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牆】 切餅與分餅 ——民主政體的權力分散與制衡 王炳章 鄧小平是中國大陸新洋務運動的總設計師。我們稱之為新洋務運動,乃因為,和 舊洋務運動一樣,鄧小平只學西方的船堅炮利,不學民主國家的先進政治制度。鄧 小平曾說,美國三權分立,就是有三個政府,互相扯皮,效率很低,不可效仿。鄧 小平錯了,他對民主政治,對現代文明,缺乏基本的瞭解。 分餅的故事 民主政體的基本設計(制度)是最高權力的分開與制衡,即立法權、行政權與司法 權三權分開,互相牽制。這種設計,是符合人性的。從政治學的角度論述它的合理 性,可能深不可測,老百姓也不大懂。下面,讓我講一個切餅與分餅的故事,一般 人就容易理解分權制衡的奧妙了。 話說有十個人在一起生活。一天,他們很餓,共同買了一個大餅。有一個願意助 人為樂的人自告奮勇,要擔當切餅與分餅的工作,並保證公平分配,其他人認為這 是費力的活,既然有人願幹,就讓他幹好了。最初幾天,大家相安無事。後來,好 幾個人發現自己分得那一塊餅愈來愈小,肚子填不飽了。大家留心觀察切餅與分餅 的過程,發現那位切餅的先生,總是把大塊留給自己,小塊分給別人。 大家恍然大悟,知道犯了一個錯誤:他們過於相信這位「正人君子」,把切餅與 分餅的權力都交給了此君一人。 大家學聰明了,規定,今後切餅的是一個人,分餅的是另外一位。自此,切餅的 人不敢亂切了,他把餅切成均勻的十塊,爾後,交給分餅的人。因為,他害怕切得 不均勻,自己反而可能得到小塊。分餅的人把均勻的十塊一塊一塊地分給大家,結 果皆大歡喜。 這樣又平安地過了一陣子。突然有一天,八個人發現今天的餅塊比以往的小。連 續幾天都是如此。他們再次留意切餅與分餅的過程,察覺到,原來是切餅與分餅的 兩人勾結了起來。這兩君將餅切成兩大塊,八小塊,各自分得一個大塊,吃得飽飽 的。大家指責這兩君的不公平。切餅與分餅的兩君反而有理說,是大家把權力賦予 他們的。 接受了這次教訓,大家又想出了一個新法子:除了一個人切餅,另一個人分餅外 ,再設一個裁判(法官)。任何人抱怨分餅不公,都可告到法官那裡,以討公道。法 官有權對違背公平分配原則的人進行懲罰。而且,大家還相約規定,隨時可以撤換 切餅者、分餅者與法官,如果他們濫用職權的話。 三權分立,合乎人性 從切餅與分餅的教訓中,人們終於獲得了智慧。大家明白了幾個基本的原理:(一 )人人都有自私的心理。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也;(二)多個自私的人放在 一起,將權力分開,一個人的自私心會牽制另外一個人的自私心,從而產生公平的 效果。所謂「一人為私,二人為公」是也;(三)在權力問題上,不能無條件地信任 任何一個自稱是大公無私的人。所謂「人無聖賢」是也。 在政治學上,我們可以把「餅」的涵意擴展為「公共利益」。制訂切餅的規則, 相當於立法權,分餅相當於行政權,裁判相當於司法權。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是 符合人性的設計。 立法講求公平 立法的目的,乃是制訂規則,以分配社會利益,其核心在於公平。為求公平,立 法的人數就要相對較多,以面面具到,既要照顧到不同種族、不同群體的利益,也 要照顧到不同地區的利益。凡民主政體的立法機構(議會),都是人員眾多,爭執不 休,議案(法律條款)多是妥協的產物。美國議會還分為參眾兩院。參院由每州兩名 代表組成,體現照顧地方利益。眾院由每個選區(約六十萬人)產生一名代表組成, 代表族群的利益。 行政講求效率 行政機關(總統府,行政院,國務院,總理辦公室等)的作用在於執行立法機構制 訂的法律,通過行政管理,把社會利益實際地分配給社會個體,保障社會有秩序地 運轉。行政管理必須講求效率。為此,(一)議會(立法機構)必須授予行政首長明確 的權限;(二)行政首長在自己的權限內必須敢做敢為。處理問題要快速、果斷;(三 )行政命令下達後,各級服從,不容打半點折扣。國父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人民有權 ,政府有能」,包涵了上述原則。