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吳敬璉市場經濟的新論述

(廣州)鞏勝利



吳敬璉悖論

    最近在中國「兩會」上,有 「吳市場」之稱的中國經濟學家吳敬璉發表了對2006年前
後中國經濟突出問題的「市場經濟」經典論述,主要為1、「春運不漲價違背市場規律」;2、
「打壓房產會使物價上漲」;3、「拆遷補償不應按市場價」;4、「全民炒股現象不正常」;
5、「取消利息稅」。也許人們都一針見血的看到了吳敬璉對以上中國經濟現象解讀的槓桿
撬動點——「市場經濟」。本文想讓中國13億人的利益以及中國經濟體制的實踐來說話。


1、「春運不漲價違背市場規律」

    「吳市場」說:「2007年春運火車票沒有上浮、不漲價違背市場規律。不僅沒有取得預
期效果,還造成了有害的結果。」認為:「對全體打工者補貼,更加實際」。吳氏的觀點是
祇有讓火車票上浮,才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規則。

    但中國的現實實踐大背景是:中國鐵路至今依然是從絕對獨家壟斷、高度集中的「計劃
經濟體制」轉軌而來——政府自己是中國鐵路最高的決策者,還是唯一的利益獲得者(既是
「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請問「吳市場」及中國30年來端著中國政府「金飯碗」的國
家首席經濟學家們,怎樣讓中國原是「計劃經濟」的「雞」生出「市場經濟」之「蛋」來?
讓13億中國國民也隨著國家的強大而受惠、分享財富、分享民主與人權。

    在中國實施「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中,有國家「兩個」經濟制度水火不容的
「遊戲規則」的區別。要用依然是絕對獨家壟斷、政經一體的中國鐵路母本源頭體制,來實
踐套用中國依然處在變革中「市場經濟」及其鐵路火車票的價格,這種本末倒置自然遭到13
億中國公民的唾棄——這是吳氏用錯遊戲「公式」所犯的第一個低級錯誤。


2、「打壓房產會使物價上漲」

    「打壓房產會使物價上漲」,是吳氏所犯的第二個「遊戲規則」錯誤。

    吳氏從中國2006年的房產價格現實認為:中國政府若將2006年的房產價格「打壓」下去,
中國公民的錢就要去其它包括吃、穿、衣行等消費領域,進而拉動中國物價上漲。按吳氏此
觀點,若要將中國各城市的房產價格「打壓」下去了,就會令中國13億公民的物價上漲。而
具有200多年歷史的(作者以為應從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開始算起)「市場經濟」學都
遵循一個「水漲船高」的原理——即市場的水深了,所有價格之船都必然上漲。而吳氏的觀
點結論是:除了房產則沒有任何消費可以壓制居民消費,真是風馬牛不相及。

    按照吳氏「打壓房產會使物價上漲」的邏輯,那麼中國政府應該最大程度、大張旗鼓的
給房產加價,攤費攤稅,讓房產商再上房價的新台階,讓房地產商最大程度來平抑中國「物
價上漲」,才能實施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和諧中國」、「和平崛起」。


3、「拆遷補償不應按市場價」

    說來也怪,「春運火車票不漲價違背市場規律」、「打壓房產會使物價上漲」,而惟有
公民的「拆遷補償不應按市場價」?既然一個浩大的中國實施「市場經濟體制」,實施國有
土地的市場拍賣,房地產商可以以「市場經濟」天量來買賣土地,而被國家、建築商、開放
商拆遷的房屋卻不應按市場價,這真是強盜邏輯。

    在「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遊戲規則面前,所有的市場主體是當然相互「對應」
的,就法理的「能進能出」,為何你能我卻不能?可以州官放火,卻不允許百姓點燈?更何
況今日中國也正向「法制」的「公民社會」邁進,那麼房地產買賣可以是「市場經濟」,公
民的「拆遷補償不應按市場價」也當然可以是市場經濟。這在引用「遊戲規則」上叫「同理
可證」。

    更重要的是,公民的房屋是全球所有法律都要絕對保護的當然個人財產,不能按「市場
經濟」進行競爭,為什麼就不能「拆遷補償不應按市場價」,有個最好的個人財富價值,而
要被獨家壟斷的政治、經濟「權力」任人宰割?


