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革」疑案之一:1969年尼木、邊壩事件 (藏族)唯 色 (接上期第18頁) 四,邊壩事件 那麼,「邊壩事件」呢?據「文革」期間在昌都地委工作,1973年作為調查邊壩「再叛」 情況的工作組成員普卜(化名),在2001年10月向我講述的:「實際上起因還是派性武鬥. 邊壩縣也跟西藏其他地方一樣,分的有兩大派系,從縣機關發展到整個農牧區.邊壩縣雖然 牧業不多,但也是農牧業並存,它有24個鄉,鄉里凡是鄉長、書記和文書都是造反派的司令、 政委、副司令、副政委什麼的。一般都是這樣,鄉長是司令的話,書記就是政委。當時沒有 一個領主、代理人或者戴有『帽子』的這類那類分子參加兩派,也絕對不會允許他們參加的。 『造總』沒有,『大聯指』更沒有,因為『大聯指』還更講究成份。總而言之,鄉鄉都是這 麼發展起來的,都有造反組織。 「剛開始不是到處都在奪權嘛,拉薩奪權,昌都奪權,縣裡面也有小型的奪權活動。這 一奪權就有爭鬥,先是文鬥,然後是武鬥,連縣裡面也有很小的武鬥.邊壩縣也是如此。那 時候邊壩縣有一個群眾代表,『造總』的一個小頭頭,還是一個喇嘛,在拉薩參加自治區革 委會成立時,被曾雍雅(時任西藏軍區副司令員兼西藏自治區革委會主任,被認為支持『造 總』)說成是『紅色喇嘛』,回去以後他大肆宣傳,到處說曾司令、曾主任接見我啦,這是 對我們『造總』的肯定等等,這就為邊壩縣『造總』的進一步發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不 久,縣裡的『造總』通知下面的各個造反司令部,說是某月某日到加日來參加群眾大會,要 批鬥當時的縣委書記叫王什麼來著,這樣那些鄉里的司令、政委都來了,在大會上把那個王 書記鬥了幾下,然後就打起來了。」 至於是不是「再叛」,普卜說:「究竟有沒有這回事情,其實我到現在也沒搞清楚。…… 反正說是這麼演變過來的,要成立什麼『護教志願軍』之類。說是有這麼一個口號:」趕走 共產黨,消滅紅漢人「,可是到底有沒有我不清楚。還有一個口號,『吃糌粑的團結起來, 打倒吃大米的』。這個口號是有的。但是我去的都鄉沒有這樣的事,連反動文字的任何東西 都沒有看見,儘管都鄉是」暴亂「的重點鄉.不過這裡面,我想過激的言論和行為是有的, 比如說要殺」甲突日嘎嘎「。這個」突日嘎嘎「什麼意思呢?那是一個揚青稞的工具,分叉 的,兩個叉叉,被比喻成漢人,穿褲子的漢人。有的區也確實殺了漢族,像俄朱卡區的文書 逼他承認什麼東西他不承認,就被摔到怒江裡去了,他是漢族人。這樣的人打死了那麼幾個, 藏族好像沒有。當然也把藏族的區長、書記等幹部抓起來了,問他們:」你是要吃糌粑還是 要吃大米?「說吃糌粑的話那可以,就不打了;說吃大米,好,那就打。還有一個區委書記, 問他」你信不信教?「還說」你念這個「,他們指著山上用石頭堆的」六字真言「,意思是, 你念了就表示你信教,那就不打你;如果你不念,那就表示你不信教,那就打你。這個區委 書記祇好念了一遍,他們就沒打他,但是後來就為他念」六字真言「的事情,被認為是向」 叛亂分子「投降,結果他被判了刑,判了7年還是8年。這是真事。實際上當初的確有過激的 言論和行動,可能也藉機混進去了個別的壞人,圍攻了一些區,打死了一些人,搶了一些東 西。」 但是,無論這裡面有沒有民族主義的因素,當時邊壩縣24個鄉,鄉鄉有「造總」,尤其 是那個「紅色喇嘛」的宣傳使「造總」的力量更加壯大。不過老百姓聽他的話跟他是不是喇 嘛應該沒有多少關係,而是因為他是自治區「革委會」領導高度表揚的「造總」小頭頭.據 說整個邊壩縣都成了「造總」的天下,「造總」讓幹什麼就幹什麼。被認為當眾宣佈「反革 命宣言」的那個大會在日後成了一個分水嶺,當天參加那個大會的23個鄉後來均被劃為「再 叛」,祇有一個在怒江邊上的鄉,鄉長和書記沒等大會結束就早早回去了,因此無恙。