這裡,我要澄清一個重要的觀念:在行政運作中 ,不存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問題。行政首長可以請大批幕僚咨詢,但決策乃由其一人 拍板。就是大家都反對,他一人也是說了算。因為,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力,你不 可以稱之為「獨裁統治」。不喜歡他,下次選舉可以換掉他。但是,如果行政首長 超越了自己的職權,就屬違法了。 司法講求公正 司法的職責在於解釋法律,評斷言行是否違法。為此,司法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公 正。為求公正,司法一定要獨立。美國制憲先賢充分體認到人性的弱點,認為法官 判案不公正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怕失官;二是受金錢引誘。因此,他們將法官定 為終身制,特別是,行政首長對法官無罷免權。另外,他們給法官的工資定得很高 ,以降低金錢在法官眼中的重要性。為進一步避免法官的不公正,民主國家還發明 了陪審團制。在此制度下,法官只講解法律,被告是否違法由人數眾多的陪審團集 體裁決。陪審團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方面,起了非常了不起的作用。 分權制衡,東方有之 剛已述及,分權制衡的政治設計,來自對人性的深刻認識。 對於人性中不可靠的一面,基督教文明有深刻的認識。《聖經》認為,人類祖先 背叛上帝而偷食禁果之後,後代來到世間時即帶有原罪。自私自利則為原罪之一。 中華固有文明中,荀子主張人性惡說,「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 」(荀子《性惡》)這與基督教的原罪論甚為接近。荀子認為,人性中有私、偽、利 、殘等因子,值得人們警惕。 認識了人性的不可靠一面,便可得出結論:不能搞一人專制或開明專制。只有分 權制衡,才能約束人性的惡質面。中國古代,在管理錢財方面,發明了會計與出納 的分權制衡制度。上古堯舜時期,也曾有過立法權與行政權相互制約的治國經驗, 堯舜為軍事和行政首長,但卻受到四岳十二牧(議會)的制衡。 一般,當人們談到分權制衡的民主制時,多認為它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其實,它 絕非西方之專利,東方文明早就有之。 專制制度效率低下 三權分立的體制雖然不是盡善盡美,但實踐表明,它畢竟較權力集中為一體的專 制制度更能保護人民的利益。在民主政體的設計中,還有兩權半分立,五權分立等 。一般而言,權力愈分散,決策就愈慢,犯錯誤的機率也愈低。 中國大陸及其它專制國家的問題,在於切餅、分餅和裁判的權力都集中在一黨、 一派、甚至一個人手中,根本不存在著制衡。一黨、一派、甚至一個獨裁者享盡大 餅,作威作福,而人民大眾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民主運動的目的之一,就是在中國 建立分權制衡的制度。 最後,簡談一下鄧小平先生所說的效率問題。在民主政體中,尤其在議會和司法 程序上,效率似乎是較慢的。議會中的某些議案要爭論很長時間才能通過。議會也 常常制衡行政首長的運作。孰不知,這正是民主制度的優點。只有這樣,才能減少 錯誤,達到公平、公正的原則,求得社會的安定。反觀專制社會,一個人說了算。 獨裁者一句話,整個社會就跟著旋轉。一時間效率固然很高,可是,一旦出了錯, 糾正起來卻極為費時。像中共的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錯誤決策,要花上幾年、甚 至幾十年的功夫才能糾正。從社會總體效益講,從長程講,民主政體的效率要比專 制政體的效率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