4、「全民炒股現象不正常」

    至於「全民炒股」,更是再正常不過的了。據2000年2月9日的一則《澳洲股民比率全球
最高》一文的數據顯示,澳大利亞公民當年持股比例最高為53.7%,其次是加拿大為52%,美
國為48%,英國為40%,新西蘭為38%,這些國家都堪稱為「全民炒股」範例——因為一個正
常的國家,通常整個社會「勞動力」祇有整個人口比率的35%左右(正常的國家的老人與兒
童約佔整個社會的50%左右,殘疾人、窮人、智障人約占15%左右)。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若
一個國家的股民超過了30%,就可認為是「全民炒股」了。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統計,截至2007年1月22日收市,中國內地證券市場個人
投資者A、B股及基金開戶總數達到8005.9萬戶,一舉超過美國的7600萬的股民數量。但中國
股民才佔全國總人口的5.9%,離「全民炒股」的確還有非常遙遠。按中國13億總人口來計算,
將來中國股市繁榮了,有20%是股民,那也沒有什麼。以上富裕國家在21世紀初就創造了
「全民炒股」的奇跡,澳、加、美、英等可以,中國為什麼不可以。


5、「利息稅」

    至於中國的「利息稅」,根本就不是什麼「市場經濟」的產物,也與「市場經濟」沒有
任何關聯。中國的「利息稅」出籠於1999年11月,這一收就徵收了8年多。全球的「高收入
國家」幾乎無一例外的沒有這種所謂「利息稅」,美國及歐洲的居民消費不依然超前、不把
錢存在銀行裡?

    到2005年,中國人均國民總收入為1740美元,祇有美國的近1/40(見世界銀行《2007年
世界發展報告》),中國依然是比較貧窮的國家。美國窮人的免稅標準是年收入6000美元,
而這一數字正是50000人民幣,是中國一個生活不錯、農村家庭的年收入。講了這些,不知
吳氏是否能有所領悟而感受到13億人的心跳脈動。一個端著國家金飯碗、享受國家「嗟來之
食」、曾經為「中國社會良知」的首席學者,應該有學術良知,為這個貧窮國家絕大多數公
民謀取一點正義,半個公正。


吳敬璉的三種身份

    在2007年3月的中國「兩會」上,吳敬璉成了13億人病垢的焦點人物。但兩會不是「超
女」大舞台,吳敬璉也不是個人意義上的吳敬璉。吳敬璉首先是兩會的「代表」;是中央政
府中的「首席研究員」;是「獨立董事」。當然他還是另一個女人的老公,一個可能牽著小
孫子手的可愛可敬的老爺爺,也是一個有豐富生活、普普通通的一個中國公民,不認識他的
人在長安街看到他、可能還喊一聲不冷不熱的「這老頭兒」……但有一點國人必須明白:吳
敬璉就是在過中國傳統「春節」回老家、或是在春節其間外出時,他絕不會到中國城市的火
車站去排隊購買火車票,甚至也絕不會像廣州市原常務副市長陳開枝那樣為自己買不起房而
「鳴怨叫屈」大倒苦水。吳敬璉的尖峰言論,當然是不同利益理論與實踐的「代言者」。

    到目前為止,按吳敬璉的身份區分參加「兩會」,吳氏是做為一個自然人、中國公民所
擔當的本能「使命」依次為:學者(是官方背景下的,是吳氏的第一職業)、「兩會」代表
(是臨時的,按常理應當是中國「公民們」一人一票舉手通過選舉出來的)、「獨立董事」
(為利益攸關方的代言人,拿別人錢就必須履行別人所賦予的當然「職能」)等概莫它是。

