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小圈子民主 (安徽)沈良慶 萬眾矚目中共全國代表大會,是黨天下政治生活的特色。中共十七大召開在即,海內外 又開始紛紛猜測黨內人事變動和權力架構安排,甚至奢望通過擴大黨內小圈子民主與萬變不 離其宗的制度創新來加強同樣是小圈子的黨內監督,加反腐力度,循序漸進地與國際接軌,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廉潔、高效的公務員(黨官僚)隊伍。 漸進民主:中共作秀 官方及其御用文人總是熱衷於時不時鼓吹一下假作真時真亦假的黨內民主、基層民主之 類的所謂漸進式民主,很多盼民主若雲霓的朋友和媒體也像應聲蟲一樣跟在後面鼓噪,天真 浪漫地以為聽到了民主的腳步聲,自作聰明地希望有朝一日能夠把黨內民主、基層民主擴展 為黨外民主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殊不知正好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結果祇聞樓梯響、不 見人下來。一廂情願的自說自話和偏聽偏信結合起來,形成讓民主遙遙無期的共謀。在我看 來,此類民主秀不外一個「謀」字:若非誘人於罪的陽謀,就是使人麻醉的陰謀,或者兼而 有之。我能夠看透這種民主秀,不看好黨內民主、基層民主之類的漸進式民主,並非像二郎 神那樣比別人多長了一隻天眼,而是像我自己在《開放社會的敵人》一文中所說的,幸運地 獲得了一把破除迷惑的柳葉刀,這就是生活經驗。有了這把小小的解剖刀,就可以破權力話 語迷霧,解邏輯詭辯媚惑。 漸進式民主有何不好,英國的「保守」不是比法國的「激進」效果更好嗎?往好裡說, 這類「告別革命」的攀比也是祇知其一、不知其二,似是而非。 首先,從蘇聯流毒中國的共產主義運動是比法國大革命更激進、徹底的反傳統社會革命。 其次,中國共產主義新社會也迥異於英國封建主義舊社會。前者是黨天下的一元化現代極權 國家,後者則是連家天下也徒有虛名的多元化傳統君主制國家。中世紀晚期,西歐人民就知 道「無代表不納稅」;國王也明白「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英國國王在相當程 度上受制於教會、封臣(貴族領主)、自治城市與市民,和由他們組成的議會,連國王的法 庭也要鬧獨立。簡言之,英國並不是絕對君主制,國王並不擁有絕對權力,遑論絕對真理。 所以君臣才能在各守其位的基礎上各讓一步,以保守漸進的方式實現君退民進。英國人把銳 意進取的國王查理一世送上斷頭台,祇不過是「誅一夫」而已。要在中國實現黨退民進甚至 「誅一黨」,談何容易?更重要的是,保守漸進並不等於保守不進,更不等於保守漸退甚至 保守巨退。就拿基層民主來說,姑不論真民主還是假民主,黨國在1950年代就宣稱要把正在 進行的村級直接選舉逐步擴展到全國直接選舉,經過半個世紀的保守漸退或保守巨退,又回 到保守漸進的起點,我們還願意花多少半個世紀來陪黨國玩這種「漸進民主」遊戲?不過, 基層民主不是本文要談的話題。這裡要談的是黨內小圈子民主、監督與反腐的關係。 黨內監督:腐敗不斷 不仿以2007年9月13日《南方週末》發表的一篇擴大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加大反 腐力度報道為例,分析三者之間的關係。該報道以《誰有權對「違紀官員」定性》為標題, 以「查辦案件是紀委最核心最秘密最敏感的部分,湖南常德紀委將對案件定性量紀的審理引 入全委會討論,改革在當地引發各種意見」為眉題,通過解剖一隻最終獲得從輕處理的黨內 科級小麻雀,說明「越透明,越民主,越接近公正」的黨國大道理。為了說明「反腐需要機 制創新,紀委本身正在改革,反腐力度正不斷加大。」