊 眉的判決是:「送縣監獄,保釋金減為4萬元。」楊眉對於美國社會又有了新的認識和疑問: 「當年老爸被打右派,關進秦城監獄,一體驗就是十年。我可不要。這可不是什麼遺產,要 我這家裡惟一的孩子來繼承。……都說美國社會穩定,我怎麼越看越感覺和老爸那個時代差 不多?!」「福爾摩特定我罪,值5萬;阿利妲和長頭髮律師賺納稅人的錢,法官判的是 錢……人人都在談錢,正義呢?」   在洛杉磯縣監獄裡,楊眉認識了來自中國長春的崔娥。崔娥靠著開辦帶有色情服務的酒 樓發了財,到美國後以法輪功的名義拿到政治避難的綠卡,在華人聚集區小台北的出租室裡 從事色情服務時被逮捕。楊眉在獄中主動向不會說英語的崔娥提供幫助:「崔娥的生活方式 我並不喜歡,要是在外面,我絕不會與她交往,……應該說,這裡的就寢條件還不錯,兩人 一個房間,我和崔娥被分在了一起。上下鋪,一個抽水馬桶,馬桶邊放著卷雪白的手紙,地、 牆、床都乾乾淨淨。」   楊眉第二天被梅小清以房子為抵押保釋了出來。在打給律師瑞恩的電話中,楊眉說出了 一個中國特色的推理判斷:「我簡直不相信!聖博谷的警察一定受賄了!!美國不是世界上 最守法的國家嗎?」   在瑞恩的提示下,楊眉發現警方指控她用電話恐嚇米娜時所填寫的家庭電話 626-208-4023,竟然是斯巴達克咖啡店前的公共電話。瑞恩告訴楊眉,她可以在刑事案件審 理結束後,到民事法庭上對聖博谷警察局、彼得和米娜進行指控,以討回自己所遭受的精神 傷害和經濟損失。   在安得生法院審理米娜案的法庭上,瑞恩用充分的證據揭穿了彼得與米娜陷害楊眉的陰 謀。法庭取消了米娜的禁止令。這是楊眉贏得的第二場民事訴訟。12月15日,在安得生法院 的正式審判中,地方檢察官蘇姍娜撤銷了對於楊眉的刑事指控。在此之前,彼得已經在帕薩 蒂納法院的刑事審判中低頭認罪。楊眉至此在法律上贏得全面的勝利,從而徹底走出了與彼 得分手帶來的恐怖陰影:「我,楊眉,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國女子,在一個陌生的國度裡,僅 半年時間,四次進出四個不同的法庭——彼得的禁止令、彼得的刑事案、米娜的禁止令、自 己的刑事案——全都勝訴,全都贏了!難言的愛,難言的恨,難言的痛,一切都在這裡結 束。」 四、不得不說的一些話 回過頭來看一看,美國的法律制度雖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缺點和漏洞,美國的警方雖然 會犯下各種各樣的錯誤和過失,楊眉所懷疑的「聖博谷的警察一定受賄了」,卻並不成立。 楊眉的老爸「被打右派,關進秦城監獄,一體驗就是十年」的政治冤案,與楊眉自己只關了 一天拘留所和一天監獄就得到保釋,也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楊眉的勝訴,既歸功於她自 己敢於對美國男人和美國法律說「不」的勇氣和決心,也歸功於社區管理員大衛、探警艾爾 斯、律師瑞恩、朋友梅小清等人基於社會正義的支援和幫助,更歸功於美國社會可以自我完 善和自我糾錯的制度安排和司法程式。借用大衛的話說:「陰謀早晚會被識破。到時候你可 以控告警察。」至少在這些方面,當下的中國社會是根本做不到的。   2004年12月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著名學者於建嶸,在北京大學發表的學術演講《中國 信訪制度批判》中,公開披露了一張問卷調查圖表中,其中有這樣的統計:參加問卷的632 名進京上訪農民中,被政府罰款的有38.8%;房子被拆或被破壞的有34.9%;被抄家、被沒收 財物、東西被搶走的有55.4%;自己被辦學習班的有12.3%;自己被幹部毆打的有50.2%;被 遊街掛牌示眾的有6.9%;被關押拘留的有50.4%;自己被勞教或判刑的有19.2%;被幹部誣陷 的有72.5%;連累家裡人被幹部毆打的有40.2%;幹部指使黑社會的人打擊的報復的有53.6%. 於建嶸等人調查過的上訪農民,迄今為止依然在首都北京的上訪村裡睡橋洞、撿垃圾、受迫 害、遭毒打。與他們相比,楊眉在異國他鄉的種種遭遇,不是不人道反而是太人道了。楊眉 似乎從來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愛之罪》中最值得玩味的一句話是這樣的:「有人說中國特別好,有人說中國特別不 好。