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存與平等而抗爭——記重慶特鋼公司工人的占路行動 龔友(四川) 2005年10月4日,重慶,陰沉沉的天幕。試圖從北碚到沙坪壩、楊家橋的人們照例被迫 在雙碑下車了。一些外地的客人不明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有人告訴他:前面工人們在扎 馬路!也有少數本地的知情的人抱怨:這是老百姓害老百姓…… 正是在這個像要塞一樣的地方——交通南北的七八米寬的212國道,東邊是一大排陰冷 灰色調的破舊工人住樓,西邊是被切開了剖面的黃土高地——重慶特鋼公司工人們以兩條掛 著橫幅、各種控訴和悲壯歌謠的繩子攔斷馬路,工人們就坐在兩條橫幅的中間,一切車子都 不能從路上通過,衹有來來往往的行人。一些肯花錢的摩托車司機則把車開進工人區,從扎 馬路地帶的另一頭讓挑工把摩托車挑下或挑上台階(工人區的地勢比公路高一些),摩托車 從而到達想到達的另一邊。 重特工人扎馬路從8月中旬到現在,已有近兩個月了,給部分重慶人的出行帶來了很大 不便,更給重慶市政府造成了壓力。迫使重慶市政府9月18日與工人們談判,工人們提出了 很低的要求,當時根據重慶市媒體的宣傳好像問題得到了圓滿解決了似的,而且工人主動自 覺撤離了公路,使得9月20日公路恢復暢通。但是市政府駐特鋼清產核資小組根本沒有兌現9 月26日之前補償職工欠款等承諾,這使得工人於9月27日重新上街占馬路。 9月27日以來的新一輪鬥爭已經進入到第八天了,重特工人依然佔著馬路不走,依然是 上午八點半開始、下午五六點鐘結束,這究竟是為什麼呢?重特工人到底想要什麼呢?為了 讓世人客觀地瞭解到重特工人的真正要求。下面全文引述今年8月工人撰寫的《關於重慶特 鋼公司職工待遇不平及其它一些不平事件的上訪信》。 各有關單位領導、負責人: 我們是重慶特鋼公司職工,現在就我公司雙解職工待遇不平等問題及其它一些不平等問 題反映如下:我們當中有進公司十幾年的、有進公司二十幾年的、也有進公司三十幾年,凡 是當時不夠所謂正式退休條件的都被逼著辦了雙解(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文件稱,「雙 解」一詞的意思是指「鼓勵下崗職工自謀職業、自願提前與再就業服務中心解除協議和與企 業解除勞動關係[即」雙解「]的政策」——《北京之春》編者注)手續。為什麼說是被逼著 辦了雙解手續了呢?在辦雙解手續前,我們當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是極不情願的,我們當中的 相當一部分人是50歲左右的,且工齡已有三十幾年的人,他們當然不願被雙解,是公司威脅、 哄騙、欺詐等用盡了各種手段,逼著我們簽字才走人的,並揚言:如果不簽字的話,將會連 雙解的錢也拿不到,並且公司強行除名,同時不安排工作等等,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當中 的許多人是含著眼淚離開公司的呀!他們是飽含著滿腔的悲憤和滿腹的心酸淚一步一回頭地 離開工作了幾十年的生產現場的呀。他們可能是自願離開公司的嗎?一離開公司就意味著永 遠和單位斷了關係,在這樣的社會條件下都四、五十歲左右的人了,沒有了單位就像無娘的 孩子而四處奔波、到處流浪,他們的前途何在?他們的出路何在呀?他們當中絕大部分還要 養家餬口,現在學費又這樣高,他們多少人是被逼得走投無路呀!還說自願申請脫離公司, 這可能嗎?所以說,我們絕不是什麼自願簽字離開公司的,我們是被逼著、被強行逼迫著才 辦了手續而離開公司的。 