但大 多數被叫來開會的老百姓很聽話,其實是糊里糊塗的,對那個大會究竟意味著什麼並不明白, 結果連怎麼進的監獄也不清楚,可就因為參加過那麼一個大會便有了「叛亂分子」的嫌疑。 於是,中央下令「平叛」,軍隊也就殺氣騰騰地來了。昌都軍分區下屬的部隊、獨立團 和從內地調來的一些部隊開進了邊壩。既然是來「平叛」的,那麼殺的藏人就特別地多。普 卜說,「解放軍倒是死的不多,老百姓死的就太多了。反正解放軍又不知道誰是『叛亂分 子』,祇要看見藏族就打。而且,去的那些人氣得很,部隊的,工作組的,都是『大聯指』 的,這之前被『造總』這麼整,一氣之下,再加上添油加醋的,肯定要報派性的仇。」據說 當時奉命去「平叛」的昌都某獨立營,全是「鐵桿」的「大聯指」,營長的外號叫「歪嘴 巴」,他公開宣稱:「這下到了我報仇的時候」,所以他簡直殺紅了眼。部隊裡除了翻譯其 他人基本是漢人,而阻擋部隊的又全是藏人,打著打著,用普卜的話來說:「最後就成了兩 個民族在打。」(而《中共西藏黨史大事記》中所說的打死打傷多少「幹部、戰士」,據說 其實大多是在「平叛」過程中發生的) 普卜還講述了一件在「平叛」時,四個年輕的藏族女子勒死解放軍士兵的事情:「邊壩 縣有一個那孜區是『暴亂』的中心區,那裡地形險要,一條簡易公路經過一個叫那孜崗的懸 崖峭壁,中間一條小河,另一邊也是山,當時就在那裡打得最厲害。幾個女人勒死一個解放 軍的事情也就是在那裡發生的。那真的是確有其事。那時候是冬天,十一、二月份,當時部 隊在那兒被堵住了,那些村民在空空的汽油桶裡面裝上炸藥、石頭什麼的,部隊一走近,就 把點燃了的桶從山崖上滾下來,這一炸把部隊炸死炸傷好些人,有些解放軍還被打散了,有 的兵稀里糊塗到處亂走,天亮了被村裡的人看見了,是四個女人,因為男的都上山參加戰鬥 去了。她們裝著對他很友好,給他吃的、喝的,還讓他洗腳。就在那個士兵洗腳的時候,突 然用繩子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這是其中兩個女人幹的這事。 後來她們都被抓了,那兩個女人一個被槍斃,一個因為懷孕判了緩刑,最後好像沒殺成。 那個被槍斃的女人其實才十八九歲.是在那孜區上由解放軍槍斃的。那些解放軍都是被勒死 的士兵的戰友,特別氣憤,說老鄉居然殺我們,覺得非常想不通。那時候槍斃人都很簡單, 部隊『噠噠噠』的,有殺人的權力,是上面同意了的。我後來聽老百姓講,那個女的被捆得 五花大綁,解放軍在槍斃她之前,先用刺刀朝她狠狠地捅了一下,那刀尖都從她的胸口冒出 一截,據說那女的叫都不叫一聲,還轉過頭來狠狠地瞪了解放軍一眼,最後挨了好幾槍。當 天那次由解放軍公開槍斃的就有30多人。「 1973年,普卜去邊壩縣都鄉「落實政策」:「我們去時看見那鄉里全是女的,男的除了 老頭子和小孩子,青壯年幾乎沒幾個,其實整個邊壩到處都是這樣。為什麼是這樣呢?一部 分打死了,一部分抓起來了,就沒什麼男人剩下的,每個鄉都這樣。一開會的時候全是穿黑 衣服的女人,男的很少。」 不過跟「尼木事件」一樣,當地沒有一個出身成份不好的人參加「再叛」,所以鄉村裡 剩下的男人都戴有各種「帽子」。據說他們還有點幸災樂禍,因為被解放軍打死的很多人都 是在「民主改革」中鬥爭過他們的積極分子。後來工作組去落實政策的時候,另一個重要任 務是發展黨員、建立黨支部,因為原來鄉里的書記和鄉長都成了「叛亂」的政委和司令,黨 員和積極分子都成了「叛亂分子」,結果殺的殺,關的關,一個黨員也沒有了,整個班子全 完蛋了。可是要重新發展黨員非常困難,因為當時入黨的條件是,凡親屬中有「管關殺叛代」 (指被管制的、被關押的、被處決的人,以及「叛亂分子」和「領主、代理人」)這五類分 子都不能入黨,但實際情況卻是整個鄉里幾乎找不到符合條件的人。 自1973年之後,一共派去了四批工作組,最後才確定,「被殺的裡面基本上都殺錯了」。 普卜感歎道:「可這有什麼用,殺都殺完了,包括那個『紅色喇嘛』。