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革命的出路 ——走出暴政與暴民的怪圈 劉同蘇 文革中的奇特現象 文化大革命中有一個極為奇特的現象,就是絕對專制主義與絕對無政府主義的並存。這 種表面相互排斥物的共生現象並不是在特定歷史機遇中的一個偶然巧合,而是經由特定機遇 而將本質浮現出來的歷史必然。無政府主義與專制主義的對立僅僅具有表像意義,在本質上, 無政府主義恰恰是專制主義的孿生。「成王敗寇」恰恰表明「寇」與「王」並不是兩樣東西, 而是同一個東西在不同位置的表現。「殺人放火受招安」顯示了歷史上「寇」們清醒地意識 到自己與「王」的互通。「殺人放火」並不是「寇」與「王」的區別:「寇」的「殺人放火」 祇是「王」的「殺人放火」在非法狀態中的再現。「招安」並沒有消除「殺人放火」,而僅 僅賦予「殺人放火」以合法性。「寇」與「王」在「殺人放火」方面是一致的,區別祇在於 合法還是非法:「寇」是不合法的「殺人放火」,而「王」則是合法的「殺人放火」。 以為專制主義祇會造就順民,這祇是停留在表像上的一種錯覺。專制主義的本質功能是 塑造暴民。專制主義之下的順民不是本性上自覺的「順」,而是專制暴力壓迫下的「順」, 是不得不順的無奈,是裡面不願意外面也要服從的外殼。在專制主義的統治下,順民不是暴 民的對立,順民祇是偽裝的暴民。順民與暴民是一種人民的兩面,順民僅僅是暴民在另一種 境遇裡的表現。順民是暴民的偽裝,而暴民是順民的實底。順民是屈從的暴民,暴民則是釋 放的順民。無論順民,還是暴民,都不是真正意義的人民。人民需要獨立的自我。「順」意 味著被人奴役,而「暴」意味著殘害別人,兩者都表明要用別人來確定自身的身份。一個或 是被人欺壓或是欺壓別人的人民尚不是真正的人民,因為這種「人民」還不具有獨立的人格。 順民不是暴民的對立,暴民也不是順民的對立,順民和暴民祇是同一個不健全者在奴役者和 被奴役者的不同位置上的自我反觀。順民和暴民的表面相向並拼不出一個完整的人格,因為 他們在骨子裡分享的是同一個不健全的自我;無論多少個不完整的人格,仍然合成不出一個 完整的人格。真正解放的希望甚至不在人民,因為這種不健全人格的人民本身都需要被解放。 對革命本身進行審判 在許多年裡,「以革命的名義」成為了終極的價值判斷;今天,歷史應當進到更高的超 越支點,由此而對革命本身進行審判。革命的理由是專制,因為似乎非革命,不足以消滅專 制。「以暴易暴」,基於這樣的原則,便以革命的暴力反對反革命的暴力,用多數人的專政 取代少數人的專政,於是,革命似乎戰勝了專制。然而,專制被消滅了嗎?暴力被剷除了嗎? 在革命對專制的勝利之後,不是暴力機關會自動消亡嗎?怎麼專制如同陰魂一樣一直纏繞著 成功的革命者?暴力象加了發酵粉一般地不斷升級呢?革命不是專制的對立,革命是專制的 重複。革命是用專制的手段來反對專制,從而,革命無非是另一種專制。暴力與暴力的相向 並不會互相抵消,而祇會彼此加強。以暴易暴,祇是用一種暴力取代另一種暴力,由此,被 「易」掉的祇是某一種具體形式的暴力,而不是暴力本身。以暴易暴意味著暴力自身的相爭; 同樣性質的事物相爭,祇能以數量決定勝負;暴能易暴,祇意味著本身是更大的暴,從而, 以暴易暴必然在整體上加強而不是削弱暴力。革命不是專制的出路,革命是專制在自己反面 的再現。革命沒有消滅專制,反而加強了專制。革命對專制的反對,恰恰表明了專制的獨佔。 革命意味著連專制的反對者都必須是一種專制。革命並沒有打破專制,不過讓專制的統治甚 至囊括了自己的反對者。如果連暴力的反對者都是一種暴力的時候,我們如何可能走出暴力 呢?能真正「易暴」的必定是另一種性質的東西,即非暴力的東西。革命走不出專制;能走 出專制的,一定是一條非革命的出路。 中文的「革命」一詞非常有意思。「革」字出自易經,系六十四卦之一,「像曰:澤中 有火,革」。「革」意味著水火不相容的變化。「命」則意味著人存在的最高層次「性命」。 「革命」就是性質決不相容的根本性變化。真正的超越必須以包容為前提。如果一個運動祇 以消滅對立面為目的,它便永遠不能超越自己的對立面,因為它在一個絕對的對立中正好與 自己的對立面等同。能夠包容對立面的運動才能超越自我(即大於作為對方之對立面的存 在),從而,最終超越自己的對立面。這種通過否定而包容並且因為包容而達到真正否定的 運動,被黑格爾稱之為「揚棄」。「『揚棄』(動詞)在語義上有雙重意思:一方面意指 『保存』或『維繫』,同時在另一面又意味著『中止』或『終止』」。