配發了16大以來查處的部分省部級高 官照片,他們分別是: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 院院長吳振漢,黑龍江省委書記、政協主席韓桂芝、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死刑)、安徽省 委副書記、政協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有傑,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荊福生,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 委書記杜世成,國家統計局局長丘小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死刑)。 報道標題和配發圖片先聲奪人,給人一種故弄玄虛甚至鬼鬼祟祟的感覺。從視覺效果看, 最吸引眼球的當然是圖片,何況是一批受到中紀委查處、最終被判處重刑的黨國大吏。儘管 他們相對於全部被查處的貪官污吏祇不過是九牛一毛,相對於也許永遠不會被查處的貪官污 吏更是滄海一粟,但他們前腐後繼甚至前赴後繼的精神風貌,已經坐實「反腐力度正不斷加 大」的結論。 標題顯然是故弄玄虛。誰有權對「違紀官員」定性?如果官員「違紀」涉及的僅僅是與 公共利益和國家法律不相干的黨的利益和紀律,在任何國家恐怕都祇能由該官員所屬的黨組 織來定性。從配發圖片看,這些「違紀官員」顯然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權力貪贓枉法。 此類危害公共利益、觸犯國家法律的「違紀」官員,倘若是在法治國家或地區,同文同種的 新加坡、台灣和香港,當然由司法機關如廉政公署、檢察院調查、起訴並最終由法官定性量 刑,黨組織豈敢越俎代庖、干預司法。這叫國有國法。這種嚴格區分幫規、黨紀和國法,並 將國法凌駕於幫規、黨紀之上當然有違一黨專制的中國國情。中國國情是黨天下,黨壟斷了 權力、真理和資源,凌駕於國家、社會與法律之上。中國特色組織、人事制度是「黨管干 部」,祇有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組織部才有權對官員進行考核、銓敘、選拔、任用、遷徙、 陟黜;中國監察制度是黨管監察,祇有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紀檢委才有權對官員進行紀律 監察;中國司法制度是黨管司法,祇有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政法委才能領導司法機關並最 終享有司法權,警察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祇不過是黨的刀把子。司法機關 既然祇不過是黨的刀把子,原則上當然祇能刀口向外,豈容把鋒芒指向各級黨組織和黨官僚? 即便黨官僚違法犯罪,也祇能由各級黨委及其職能部門紀檢委按照自上而下的分級管理原則 對這些「違紀官員」進行查處、定性。最後交由司法機關進行的所謂審理,奉旨辦事而已。 長期以來,隨著腐敗現象蔓延,從中央到地方、從各級黨委到各個職能部門、從黨員干 部到普通民眾都被動員起來,掀起一波又一波反腐新高潮。為了保持黨員先進性,一會講政 治、三個代表,一會講和諧、八榮八恥,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紛至沓來,社會主義法制與社 會主義德治齊頭並進、標本兼治,認識不可謂不高,決心不可謂不大,早已形成了全面動員、 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反腐大好形勢。