除了殺錯的,還有太 多的關錯了的,像邊壩縣縣長就被關在監獄裡,是巴塘藏族,叫向於華(音),後來當昌都 地委秘書長,黨校校長,現在退休了。我一聽就說他媽的,怎麼會連縣長都成了『叛亂分 子』!他當時被說成是『叛亂』政委,其實他祇是邊壩『造總』的政委。更好笑的是,被說 成是『叛亂』司令的竟然還是一個漢族,叫什麼名字我忘記了,是郵電局的一個一般幹部, 邊壩縣『造總』的第一把手,他好像是被殺了。哈!一個漢族搞什麼『叛亂』! ……總之 邊壩縣就因為所謂的」叛亂「殺得一塌糊塗,但實質上是嚴重地擴大化,實際上那些被槍斃 的人當中祇有個別的算是殺對了,像那個勒死解放軍的女子,她可能算是殺對了,其他的好 像沒有殺對的,可以說幾乎都殺錯了。」 五,人民公社 就1969年的系列暴力事件,新華社記者巴尚提出值得關注的因素——人民公社:「日喀 則的謝通門縣是在派性鬥爭中撤消了人民公社。公社是『極左』路線的產物,在西藏並不適 合,不應該在西藏建立公社,連合作社都不該搞,而應該是把互助組搞起來,讓群眾富裕起 來以後再說怎麼走的問題.都是一陣風,內地搞公社了,西藏這邊也跟著推行,卻不顧西藏 的實際情況,老百姓經濟基礎和思想準備都沒有,吃了很多苦頭.」 是的,對於西藏的農牧民來說,「人民公社」是整個文化大革命跟他們的日常生活發生 最直接,也是最密切的關係的象徵。「人民公社」惡化了他們的物質生活,正如「破四舊」 粉碎了他們的精神生活。 1959年之後,對西藏農村和牧區實行的「民主改革」是對西藏傳統經濟的一次革命,使 「百萬翻身農奴」的說法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成立。然而,「人民公社化」卻顛覆了這一「翻 身」成果。黨的幹部們急欲使西藏跟上全中國的步伐,開始了公社化的嘗試。早在1960年, 西藏農村已經建立起8千多個農業生產互助組,並且試辦了七、八十個合作社,但鑒於西藏 彼時「平叛」不久、局勢不穩的實際情況而暫停。1965年,西藏開始試辦人民公社。到1966 年初,已經辦起了130個人民公社。1968年革委會成立之後更是快馬加鞭地大辦人民公社, 到1975年,西藏99%的鄉完成公社化,共建立人民公社1925個(《中共西藏黨史大事記》), 這無疑是革委會的勝利成果。 在中國實行人民公社化的成果,是出現了以戰天斗地的精神來改造自然、把窮山惡水變 成人間良田的一個名叫大寨的人民公社。從1970代初期開始,毛澤東一聲號召——「農業學 大寨」,使得全中國所有農村投入到與大自然作鬥爭的勞動高潮中。西藏也和中國內地的所 有農村一樣,要把每一個人民公社都建成大寨式的人民公社。因此,西藏當年的農牧民們恐 怕一生中最記得中國的兩個地方,一個是北京,一個就是大寨。 如何學大寨呢?除了大搞「農田基本建設」,即搞水利、修梯田,一些並不符合當地情 況的政策出籠,如盲目開墾草場、牧場搞糧食種植,把種植青稞改為種植冬小麥等等,這在 以後被認為「既是一種社會災難,也是一種生態災難」。青稞是青藏高原最主要的農作物, 也是最適宜在高海拔地帶生長的農作物,由青稞而加工成的糌粑,是使西藏民族在這塊絕對 高地上繁衍生存下去的主要因素。實際上,西藏人並不喜歡吃小麥,而且在西藏種植出來的 小麥品質之差簡直無法食用。 尤其是,公社化沒收了農牧民的土地和牲畜;而在集體化的勞動中,工分收入極其微薄, 包括公糧在內的稅收雖不算多卻也並不輕鬆,農村和牧區之間以物易物的傳統方式(如用青 稞交換酥油和肉類)被取消,改由政府統一配給口糧等等,加上雪災、雹災等各種天災,使 得民不聊生,甚至有整村、整村的人在外行乞。「根據中共自己的評估和統計,公社化後期, 全西藏有50萬人的生活比不上公社化以前,其中有近20萬人生活相當困難.這個數字在當時 西藏180萬的人口總數中,所佔比例是相當高的。連西藏的中共首腦都承認,西藏老百姓 『沒有嘗到公社化的甜頭,或者吃了苦頭.』」