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犯的現狀與內幕 ——在台北「人權對話」論壇上的演講 陳破空 中共從不承認「政治犯」這一概念。在中共所謂的《刑法》中,1997年以前,對政治犯 冠以「反革命罪」;1997年之後,冠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這一改名換姓,毫無本質區別, 祇是一個障眼法,目的是為了混淆國際視聽。 前後這兩個罪名,在中共《刑法》中,都列為第一章。中共《刑法》的排列由重到輕, 所以,在中共的概念裡,政治犯是最嚴重的。這和中國古代封建專制統治者的概念完全一致, 他們一律把「謀反」或「懷疑謀反」視為頭等大罪,或萬罪之首。這表明,儘管歷史的烽煙 已經滾過數千年,但中共當權者的頭腦並沒有改變。 中共不承認政治犯,卻不斷製造政治犯。中國政治犯的範圍極其廣泛。批評和抗爭的人 是政治犯,如民運人士;追求自由表達的人是政治犯,如網路評論家(師濤等);維權律師 是政治犯,(如鄭恩寵、朱久虎等);追求民族自治或獨立、捍衛少數民族權益的人,是政 治犯,如西藏、新疆、內蒙古地活動人士;除此之外,追求不同宗教信仰的,甚至練氣功的, 也都成了政治犯,比如法輪功學員、家庭教會成員等;甚至其他社會活動人士,如環保人士, 也成為政治犯(如最近拘押的譚凱等);甚至普通的上訪民眾,也常常淪為政治犯,被發配 勞教。 目前,依然系獄的中國政治犯,最保守估計,還有7千多人,這主要指的是民運人士、 自由作家、網路評論家等。實際上,如果加上其他各類因理念、信仰、和言論獲罪而被關押 的政治犯,人數則遠遠超過上述7千多人。僅法論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現今被關押在勞 教所和精神病院的,就高達10多萬人,有名有姓的,就有6萬多人,在獄中遭酷刑虐待致死 的就有2767人。還有一些政治犯,是以其他刑事罪名遭到囚禁,最多用的,就是經濟罪、嫖 妓罪、或流氓罪,如魏泉寶、姚振祥、郭海峰等。 中國政治犯數目成謎,這裡提到的,僅僅是最保守的統計。完整的數據和真相,還有待 將來中共監獄資料解密後,才能大白於天下。中共不再強調意識形態,更加走向實用主義, 庸俗化的和流氓化的實用主義。迫害異議人士的手段,千奇百怪。中共為了嫁禍與加害異見 人士,罪名五花八門。 隨意使用「間諜罪」,是中共加害異見人士的手段之一。比如,任何與台灣有交往的人 與事,都可能被加上「間諜」罪名,回中國瞭解工運的海外學人楊建利,就因為這個罪名, 被判刑5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中共用「間諜」罪名對付楊建利等人,等於承認,台灣是 另一個國家,而且是敵對國家。因這一罪名被捕的人士,還包括宋永毅、李少民等。 「洩露國家機密」是中共嫁禍異見人士的另一個罪名。比如,受雇於《紐約時報》駐北 京的研究員趙巖,因在去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前,披露江澤民可能辭去軍委主席職, 而遭當局逮捕,罪名就是「洩露國家機密」。據瞭解,當局起訴趙巖的唯一證據,就是趙巖 寫過的一張小字條,用於《紐約時報》內部。 將異見人士或法輪功學員關進精神病院,是中共迫害政治犯的又一手段。剛剛獲得釋放 的異見人士王萬星,因公開紀念「六四」,被中共以「精神病」為名,在精神病院——北京 「安康公安醫院」關押了13年。當局指控他患有「政治偏執狂」,而國際醫學界從沒有這一 病理名稱。據獨立人士和獨立機構測試,王萬星完全是一個正常人,不存在任何精神異狀。 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則數以千計。 如今,中共更以流氓手段對付異議人士。他們在越南綁架了海外民運創始人王炳章,在 緬甸與該國軍政府合謀,綁架了「中發聯」創始人彭明,帶回中國後,都判處無期徒刑。他 們甚至裝模作樣的聲稱:王炳章是被不明身份的人綁架到中國。 前不久,廣東省太石村發生村民罷選風波,受到各界關注。