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界悲心浦志強 (北京)蕭瀚 富於想像力的人 就會同情那些聾啞、殘廢、窮苦的人 以及那些毫無抵抗力的小動物, 如果他想要逃避世界上的苦難, 就必須心腸變硬,掩耳閉目, 對外在世界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美】丹諾 說起浦志強律師,有人會以為他僅僅是一堆概念的組合——「公益律師」、「維權律 師」、「大律師」…,但跟他接觸過,就會發現,至少沒那麼簡單,並且要有趣得多。 志強的個頭,我看足有1米9,古代章回小說裡常說某豪傑「身長八尺,腰大十圍」,他 基本合乎這個標準;《麻衣神相》裡還論及「聲如洪鐘」,這一條,他也合格。因為抽煙太 多,他的聲音常帶著沙啞,而且平時說話常常會拖長了音節,很厚,甕甕的,像從肚子裡發 出來。他那張標準的國字臉,說得俗一點是「天庭飽滿、地廓方圓」,看人的時候,眼神炯 炯的,但總脫不了頑皮的味道,因此彷彿很有點稚氣,有時是一種假冒偽劣的玩世不恭,很 悲慘——這玩世他從來沒裝像過。 有人第一次見他,就跟我說:「志強高高大大,聲音又字正腔圓的,一看就像電影上的 好人。」確實,他像是按照古代小說家和相師所定標準長的。 因為是律師,所以志強總是一身的西服,出庭的話當然還有領帶,除了藏藍色,我沒見 過他穿其他顏色的西裝,他的風衣好像都是黑色的,敞著扣子,遠遠走過來,頗有點銀幕硬 漢的味道,挺瀟灑。他的皮鞋是黑的,電腦是黑的,包還是黑顏色的,還有他的車是藏藍色 的,我想他可能就是喜歡深顏色的東西。 認識志強年頭不算很長,我們正式見第一面之前,文交、以致神交已久,所以都不記得 具體見面的時間。2001年的時候,我寫過幾篇文章,探討美國對言論自由的制度性保護,以 及中國當代該領域的問題,正好他在訴訟過程中能夠用到一些,後來的交往也多與我們的本 行有關。 因為工作,我們有過不少合作,一起討論案件就不必說了,我們也一起出庭。《財經》 雜誌的一篇報道讓某利益集團惱羞成怒,引來一場名譽權訴訟,志強和我一起代表《財經》 雜誌,2004年初,那時天氣還很冷,在戒備森嚴得像監獄的北京東城法院,在那個小法庭裡, 志強和對方律師展開了唇槍舌劍。這次庭審過程,我想可算個不錯的律師職業技術課堂,雖 然這並不是他最精彩的一次。志強的工作建立在紮實的調查和材料功夫上,所以根本不需要 用那些下三濫的所謂技巧,他是我見過颱風最正的律師之一,他尊重對手的人格,即使對手 的辯風很猥瑣。法庭上的志強,辯才是一流的,多有急智——這是我根本沒有的東西,所以 特別佩服,他常常在對方的陳述中,找到他們自己疏忽了的大漏洞,把對方逼得囁囁諾諾很 難堪,在那種情況下,有些不入流的律師常常會被激出他們本性中的流氓勁兒,強詞奪理。 時間過得太久,我記不起細節,本來可以舉點有趣例子的。有時我想,志強的這種特徵好像 有點「人來瘋」,聽審的人越多,他會越來勁,發揮得越好。庭下,他常像個懶貓,一上了 庭,就跟換了個人似的,十八般武藝掄開耍。他的法庭風格完全是英美派的,他用常識訴諸 人的善良天性和情感,所以往往很動人,法庭陳述常常就是一篇精彩的演講詞。如果對方千 方百計迴避人的正常情感,就會很厭惡他的這種風格,甚至嫉恨他,而這正是他能成為公益 律師的基礎。 如果把律師僅僅看作一種職業,而且按照據說現在最流行的「利益最大化」——所謂經 濟學解釋,志強是個傻律師,余秋雨訴肖夏林名譽權案、《中國農民調查》的名譽權案、奧 美定美容案、廣州電動車案…,他都是免費代理人,說他是維權律師,是因為他總是代理弱 勢一方,這當然也是他被認為當代傑出「公益律師」的原因之一。 對許多人來講,志強首先是個俠客,其次才是律師。在奧美定訴訟案中,當張慧琴女士 感到完全無助的時候,志強給她打電話,告訴她:「你的案子我接了,免費代理。」張女士 萬分感激——她在深圳找過三個律師,都被拒絕了,據說經歷了那三個律師之後,她很悲哀, 覺得在深圳 2300個律師裡,怎麼就沒人能幫她?類似這樣的故事還有很多,不必詳舉,受 惠於志強的無助者又何止於張女士一個呢?不僅如此,他還是個「散財童子」,見到人家有 困難,就會看不過眼,隨機資助別人那是常有的事,他的心原本是顆慷慨之心。 志強的俠性造成他性格中特別稀見的一種特性,與人交往他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平時沒 什麼來往,有事了才會找你,而最重要的是你需要幫忙的時候,他肯定不會缺席。他經常會 問朋友們需不需要幫忙,如果需要幫忙,他會很及時,想盡辦法。