(王力雄,《天葬:西藏的命運》,明鏡出 版社) 與此同時,在公社化的進程中,還對西藏農村和牧區的傳統文化造成巨大的破壞。精通 藏語的美國藏學家M.C.戈德斯坦,在1980年代對西藏西部牧區為期16個月的田野調查中發現 (《國外藏學研究譯文集(十)》,西藏人民出版社):「個人的宗教活動被禁止,寺院和 祈禱牆等都被拆除了,牧民們被強迫拋棄他們頭腦中深深印有的一些價值觀念和風俗。例如, 男人必須剪去他們那有特色的劉海和辮子,婦女也要求打破女人不能宰殺動物的戒規。這是 一個可怕的時期,因為牧民們的價值標準和道德準則都被故意地顛倒過來,更糟的是缺乏食 物。西藏的幹部操縱的階級鬥爭大會以及大量傾瀉的歪曲一切事物的宣傳造成了認識上的混 亂和不和諧.在某種意義上,政府僅僅想從語言上減少西藏人對傳統論理的認同。」 為此,他的總結是:「這一時期中國的政策是想保持牧場的經濟,但破壞掉牧場的傳統 的社會和文化結構」。 其實,人民公社化在西藏的很多農村和牧區激起強烈的反響。當年在昌都一個區裡當區 幹部的霍康。強巴旦達說,當時農區已經完成了公社化,接著在牧區辦公社。他所在區裡的 文書在大會上表示異議,說牧民們不願意辦公社,因為他們對自己放牧的牲畜很有感情,可 現在要把牲畜都交給生產隊,他們的心裡很難受。就因為這句話,縣公安局的警察連夜抓人, 這位文書被關了整整3年。 戈德斯坦所考察的日喀則地區昂仁縣帕拉鄉在1969年年底,因為反抗把牧區變成公社, 「大多數的牧民在傳統領袖領導下發動起義,控制了該地區,殺死了幾個親中國的西藏官員. 他們建立了一個所謂的政府,宣稱提倡宗教和經濟自由。很快,『叛亂』就被南部開來的中 國軍隊平息。中國政府逮捕或處死了一批領導人,對其他人進行監禁或再教育,然後建立了 公社和革命委員會……」(同上)。也就是說,在1969年的一系列混雜著各種目的的反抗事 件中,有些正是出於對公社化的反抗。正如當時流傳在西藏底層的一句話:「解放就如同給 人們戴上了一頂濕皮帽。皮帽幹得越快,就箍得越緊.」於是,曾經獲得解放的「翻身農奴」 表示不願意要這樣的「解放」,喊出了「吃糌粑的趕走吃大米的」口號。也有例外的,比如 「尼木事件」並不是因為反對公社化而激起的反抗。當時,尼木縣正在醞釀辦人民公社而尚 未開始,事實上,反而是「尼木事件」被平息之後辦起來的人民公社多少救助了當地的農民, 正如介紹過「尼木事件」的尼木農民德朗所說:「……記得造反派成立的那年(1968年), 我們大都沒有繳稅(交公糧)。但第二年,也就是反抗的那年,尼木受災,可是在鎮壓之後, 縣裡逼著我們把兩年的稅(公糧)一起繳.這麼一來,家家沒有糌粑吃,生活非常困難.1970 年開始在尼木大搞人民公社化。西藏很多地方的人說,人民公社建起來之後生活很困難,但 是在尼木,如果沒有人民公社的話,可能很多人都餓死了。人民公社其實救了我們,至少公 社建起來之後大家還可以分到一點點糧食。」 因此,很多事情的來龍去脈並非可以簡單化地一言以蔽之,而是有著各種各樣的可能性。 如此之多的可能性,實際上都緣於一個前提:革命。一位伴隨著發生在西藏的所有革命度過 了大半生的藏人知識分子說:「1959年以後的『民主改革』是對西藏經濟的革命;1966年的 『文革』是對西藏文化的革命。兩次革命,使得西藏徹底變了樣。」 而人民公社化,是夾雜在對西藏文化的革命之中對西藏經濟的又一次革命。也就是說, 如此具有顛覆性的一次次革命,等於是要連根挖去一個民族深紮在雪域大地上的根,所觸及 的不但是藏人的皮肉,使他們貧困交加;所觸及的更是藏人的靈魂,使他們在喪失傳統和信 仰的時候,內心分裂,魂無所繫。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所謂的「再叛」之名是成立的, 至少在這一系列的事件中湧現了許許多多決意赴死的民族主義者。 六,大開殺戒 的確如巴尚所說,「實際上這些事件很複雜」。