除了人家行之有效的反腐標準、手段、方法和機制, 比如官員財產申報、憲政民主、多黨競爭、三權分立(含司法獨立與司法審查)、地方自治、 言論自由(含新聞出版自由)一概不用,而且嚴防死守、杜絕抄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反 腐標準、手段、方法和機制不斷創新,花樣百出。比如:從1980年代嚴格規定的公款吃喝標 准(四菜一湯)、等級森嚴的住房標準和公車排氣量,發展到1990年代的統一徵收吃喝消費 稅、發放等級有差的住房補貼、地方或部門創新的公車補貼;從1980年代的嚴禁官員及其家 人經商,發展到近年出台的集中採購、項目招標、外匯管理、沒收護照、設立廉政賬戶,地 方或部門先中央之憂而憂,積極設立不登大雅之堂的廉政保險、廉政獎金,勒令官員及其家 人簽署廉政管教協議,甚至發明了有違人倫的床上監督機制,讓配偶大義滅親。在專業反腐 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方面,從1980年代前後的恢復紀律檢查委員會、檢察院和監察機關, 發展到1990年代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察機關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黨政不分、合署辦公。 最近國務院又在監察部之外另行設立了預防腐敗工作局。無奈同志們嗜腐如命、視死如歸, 結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腐焰日熾,黨國不得不在反腐標準、手段、方法和機制方面不斷 創新。如此疊床架屋,大有生命不止、創新不已之勢。 腐敗成因:一黨專制 如耶魯大學教授蘇姍。R.艾克曼女士在《腐敗與政府》的中譯本序言中所言:深入思考 腐敗的內在成因,並且在充分考慮其本國特點的前提下制定反腐敗戰略。在反腐敗方面,中 國是一個頗為引人注目的個例,因為這個國家正在開始超越一種舊觀念,即認為腐敗代表了 資本主義行為方式對於一個原本運轉良好的系統的滲透。基於這種陳舊的認識,腐敗無非是 指某些人一時昏了頭而為私慾所惑,或者那些不法之徒本來就是應當被清除出去的『害群之 馬』。對腐敗問題的這種定性,祇會導致官方掀起大規模的懲治腐敗和再教育運動,但卻未 能認識到導致腐敗動機產生的深層的政治和經濟原因。 艾克曼女士是個實用主義小滑頭,不僅思想深刻、眼光犀利,而且聰明靈活、有經有權, 知道怎麼讓自己的書在中國出版,免遭喜來莉參議員那樣被閹割、禁版的厄運。中國腐敗的 內在成因首推一黨專制,中國國情就是黨天下,黨用暴力和謊言壟斷了一切資源,包括權力、 真理和財富。所謂「這個國家正在開始超越一種舊觀念」,頂多是民間(特別是反對派)開 始超越一種舊觀念,共產黨則一直強調腐敗代表了資本主義行為方式和子虛烏有的封建主義 行為方式。從官方不斷掀起大規模的懲治腐敗和再教育運動,不難看出對腐敗問題的這種定 性。共產黨未能認識到或者說認識到了也不肯承認導致腐敗動機產生的深層政治和經濟原因。 此本不治,治標也會異化為清除異己份子的選擇性執法。而選擇性執法根本無助於反腐,祇 會在助長腐敗的同時侵犯人權。她在序言中警告道:保護公民的個人權利免受侵害,必須成 為反腐敗運動的組成部分。否則的話,有些人就會巧借誣告或證據不足的指控來達到某種個 人或政治目的。例如在前蘇聯,對腐敗行為的審理經常被用於懲罰那些開罪政府的人。如果 出現了這種情況,那麼不僅會令人們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而且還將使整個反腐敗 運動瀕於崩潰,因為這時人們會認為官方在選擇要查處的腐敗案件的時候並不是根據腐敗行 為本身的嚴重程度,而是依據被告人的身份。