因風波一時難以平息,中共 竟然唆使當地黑社會勢力,對前往觀察的人大代表、教授、記者等,公然進行黑毆打和黑威 脅。其中湖北人大代表呂邦列被打得昏死,後被強制遣返湖北;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險遭車 撞;連英國《衛報》記者也受到恐嚇。維權學者郭飛熊,則因這一事件被當局逮捕,被捕後, 郭飛熊以絕食絕水相抗議。 安徽異見人士張林,在今年再次被捕前,曾遭到黑社會勢力殘酷毆打,這批黑勢力甚至 將他拉到派出所,當作警察的面狂毆,致使他遍體鱗傷,眼球冒血。在場警察竟不聞不問。 顯示黑白兩道已經完全勾結,警匪一家,以對付異見人士。 鄧小平曾經說過:不管白貓黑貓,捉住老鼠就是好貓。如今的中共,在對付社會抗爭和 異見人士方面,已經不再需要意識形態的偽裝,撕下一切面具,僅奉行:不管白道黑道,擺 平了抗爭,就是真道。 中共否認以言治罪,然而,他們隨時都在以言治罪。互聯網,本來是當今人類的先進工 具,代表先進的生產力。互聯網問世,本來便於人類更自由、方便、快捷地溝通信息、交流 資訊。然而,中共卻恐慌,視之為禍水,反其道而行,不惜耗費巨資,豢養數十萬網警網特, 封鎖網路,過濾信息,監控通訊。這清楚證明,中共反潮流、反科學、反人類的反動本質。 互聯網在中國興起,卻讓中共製造出更多因言獲罪的政治犯。師濤,黃琦,清水君,張林, 杜導斌等人,皆因在網路上發表批評中共的言論,而被捕入獄,並被分別判處重刑。 其中,師濤被判刑10年,竟有雅虎香港公司的出賣的「功勞」。說明,中共以利相誘, 逼使國際資本臣服於其專制淫威,為其獨裁利益服務。雅虎公司不僅出賣了人權和人道原則, 也出賣了起碼的商業道德:出賣自己的用戶。 中國政治犯,被中共當局視為頭號大敵,罪名列前,刑罰嚴重,尤其有組織的政治犯, 判得最重。對政治犯的超期羈押,非常普遍。看守所本來已經人滿為患。超期羈押,使監獄 內部環境更形惡化。政治犯被關押期間,待遇最為惡劣: 1,與刑事犯關在一起,受刑事犯監控;(少數情況,也單獨關押,如魏京生、王丹、 王炳章等。)政治犯在獄中受到嚴密監視和限制,包括通訊和接見限制。 2,待遇不及刑事犯。如,一般不減刑、不假釋、很難獲准與親友見面;勞改場和勞教 場,犯人成了管教幹部們賺錢的工具,政治犯也不例外。長時間、高強度、重體力勞動。甚 至被強迫生產供出口的勞改產品。 政治犯經常遭到獄警或犯人頭的侮辱與毆打。坐牢期間,有一次,我因為要求看報紙, 就遭到看守警察一頓暴打。在勞教廠,動作稍慢,即遭到中共管教幹部指使的犯人頭(班組 長)毆打。最近,異見人士清水君(黃金秋)在獄中不斷遭到毆打,監獄方面又強迫黃金秋 每天跑步超過三萬米,致使他雙腳潰爛。當局甚至威脅要把黃金秋送進精神病院。內蒙古政 治犯哈達,被施酷刑,經常將其四肢固定於鐵床。法輪功學員在獄中所遭受的酷刑,更是十 分慘烈。 3,不公開審理,黑箱作業;最近,重慶民運人士許萬平又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 當局拒絕旁聽,秘密審判。 4,對政治犯的活動、逮捕、與審理,當局控制媒體,一概不予報道。(與台灣美麗島 事件後,軍法大審判的公開報道,形成對照。) 5,政治犯出獄後,繼續受到監控和迫害。包括:定期談話,傳訊,限制活動範圍,軟 禁,挑撥和隔離朋友關係,跟蹤,監視,信件檢查,電話竊聽,騷擾,陷害,黑社會恐嚇, 製造車禍…… (畫家嚴正學,作家張林等的遭遇。)以至於,出獄後的異見人士,不僅沒 有安全感,也毫無個人隱私可言。日常生活中不能有任何瑕疵,否則隨時都有麻煩。對政治 犯來說,身體走出了監獄,精神還囚禁在監獄中。實際上,整個中國就是一個大監獄。(聯 想:台灣稱「入出境管理局」,大陸稱「出入境管理局」。意涵:台灣入多出少,大陸出多 入少。) 6,政治犯被流放國外,意圖將異見人士與中國民眾相隔離。中共的「人質外交」。 (王軍濤,魏京生、王丹,劉念春,徐文立等,均屬此例。)1989年是一個分水嶺。在此之 前,中國政治犯幾乎沒有得到國際聲援。1989年以後,中國政治犯得到了國際聲援。因為, 「八九民運」和「六四」大屠殺,受到全世界媒體報道,舉世震驚。