而且,參與者「應該分開來看,具體分 析」,而不是一概以「叛亂分子」來處理。但在這一點上,巴尚的結論顯然有誤.他說: 「後來對『尼木事件』的處理並沒有觸及到一般群眾的,無論公審、槍斃和判刑,處理的都 是尼姑和尼姑手下的骨幹分子。」事實上,軍隊在「平息再叛」或者說「平息反革命暴亂」 時,採取的是以一儆百、大開殺戒的手段。如「造總」總司令陶長松所說:「像69年的事情, 任榮(時任西藏軍區副政委兼西藏自治區革委會第一副主任,被認為支持『大聯指』)最近 寫了一本書《戎馬征程》,其中強調什麼所謂的『叛亂分子』、『反革命分子』殺害軍宣隊、 基層幹部、群眾等等,我給他算了一下,大概有180多個人。這是他說的。我就想問他,而 你後來這個『平叛』又打死了多少人呢?這裡面有大量很生動的材料。當時軍隊要來了,有 的書記也好,縣長也好,都是漢族,其中縣委書記居多,下台了,沒有權了,但是看到解放 軍來,群眾說要跑,縣委書記就大聲疾呼,你們不能跑啊,你們要跑的話,解放軍真的會把 你們統統都當成『叛匪』來殺的。可老百姓也不懂啊,怎麼可能相信你一個靠邊站的領導干 部?根本不會聽他的話,所以就跑,結果究竟打死多少人,現在這個數字都很難說,很難統 計。」 所謂平息「再叛」的軍事行動結束之後,便是大規模的逮捕、關押和公開處決。「尼木 阿尼」赤列曲珍成為西藏人人皆知的「反動分子」。她是因為「再叛」而被第一批公審處決 的18人中最著名的一個。大概是1970年2月,當天拉薩人幾乎傾城而出,被帶往公審大會的 現場——「拉薩人民體育場」和位於南郊一帶的流沙河刑場,去接受觸目驚心的「階級教 育」。身穿暗紅色氆氌藏袍的赤列曲珍,身體瘦弱,被公審批鬥.一位曾在西藏當兵、工作 三十多年的漢人老先生,在2005年1月的北京告訴我,當時他就站在赤列曲珍的跟前,非常 清晰地看見了赤列曲珍在被槍斃之前的樣子,「那簡直比張志新還慘」,這是他的原話。我 就問:「她的喉管也被割了嗎?」他說:「是的,怕她喊口號,擾亂人心,不但把她的喉管 割了,還用幾根鐵絲穿透了她的腮幫,從這邊穿到那邊,再緊緊地拴在腦後,結果滿嘴、滿 臉都流著血,胸前也是血,慘不忍睹。」我又問:「那麼,她當時還活著嗎?」他說:「還 活著,可是就跟死了差不多。」 被槍斃的人中沒有「尼木事件」的另一個首領熱群,他在軍隊「剿匪」時與幾個「叛亂 分子」逃掉了。據說軍隊一直在追捕他們,還勒令熱群的妻子背著孩子,滿山遍野地邊走邊 喊熱群的名字,解放軍則在暗地裡跟著,但始終沒有尋見他們的蹤影。人們都以為他們逃到 了印度,可是流亡政府那邊也祇是聞其名而不知其下落。或許,熱群幾人早在逃亡的路上丟 了性命。 此時,「清理階級隊伍運動」已經蔓延全中國,正如後來連中共自己也不得不承認的結 論,實際上是搞殘酷鬥爭,製造了許多冤假錯案,可謂是「文革」時期所有運動中最為殘酷 的運動。與中國各地的情況相仿,西藏也同樣以「清理階級隊伍」為名,其打擊面之大,不 但兩派中的「造總」土崩瓦解,更導致許許多多的西藏人家破人亡。不久,又一場新的運動 「一打三反」(即「打擊反革命分子、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開 始了,其殘酷程度同樣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時除了槍斃「叛亂分子」,還要槍斃「叛國分子」,這些都是各種各樣的「現行反革 命分子」。由於不少人因不堪恐怖與貧困而逃往印度等周邊國家,有些人不幸被抓獲便以 「叛國分子」的罪名予以嚴懲。其中一個叫圖登晉美的年輕人,是拉薩中學高66班的學生, 他與他的女朋友華小青(半藏半漢)在逃亡時被捕。華小青在監獄裡遭到管制人員強姦,當 晚自殺。圖登晉美被公審處決。他的一位同學至今忘記不了當時慘不忍睹的情景:「槍斃圖 登晉美那天,我們看見了。