我說中國是我媽。」   這是楊眉第一次與彼得約會時,對於「哪兒好?美國還是中國?」的絕妙回答。然而, 人類社會中的「媽」,並不是可以凌駕於價值判斷之上的特殊材料。楊眉的媽在首都北京享 受著由國家財政全面包辦的人上之人的福利待遇,筆者的媽卻是在河南農村靠著一點點血汗 錢維持生存的下等賤民。在河南省洛陽市嵩縣紙房鄉石坡村,另外還有一位割下親生兒子的 頭顱進京告狀卻有冤難申的上訪「媽」王次妞。   與自己的親生母親連同被形容為「我媽」的中國分開之後加入美國國籍的楊眉,從來沒 有表現出過對於中國大陸受苦受難的弱勢公民的人道關懷,反倒時時處處以抹黑壓倒美國社 會的司法制度和現代文明為能事。她與彼得的分手,與其說是由於彼得對於她的不夠尊重和 不夠理解,不如說是由於她總想壓倒美國男人乃至美國社會的女權情懷:「美國人找東方女 性,先入為主,認為東方女性順從,容易被西方的紳士風度吸引或誘惑(容易上床),其實 他們錯了,很多大陸到美國的女性大都來自城市,受過高等教育,她們可不是沒有頭腦的瞎 子,她們在新中國長大,生來具有婦女平等的意識,因為她們的母親工作呀,她們怎麼會輕 易順從?」   書中對於美國社會和美國法律最為理直氣壯的指責就是「人人都在談錢,正義呢?」而 在實際上,美國社會的司法制度所遵循的是程式正義優先的文明法則,而不是前文明時代凌 駕於制度程式之上「存天理滅人欲」的野蠻法則。在美國社會中,即使有人為的循私枉法行 為,也必須按照法律程式來進行,這樣就為按照法律程式重新調查和糾正司法行為中的偏差 和錯誤,提供了最為可靠的制度保障。在程式正義優先的前提下,「正義」不再是中國社會 所常見的「存天理滅人欲」的專制天理和抽像道德,而是既可以供量化也可以供操作的具體 條款。「當年老爸被打右派,關進秦城監獄,一體驗就是十年」和「福爾摩特定我罪,值5 萬;法官判的是錢——4萬美元」的根本性區別,恰恰是中國社會的野蠻邪惡和美國社會的 文明正義的最好體現。   書中在談到崔娥的綠卡時,另有這樣的借題發揮:「法輪功!哇!原來是這時髦東西! 以前,一些人到美國,為了身份,搞『一胎』政治避難;後來,『一胎』不管用了,又改 『六四』政治避難了;現在倒好,更上一層樓,變『法輪功』了!……美國政府打中國牌, 總要有些紅桃Q、梅花K、黑桃A之類,所以,就總會放一些人充當這些角色。今天,真是開 了眼,眼前這位Q,沒給中國人丟了臉,倒給美國外交政策丟了臉:」法輪功『避難者,原 來是非法開妓院的!「   明明是中國政府公然侵犯了本國公民的合法人權,中國的非法移民公然欺騙了幫助中國 公民維護人權的美國政府,到了楊眉或者說是上雪的眼裡,反倒是「美國外交政策丟了臉」, 筆者倒想問一問:楊眉或上雪的那張臉,究竟是留在了前文明的中國大陸還是帶到了現代文 明的美國社會?! 五、精彩紛呈的性愛描寫 《愛之罪》中充滿了精彩紛呈的性愛描寫,貫穿於全書的,還有楊眉無論在精神上還是 在性能上都要搶佔制高點抹黑壓倒別人的阿Q式的「精神上的勝利法」。為了強調自己比彼 得以前所有的白人女伴更加富於性感功能,楊眉表白說:「彼得告訴我,我是惟一一個被允 許在他上邊做愛的女人,當我在他上邊的時候,他有一種母親回到他身邊的感受。……我們 做愛,我在他上邊,可以高潮很多次。他很是震驚,愛瑪和詹妮,身體都比我強壯,但卻都 沒有我來得強烈。……我在下邊,也使彼得震驚。」   移民美國的中國人,相當一部分都是在中國享受著人為設計的社會主義優越性的人上之 人,移民美國之後,由於精神修養、話語能力、社會資源、生存本領、人際環境等方面的欠 缺,再也找不到人上之人的優越感,於是便變得更加自欺自戀和價值混亂。《愛之罪》中的 楊眉,就是這一類的典型人物。她在從精神上到性能上都要壓倒貶低別人的同時,自然不可 能表現出現代文明社會所常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政民主意識和以人為本博愛眾生的普 世情懷。這種民主意識和普世情懷,卻恰恰是文學作品是不是具有普世價值和永恆和魅力的 最為根本的生命線。從這個意義上說,《愛之罪》只是一本賞心悅目的通俗小說,而不是令 人常讀常新的文學精品。   《愛之罪》,上雪著,北京:中國工人出版社2005年出版,定價2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