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黑白講」 (廈門)胡勝華 胡因夢在《死亡與童女之舞》自傳裡說李敖「以一貫的正反思辯黑白講和精密的數據來 合理化自己幼童般的欲力。」這段文字,在後來大陸出簡體版《生命的不可思議》中,作了 一點修改:「他仍然以一貫的顛倒黑白的說話方式和精密的資料來合理化自己幼童般的生存 慾望」,雖遭李敖奚落,說「文字有進步了」,但這並不重要,因為觀點是始終如一的,而 李敖亦未反駁,足見事出有據也。 作為前妻,胡因夢的觀察無疑是頗具女性敏銳的,在她筆下,無論是「正反思辯黑白 講」、還是「顛倒黑白的說話方式」,都說明了李敖「操兩可之說」的師爺作風,雖然這位 女士在文中不無不可靠之處,但就這方面而言,她不能不說是最好的人證,何況還有文證在 焉。文證為何?且看下面—— 「不可不聽,不可再聽」 以論胡適為例。李敖常說胡適老一套,如今他進入暮年,卻也犯此毛病,甚至變本加厲, 其程度且越胡公而上之,真不知何以自處?有讀者曾寫信抗議他炒陳飯,他乃引用英國大儒 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名言,說「一個真理未廣為人知之時,我們要不斷重複 這一真理,我的用意,亦即在此。」(見寫於1991年6月12日《李敖談「李敖的報紙」》一 文)可是,依此邏輯,那又為何如此批評胡適呢?兩年前,在復旦大學演講時,他又繼續重 復以前「老一套」的觀點,說胡適的演說,「不可不聽,不可再聽」,因為大學者講演,故 「不可不聽」;因為總是那一套,故「不可再聽」。這種論調,施之於李敖本人,其實正好 套牢。但李敖不反躬自問,胡適老一套就調笑,自己老一套則搬出英國大儒,這豈不是祇許 自己「放火」、不許胡適「點燈」嗎?這是什麼公道呢? 正理乎?歪理乎? 最能體現這種「黑白講」的,是2005年9月21日李敖在北京大學的演講,問答環節中, 有這樣一段:問:李敖先生您好,我是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學生,歡迎您到北大來。 我想請問李敖先生,您作為一位具有獨立精神和批判精神的知識份子,與大眾傳媒的合作是 否影響到了您思考的獨立性? 李敖:誰影響誰?不錯,我跟人家合作,人家會對我有所照顧,或者在雙方合作的時候 會考慮對方的立場,不過我必須說劉長樂先生是個怪人,他有一個招和一個本領,就是我打 球一樣打擦邊球,就是很多話我們認為不能說的,他能夠很技巧的讓它說過去,而不出事, 這是我認為很了不起的。我告訴大家,爭取言論自由就是要用這種方法,就是你要說,說得 別人能夠聽得進去,中國有句老話,情慾信,而辭欲巧,就是情,你的感情,你的事實,那 個是真的,拿上來是真的。可是辭欲巧,表達這些感情和事實的時候要講究技巧。不是硬梆 梆,不是說「打倒共產黨!」不是這樣的,我要抱住你。 看了李敖的回答,我大惑不解了。我是精讀李敖全書的人,我立刻記得李敖曾經寫過一 篇《「敢怒而又敢言」的自由》(《為自由招魂》,《李敖大全集》第26冊,中國友誼出版 公司)的文章,其中這樣說過:像毛子水、陶百川這些人,他們都犯了把諫諍當做言論自由 的大錯誤,他們沿襲古人的「諍臣說」,形成了對政府的「諍友說」,所以一發言,就先低 一級,完全是一派嚅嚅上條陳的模樣,他們是一點「正義之怒」都沒有的。毛子水甚至發揮 《禮記》中「辭欲巧」的歪理,主張用巧言對政府:陶百川甚至說做「諍友,則其功能必能 超過漢唐時代的清流」,這些頭腦不清的人,竟在20世紀的民主時代,公然扮演一世紀、十 世紀的「不敢怒」角色,他們真太混了! 甚至還發揮說:真正的民主,真正的言論自由,說話的人不怠「敢言」,也可以「敢怒」 的。敢怒就被解釋做「態度不好」,但是,祇有「態度不好」,才正足以表現民主與自由。 民主與自由的本質是「我有權利說我高興說的,說的內容也許是罵你,也許是挖苦你,也許 是尋你開心,也許是勸你,隨我高興,我的地位是和你平等的。」既然是平等的,我的態度 就隨我高興,態度好不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說的對不對。可笑的是:國民黨訓練出來的 達官貴人和市井小民都分不清這兩種層次,竟不先看說的對不對,反倒研究態度好不好: 「譁眾取寵」是態度不好的!「不相忍為國」是態度不好的!「動機不純正」是態度不好的! 「不善意批評」是態度不好的!「沒有建設性意見」是態度不好的。……其實這些,都跟說 的對不對毫不相干!一個人,大可張牙舞爪的、毫不忍讓的、動機可疑的、惡意的、破壞性 的發表正確的意見,而無礙於所說之為真實與真理;另一方面,那些標榜平和的、忍耐的、 動機好的、善意的、建設性的人,又常常是錯誤的、偽善的、不辨是非的、替壞政府護航而 不自知的、助紂為虐的、違背民主與自由潮流的。 李敖上面所說「毛子水甚至發揮《禮記》中『辭欲巧』的歪理」,是源於毛子水的 《〈自由中國〉十週年感言》(《自由中國》第二十一卷第十期),其中所謂「歪理」部分, 錄之如下:穆勒的《自由論》第二篇的末章曾討到言論態度的問題。他主張辯論的時候,不 必顧慮到遠鄙俗遠暴慢禮貌。關於這一點,我的意思不完全和穆勒的相同。我以為使說話有 力量,當使說話順耳。《禮記》上說,「情慾信,辭欲巧。」這個「巧」字下得最好。(古 人有讀「巧」為「考」的,似可不必。)所謂「巧」,當然不是花言巧語,乃是說出來的話 令人聽得進。譬如批評一個人,非特要使第三者覺得我們所說的話正直公平,並且要接受批 評的人聽到亦覺得心服。記得《自由中國》創刊號的發刊詞中曾有「不作下流的謾罵」的戒 條。謾罵固不必便是下流,即謾亦當竭力避免。固然,意氣所激,賢者時或不避;但這種修 養,究竟是一個君子人所不可缺的。 這是我十年來常蓄於心裡和見解,今天謹以貢獻於我 們的言論界。 在這次紀念會上,對所謂毛子水的「歪理」,胡適表示了贊同;並且後來還把毛子水的 這篇談話,剪貼在了自己的日記中。 「正義之怒」安在? 如今,20多年下來,李敖又回到了毛子水的見解,「主張用巧言對政府」了,正理乎? 抑歪理乎?我並不是說毛子水的見解就是錯的、就是歪理,我祇是要指出:——如果李敖在 北京大學講的是對的,那麼當年他批評毛子水就是錯的;如果他當年批評毛子水是對的,那 麼他後來在北京大學講的就是錯的。黑白顛倒之間、歪正反覆之間、時空穿梭之間,李敖的 「正義之怒」,已不復昔日矣! (200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