在這方面,中國必須慎之又慎,以保護其反腐 敗工作的純潔和公正性。因為中國的司法系統尚不完善,而且在保護被告人權利方面也仍須 進一步改進,所以中國當前的反腐敗運動最好能夠首先從廣泛的體制改革入手。 在黨天下怪圈裡轉了一圈又一圈,大張旗鼓的反腐馬拉松又回到起點。看來還得繼續發 揚機制創新精神。黨國及其御用文人發現,早已被他們棄如蔽履的「民主」正是全球化時代 最時髦的新概念、新潮流,大家都趨之若鶩,連阿貓阿狗貼上「民主」標籤都立即變成身價 百倍、戰無不勝的民主貓、民主狗。看來,還得像戰爭年代一樣,繼續發揚民主精神,讓一 部分黨員同志先民主起來,通過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加大反腐力度。 黨管司法:違背正義 今年1月,湖南省常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悄然試行民主改革,有史以來第一次制定了紀 委兩會(全委會和常委會)工作規則,試圖釐清兩會權力邊界。查辦黨員幹部違反黨紀國法 的案件,是紀委的核心權力之一。傳統上紀委查辦案件通常是由分管常委決定是否立案查處, 定性處理則由常委會討論決定。儘管查辦案件有一定的內部規定,但查與不查、查到什麼程 度和最終定性處理,「關鍵時刻」都是由分管領導或一把手行使完全決定權。這種「小範圍」 決定如何查辦案件一直給人以黑箱作業的神秘感,公開性、透明度不夠,導致黨內監督「名 正言順」的缺位。此次民主改革的最大亮點是把決定權從「小範圍」擴大到「大範圍」(小 黑箱變成了大黑箱),用主導改革的該市紀委書記劉劍英在給上級報告中的話說:(把) 「紀委最核心最秘密最敏感的案件定性量紀的審理引入全委會討論,由此實現了紀委權力重 新配置的實質性突破,這在全黨紀委系統是開先河的。」大姑娘上轎頭一回。半年後,在適 用黨內民主新規則與處置「違紀」女官員肖嬋(化名)案時,這位民主改革家及其新規則就 感到羞澀與尷尬,不得不對黨婆婆禮讓三分。中共黨章明確規定,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 領導。就查處黨員幹部而言,黨內關於處理幹部權限的政策文件規定,凡涉及市管幹部或給 予幹部三大處分(撤職、留黨查看和開除黨籍),都必須報告同級黨委,紀委又受同級黨委 領導,這意味著「定性量紀」的最終決定權歸於市委,紀委祇能奉旨辦案。如何決定肖嬋命 運?會前,有不更事的同志提議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主導改革的劉書記沒同意。讓他感 到羞澀與尷尬的是:如果紀委全會形成表決意見,勢必形成倒逼市委常委會的態勢。這倒也 是,市委領導若有不同意見,糾錯還是不糾?不糾意味著放棄領導權,糾錯不僅意味著紀委 難以收場,還意味著市委領導公然凌駕於紀委之上。說白了大家都沒面子。老辦法不存在這 種羞澀與尷尬,因為紀委常委會或者紀委書記並不等於紀委,市委領導否決他們的處理意見, 不等於否定紀委的工作,大家都輕鬆一點,都有幾分薄面。領導水平畢竟高於眾委員,最終 決定用無記名徵求意見取代無記名投票表決。這充分體現了黨官僚的聰明才智:換個名稱, 問題就解決了。妙則妙矣,民主改革卻變成了民意調查。 姑不論黨管司法、黨代司法是否有違司法正義(特別是程序正義)。假如黨管司法、黨 代司法真的能夠實現實質正義,我們或者可以有所保留地予以肯定,也算是符合國情的不得 已辦法;遺憾的是,毀滅了程序正義,實質正義也失去了避難所。 這次標榜黨內民主的紀委擴權改革首戰告捷,挽救了肖嬋的政治生命。今年年初,剛剛 獲得陞遷的肖嬋就被紀委立案調查。「帶病提拔」現象在中國官場屢見不鮮,從中央到地方 都有,正在被查辦的陳良宇和已經被判處死刑的王懷忠就是越告升得越快的典型。