不能維繫的中止或者 不能保存的終止,都稱不上揚棄。革命不是揚棄,因為革命就是無法「保存」或者「維繫」 對方合理內核的絕對排斥。革命是有限性的表現。純粹的有限意味著:自我祇是自我,他者 是自我的絕對對立;從而,純粹的有限不能在自我中包容他者,並且由此而超越自我進入他 者。革命恰好是有限不能自我超越的明證。真正的希望在於無限者。祇有無限者才能夠從本 性上就包容對立的雙方。如果無限者拘泥於對立的一方,他就被對立的另一方所限而不成其 為無限。無限者在本性上就是非革命的,因為無限者就是那個既超越又內在的絕對揚棄。耶 穌不是一個革命者;這決不是一個偶然。耶穌使人類歷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根本性轉折,但 這個根本性轉折的手段卻不是革命。作為進入歷史的上帝,耶穌的工作表明了上帝在歷史中 的作為方式。上帝既存身於歷史之中,又超越於歷史之上;在歷史的轉變中,上帝既作為超 越者而寓於否定者之中,又作為內在者而顯現在被否定者裡面。正是在這一意義上,上帝的 否定同時又是對自己所創世界的救贖,而不是對後者的毀滅。上帝的揚棄是對立面相續的超 越(即經由自己的對立面而返回自身的過程),而革命是以摧毀對立面而重複對立面的原地 踏步。歷史發展的本質一定不是革命,而是揚棄,因為那是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方式。 暴力是革命的必然手段。如果在對立面的反中卻看不見統一的合,否定就必定是暴烈的 摧毀。在他者裡面見不到自我,也就不會對他者手軟了。暴力是純粹的否定,從而,暴力不 具有獨立性。不施暴於人,暴力便無法存在。作為純粹的否定,暴力不能夠通過肯定性的建 設來擴大自我,祇能經由否定性的破壞來增大自我。暴力的繁衍不是通過交友,而是經由樹 敵。施加暴力,便激起暴力;於是,暴力在創造自己對手的同時,也在對手的生命中複製了 自我。暴力的延續之鏈就是用敵對的環節續接的。打破暴力之鏈的方法不是暴力與敵對,而 是愛。不是祇愛自己的愛,不是祇愛同類(自己的擴大)的愛,也不是祇愛朋友(自己的另 一種擴大)的愛,而是愛敵人的愛,把敵人當作朋友來愛的愛。祇有當暴力施加己身,卻仍 然能夠對施暴者報以愛的人,才真正超越了暴力。暴力臨於身,卻被愛的人格完全包容消解, 不能在愛的人格上留下任何印跡,從愛的人格流淌出來的仍然是愛(而不是暴力);這就是 愛真正超越暴力之處,這就是可以戰勝暴力的最終法寶。愛對暴力的戰勝不是壓倒,而是改 變;不是簡單抑制暴力的外部效力,而是翻轉暴力的內在淵源。「祇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 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 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 去。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 也要怎樣待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你們若單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你們若借給人, 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 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 為他恩待那望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愛是自在的主動者,而 不是等待他者啟動的被動者。如果投之以暴力,便要報之以暴力,不過是跟著別人跑並且被 別人了定性的被動者。愛總是先行的創造者。創造一定是先行的。等到別人先愛了你,你才 會愛別人,這在本質上還不是愛,而是交換。愛就是在無愛的地方先行給予。對暴力者先行 施愛,才可能創造出暴力不能企及的新天地。愛是反向的不公平。若是以善報善以惡報惡, 那末,一切都因彼此抵消而平衡,哪裡還會產生從惡中創造善的啟動力量呢?祇有當善以對 自己的不公平向惡傾倒愛,才產生了改變惡的力量。