公司破產了,當然有各種原因,但是公司的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也是破產的主要原因之 一。比如:1、原特鋼公司運輸分公司私自把地盤賣了,一般工人分十幾萬,領導分五、六 十萬;2、原公司十七分廠把分廠租給了左宗申,時間五十年。結果少則分幾萬,多則分三、 四十萬;3、原公司技工校被原技工校老師李某某同其它幾位雙解人員向公司私自以幾十萬 買下租與別人。請問錢去了何方?4、原公司駐各大城市辦事處,早就停止辦事了,是賣了 嗎?是封閉了嗎?如果是賣了,那麼這一大筆錢又去了何方?5、現在的公司主要領導以各 種名目、各種名義在各地都買有私房。這些事情,市府領導能派人調查一下嗎? 公司破產了,但是雙解前,公司是以每位員工必須買2股(每股650元)的方式強行把公 司賣給了全公司股民的。實際上,現在的公司是每位股民,而不是幾位領導的。既然公司破 產了,那麼破產的錢能說與股民不相干嗎? 另外,公司搞雙解前,給許多的人,不管是醫院的,紅雪分公司等單位,為了多點人雙 解,而改了工種,達到提前退休的目的。請問,為什麼不能同等對待? 雙解時,公司領導開會時曾說過這樣一段話:「我們現就好比大海上正在航行的一艘船, 由於人太多,可能翻船,如果要救船、救大家,必須先有一部分人下船。否則,誰都不能 救」。這樣,我們這批雙解人員就成了為救大家的犧牲品。能為大家當犧牲員,我們毫無怨 言,但是能夠把我們一腳踢下海去不管死活而被救活的人卻得到全部的好處嗎?這種做法公 平嗎?我們在吶喊、我們要為自己的生存而吶喊! 幾十年的歲月,我們一個個從生龍活虎的小青年變成了白髮點點,滿臉皺紋的中、老年 人了。我們為社會主義祖國建設都貢獻了自己畢生的微薄的力量。我們絕不是鬧事者,我們 衹是要求原公司一部分領導還我們公道,討回我們應得的而被公司無故扣掉的那一部分。我 們衹是要求我們能被平等的對待。現在我們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2000年前雙解時,市府給每位雙解職工撥發的是每年2000元補貼(這是2003年那部 分人雙解時公司當他們面承認了的)而直接給我們的每年衹有800元,其餘大部分被公司無 故吃掉了。這是國家給我們而我們應得的,所以必須還給我們。 二、雙解時,一點沒有涉及我們的醫療保險問題,我們本來在生活上就沒有保障,更生 不起病,如果醫療保險不解決,一旦生病,我們真是哭天無路了。 三、對於失業救濟金,公司是變著花樣欺騙我們,一會說是3—4千元的獎勵費,一會說 是公司鼓勵大家為公司解決困難而發的鼓勵費等等等等,我們完全不相信了,我們要要回我 們的失業救濟金。 四、沒有雙解的人,現在比我們當時待遇要好得多,他們可以提前退休,可以滿50歲和 三十年工齡的辦退休,還可以得到比我們雙解時要高得多的年補貼金。所以,我們要求有同 樣的待遇,而國家給了我們同樣待遇,是公司一部分領導欺哄了我們、剋扣了我們,所以, 我們都是一樣的曾經的重特公司員工,我們要求能有同樣的待遇。 五、對於養老保險的問題,我們的養老保險繳納的標準,不應從93年算起,這是國家體 制改革引起的一系列變動,與我們工人不相干,不應該把我們弱小的工人作為犧牲品,即便 是補繳也應由公司替我們補繳,不應把矛盾轉嫁給我們。 以上是我們的五個基本要求,懇請相關領導能盡快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覆。 此致敬禮 原重特公司所有被不平等對待者 2005年8月1日 看完這份上訪信,人們就不難瞭解重特工人們的舉動了。他們是在為生存而抗爭,為平 等而抗爭。 (200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