被當地老 百姓稱為「王壞種」的王懷忠一向驕橫跋扈、寡廉鮮恥、流氓成性,公然在幹部大會上有恃 無恐地威脅同志們:「你們告啊,越告老子升得越快。」好風憑藉力,這位貪官在黨的關懷 下從基層鄉幹部一路攀升到副省長高位。皇權專制時代的官員尚且要對察舉對象的瀆職行為 承擔連帶責任,類似「王壞種」這樣的貪官被判刑後,卻沒有任何一位「伯樂」承擔用人不 當的道德、政治責任。 據紀委調查認定,肖嬋在擔任鄉鎮領導期間,用設立賬外賬(俗稱「小金庫」)手段白 條列支高達100餘萬元,其中大部分用於所謂「招商引資」、購買禮品和招待費用。傻瓜也 看得出,被定性為「違紀」的那個「其中大部分」都是為了謀取地方、集體和個人私利而用 於向上級領導部門和領導個人行賄。大部分之外的小部分是否被個人貪污或集體私分,不得 而知。她以為案情很嚴重,處理決定權又從常委會「小範圍」擴大到全委會「大範圍」,擔 心受到從重處理。肖嬋過慮了。俗話說「官官相護」,何況大家都是一屁股屎,誰也不比誰 乾淨,法不責眾嘛!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的好處不僅在於可以更好的集中權力,還在於可 以更好的推卸責任。經過民主改革,責任更是化為烏有:誰敢說「民主」不好呢?據報道: 全委會討論時「彷彿是集體默契,大多數委員在違背財經紀律的定性上達成了共識,並多次 提及案件的背景:基層財政困難,鄉鎮運轉艱難。極端的說法甚至是:」體制逼著人去違紀。 『「唉,做人難,做官人更難,做基層官人簡直就是難於上青天。」來自財經監管部門的紀 委委員則從體制的層面深入探究:錢沒有私分,是違反了會計制度。「理直氣壯地責問:」 體制上,讓很多人都生病,這病究竟怎麼治。「在中國,集體貪污不算貪污,集體生病也不 算生病,遑論治病。 站在中國國情和中國特色的官本位角度看,肖嬋「違紀」案件確實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黨天下本身就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後極權時代權力市場化、權貴私有化的政治-經濟體制, 更是一個逼良為娼的政治經濟體制,這也是一個做了婊子還要理直氣壯地給自己樹牌坊的政 治經濟體制。共產黨利用黨國不分的政治經濟體制直接把國庫當成黨庫,以國家和人民的名 義肆無忌憚地集體搶劫、貪污盜竊並揮霍浪費民脂民膏,把各級黨政機關和官員個人的絕大 多數貪污、盜竊乃至搶劫行為都定性為所謂「財經紀律」問題。在權力和真理自上而下的自 我監督、自我制約和自我反腐條件下,為了官官相護、鹹與分贓,甚至連現代漢語語言也受 到毒化,變成了問題所在。在官方語言中,弄權瀆職、貪贓枉法行為變成了所謂「不正之 風」,明搶暗偷、貪污受賄的贓款贓物也變成了所謂「灰色收入」,集體藏污納垢的保險櫃 則美其名曰「小金庫」。於是,法律監督問題變成了黨政紀律、職業道德和經濟倫理問題, 懲罰自然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基層財政越困難,基層官員越難當,越有必要大肆搜刮, 並「違背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以便把搜刮來的錢用於跑項目、跑資源和跑官,使鄉 鎮陷入運轉艱難的困境,其背後的邏輯基礎正是權力、真理和資源的自上而下與挨板子的自 下而上。此所謂「體制逼著人去違紀。」貪官污吏肯定樂於人們把腐敗責任僅僅歸咎於制度。 御用學者還以減少所謂改革和社會轉型成本為藉口,提出所謂「贖買政策」。這簡直跟土匪 用槍指著你讓你交出財物以「贖買」生命或者恐怖份子綁架人質以勒索贖金無異。