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自由主義的系統辯護(上) 周舵(北京) 筆者寫作本文,是想要達成以下目標:(一)推薦一部極為出色的政治哲學著作:加拿 大學者金裡卡(Will Kymlicka)的《當代政治哲學》;(二)介紹該書作者對平等自由主 義(或自由主義的平等主義,或自由主義左翼,亦即中右派)的系統辯護;(三)簡述作者 對其他各種主要競爭性理論——功利主義、自由至上主義、馬克思主義、社群主義、文化多 元主義和女權主義的批評;(四)簡要介紹公民資格理論,或說民主的公民素質理論。 顯而易見,再詳盡的介紹,也不能代替閱讀原著;反之,十分簡略的介紹,也不會毫無 意義;我也就不揣冒昧,在一兩篇短文中試圖達成如此雄心勃勃的目標了。其實,只要引起 了讀者閱讀原作的興趣,本文的目的也就算是達到了。 (一)一部「極為出眾」的著作 「極為出眾」這句評價,出自該書的譯者劉莘,也是我個人的同感。理由主要有兩條: 首先,和實證主義、客觀主義的立場相反,作者不是將各派學說摘要羅列,而是以作者自己 的平等自由主義立場作為基準,對這些學說作內在邏輯一貫的系統評介。我認為,只要清楚 區分了「實然」和「應然」、「事實」和「規範」(「價值」),這樣做就不但不是缺點, 相反,是極大的優點。理由此處只得從略。 其次,作者的邏輯嚴謹、敘述簡潔明快,可以作為英美學術優美文風的範例。對比之下, 我國學術界的一大部分人,要麼文人氣太盛,邏輯功夫一塌糊塗,甚至對基本概念的清晰界 定和把握都做不到,如同用泥坯蓋一座摩天大樓;要麼深染黑格爾式的惡習,以晦澀難解為 榮(就這個話題,讀者不妨參看波普爾對哈貝馬斯壞文風的諷刺批評短文)。 (二)對平等自由主義的系統辯護 說句半開玩笑的話:壞社會有許多種,其中一種是,好人既無知又糊塗,而聰明人則心 腸太硬,缺乏同情心。極左和極右居優勢的社會,差不多就是這樣一種壞社會。我所主張的 「漸進民主」的目標——促成中左、中右兩大主流的聯盟——恰恰相反,是要讓明智的好人 (中左)和軟心腸的聰明人(中右)主導社會。金裡卡教授的立場是中右,即自由主義左翼, 正合我意。 政治哲學是政治學的「元理論」,它在當代的復興,是由1971年羅爾斯(J.Rawls)出 版他的不朽著作《一種正義理論》(即《正義論》)所激發。主要由羅爾斯和德沃金 (R.Dworkin)所代表的平等自由主義,今天已經「有理由被認為代表了當代英美政治哲學 的主流」(Kimlicka)——雖然不是當代美國政治的主流。在讀書報告之三「羅爾斯與自由、 平等、博愛」之中,筆者已經對羅爾斯作過極簡略的介紹,但那個介紹過於簡略,恐怕難以 令人信服,所以稍微深入一點的系統介紹看來是必要的。 1、批評功利主義 在羅爾斯的大作面世之前,功利主義在西方社會「是一個不言而喻的背景」——其實豈 止是在西方社會,在中國也是一樣,比如「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之一,「代表最廣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就是一句功利主義的口號;它的最大問題是:作為唯一的執政黨,「最廣大人 民」之外的少數人,你就有理由不代表,不保護了嗎?他們的利益由誰代表? 功利主義最簡單的表述形式是這樣的:「能夠為社會成員創造最大幸福的行為或政策就 是道德上正當的」:「道德就是使人類幸福最大化」。 功利主義最通俗的說法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但這在邏輯上不能成立,因為任 何一種行為或政策都不可能實現兩個最大化目標,只能是,要麼使既定數量的人的幸福最大 化,要麼使既定幸福量在最大數量的人口中分配。但功利主義的根本錯誤不在於此。 首先,「幸福」作為一種心理體驗、心理狀態不可能是生活的核心價值。