把他遊街的時候,我們親眼看見他五花大綁,背上插一塊牌子, 脖子上捆著繩子,人已經快被勒死了。其實人已經勒死了。到刑場的時候,他已經死了,臉 腫得很大,慘白。那時候他可能才20歲的樣子」。昔日的貴族官員、文革時的「牛鬼蛇神」 桑頗.才旺仁增的小兒子也因企圖越境而被槍斃。與其一起圖謀逃亡的有三人,兩人被槍斃, 一個女孩被判二十年徒刑。曾因與中共合作而在1958年被任命為西藏軍區副司令員的桑頗, 竟然眼見兒子喪命於解放軍的槍下卻救不得,內心不知是何感受。 在所謂的「叛國分子」中,甚至祇因有外逃的打算也會招致殺身之禍。如在山南加查縣 與曲松縣之間的波塘拉山修公路時,幾個家庭出身成份屬於「領主」或者「代理人」的年輕 人,不堪生活艱難和精神壓抑,言談中流露出越境逃往印度的想法,卻被一位名叫格桑強久 的同伴告密,修路隊的領導立即上報,從拉薩派來了數名解放軍軍人將這幾個年輕人全部逮 捕。不久,16歲的東覺和14歲的次多被公審槍斃;18歲的索朗勒紮在獄中被打死;1950年代 期間,被中共盛讚的「愛國上層人士」擦珠活佛的外甥約16歲,被判刑20年,後來獲釋之後 還是去了印度,從此不歸.據說有這麼三個被槍斃的人算得上很荒唐。一是河壩林居委會的 一位瘋了的尼姑,大概60多歲,其罪名是因為將毛澤東的畫像倒貼在牆上;二是在五六十年 代擔任拉薩市參事委員會委員的群覺,因於1940年代期間,在當某個縣裡的秘書時,將當時 擔任攝政王的熱振活佛手下的一個違法的商人施予重刑致死,而這本屬歷史事件,卻也被翻 騰出來,莫名成為判處死刑的理由;三是在1960年拉薩穆斯林要求劃歸外籍而舉行的「拒糧 事件」中,一位甚為活躍的回族穆斯林也被當作「叛亂分子」而遭處決。 為了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當時盛行的作法,一是將宣判死刑的佈告到處張貼,被 處決者的照片或名字上畫有一個醒目的紅叉;二是舉行群眾性的公審大會,公審之後便由解 放軍士兵押上卡車全城遊街,再駛往刑場予以槍斃,有些人未到刑場就已被鐵絲或繩索活活 勒死。無論公審還是處決,其親屬必須站在前排「接受教育」,而且既不准收屍,還要上交 繩索費和子彈費,並須公開表態感謝黨消滅了「階級敵人」。很多人在獄中不堪折磨而自殺, 也有人被虐待致死。 寬敞的拉薩人民體育場成為集合數萬人的公審大會會場,而殺人的刑場則有好幾處,如 色拉寺天葬台附近、獻多電廠旁邊的天葬台附近、蔡公塘天葬台附近、古扎拘留所旁邊的天 葬台附近、流沙河一帶。要說明的是,在天葬台附近實行死刑,並非可以將那些被處決者按 照西藏傳統葬俗就地天葬。天葬的習俗屬於「四舊」,早已禁絕.在解放軍軍人的槍聲中, 一個個「現行反革命分子」一頭栽倒在草草挖就的亂坑中,有的人甚至腳掌露在外面,被野 狗撕咬。 1970年和1971年被槍斃的人之多,據陶長松說,其中祇是因1969年的所謂「再叛」被法 院判決槍斃的就有295人。後來這295人中,有些人被認為殺錯了,予以平反,並先後給其家 人「安慰費」200元和800元,對此,陶長松講了一句令人難過的話:「藏族人太老實了,槍 斃他們的時候說『突幾切』(藏語,謝謝),給他們200元的時候也說『突幾切』,給他們 800元的時候還是說『突幾切』,這些藏族人實在是可憐啊。」 但在採訪中,有很多人認為遠遠不止這個數字,因為光是邊壩和丁青兩個縣,一次就槍 斃過一百多人。由此可見,軍隊的鎮壓到了何種地步。然而絕大多數被槍斃的人至今沒有獲 得平反。一位歷經當年「紅色恐怖」的藏人感歎道:「這麼多的血案啊,讓我們藏人寒透了 心。我們受到的傷害太大了,已經對共產黨失去信任了。所以87年和89年的所謂『騷亂』, 其實是跟這些傷害有關的。」 七,存疑的結論 1980年7月4 日,胡耀邦考察西藏返回北京之後,西藏自治區黨委下達《關於糾正一九 六九年平息暴亂擴大化問題的指示》。其中說,1969年一些地方所發生的反革命武裝暴亂, 是極少數反動農牧主分子搞起來的。