社會制度 是靠人組織和維護的,制度有問題並不意味著組織、維護反動制度並利用它明搶暗偷、貪污 受賄的官員就無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制度中的個人無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說普 通戰犯、納粹黨徒和共產黨員不應該受到追訴,連希特勒、東條英機、斯大林、毛澤東、波 爾布特那樣的老魔頭也可以把責任推給大眾民主、時代思潮、納粹或共產主義運動甚至民族 精神、國情之類虛無縹緲的犯罪主體,根本無須進行紐倫堡、東京審判。從法律上講,集團 犯罪不僅同樣是犯罪,而且是社會危害性更大因而更應當嚴厲打擊的犯罪。 官方學者如今也奉旨開放,專門從西方國家販賣一些觀念糊弄國人,「公共財政」即是 一例。中國存在過「公共財政」嗎?熊彼特說過:「一個國家的財政支出就是它的意識形 態。」其實,作為財政收入的稅收也反映了國家意識形態。口頭宣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實 際行動。在西方國家的財政支出中,公共開支高達70-80%,政府本身開支僅佔20-30%,是為 公共財政。中國的財政支出比例正好相反,是典型的黨官僚吃飯財政。每年公款吃喝、公費 旅遊、公車私用揮霍掉的費用都分別高達數千億人民幣,僅此三項即占財政支出的20%.如此 元惡巨蠹,堪稱空前絕後。 8月27日晚間,自由亞洲廣播電台記者就安徽省檢察院以受芬蘭司法部邀請考察該國反 貪污賄賂經驗為名通過旅行社組團出國旅遊受到查處,並引發官方掀起新一輪禁止公費出國 旅遊運動一事,對我進行採訪。儘管我曾經在該單位工作,但如今同昔日同事、今日鄰居根 本沒有來往,除了出口轉內銷的報道,並無內幕消息。拗不過她的提問,大約泛泛談了如下 幾點:一,這是一次不得已的選擇性執法(紀)。在中國,官員公費旅遊、公費出國旅遊是 大家都見怪不怪的家常便飯,若非事出有因,不會成為新聞事件,更不會有官員因「違紀」 而受到查處。都是芬蘭海關、政府和海外媒體惹的禍,因為在他們看來偽造公文、公費旅遊 都是嚴重違法的行為。芬蘭海關辦事太認真,拒絕這批持偽造邀請函的檢察官入境;芬蘭政 府辦事大驚小怪,為這點芝麻大事提出外交照會;海外媒體少見多怪,拿中國檢察官以反貪 污賄賂名義出國旅遊當新聞事件炒作。中國政府的臉面和自尊受到傷害,免不了要嚴肅查處 並掀起禁止公費出國旅遊運動。站在受處罰官員的角度看,卻倒霉、冤枉得很。二,對「違 紀」官員的處理儘管有違追求公平、正義的法理,卻符合中國特色。這次除了一位辦公室副 主任因為收受10餘萬元賄賂被判緩刑,領隊的副檢察長等人僅僅因「違紀」分別受到無關痛 癢的黨紀、政紀處分。我還特別就案件定性和所謂「不正之風」、「灰色收入」等中國特色 歪理邪說談了自己的看法:直接把公款拿回家固然是貪污行為,合夥瓜分、消費或者徇私同 樣是貪污行為;不能把犯罪行為和非法收入輕描淡寫成「不正之風」、「灰色收入」,用黨 紀、政紀不了了之。三,用政治運動、思想教育運動的方式解決不了制度化腐敗問題,選擇 性執法(紀)祇會使腐敗之風愈演愈烈。僅吃喝風一項,中央自1980年代以來年年發禁令, 卻越禁越熾。在權力不受制約、犯罪成本很低、官官相護、法不責眾的腐化環境中,傻瓜也 會墮落。 西方法官位尊品優、深居簡出,判決頗受社會尊重,總統不敢違迕。中國法官位卑品劣, 甘為權力和金錢的婢女,甚至近水樓台先得月,宜乎判決如草芥,刁民也要抗命。據國家統 計署前幾天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違規挪用專項經費高達上千萬元,高法辦公廳以「稿費」名 義冒領、私吞了60萬元紙張費。最後一道堤壩都崩潰了,還反什麼腐敗? 肖嬋「違紀」案件皆大歡喜的處理結果沒有倒逼黨委,卻倒逼我認為有必要再次論述所 謂黨內民主、黨內監督與反腐三者之間的關係。 