諾齊克舉過 「體驗機器」的例子:科學家可以發明一架機器,用聲、光、化、電和注射藥物等等一大套 科學手段刺激我們的感官,讓我們享受最大的快樂,並且沒有任何負作用(Nozick , 1974)。我們會認為這就是最好的生活嗎?至少拿我來說,我寧願死去也不願這樣活著。 功利主義更精緻的解說是「偏好(可以與」幸福「無涉,比如新教徒以艱苦勞作為天職 的偏好,比如豐富的體驗,其中包括苦辣辛酸)的最大滿足」。但許許多多的偏好都不但無 益,而且有害,比如愛吃麥當勞的垃圾食品,比如賭博、吸毒和沉迷於電腦遊戲。「對某事 物的偏好並不是使它有價值的原因,相反,某事物的價值才是偏好它的正確理由」。 還有一種「適應性偏好」更有趣。舉兩個例子,「酸葡萄」心理(或「阿Q哲學」)和 「滿意的奴隸」:狐狸吃不到葡萄,就設法說服自己改變偏好——從喜歡改成不喜歡;奴隸 為了讓被奴役的日子好過些,就乾脆聲稱自由不是什麼好東西,自己根本就不需要自由。偏 好不僅僅是個「量」的問題,它的「質」更重要得多。 賭博、吸毒等等都是「私人偏好」,對也罷錯也罷,都不直接涉及他人。「涉他偏好」 則不然,希特勒偏好沒有猶太人生存的世界,共產黨人偏好對自己規定的無窮無盡的「敵人」 搞階級鬥爭和「無產階級專政」(與「和諧社會」截然對立!),更常見的是,幾乎人人都 偏好逾越正當的權利邊界多吃多佔。有什麼理由說,這些偏好的最大化是可取的、有理據的 呢? 功利主義主張每個人的幸福、利益或偏好都應當受到一視同仁的平等關照,這在歷史上 起過反對少數人特權的積極作用,但它走得太遠,也太粗陋了。對幸福、利益、偏好和各種 價值目標不作價值評判是根本行不通的,自由主義的立場不可能是這麼一種「漿糊哲學」, 只不過,除一套必不可少的核心共識之外,政治權力介入價值評判要越少越好罷了。至關緊 要之點是,自由主義者毫不含糊地堅持,決不允許以侵害少數人正當(正義)利益和基本自 由權利的方式,去實現多數人或「全社會」的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無一例外的每個人之基本 自由權利必須具有優先性、神聖性地位,這是自由民主社會的核心信仰,是一種不容質疑、 無需論證的「第一原理」,它無需、也不可能「放在理性的審判台前接受檢驗」,更別說其 他什麼非理性的意識形態主張的「檢驗」了。主張「一切都要接受理性檢驗」的理性主義者 根本不懂邏輯和科學,他們不知道人類理性的極大局限性——當然,這不等於說,我們應當 放棄理性,改用非理性。理性不是萬能的,沒有理性卻萬萬不能。 2、簡述羅爾斯 羅爾斯正義理論的核心思想是:所有的社會基本益品(Social primary goods)——自 由與機會、收入與財富、人格自尊的基礎條件——都必須平等分配,除非對某一種或所有社 會基本益品的不平等分配將有利於最少受惠者。 不是要消除一切不平等;如果某些形式的不平等促進個人天賦的發揮、激勵努力工作從 而使所有人獲益,這樣的不平等就是可以接受的。反之,如果不平等像功利主義主張的那樣 侵佔某些人的公平份額,這樣的不平等——無論是偏袒少數人的,還是偏袒多數人的——就 不被允許。這相當於把對「不平等可接受或不可接受」的決定權給予弱勢群體——只要他們 是明事理的,對極端主義的平等有足夠的免疫力。然而很遺憾,這一要件在深受極左派「打 土豪、分田地」式的煽動蠱惑的中國底層民眾當中往往並不具備。 羅爾斯堅持,僅僅「機會平等」(所有職業和社會地位向每個人平等開放)是不夠的, 「起跑線」不應當從每個人擇業時算起,它應當設在人們出生時——家境和所出生的社會環 境、尤其是受教育的環境不同,以及,人的天賦不同,這兩大類「境況」不同,起跑線就不 可能平等;而且,正義的社會不是(至少不完全是)一個體育競技場。相反,我們必須分清 源於先天秉賦(「境況」的一部分)的所得,和源於後天努力(「選擇」)的所得,只有後 者導致的收入和財富的不平等才是公平的。收入和財富的分配應當「鈍於秉賦(境況)而敏 於選擇(努力)」 (借用經濟學語言:應當是「收入-秉賦彈性」小,「收入-選擇彈性」 大)。