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我丈夫劉念春失蹤真相 (北京) 儲海藍 九四年初,劉念春與袁紅冰、周國強、張林、王仲秋、王家琪及其他一些知識分 子、工人發起籌備成立「中國勞動者權益保障同盟」以來,便受到中國安全、公安 部門人員的監視、跟蹤和騷擾。在申請籌備「勞盟」這一非政治性的民間組織過程 中,「勞盟」籌備會的成員們是嚴格按中國「憲法」所規定的條文辦事的,其籌備 工作也是按勞動部、民政部所提出的要求做的。但他們多次去申辦都未得到民政部 的明確答覆。更有甚者,五月底中國警方竟非法綁架、逮捕、拘押了所有「勞盟」 發起人和部分參與者。 五月中旬,劉念春、張林、王仲秋為了盡快地完成「勞盟」的籌備工作,也為了 避免「六四」五週年之際受到警方的騷擾,分別搬到郊區縣暫住。劉念春和張林借 住在通縣的寓所,王仲秋在海澱香山租了一間農民房子。可是,中國警察當局並沒 有放過他們。 柯林頓總統改變以往的對華政策,將中國人權問題與最惠國待遇脫鉤之後,「勞 盟」主要負責人劉念春即於五月底失蹤。 一、失 蹤 五月二十八日,劉念春與張林剛剛住進朋友家,一直跟蹤他們的便衣人員增至大 約五十人左右,嚴密監視,看守他們三天三夜。這些行動給周圍居民帶來了疑慮和 驚恐,有居民向便衣打聽原因,當地居委會也去詢問便衣身份,便衣自稱是東城公 安分局來此執行任務的。 五月三十一日深夜一點到兩點之間,一群便衣(其中有南城派出所的警察)將劉、 張二人押上一輛小轎車,飛快地走開了,一些居民目擊了這一幕。 六月八日,劉念春的朋友因幾天沒有接到他的電話,返回通縣寓所,發現屋子亂 七八糟,他將屋子收拾好,準備通知劉念春的妻子。 次日,當地派出所的片警小李敲門進來,一進門便說:「呵,屋子重新收拾過了 ,前幾天你家住的兩個男人是你什麼人哪?以後別讓外人住了。」朋友聽後頗為詫 異,該片警以前從未來過他家,又何以知道他家重新收拾過了。小李又說:「你的 小汽車該找個地方存起來了。」 六月十日清晨,他的小汽車被人卸走了兩個胎,他去派出所報案,警察至今未到 現場察看。 二、查 詢 六月八日,我從南方回京,發現我們家門口沒有便衣,警察也未來家拜訪過。在 「六四」這樣敏感的日子裡,這不尋常的安靜,使我感到不安。我即刻與劉念春聯 系,一日之間呼叫多次,沒有任何回音。詢問劉的朋友均無消息。 六月九日,我去萬壽寺派出所詢問,以後又一直往返於海澱公安分局、朝陽公安 分局、三里屯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安全部、市安全局、北京市公安治 安管理處,尋找劉念春的下落。數日內跑了二十多次,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 ,並對我進行威脅和恐嚇。更讓我氣憤的是,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處的張處長在我第 三次上訪時對我說:「要是劉念春被害了我們就不知道了。」七月四日,我去市安 全局詢問時,一位姓仇的接待員竟然不承認跟蹤監視過劉念春的事實。 七月九日,曾經陪劉念春去勞動部和民政部申請過「勞盟」的沙裕光,被北京市 公安局抓走了一個星期,目的是為劉申辦「勞盟」的事情取證。他們向沙詢問:一 、五月十九日劉在沙家書寫申辦「勞盟」委託書的情況;二、劉去外地的情況;三 、關於「勞盟」的具體活動情況。顯然劉念春已被拘留,但公安、安全部門至今不 肯對家屬承認這一事實。 三、調 查 七月上旬,我接到過一個自稱是知情者的電話,要我到通縣打聽劉念春的消息。 在通縣,我找到了劉念春與張林住過的小區,走訪了有關單位、一些居民及某居 委會的人,確切證實了中國政府公安、安全部門秘密抓人的事實。 七月十一日,我繼續走訪了當地派出所,詢問了四名警察,其中兩名承認有過抓 人的事。當我問到片警李某時,他支支唔唔,閃爍其辭,一會兒說沒當班,一會兒 說是聽鄰居講的抓人之事,還不斷地出去請示。我提出要見所領導,李謊稱領導都 不在。我在李面前找到一位姓張的政委,張推說「那天沒有當班,不瞭解情況。」 並稱:「要是外單位公安局來抓人時,只要他們知道被抓人在哪裡,就可以直接去 逮捕,不需要通過當地派出所。」但我知道,公安局跨區抓人時,必須經過當地公 安機關配合。 七月十二日上午,我來到東城公安分局,一位姓丁的警察接待了我。丁沒有在抓 人一事上多解釋,只是說:「我理解你的心情,你若是著急找人就去劉念春的戶口 所在地派出所。」我即刻去了三里屯派出所,那裡的警察對我說:「抓人時沒有通 過我們,抓了兩個月也沒通知我們。」下午,我只好又返回東城分局,上午曾和丁 一起談話的便衣曹某,把我叫在一邊對我說:「上午不是已跟你談了嗎?」我把剛 去三里屯詢問的情況講了一遍,曹立刻改變了口氣說:「不是我們局抓的。」我問 曹:「抓人的便衣警察自稱是東城公安分局的,你又作何解釋?」曹說:「也許是 綁架。」我問:「誰有這麼大權力冒充你們公安局?你們不是把另外一個叫張林的 送回安徽而且通知家屬了嗎,為什麼不通知我?」我要求公安局按法律辦事,給我 收審通知書,曹卻說:「你當時沒在北京怎麼會知道?」我回答:「中國人也有很 多的眼睛。」曹說:「我把你的情況向上反映一下。」並說:「公安機關沒給你通 知,大概是屬於這樣一種情況,就是有政治原因的,並且有礙於偵察的情況下,可 以不通知家屬。」我要求曹把這條法律拿給我看,他說要我自己找。事後我遍查中 國法律,並無此項條款。 劉念春按照中國憲法規定的權利申請註冊「勞盟」,竟遭到秘密拘捕,卻至今沒 有一個政府部門通知他的家屬;警方既對家屬聲稱劉可能被人綁架,又至今不對這 起「綁架」案立案偵破。我不禁要問:中國能算是一個法制國家嗎?! 劉念春被秘密拘捕已經兩個月,我作為妻子,至今仍不知道他被關押在何處,也 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部門敢於對此事負責,我對他的人身安全深感憂慮。特將事實真 相公諸於世,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劉念春的命運,並給予道義上的援助。 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