在發生暴亂的地區,真正死心塌地地參加武裝暴亂並犯 有嚴重罪行的,祇有極少數,絕大部分群眾是被裹挾或上當受騙的。在暴亂嚴重的尼木、比 如、邊壩、丁青四縣,也並非全縣發生暴亂.因此,把暴亂的地方,劃為「暴亂縣」、「暴 亂區」、「暴亂鄉(社)」是錯誤的。特別是把群眾組織的一些錯誤行動定為「暴亂」或 「預謀暴亂」更是錯誤的。因此,要公開向這些地方的幹部、群眾講明,凡是在文件或講話 中劃某些地方為「暴亂」或「預謀暴亂」的地區,都一律予以推倒。(《中共西藏黨史大事 記》) 同年8月14日,西藏區黨委否定1969年南木林等四縣暴亂問題.認為衝擊了人民公社和互 助組的所謂四縣暴亂,是在「文革」中派性鬥爭非常激烈的情況下發生的,不像當時說的有 一套反革命政治綱領和反革命政治目的,不能把少數壞人的乘機破壞、階級報復定為反革命 暴亂,等等(同上)。 有意思的是,明明在這些事件中,正如巴尚所說,「確實沒有發現有過去的領主或代理 人出身的人,也沒有發現有59年參加『叛亂』的人,應該說都是『翻身農奴』」,可是,在 西藏區黨委的「糾正」中,卻認為「是極少數反動農牧主分子搞起來的」,這是一個耐人尋 味的結論。把參與「暴亂」的「翻身農奴」都一概說成是「被裹挾或上當受騙」的,顯然也 太缺乏說服力了。按照中共說法,那些「反動農牧主分子」都是欺壓他們的「三座大山」, 他們何以會偏信偏從呢?「金珠瑪米」既然是幫助他們獲得解放的救命恩人,他們何以會恩 將仇報呢?而這些疑點,又是不是應該值得我們認真去思索呢?事實上,就這一系列事件由 「再叛」改為「反革命暴亂」,在西藏一直存有爭議,甚至要求徹底平反的聲音也不是沒有, 據說班禪大師生前就曾強烈呼籲平反,而西藏官方卻從此放下不表。 2003年3月,在與當年的軍宣隊隊員久尼交談時,她堅決否認這是派性之間的鬥爭,嚴 厲地說:「當時我站在『大聯指』一邊,但我不是那種極端分子,看什麼問題都一邊倒,沒 有自己的是非。正因為『尼木事件』是我親眼看到的,我至今不認為那是武鬥.自治區也從 來沒有反悔過這個事,它定了性的,就是反革命暴亂.……完全是階級報復。它不是兩派之 間的過節。如果是這樣,那就兩派之間斗嘛,它完全是衝著解放軍來的,把整個部隊全給殺 了。這裡面帶有民族主義的色彩。過去『平叛』時候沒有消滅掉的東西,它一有機會就會興 風作浪。 「『尼木事件』是一個很重要的事件,有的人到現在還把它說成是派性,那絕對不可能, 這種角度就不對,倒不是一定說你有什麼目的,至少不管你是哪一派,祇要看到那樣一個真 實的情況,都會有一個正確的結論,有一個公平的說法。這絕對不會是派性。不然的話,那 些犧牲了的軍人就成了冤魂。」 可是,祇因為解放軍軍人被殺,就是「反革命叛亂」或者「反革命暴亂」嗎?就是「階 級報復」嗎?1968年7月,在中國其他地方,同樣發生了殺傷軍人的事件,如廣西柳州、桂 林、南寧地區連續發生破壞交通、搶劫援越物資,殺傷解放軍指戰員等事件;陝西也發生了 搶劫銀行、倉庫破壞交通,私設電台、衝擊軍事機關、搶奪武器、衝擊監獄等事件,那麼, 這些事件又如何定性呢?也屬於「反革命叛亂」或者「反革命暴亂」嗎?也出於「階級報復」 嗎? 當然,1969年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的確暴力,若不是出於極大的「階級仇」和「民族恨」 甚至帶有原始宗教性質的驅魔行為,似乎很難找到更為合理的解釋,故而也似乎祇能以「叛 亂」而不是「武鬥」為此定性。可是,祇要調查兩派武鬥的真實情況,就會發現當時雙方在 武鬥時,其暴烈與殘酷都是彼此相當的。除了使用槍炮等武器致對方於死命,其他酷刑如挖 耳、割鼻、斷肢也頻頻發生,甚至在拉薩帕廓街頭出現了被另一派用鐵釘活活釘死的兩個 「造總」成員的屍體.再則,如果說平民殺死解放軍軍人是「叛亂」,那麼,解放軍軍人殺 死平民,又是什麼性質呢?那些死在「金珠瑪米」槍下的藏人,又是不是一個個遊蕩在雪域 大地上的冤魂呢? 