    在此值得一說的是:「學者」、專家——在一個「法制國家」,具有公共、公平,公正
的天然本能和特質,通常不屬於國家機器或利益部門所擁有或使然,而獨立於這個國家「中
立」社會的研究機構。「法制國家」的學者們,「天職」就是維護這個國家「公共社會」的
「公正、公平、公開」,被廣泛通稱之為「公民」、公共社會的「良心」。「代表」——若
是一個真正國家的「公民」代表(統稱「議員」),在一個正常的法制國家,執政者的一切
(包括這個國家所有的財政開支、吃一頓飯、用一次車、大決策、小決策等等等)都要由
「兩會」(國會、議會,眾議院、參議院)審查通過、追究可否——這是法制國家、公民社
會源本之共性。「獨立董事」——是資本主義(狹義的)資本股票市場特別的產物,是公開
上市股份公司為「制衡」董事會權貴,花錢設立的一個利益攸關的獨立職位,是出錢人、股
份持有者與公開上市資本股票決策者之間的獨立者,之所以200多年來命名為「獨立董事」,
就是要能在資本人與決策人之間產生「獨立」的制衡作用,沒有獨立,便沒有董事,立於出
資方、公司決策者中間。但獨立董事,與公民社會毫不搭界相干:不是投資人股份利益的維
護者,就是董事會決策者的「走狗」,進而平衡這「兩者」之間(資本主義的200多年以來,
華爾街所有的「獨立董事」就是這兩個結果之間)。獨立董事代表利益方訴求走向國會、議
會,在法制國家至今還沒有合法出現過。

    再回到吳敬璉身上。吳氏幾十年至今都是一個地道學者的角色,但他本人根本無法自源
頭迴避的是:帶著計劃經濟娘胎裡打下的烙印、用過去計劃經濟政經一統壟斷來解析今日市
場經濟社會實踐。吳氏真正的身份定位——應該是政府官員可能更恰如其分一些。政府的研
究員,可能是他一生最榮耀的外衣和最基本的功能。那麼,自中國廢止計劃經濟體制之後,
在中國建設法制社會、公民社會的道路上,吳氏以官員身份強烈的發出「春運票價浮動」、
政府「打壓房產會使物價上漲」的聲音就再正常不過了。在是次「兩會」上,中石油副總裁
胡文瑞不是一語驚人的喊出「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壟斷」?是啊,那麼讓舉手的「人民們」一
人一票的舉舉手,是不是吃飯、穿衣、拉屎撒尿也要由你「代表」啊?

    吳氏的另一個身份——「獨立董事」。按著旅美學者薛湧的論述(見2007年3月14日、
17日《南方都市報》),吳氏就必須公佈自己的來源收入,這是全世界所有「股票資本市場」
200多年來公開的遊戲規則——凡是擔任上市股份公司的「獨立董事」者一概而論,天經地
義。

    中國國家與社會的雙軌制,演義了吳氏的雙向人生特色,產生了矛與盾的理論與實踐沖
突。

    但「中國特色」又說回來,你可以讓布什、切尼等等美國國家聯邦政府、州政府所有的
官員及美國、歐盟等等所有法制國家的所有議員、政府官員們公佈收入來源,但不能讓中國
的官員公佈,因為中國國家目前還沒有建立這種法制遊戲規則、中國還不是一個真正意義的
法制國家。在今日中國,一個個縣長、市長、省長、國家主席都可以不公佈收入來源,你卻
要讓一介首席研究員吳敬璉公佈收入來源,是何道理?


附錄《吳敬璉自傳》

    1930年1月24日生於江蘇省南京市。1954年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經濟系;現任國務院發
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兼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
院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
研究生院教授、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寶鋼經濟學教席教授;國際經濟
學會(International Economic Association,IEA)執委會成員、國際管理學會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Management,IAM)會員;《改革》、《比較》、《洪範評論》
雜誌主編;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大學榮譽社會科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