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改革與民主 (北京)秦 暉 過去人們常說,如果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就搞不下去,因為特權者會死守 舊體制。這話看來不對,事實上無論古今中外許多案例都表明,在某種情況下不改政治不僅 可以改經濟,而且經濟體制可以改得極「徹底」,改得決無半點「社會主義」的殘留。祇是 這種改革將毫無公正可言,它將變成「掌勺者私佔大飯鍋」的一場超級原始積累過程。道理 很簡單,特權者也許不願意放棄權力壟斷,但他決不反對,也許還比任何民主主義者更樂於 當老闆! 過去說不問姓資姓社,現在又說不問姓公姓私。其實「姓公姓私」早就是個偽問題:市 場經濟中的所謂「私有權」本質上是公民自由產權,其中理所當然地包括若干公民自由地 (即不是被迫地)把自己的資產加以合併、自由地組織經濟聯合體的權利。因此世界上祇有 命令經濟國家立法禁止私有制,從無市場經濟國家立法禁止「公有制」的。如美國,從當年 歐文的新協和村、民粹派的 「聯盟公社」到如今的摩門教公社,祇要它不搞強制,國家就 不會阻撓它。倒是在我們這裡,近年來一些地方相繼規定「今後禁止新建產權不明晰的國營 企業」,規定一年內乃至幾個月內完成鄉鎮集體企業產權改制,甚至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 賃企業也要提前終止合同以便拍賣.一些地方在有油水時強調領導層持大股;而在那些「爛 攤子」中又反過來強制職工出錢補窟扈,不出錢就解雇。這些做法真是「激進」得可以。 中國如今不少地方僱主可以自由地組織商會,工人卻不能自由組織工會。我們過去啟發 勞動看覺悟時常講「誰養活誰」:不是資本家養活工人,而是工人養活資本家。其實「資產 階級經濟學家」倒從來沒有「養活工人」之說,主張勞動價值論的斯密等不用說,即如弗裡 德曼這樣號稱最極端的自由市場理論家,也不過說「勞務貢獻」與「資本貢獻」同等重要, 兩者間是互利的交換關係而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單向示惠。然而我們今天的一些「主旋律」 作品卻堂而皇之地教訓下崗工人「往後得學會自己養活自己」,彷彿過去工人是被「養活」 的,如今不「養」了…… 的確,我們如今不應糾纏於姓社姓資姓公姓私這類偽問題了,但我們卻不能迴避一個真 問題:公正還是不公正?無論姓公姓私都有個公正與否的問題.公有制也許很理想,但象紅 色高棉那樣搞「公有制」,馬克思在世也會給氣死;私有制也許很有效,但無論哈耶克還是 米塞斯或任何一個「資產階級理論家」都不會贊成貪官污吏的化公為私。像「休克療法」倡 導者薩克斯那樣的人尚且大罵「權貴私有化」,我們這裡卻有人撰文宣稱祇要不把國有資產 分給老百姓,其餘怎麼弄都行,真讓人歎為觀止! 無論姓公還是姓私的不公正,都與不受制約的權力有關,即馬克思指出的那種「權力捉 弄財產」之弊。而這祇有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才可能解決。在今日中國,沒有政治體制改革, 經濟「改革」也能進行,甚至還可能進行得又快又「徹底」,但絕不可能緩解不公正,使改 革沿著人類文明與正義的方向前進,甚至會激化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 近年來海內外一些「新左派」大談「經濟民主」,但他們講的「經濟民主」內容是文革 式的「工人治廠」與文革前的「兩參一改三結合」。而理論與實踐都證明,企業管理上的 「民主」大都是失敗的。企業決策應當由所有者或受其委託並對其負責的經營者作出,「大 眾參與」祇能限於建議性質.換言之,無論姓公姓私、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較成功的企 業家在管理上一般都是「一長制」。然而,由此決不能導出所有者的產生過程也是「一長 制」、也要排斥民主。在發達市場經濟下,企業主可以對他的企業發號施令,但他之成為企 業主決不是發號施令得來的:他決不能下令把「非他的」企業變成「他的企業」或他所看中 者的企業.換言之,管理改革可以講集中,但產權改革必須講民主,而不能搞「一長制」。 遺憾的是我們的情況往往相反:一些人熱衷於鼓吹「鞍鋼憲法式的民主管理」,另一些人則 主張搞一長制的產權改革,這是很可慮的。由於「管理改革要集中」,過去一個時期政治體 制改革滯後的消極影響還不明顯,現在隨著「產權改革要民主」日益成為時代的要求,這種 滯後的消極性會大大突出。 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由商品時代向信息時代的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也愈發突出。 近來一個以關注政治著稱的「首富」就信息價值問題頻發驚人之論,認為信息時代已使平均 利潤率概念失效,無本萬利、「四兩博千斤」已不足怪。此論值得注意。的確,在一個機會 均等的規範市場中信息價值的創造是人類勞動質量的一次飛躍,創造者得到超常回報也是經 濟進步的表現.但在一個機會壟斷的不規範市場中,「權力信息化」比「權力商品化」更可 怕,「信息官倒」的危害將百倍於「商品官倒」,它的「四兩博千斤」將是腐敗的一次飛躍. 就此而論,我國某些信息價值論者對權力的興趣遠在比爾?蓋茨之類洋人之上,是耐人尋味 的。而眾所周知,消除機會壟斷與權力信息化也有賴於政治體制改革。 總之,改革要民主,走向信息時代的產權改革尤其需要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