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右派分子集體索賠訴訟委員會公告 「編者按」中國右派分子集體索賠訴訟委員會於2007年8月3日、9月30日、10月22日三 次發出公告。本刊將其主要內容略加整理,刪去重複的文字,集中發表如下。小標題為編者 所加。 委員會的宗旨與任務 中國右派分子集體索賠訴訟委員會是由原中國右派分子及其家屬組成的訴訟組織。 委員會的宗旨是爭取在海外國家起訴中國政府及相關機構、企業,尋求中國政府及相關 組織對中國右派分子及其家屬的經濟賠償。委員會的任務是達到經濟索賠目的。完成此任務 的過程為聯絡維權律師,聯絡願意參與集體索賠的原中國右派分子及其家屬;協助參與訴訟 人的文件起草,翻譯,聯繫等事務;協助聯繫新聞媒體;協助聯繫各類民間組織及各國政府 組織;協助聯繫、協調有關訴訟等事宜。委員會將成立「中國右派分子集體索賠基金會」, 募集款項完成上述任務。委員會不收取任何參與訴訟人的費用,純屬公益性、非營利性、義 務性質.但對願意捐款並協助訟訴的任何無條件捐款熱烈歡迎,並將捐款全部用於相關訴訟 事務之中。 根據美國相關法律,在美國集體訴訟需要40人以上聯名。當海外訴訟條件成立後,散居 中國大陸及世界各地的原中國右派及其家屬均可聯名簽署參與集體訴訟.為此,委員會呼籲 目前散居中國大陸及世界各地的原中國右派及其家屬加入集體訴訟,共同參與訴訟中國政府 及相關機構、企業.根據美國司法實踐,無論是二戰時期的受迫害人及家屬均有訴訟成功案 例,無論是日本,德國,及其他國家和機構、組織、企業均有被判處罰款和賠償的成功案例。 同樣,原中國右派分子及其家屬均有權利伸張自己的權利,要求中國政府、相關組織、機構、 企業對原中國右派分子及其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參加集體訴訟者的條件 參加集體訴訟者必須確認自己的敘述真實和正確,並願意出庭或出具真實的證據證實自 己的敘述。同時應註明願意授權給本委員會及代理維權律師參與集體訴訟.參與訴訟者需要 出具一份自我論述,該論述說明有如下要求: 1、姓名,國籍,居住地,出生年月日。 2、被誣陷為右派分子的日期、單位、地址、罪名。 3、被誣陷為右派分子時的工作單位,該單位的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此單位現在 是否依然存在,如果存在,列出該單位的目前名稱,地址和負責人姓名。 4、個人經歷,敘述被流放、勞改、勞教、關押,判刑的時間地點,被迫害的經歷,身 心受到傷害的經歷,身體受損的程度,病症,殘疾情況。如原被流放、勞改、勞教、關押, 判刑的機構仍存在,請註明目前的名稱、地址和負責人姓名。如果該機構有另外的名稱,也 請詳細註明。 5、詳細說明被流放、勞改、勞教、關押,判刑期間的被迫害經過及待遇,如有證明人, 請註明。提供證據、判決書、實物或相片等。 6、詳細說明因被打成右派而致使其家屬遭受迫害的詳細情況,如家人被打、被抓、無 法讀書就學、無法就業、遭受歧視、生病等情況,請詳細說明並提讓據、判決書、實物或相 片等。 7、原中國右派分子家屬可參考上述原則,敘述家人被打成右派分子的經過及本人或其 他家屬因受牽連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失、失去自由和人權等情況,並可參加集體訴訟. 如有病症,請詳細敘述。 8、原中國右派分子如果有平反的證明,請註明並逐字刊錄。 9、原中國右派分子如果有被流放、勞改、勞教、關押,判刑的證明或解除被流放、勞 改、勞教、關押,判刑的證明,請註明並詳細逐字刊錄。 10、原中國右派分子目前的狀況,是否有因被打成右派分子或其家屬而造成各類經濟損 失或精神傷害,如果有,請詳細敘述。 委員會人員組成與聯繫方式 委員會目前由以下人員組成:伍凡、莫逢傑、草庵居士、趙鋒、馮國將、葉國榮、張愛 和陳維明組成。一旦參與訴訟的索賠者達到美國集體訴訟的司法要求,委員會將正式召開新 聞發佈會,發表公開聲明並召集更多的訴訟索賠者參與聯合訴訟.同時將訴訟進度及結果公 告於眾.聯繫方式:電話及電子信箱: 伍凡:626-458-1020; chinaaffairs@gmail.com莫逢傑:626-319-8907;草庵居士: 310-254-8886; figimei@gmail.com趙鋒:626-203-687;傳真:626-288-4208; fzhao873@hotmail.com郵件地址: 180 E Valley Blvd, #202. San Gabriel, CA. 91776 USA 對有關詢問的解釋 委員會成立以來全球已經有數千人願意聯署訴訟並爭取經濟索賠.