事過多年,就1969年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而言,儘管以赤列曲珍、熱群為首的眾多「叛亂 分子」並不符合中共所塑造的「翻身農奴」的形象,但是若要「翻案」,恐怕會因此涉及更 為複雜的歷史恩怨。畢竟這些事件的導火索不是別的,正是最具「文革」特色的派性鬥爭, 說到底其實是對權力的爭奪,而恰恰這一點是最為敏感的。因此,久尼的說法無疑代表了至 今西藏官方堂而皇之的意見:「雖然作為革命群眾,在當時參加哪一派都是響應毛主席的號 召,都是積極參加文化大革命,但是作為自己來講,最後這些事態的發展,朝著什麼方向走, 這就要取決於你的立場和態度。當事態的發展已經到了這樣尖銳的地步,還認為是派性,還 認為『造總』因此被打擊了,那立場就站錯了,顯然是還站在派性的立場上看待這個問題, 而不是站在更高的角度去認識這個問題.整個國家,整個民族已經到了很危險的時刻,如果 這樣的事態發展下去的話,就不得了的事情啦。再說,解放軍在西藏,究竟是辦好事還是辦 壞事?我們究竟怎麼樣看待解放軍的行為?這是一個是非問題,決不能說因此就導致了另一 派的一蹶不振。即使是一蹶不振,那也是事物發展的規律。我記得,那個尼姑她當時就是打 著『造總』的旗號,可我們並沒有說你『造總』怎麼啦,我們認為她利用『造總』,利用兩 派鬥爭來達到自己階級報復的目的,我們是這麼認為的。可他們如果認為就因為這事我就起 不來了,這種看法就不對了。你因為什麼起不來嘛?真理是不怕同謬誤作鬥爭的。如果真理 在你這邊,那麼經過若幹這麼些年,又該怎麼著呢?錯誤畢竟是錯誤.這是翻不了的!我覺 得就是到現在來認識這個問題還是堅定不移的。我不認為當時是利用這個事件壓了它或者給 了什麼不實之詞,不是這樣的。」 可是,事實的確是,自從以「尼木事件」、「邊壩事件」為代表的這一系列事件發生之 後,幾年來「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局面結束了,「造總」從此一蹶不振,再無回天之力。用 當年的「大聯指」成員普卜的話來說,「這些事件以後,『造總』完全臭了」。而另一派則 一統天下,甚至「文革」結束之後也未被撼動,至今依舊穩坐台上,繼續沿襲著當年「寧左 勿右」的作風.頗有諷刺意義的是,曾經不共戴天的兩派中的主要干將,而今卻「相逢一笑 泯恩仇」,在杯盞交錯之時重新結盟,各取所需。 即使在今天的西藏,每每提及「尼木事件」、「邊壩事件」,那些經歷了「文革」風雨 的人們無不沉默,或十分驚訝。有這麼三位曾在西藏工作長達40餘年、如今皆已退休返回北 京的漢人,當我在2004年1月一個很偶然的場合與他們交談,其中一人如此說,「不寫也罷, 自有歷史去證明」。又有一人說,「不能寫,因為當年從中獲益的那些人現在還在台上」。 又有一人說,「寫什麼寫,不過是狗咬狗,當年軍隊內部一個團長和參謀長因為派別不同而 反目,參謀長被說成是『叛亂分子』遭到槍斃,後被說成是畏罪自殺。可笑,軍隊裡竟然也 會出『叛亂分子』!」 可是,怎麼能不寫呢?如果現在還不寫,已經說不清楚的事實就會被徹底湮沒,而歷史 是不可能自動去證明的,因為歷史往往是由勝利者書寫的。怎麼能不寫呢?再不寫,那些游 蕩在雪域大地上的一個個冤魂,就會永永遠遠是無法安寧的冤魂了。包括藏人。包括漢人。 怎麼能不寫呢?除了寫,我們還能做什麼呢? (2001年——2006年,拉薩、北京) 「註:1、文中所提到的西藏境內的藏人或在西藏工作過的漢人,感謝他們接受我的采 訪;2、感謝西藏學者才旦旺秋先生,為我提供並翻譯「美國之音」對「尼木事件」的親歷 者德朗的訪談;3、希望有更多的知情者,提供寶貴的記憶、記錄或採訪,修正文中的差錯, 深表感謝.」(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