我一向以為,與其通過靠不住的黨內民主來擴展黨外民主、通過靠不住的黨內監督來加 強黨外監督,毋寧通過靠得住的黨外民主來反逼黨內民主、通過靠得住的黨外監督來加強黨 內監督。台灣同胞的民主實踐已經為大陸人民提供了實證樣板:台灣民主化迫使國民黨這個 百年老店改弦更張,實行黨內民主。這個簡單的小道理不僅要講,而且要日日講、月月講、 年年講,直到中國實現民主化,把統治者關進牢籠而後已。 黨內民主與現代民主制是兩碼事 其實,黨內民主與現代民主制完全是兩碼事。實行黨內民主的黨天下仍然是差序格局的 黨天下,而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國家。否則,奴隸制、種姓制都會因為實行統治階級或高 等種姓內部民主而具有合法性。獨裁製、寡頭制和子虛烏有的黨內民主究竟有多大區別呢? 從理論上講,共產黨從來不反對民主,還竭力提倡民主。他們同我們的區別僅僅在於,他們 實行所謂無產階級民主或人民民主,理論上形成了一個反民主的階級專政、階級壓迫與剝削 的差序格局。他們以偷天換日的無產階級先鋒隊或人民代表自居,把無產階級民主或人民民 主邏輯地演變成黨天下(黨主),往好裡說頂多是黨內民主:一黨專政就是先鋒隊或代表專 了包括無產階級或人民在內的全國臣民的政。列寧主義的民主集中制建黨原則,則邏輯地決 定了一黨專政必然演變成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政治局、政治局服從領袖的寡頭制,直至 最高領袖獨裁而後已。在沒有黨外民主的一黨專制條件下,所謂黨內民主祇能在個人獨裁和 寡頭制之間徘徊。實際上,最高領袖或者準備當最高領袖的野心家、陰謀家並不一定懼怕黨 內民主或者大眾民主,甚至可以利用黨內民主或者大眾民主排除異己,登上權力頂峰,實行 個人獨裁。毛澤東在延安整風中就利用黨內民主排除了異己,登上權力頂峰。文化大革命中, 他又利用大眾民主玩弄黨官僚體繫於股掌之上。希臘民主制的衰亡、羅馬共和國的腐敗說明, 差序格局的古代民主制是靠不住的,遑論反民主的黨內民主。黨外無黨,黨內也不可能有反 對派。寄希望於黨內鬥爭形成不同派別,進而演變成多黨制,是一廂情願的糊塗想法,早已 被共產主義運動證偽。歷史證明,黨內鬥爭甚至血腥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祇能排除 異己,使之更加「團結」。假如真有所謂黨內民主,也祇不過是共產黨人的福音,與老百姓 何涉? 在一黨專制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是與反腐無涉的利用特務政治強化中央集權鬼把戲。 幾年前,我在《銀樣蠟槍頭的黨內監督》評論中,借助歷史教訓說明通過巡視員制度加強黨 內監督,是朱元璋早就充分利用過的特務政治。朝廷欽差越派越多,反而會使腐敗現象愈演 愈烈,結果祇能進一步強化中央集權,直到亡國而後已。現在很多人看到中央政府的政策、 法規和文件儘是冠冕堂皇的話,問題總是出在地方,指望靠皇帝反貪官,通過進一步強化中 央集權來糾地方之偏、補基層之弊,動輒要求中央加強領導、監督,甚至實行所謂「垂直管 理」,以便撇開並且打壓地方貪官污吏:組織、人事要垂直,紀檢、監察和司法要垂直,財 經監管要垂直,環保、安全生產監督要垂直……如此垂直下去,無異飲鴆止渴。 反腐敗無須玩那麼多花招,更無須違背人倫的床上監督、大義滅親,廢除黨天下、輿論 一律、私設公堂,實行憲政民主、言論自由、司法獨立可矣。在一黨專制條件下,無論實行 獨裁製、寡頭制還是黨內民主,無論加強黨內監督與否,對老百姓來講,都注定祇能像張養 浩《潼關曲》所說的:「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200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