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的倫理學》簡介 舒崇 最近我讀了一本英文書,書名是《記憶的倫理學》,很有感觸,特向大家介紹。《記憶 的倫理學》一書的英文原名是The Ethics of Memory,作者是以色列哲學家、希伯來大學哲 學教授馬嘎利特(Avishai Margalit),該書由美國哈佛大學出版社2004年出版,全書共 227頁。 馬嘎利特是猶太人,生在二戰之後。他的父母都是那場浩劫的倖存者。作者從小就經常 聽他父母為著記憶還是遺忘的問題爭論。母親說:猶太人已經被無可挽回地毀掉了,只有很 少的人殘存。我們倖存者唯一的使命就是建立一個記憶的共同體,像靈魂的蠟燭,永遠守護 著對死者的記憶。可是作者的父親不以為然。作者的父親說:我們倖存的猶太人是人,不是 蠟燭,讓一個大活人僅僅是為了守護對死者的記憶而活,這怎麼行?我們不能這樣,我們應 該把握現在,面向未來。 馬嘎利特父母的爭論代表了兩種不同的觀點,各有各的道理。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常常遇 到類似的分歧和爭論。在毛澤東時代,共產黨整天號召我們「不忘階級苦,牢記血淚仇」。 那時候有部電影《以革命的名義》,其中一句台詞是「以革命的名義想想過去,忘記過去就 意味著背叛」。話說得鏗鏘有力,義正辭嚴,看上去很有道理。然而等到文革結束,許多人 想控訴十年浩劫的罪惡與苦難時,共產黨又提出「團結一致向前看」,「不要糾纏歷史老 帳」。聽上去也很有道理。每年「六四」,民運人士都要舉行紀念活動,但是也有一些人對 此不以為然。他們說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年了,不要老提了,就讓歷史成為歷史吧。至於說到 要記住共產黨在文革的罪惡,在大躍進的罪惡和在土改的罪惡,表示不滿的人就更多了,他 們說你們老提這些陳年往事,簡直就像祥林嫂,讓別人都嫌煩了。甚至還有人說我們這樣堅 持記憶拒絕遺忘是不寬容,是煽動仇恨。當然,共產黨對記憶和遺忘的問題一向採取雙重標 准,它什麼時候要求人們記憶,什麼時候要求人們遺忘,在什麼問題上要求記憶,在什麼問 題上要求遺忘,完全是根據一黨的私利。此自不待言。不過我們總該承認關於記憶與遺忘的 問題確實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 馬嘎利特寫這本《記憶的倫理學》,是為了解釋這樣一些問題:「我們是否有義務記住 過去的人和事?如果我們有此義務,那麼,這種義務的性質是什麼?記憶和遺忘是不是道德 褒貶的對象?當說到『我們』有義務記住過去的人和事時,這裡的『我們』,作為集體的 『我們』是指誰們?或者說這裡的『我們』具有什麼特性,因而有義務應該記住該集體中的 每個人?」 為什麼書名叫「記憶的倫理學」呢?因為照作者看來,記憶主要是個倫理的問題而不是 道德的問題。倫理和道德這兩個概念意思相近但又有所不同。大致上說,道德是指普遍的, 一視同仁的;倫理則使指有差別的次序。人和人的關係有兩種,一種是比較親近的密切的熟 悉的,例如父母、妻子、兒女、朋友、親戚、老鄉、同胞,另一種是比較疏遠的陌生的,例 如外鄉人、外國人、陌生人。尊重主要是個道德概念。這就是說,我們應該尊重每一個人, 不管他是熟人還是生人,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關心則主要是個倫理的概念,你不能要求一 個人關心普天下每一個人,我們的關心總是向外輻射的,離我們越近的人關心越多,越遠的 人關心越少,以至於漠不關心。記憶的問題主要是個倫理的問題。我們沒有義務記住所有的 人和事,但是我們確實有義務記住和我們關係比較密切的人和事。你讀到一則外國的消息, 某人捨己救人。你沒有記住這位英雄的名字,我們不會因此而責備你;但是如果你把自己的 救命恩人都沒記住,眾人一定會責備你。可見記憶主要是個倫理的問題。 在《記憶的倫理學》一書裡,作者主要分析了對苦難,尤其是對人為的苦難,對惡人或 邪惡勢力一手造成的苦難的記憶。對猶太人,那首先就是對希特勒大屠殺的記憶。對中國人, 那首先就是對半個多世紀以來共產黨所犯滔天罪行的記憶。納粹的罪惡已經成為歷史,成為 過去,但中共的罪惡卻還沒有結束,它仍然在可怕的繼續。因此,深入地理解記憶與遺忘以 及寬恕,對我們中國人而言格外意義重大。限於篇幅,我不可能對這本書的精邃透闢之處逐 一介紹。僅僅是根據本書主題的重要以及作者切入問題的獨特方式,我就可以說它是一部好 書,尤其是對今天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