非如此,社會公平(正義)的三個主要目標——第一,尊重人的道德平等(把每個人 當作他自身的目的而不是實現他人目的的手段);第二,緩和自然偶得和社會偶得的任意性; 第三,為我們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便不能得以實現。 3、簡述德沃金 在實踐中怎樣貫徹上述正義原則呢?羅爾斯語焉不詳。德沃金(Ronald Dworkin)提出 了以下設想: (1)「敏於志向(選擇)」的拍賣先假設每個人的自然秉賦相同,每人手中都有同等 程度的購買力(比如100個硬幣),社會的所有資源都被拍賣,人們就用手中的硬幣,通過 喊價去競購最適合自己人生計劃的那些資源。 這個拍賣會的最終平衡點是:每個人花光100個硬幣,恰好將所有資源買光。這就實現 了「帕累托最優」——每人都寧可要自己手中買到的一組資源,而不會羨慕他人的,因為, 否則他可以不買自己手中的而買他所羨慕的那些東西。德沃金稱之為滿足「羨慕的檢驗標 准」。有了這個公平的起點,以後的收入分配就取決於個人選擇和努力(「敏於志向」), 就是合乎正義的。 但自然天賦不可能相同。那些殘障人士可能很快耗光買到的資源,卻不能得到有尊嚴的 起碼的生活保障。這是不公平的。補償的辦法是: (2)保險方案在拍賣會開始之前,就從社會資源中予留一部分,用來補償最弱勢群體, 然後再按上述方式拍賣。 顯然,補償份額再高,也不可能實現境況完全平等。一個天生愚型患者,無論給他怎樣 的補償,也不可能使他與正常人境況完全平等(那些主張完全的實質平等的極端平等主義者, 有必要認真回答諾齊克的質問:健康人為什麼不應該捐出一隻眼睛給雙目失明的盲人?)。 只能在要麼完全漠視自然秉賦的不平等(如自由至上主義所主張的),要麼企圖使境況完全 平等(如極左分子所主張的)這兩個極端之間取中庸之道。比如,在「無知之幕」籠罩下 (人們不知道自己有怎樣的自然天賦,同時假定每個人都有同樣的可能性遭受種種自然劣 勢),達成一個一致同意的保險份額(假定為30%),然後以所得稅方式支付這一保險費, 用來舉辦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事業。阿瑪蒂亞。森的「基本能力平等」方案也與此類似。 一定得注意,我們必不可免地只能滿足於遠非理想的次優方案,羅爾斯和德沃金的理想 方案只存在於虛構之中,只能作為一種檢驗標準,一種建立正確的正義原則的理論工具,不 能作為實施方案。這是因為,在現實世界中,我們既不可能徹底區分源於先天秉賦的所得和 源於後天努力的所得(「個體並不會在自己的額頭上標明自己究竟承擔了多少責任。無論制 度還是他人,妄圖猜測個體的責任份量,都將在實踐上為偏見和歧視埋下伏筆」);什麼是 自然優勢或劣勢,又取決於人們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又是變動的——21世紀的「知本主義」 社會看重知識和智力,中世紀的封建騎士看重的卻是勇氣和體力;此外,還有種種不可預見 的幸運或不幸導致境況的不平等,完全消除這些不平等是不可能的。「敏於志向」和「鈍於 秉賦」兩個目標不可得兼。 於是,當我們客觀、冷靜地立足於現實之時,就不能不同意德沃金最終開出的「驚人保 守」的政策處方:所得稅,轉移支付,福利國家。無非如此。平等的自由主義或自由主義左 翼大致等同於福利國家自由主義。頂多,對自己,我們應當強調承擔責任,對他人,不要窺 探他人是否承擔了責任,以此培育一種「民主公民的氛圍」。同時,我們也不能小看了其理 論價值——羅爾斯和德沃金將自由至上主義置於極不利的言說地位(詳見後文)。 限於篇幅,金裡卡教授對其他競爭性理論(與平等自由主義構成競爭、挑戰關係的其他 理論)的批評,以及公民資格理論即民主的公民素質理論,只能留待本文之(二)和之(三) 再談了。 《當代政治哲學》上、下冊,〔加〕威爾。金裡卡(Will Kymlicka)著,劉莘譯,上 海三聯書店2004年1月出版,定價人民幣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