國際聲援,使中共略有 忌諱。但隨後,就發展了人質外交。按中共自己的話說,就是「壞事變好事。」 7,政治犯家屬受到監控和騷擾。 中共法庭審判程序古怪。分法院、審判委員會、政法委三級。審案者不能判案,判案者 不能定案。所謂司法受「黨的領導」。中共制訂的法律中,有許多冠冕堂皇的條文,但祇是 擺設,擺給外國人看的。變戲法的拿塊布,遮遮掩掩。對於他們自己制訂的法律,他們並不 打算執行,而且在實際操作中不斷自我違反。形成一種立法者違法,司法者違法,執法者犯 法等怪現象。實際上見怪不怪,因為這與共產黨的本性相吻合。好話說盡,壞事做絕。賊喊 捉賊,監守自盜。這就是共產黨的厚黑學。本人勞教場經歷之一:犯人偷偷搞來《勞教條 例》,竟被沒收。我曾問管教幹部為何不遵守法律和條文,比如《勞教條例》?幹部問 : 在哪兒?拿給我看看!賭定我手中無憑。 中共監獄當局不執行中共自己制訂的法律,原因有二:其一,中共最高當局經常直接干 預執法,對下面的不法行為予以默認和縱容。比如,酷刑,中共最高當局從不予以制止,因 為,酷刑,有利於他們辦案和監管。每當聯合國小組前往調查中國監獄酷刑等,中共就躲閃、 拖延。等於公開遮掩其劣行。對國際公約,即便簽署,也不執行。如《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 公約》。其二,因為人治,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執法部門自行其事。 概言之,中國監獄中最突出的問題:超期羈押,酷刑,超時勞作,腐敗。其黑暗,使外 界所不能想想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是如果虎穴的人,我親身感受了那種黑暗。超期 羈押:被提堂,成了犯人們的盼望。犯人們常年不見天日,偶爾被公開掛牌遊行,也成了 「福氣」。酷刑:千奇萬種,常常有犯人被打殘,甚至打死。超時勞作:犯人成了獄方賺錢 的工具,犯人成了奴隸(祇有在古代題材電影中才見過的場面)。腐敗:無所不在,從看守 所,到勞改場、勞教場。從審訊階段(公安局),起訴階段(檢察院),開庭階段(法院), 到服刑階段(監獄、勞改場、勞教場)。「嚴打」期間,更是司法幹部大發橫財的天賜良機。 勞教場,甚至成為毒品交易場所。真正見證了什麼叫做「有錢能使鬼推磨」。高牆下的腐敗。 是中共看守所、監獄、勞改場、勞教場的另一個特色。 所有問題,歸結到一個:執法者違法,執法者犯法。在其背後,是立法者違法,立法者 犯法。另外,當局僅為犯人提供殘敗食物,強制洗腦,大多數時候,當局拒絕向犯人提供書 報、電視、體育、娛樂等,犯人也幾乎沒有休息日。所有這些,不僅踐踏了基本人權,也與 中共自己訂立的法律相違背。 個人經歷。第一次坐牢,判三年,兩年半在一個六平方米的牢房度過。沒有陽光,沒有 新鮮空氣。頭髮變干,皮膚變薄,輕微一碰,就會出血。視力嚴重減退。有一次外出體檢, 鐵鐐撐破了雙腳,一路血跡,驚煞路人。 1991年底,中共發表《人權狀況白皮書》——包括「司法中的人權保障」。我碰巧得到 一份《廣州日報》。發現完全是一紙空文,滿紙謊言。於是據此與獄方交涉我個人境況。獄 方不理。1992年初,當檢察院來人時,我徑直抗議,要求他們轉告廣東省委省政府:我出獄 後會向國際社會披露真相,揭露他們。所謂「白皮書」,就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最後半年, 當局被迫調整了對我的待遇。 第二次坐牢:勞教。白天,在碼頭抬石頭裝船,晚上,在昏暗的燈光下,生產供出口的 人造花。每天勞動14小時以上。為此,我輾轉寄出一封信,揭露這一黑幕(1994年),在國 際上激起軒然大波。廣州市第一勞教場為此虧損甚巨。後來得知,這是中國政治犯直接從監 獄中向國際社會提交此類證據的第一例。 祇要中共獨裁統治一天不停止,中國人民就一天都不會停止抗爭。為此,中國政治犯就 會被成千上萬和層出不窮地製造出來,成為中國社會最黑暗的寫真。 (2005年11月10 日,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