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探索】 論人民有武裝自衛的權利 ——兼評「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口號 倪育賢 「六·四」以來,在中國知識分子中流行的一個很時髦的口號叫作「和平、理性 、非暴力」。有些民運團體還把這個口號推崇為一條神聖不可侵犯的根本原則寫進 自己的政綱中。一大批自稱為「民主、自由」信仰者的朋友們一聽到有人主張抗暴 自衛就嚇得大叫救命。指責、漫罵、嘲諷,圍攻之聲不絕。有些一向強調「寬容異 己」與「社會和解」,甚至對共產暴政也主張妥協合作的「知識精英」一聽到人民 有權自衛的意見就怒髮衝冠,暴跳如雷,立即擺出一付堅持原則的「和平鬥士」姿 態,冒著不惜犧牲「理性風度」的危險,義憤填膺地投入到對「激進革命論」的大 批判的行列中來了。這個現象是發人深思的。 我認為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口號當作中國民主運動的根本原則是值得商 榷的。首先把「和平」與「理性」這兩個並沒有內在邏輯聯繫的概念用並列的方式 硬串在一個口號中是非常牽強的。實際上,如果我們稍為客觀地考察一下歷史和現 實,我們就可以發現曾經發生過許多不理性的和平,也發生過許多理性的暴力。比 如張伯倫和汪精衛式的和平就根本談不上什麼理性,而林肯和華盛頓行使的革命暴 力則不但是正義的,而且也完全是理性的。 在某一個政治態勢下,主事者是採用和平還是暴力的方式來因應局勢,本質上這 是一個策略問題,是一個用什麼方式更有利於達致既定目標的手段選擇問題,而不 是一個原則問題。把一個策略性的手段選擇抬高到不容懷疑和商榷的根本原則的地 步,這本身就暴露了唯和平論者的幼稚。 把非暴力不抵抗主義當成唯一的路向選擇,不但從策略層面上來分析是膚淺的, 而且從根本的政治原則上來分析是非常錯誤的。在暴政面前,人民有沒有武裝自衛 的權利,這是一個重大的原則問題。在專制獨裁者堅持暴力鎮壓一切政治異己的情 況下,無條件地放棄人民武裝自衛的權利,本質上是一種背棄行為。 事物的邏輯是,物質力量只有靠物質力量來摧毀,暴力只有靠暴力來制衡,真正 的和平只有在人民掌握自衛手段的條件下才能實現。這個道理是不言自明的,是每 一個理智健全者可以瞭解的。必須重申的一點是,我們闡明暴力的雙重性質並不意 味著我們主張輕率地或主動地使用暴力。毫無疑問,民主主義者認為暴力手段並不 是解決人類衝突的理想方式。所以,我們反對在任何情況下首先或主動地使用暴力 ,然而,我們必須清醒的看到理想和現實之間的距離。我們厭惡暴力,並不等於我 們可以單方面地、一相情願地或者一勞永逸地避免暴力。在人類分成利益不同的社 會集團的歷史沒有結束之前,任何人要避免暴力的壓迫和侵犯,其唯一可行也可靠 的方法是自己具備自衛的能力。於是我們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為了避免淪為暴 君的奴隸,人民必須擁有武裝的權利。而從另一個更深層的意義上來說,人民放棄 武裝的權利,就等於是在製造和鼓勵暴君。 在此必須加以說明的是,武裝並不等於暴力。武裝是一種必要時可以立即實施暴 力的物質準備。現在,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有人為了某種原因而故意混淆暴力 和武裝這兩個概念之間的區別,他們蓄意利用人們普遍厭惡暴力的情緒而煽動人民 放棄武裝自衛的權利。鑒此我們必須分清民主主義者與唯和平論者的界限和區別。 民主主義者與唯和平論者的相同之處是:他們都不喜歡暴力。他們都認為暴力方 式不是解決人類衝突的正當方式。 民主主義者與唯和平論者的不同之處是:民主主義者認為,為了不受或擺脫專制 者的奴役,人民必須擁有武裝自衛的權利。而唯和平論者既反對武裝人民,也反對 人民行使自衛的權利。 由於主張唯和平論的朋友極力鼓吹人民務必遵循「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根本原則」 ,這就必然會造成一種普遍的錯覺,似乎在從專制到民主的社會轉變過程中,究竟 是通過和平還是非和平的方式最後是由人民來抉擇的。但這恰恰是不真實的。