去年夏天就有一次,他在 西安出差,一個北京的朋友有急事找他化緣,他沒辦法就給我打電話,讓我幫著解決,而且 回來後立刻補上。這是我親身經歷的事情,至少可以說明,志強要是說幫不了忙,那就一定 是真的,祇要他還有點機會就不會拒絕。當然他也是那種嫉惡如仇的人,要是瞧不上誰,別 說幫忙,這人還會明顯地感覺到他的輕慢。 即使和陌生人交往,他也幾乎完全沒有防範之心,這確實很少見——當然並不是說他容 易上當,而是他與人交往幾乎過度的善意預設,前段時間他還在博客上聲稱有騙子打他主意, 想想挺好玩的——騙到大律師頭上了,呵呵。 志強有俠心,更有童心,我想這兩樣從來都是孿生的。他大大咧咧,跟女性朋友在一起, 把人家當哥們,沒啥溫柔的「紳士風度」;他有時無所顧忌,說話帶鋒露刺的,有一回就當 很多人面說其中某某人辦案子不行,祇適合搞理論研究——這符合事實,因為那個人不喜歡 律師職業;他的辦公習慣凌亂不堪,到法庭上常常找資料找半天,有種人就是這樣 ,他們 準備工作做得很好,具體行動的時候卻一鍋粥,但居然不出錯;他最有意思的習慣是,動不 動就要帶點自嘲地自吹自擂,這種習慣要放別人那兒就是過於自戀,但在他那兒卻並不叫人 厭煩,反而增加他的魅力,這真是件古怪的事——他成天「臭美」,人家也跟著「臭美」他, 變得跟他一樣「弱智」?不是的,這種表面上的自吹自擂,骨子裡並沒有當真,他祇是覺得 好玩,是那種孩子式的既單純又笨拙、全無機心的玩笑虛榮心,所以人不會膩味,倒有點審 美意趣。這一切在他的同事們那裡都成了寵他的理由,由著他胡鬧,他在事務所是個「屢教 不改」的頑皮「一霸」、「胡鬧」大王,一定程度上,他們把他當孩子疼,我猜。 俠心與童心確乎是同在的,志強不僅僅在做律師,做公益律師,他還常常是一些重大社 會事件的公開評論者,像那個說「可是他什麼衣服也沒有穿呀!」的孩子,所以不能發表、 發在網上被刪除,自然也是常事。 在律師界,志強的文字能力要算相當好了,機趣、有想像力、有表現力,能感性,也能 理性,但是有一個階段,他的文字我是不喜歡的,因為有時不必要的枝蔓過多,我直接跟他 提過,建議他的語言方式與文體應該協調。志強是個從善如流的人,不多久,他的文字又恢 復到原先的狀態了,而且更見內斂、凝重。最近他的那份《就廣州電動車維權行動的個人聲 明》就很具典型性,嚴肅、莊重、心存善意但堅持原則,感情充沛但文采適度,且保有一份 相應的職業性矜持,即使面對如此……(我現在盡量克制粗口)的地方政府,他也態度友善, 這很不容易。是的,一般而言,他對誰都是友善的。一個極端的例子是,由於一些奇怪的原 因,有時候東西廠會派人關心他,一個冬天的早晨,志強出門上班,看到樓道裡躺著他們的 人,他心疼這些人的辛苦,歉意地跟人說:「我又不會跑,你們昨晚幹嗎不打個招呼?回去 睡就是了!」他眼裡沒有敵人,孟子所謂「仁者無敵」,我想該這麼理解。 所以呢,僅僅說志強有俠心是不夠的。《南華早報》的記者吳薇女士告訴過我,說她采 訪志強的時候,他談起過一個案件,當事人被當地政府戕迫得幾乎山窮水盡,吳薇說志強講 著講著,「黃豆大的淚珠,啪嗒啪嗒地一顆顆往下掉」,我能想像當時他拿煙的手一定是顫 的。吳薇說她當時很震驚,完全想不到一個 40多歲的彪形大漢,竟然會為了別人如此常見 的事落淚。雖然我未曾親見,但我相信這是真事。我也不想去問志強,因為男人之間是不能 打聽眼淚的。他身上有高於俠心的東西,便是佛門所謂悲心,就是儒家所謂的悲天憫人,它 是俠心的起點。正因為如此,他表面上大大咧咧的背後,藏著敏感和細膩——他會放過那些 庸常的細節,卻不會忽視需要他關心和幫助的小事。 志強最大的缺點是像個「勞模」——完全沒有閒暇,他祇有工作,幾乎所有的時間都處 在工作狀態,幾乎沒有生活,這是我最不習慣、也最不贊成的,我認為拔刀相助、行俠仗義 的事業祇能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能是全部——雖然我知道不能求全。 我曾說過,並不是哪個律師都有資格被冠以「大」字稱號的——貧賤不移、富貴不淫、 威武不屈,此之謂大,志強正走在這條「遠大路」上。雖然離功德圓滿還早,但大律師的 「初級階段」,他早已到達。有時我想,浦志強這人該說是個既複雜又單純的人——這是傑 出律師最重要的素養,如果給志強畫幅漫畫,該是怎樣? ——板寸頭、黑風衣、叼著煙,眼睛有點被煙熏瞇著,眼神裡盈著笑意——再加點頑皮 和微微的嘲諷就全了,左手端著《大悲咒》,橫在胸前,右手捏著《憲法》,垂在大腿邊…。 可惜我不會畫畫,祇能寫點散感,給想瞭解他的人留點印象,畢竟這個時代大律師太少 了。 (2007年1月18日於追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