目前委員會已經與數 家願意承接本集體訴訟案件的多家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保持經常性聯絡,並且有多家美國大 型律師事務所願意聯合參與訴訟.鑒於很多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來信詢問一些具體事宜,委 員會解釋如下: 1、委員會重申委員會為義務,非贏利性質.委員會成員無任何報酬,全部是義工。 2、委員會不隸屬任何國家政府機構及任何黨派團體,也不隸屬任何獨立或非獨立機構, 系獨立的,專門為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義務服務的臨時性非贏利機構。 3、委員會經費來源完全出自本委員會成員的個人捐款和贊助,截止到本公告發稿之時, 委員會沒有接受任何非本委員會成員之外的捐款和資助。 4、中國反右運動索賠是純粹的民事案件,並非政治訴訟.反右運動中的絕大多數人都已 經得到了中共及中國政府的平反,無論是從任何司法角度上看,這些受害者都是得到中共及 中國政府承認的,被冤枉和被錯誤地迫害過的。這些事實已經無需再次經過司法論證或審判。 旅居海外或已經移民海外的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及其家屬有權利在其居住地進行民事訴訟, 尋求經濟賠償,這也在其居住國的法律允許及保護的範疇之內,是受害者合法的權益。 5、根據美國法律,受害者有權對共同受害事件進行集體訴訟,這是美國法律賦予美國 公民及居住者的司法權利。美國法律保護美國公民及居住者的合法權益,對任何國家及機構 對美國公民及居住者合法權益的侵犯都會進行司法保護.委員會及反右運動受迫害者及其家 屬爭取的是對受迫害者的經濟賠償,而不是通過美國司法機構進行確認和審判。 6、根據美國相關法律及案例,即使是居住在美國本土之外的該案件當事人及其家屬均 可在該案件立案並成立之時享受美國司法判決的經濟賠償。居住在中國大陸的中國反右運動 受害者及其家屬通常無須前往美國作證出庭,祇需要聯名簽署並將受迫害事實及相關證明出 示並寄發給本委員會或參與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即可。一旦聯合訴訟完成,所有參與者將根據 美國司法判決共同享受所獲得的經濟賠償。 7、根據中國法律,中國公民也可以進行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並享受國家賠償。但鑒於 中國司法現狀,到目前為止中國司法機構從未受理過反右運動受害者的經濟索賠案件,中共 及中國政府更未對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及家屬進行任何賠償。但根據中國,美國及全球通行 的司法準則,任何受害者都有權利尋求司法認可的公正的經濟賠償,這也是中美兩國關係都 遵守的司法理論,實際上中國及美國的法律規定,對此類案件的經濟賠償都有明確標示。委 員會所從事的工作均符合中國及美國的法律,委員會同時鼓勵和支持居住在中國的反右運動 受迫害者及其家屬在中國進行司法訴訟,尋求經濟賠償。 譴責中共政府的非法行為 1、委員會對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關心並討論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經濟賠償訴訟案件表 示欣賞,但對中國政府及中共中央機構專門針對本委員會及索賠案件發文給中國各級政府及 起其機構一事感到困惑。委員會在此再次正告中共及中國政府,委員會是在美國合法成立, 並符合美國法律的合法組織,並非「非法」或「涉右」。委員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向美國政府 及國會,司法機構進行反映,強烈要求中共及中國政府認清事實,不再違反不干涉他國內政 的承諾,破壞中美兩國關係. 2、有確鑿證明證實,中國部分地方政府及中共機構的穩定辦, 統戰部,國安局,地方黨委等機構多次對居住在美國的中國反右運動經濟索賠主訟者家屬及 其友人進行威脅和騷擾,甚至具備美國公民身份的當事人返回大陸探親的時候被中共黨委書 記請到黨委面談,進行人身威脅.委員會認為中共政府上述行為已經嚴重地威脅到了美國公 民的利益,干涉了美國內政及司法公正,是對美國利益和主權的嚴重侵犯。委員會將會將這 一情況上報美國政府,並在適當的時候要求美國國會通過決議,譴責中共及中國政府的非法 行為。 3、本委員會成員均系美國守法公民,一向遵守法律,從未有任何人有違反法律的行為。 