在專 制統治者掌握全部國家機器的政治態勢下,社會轉型通過何種方式最終取決於統治 者採用何種手段來因應人民的民主要求。在這個問題上,主動權始終操縱在國家暴 力的掌握者手中。原因非常簡單,因為只有暴力的擁有者才可能在實際上行使暴力 。而在通常的情況下,極權統治下的人民在革命之前不可能擁有具有威懾價值的暴 力手段。所以,我們的朋友反覆呼籲人民不使用暴力的號召實際上是在無的放矢。 因為我們不可能要求人們放棄他們原來就沒有的東西。然而,提出這種表面上看來 荒唐的要求的實際的政治意義並不在於它在期求一個並不存在的幻影。它的真正政 治功能在於在危機尚未到來之前就將人民可能會自然萌發的自衛意識及時地扼殺在 襁褓之中,從而從根本上堵塞被壓迫人民爭取自由的道路。 當我們論述從專制過渡到民主的過程中,究竟通過和平還是非和平的方式從根本 上取決於專制統治者的政策取向時,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們認為在這一社會轉型中, 人民只能扮演消極應付統治者政策取向的被動角色呢?當然不是。毫無疑問,在關 系到人民自身權利的一切問題上,人民當然擁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和舉足輕重的影響 力。關鍵在於人民對掌握自身的命運有沒有足夠的覺悟。在這裡,所謂覺悟包括兩 個方面,即人民對自身權利的意識程度以及具有這種認識水平的人在人群中的比例 。如果人民能夠認識到自己的基本權利只能靠自己來爭取而決不能依賴於他人的施 捨;如果人民能夠認識到只有擁有自衛的手段才可能獲得免於恐懼的自由;那麼, 他們就能迅速地完成從理念到實踐的飛躍。他們就可以用各種直接或者間接的手段 武裝起來,從而在事實上成為不可奴役的獨立的自由人。 在現代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只要人民認識到自衛的必要,就沒有任何力量 可能阻止人民武裝的實現。當然,這一過程完成的方式可能是多種多樣的。隨著客 觀形勢的發展,人民武裝可以從人民自行製造武器到人民策動原來效忠於專制的軍 人反戈等不同的方式來完成。然而,這一過程一旦完成,即人民一旦掌握自衛的武 裝,那麼,整個轉型時期的力量對比就會出現根本性的轉折,這時人民將從消極被 動的地位一轉為主動積極的地位。 當人民手中握有具有威懾作用的自衛手段時,以往統治者可以隨心所欲地無所顧 忌地使用暴力鎮壓人民民主要求的情勢就會根本改觀。當葉爾欽站在轉向民主派的 坦克上發表演講時,他身後大炮的威力足以讓共黨政變分子心寒而放棄反撲之圖。 專制者鑒於自身的安危必須在意圖動用暴力之前考慮到必將因此而面對的可能的報 復和反擊,於是,制衡和均勢開始出現。這時在專制者與人民之間才開始出現有實 質意義的策略選擇。對人民而言,只有在自己掌握了非和平的自衛手段的條件下提 出「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口號才具有實際上的策略選擇的價值。 唯和平論者的一個重要的遁詞是,只有遵循和平的和非暴力的原則,人民才能避 免流血和犧牲,而社會才能不遭受動亂和破壞。其實這是最經不起實踐檢驗的謊言 。在專制下,統治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必須常常用暴力鎮壓的方式來消彌人民的 反抗以維持人民的恐懼。(從中共鎮反、 反右到文革以至天安門事件都是血淋淋的 證明。) 主張唯和平論的朋友們在人民毫無自衛手段而獨裁者掌握龐大暴力壓迫機器的現 實情況下,繼續高唱「和平、理性、非暴力」,要求人民放棄武裝自衛的權利,表 面上似乎是為了和平和免於流血,實質上是在鼓勵和縱容壓迫者向人民施暴。如果 聽從這批「慈善家」的說教行事,那將使人民付出更大的犧牲和消耗人類更多的鮮 血。 綜上所述,我認為,以追求人的自由為根本目標的民主主義者在「和平與暴力」 問題上的立場應該是: 一、我們認為暴力不是解決人類爭端的正常方式,我們反對任何首先使用暴力的 行為; 二、鑒於只有武裝的人民才能徹底擺脫專制的奴役和享有真正的和平,我們必須 堅持人民有武裝自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