以惡報惡,祇會在同一方向上加劇惡的 不公平;唯有善者捨己的反向不公平,才有可能翻轉已存的惡的不公平。耶穌的十字架就是 這個偉大創造的起點。耶穌在十字架上捨生背負了世間所有罪人的罪,以這種愛的方式來拯 救一切反對他的罪人。十字架表明:即使全世界的罪惡都不可能壓倒耶穌的愛,耶穌的愛超 越所有罪的總和而開始了翻轉罪惡世界的歷程。消除暴力的希望就在於這種創造性的愛。 超越暴政與暴民的循環 革命不是專制的終結,革命依然被專制的陰影籠罩,革命是專制在其對立面的繼續,革 命是另一種形式的專制。法國大革命可以說是革命的最高典範,是「革命中的革命」,從而, 它也就以最純粹的形式顯示了革命與專制相通的本質。在雅各賓派的專政與暴力裡,路易王 朝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在對立面中的反影。山嶽黨人的斷頭台不正是另一種形式的巴士底獄 嗎?革命似乎是針對專制的「不得已」之舉,然而,這種「不得已」恰恰表現了革命對專制 的依附。「不得已」意味著革命必須按照專制的行為方式來規劃自己的行為,由此,革命依 然被專制決定著呢。充滿革命意識的海外民運是另外一個例證。革命性民運的活力完全取決 於與專制的對抗。一旦專制這個對立面消失了,革命性民運竟然找不到自己的獨立存在;在 一個全然民主的環境中,革命性民運卻祇能不自覺地重複專制的生存方式。在沒有專制的民 主環境中,革命的專制本質便清楚地表現出來。在中國文化一圈又一圈暴政與暴民的惡性循 環之中,人民因為彼此的敵對而不能合成為一個完整的獨立自我,文化由於斷裂的創傷而流 血;前進的能量被毀滅性的鎮壓與暴動消耗殆盡,在每一次對抗性的爆發之後,或是在被鎮 壓碾平的大地上,再也生發不出自我更新的萌芽,或者在暴動的餘燼與廢墟之間,再也找不 到自我重建的基礎。專制與革命在彼此的苦鬥之中,掙扎不出一個走向生的出路;暴政與暴 民的對抗,其結局祇能是在毀滅中一同淪喪。中國文化不能自救,中國文化需要一個超越的 起點,以便從這個惡性的自我循環裡面被救拔出來。 在暴政與暴民的循環中,居於優勢地位的暴政顯然是啟始和主導的一方;但這並不意味 著暴民一方沒有扮演一個角色。「暴」必須在「政」與「民」之間傳遞,才能形成一個完整 的循環。祇要將政權或民眾絕對化,暴力就不會停止。握有絕對權力的一方,總是可以對完 全沒有權力的另一方任意妄為,這就是專制與暴力的基礎。人民也沒有自在權利具有絕對權 力,因為人民也是罪人,而罪人就不可避免地會誤用權力。就像專制製造著革命一樣,革命 也孕育著專制。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人民;反過來也是一樣,有什麼樣的人民, 就有什麼樣的政府。暴政與暴民彼此擁有著對方的版權。面對暴政,人民的依從與對抗都仍 然重複著暴政,並由於對暴政的重複而加固了暴政。要消除暴政,必須有獨立的人民。獨立 意味著不同;消除暴政的必須是不暴的人民。獨立表明自主:「以暴還暴」無非是反向的順 從,是仍然被施暴者決定自身性質的被動:「以善報惡」方表現出不受施暴者轄制的自決, 才顯明可以先行一步的主動。這種先行一步的主動是在暴力之外開闢新天地的創造;它不僅 給了暴政一條真正的出路,也由此使自身真正超越了暴政的桎梏。這種超越的獨立性顯然已 經超出了人民自身可以達到的高度,「以善報惡」並不是人民的本性。人民也具有罪性(人 民若對罪有天然的免疫,就不會出現暴民),人民也需要拯救。 暴政與暴民的依存和循環表明人無法自救。走出這個困境,需要一個可以同時包容對立 「政」「民」的絕對超越,一個在本性上就是非暴力的原創起點。耶穌的十字架就是這樣一 個重建新文化的原點。十字架原本是毫無憐憫地以最慘烈的方式治死敵人的刑法,而耶穌選 擇了以最慘烈的方式在十字架上為自己的敵人死,從而將仇恨鑄造的十字架翻轉為愛的象徵 與淵源。在過去的50多年裡,中國教會一直面對執政當權者的逼迫,卻沒有被逼迫的暴力改 變成為暴力。中國教會身陷被逼迫的境地,卻既不改變自己的信仰,也不以仇恨和暴力回報; 這種非奴性的順服與非暴力的抗爭,標誌著不被暴力傳統所束縛的一種新人民的出現。這種 不盲從也不躁進的獨立人民是中國文化徹底更新的現實力量。中國的希望不在於革命,而寄 托在揚棄性質的文化再生。這種非革命的揚棄祇能來自用非革命的手段改變世界的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