違反法律的祇有中共及中國政府。中共及中國政府的文件及談話中多次對本委員會成員進行 人身辱罵,諸如辱罵委員會副召集人莫逢傑先生。莫逢傑系美國合法註冊組織「美西政治避 難者協會」主席,委員會召集人伍凡任美國合法註冊機構「中國事務」社長兼總編。對於中 共及中國政府及其機構所屬成員對本委員會成員的非法辱罵及侮辱,委員會表示強烈抗議及 譴責。 關於賠償問題的說明 1、委員會參照美國法院對德國和日本,及其它國家相關企業索賠之金額判決案例,與 委託之維權律師及參與訴訟者共同商討後確定索賠金額.委員會建議每位訴訟當事人的索賠 金額為2800萬美元,這一金額包括當事人的工資索賠,精神賠償,健康賠償,醫療索賠和懲 罰性賠償。全部訴訟金額將根據參與人數量最後確定,目前估計訴訟目標總金額將超過1000 億美元。 2、根據中國官方資料,反右運動中有55萬人被迫害,涉及的家屬超過200萬人。委員會 歡迎並支持當年的右派家屬參與聯合集體訴. 3、右派當事人及其家屬在訴訟中是平等的, 都是受迫害人,有同樣的權利享受經濟賠償。 4、關於司法訴訟費用,委員會建議採取與美國律師事務所合作分成的方式,初步談判 的結果是美國律師事務所承擔全部前期訴訟費用,但在判決經濟賠償的金額中採取分成方式, 美國律師事務所的觀點是:律師事務所分成經濟賠償中的30%,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及其家 屬共同參與分配剩餘的70%. 5、很多參與者詢問訴訟的成功率有多高。本委員會無法承諾其 是否可以成功,因為專指本訴訟案件,美國沒有先例,但有眾多成功的類似司法案例。委員 會及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案件不牽涉政府政治及政府管轄權問題,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索賠 訴訟是純粹的民事經濟索賠案件,而且所有訴訟者的被迫害事實都已經得到了中共及中國政 府的公開承認,有明確的事實證據,不存在受迫害事實是否存在及認定的問題,是非常簡單 明確的民事經濟索賠案件,有極高的成功率。 6、部分訴訟參與者關心如何在美國司法公正判決下取得中共及中國政府的經濟賠償。 委員會已說明,受迫害者需要提供當時的所在單位及機構名稱.在訴訟中這些單位及機構均 為司法定義中的迫害實施機構。無論他們是否是獨立機構。但他們的財產擁有人當時為中國 政府或中共者,均可以列入政府賠償範圍之中。當然也可以在司法訴訟中單獨列為索賠對像 單位或機構。中國政府及所屬機構在美國的固定資產超過2000億美元,在美國的以各種方式 存儲的中國外匯儲備超過9000億美元,這些資產均可以通過美國司法判決查扣,成為中國反 右運動受害者及其家屬經濟賠償的資金來源,委員會建議一旦本案件在美國立案訴訟,受害 者及其家屬即可申請並要求美國司法機構下發資產凍結令,查封中共及中國政府在美國的部 分資產或部分外匯儲備金,以備未來司法判決時用於經濟賠償。 7、有訴訟參與者問,一旦訴訟成功,經濟索賠是否可以留在美國並申請用於投資移民。 本委員會不從事移民事務,經與相關律師事務所查詢,一旦訴訟成功,經濟賠償可以作為移 民投資款,並可以申請移民,具體相關解釋請查詢律師事務所。 目前工作進程 委員會已經接獲大量訴訟資料,資料正在翻譯和整理之中,本委員會希望參與者或未來 將參與者盡快將資料用傳真,信件和電子信件等方式寄發本委員會。本委員會將盡快整理翻 譯.同時,本委員會也公開徵集義工,從事文件翻譯工作。 委員會作為中國反右運動受害者經濟索賠協助機構,將盡全力協助全球的中國反右運動 受害者及其家屬爭取自己的權益。我們所從事的不是政治活動,是純粹的民事訴訟,是符合 中美兩國法律,在中美兩國司法框架之下進行的合法行為,是維護公民權益的正義行為。委 員會鄭重呼籲中共及中國政府:盡快面對現實,盡快進行徹底的政治改革,盡快落實對中國 反右運動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經濟賠償,同時也應積極面對歷史,對中共及中國政府在歷次政 治運動中受迫害者及其家屬進行全面賠償,放棄一切政治壓迫及新的政治迫害和經濟迫害。 否則未來的中共及中國政府可能會面臨著全中國數億公民的經濟索賠,中共及中國政府在海 外的資產也將面臨全面動凍結及被支付賠償中國歷次政治運動受害者及家屬的尷尬境地。 委員會也呼籲全球的中國歷次政治運動受迫害者及其家屬勇於站出來,用司法的程序和 法律手段向中共及中國政府索賠,尋求自己的經濟利益和個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