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奧運前的中國真相》一文的說明 ——聲援胡佳之一 (北京)滕彪 胡佳被抓以後,我被「有關部門」叫去談話若干次。每一次都是以我和胡佳署名的那篇 《奧運前的中國真相》開始的。他們拿出打印好的那篇文章,問是不是我寫的,我說是啊, 當然是。後來又看到有報道說,胡佳被抓的原因之一是「反對奧運」云云。我感覺有必要把 我知道的事情交待一下。 2007年7月,我就著手寫這樣一個東西,並準備在8月8日,即奧運倒計時一週年的時候 發表。後來知道海內外一些朋友也有類似想法,大概是英雄所見略同吧。我的初稿那時已經 寫完,拿給朋友們看;他們說,寫得不錯,但是你這麼寫,誰敢在上面簽名啊?我說是啊是 啊。心裡卻應付著:誰敢簽?胡佳敢簽啊。 但大家覺得還是要一個溫和點兒的,讓我改。我嘗試著修改,卻發現根本改不了,比意 識流改成絕句還難.雖然是例舉事實,可件件都是要命的事實:可以踢人,但不能往要命的 地方踢啊。字裡行間透露著不懷好意,根本溫柔不起來。 於是一個朋友祇好另起爐灶,輾轉經過多人多次修改,這就是後來人們看到的國內42名 知識份子聯名發起的《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同樣的人權》。除了沿用了我的開頭部分 之外,其他的文字跟我沒什麼關係.我和胡佳的名字也在上面,令我感到驚訝的是,一些體 制內的令人尊敬的知識份子也赫然簽上了他們的名字。我原以為,奧運這種涉及到民族感情 的事情,珍惜自己名譽的知識份子恐怕不願意發言,因為稍一不慎,就會被千夫所指,被罵 為賣國賊、背叛民族、人民公敵。當年面對2004年奧運時的舉國歡騰,就有觀察家評論道: 誰說中國人沒有信仰,奧運金牌幾乎就是全民的信仰! 我的東西辛辛苦苦寫出來,棄之可惜;況且和那個42人呼籲書是處在不同角度,還有發 表的價值。我於是問胡佳,可以不可以一起署名發表。他還沒看到文本,就說願意;大概心 靈相通,我們都覺得那個東西太溫柔了,雖然溫柔一刀也妙不可言。 我準備9月8日發表,臨發表前一天才發給胡佳看,因為他那電腦就相當於警察們的公共 硬盤.他看了,做了一些文字上的潤色,加了艾滋病人權利的幾句話。之後我們就發表了 《奧運前的中國真相》。 我們從來沒有說過反對奧運、抵制奧運的話。我們想表達的無非是這樣一個意思:奧運 會應該有利於促進社會的開放和人權狀況的改善,政府和人民都應該珍惜這樣一個千載難逢 的機會,去努力推動人權進步和政治開放。中國政府應該信守申奧時的承諾,至少不能因奧 運而帶來某些方面的倒退。在結尾處文章寫道:「我們由衷地希望奧運會為中國13億國民帶 來和平、平等、自由、公正的價值。我們必須推動2008的奧運會真正符合奧林匹克憲章,推 動同一個世界中實現同一個人權夢想,我們相信,唯有這樣的奧運會才能促進中國的民主進 步與世界的和平發展。」「沒有人的尊嚴和權利,就沒有真正的奧運.為了中國,為了奧運, 捍衛人權。」 退一萬步說,就算反對奧運,那也跟「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八竿子打不著。申辦奧運的 是北京又不是中國。北京辦得了辦不了奧運,我們(或你們)的政權還不是一樣穩固,社會 還不是一樣和諧?政權之所以穩固乃是因為「代表了先進文化、代表了先進生產力、代表了 代表了廣大人民最廣泛利益」的緣故,是歷史的選擇,是人民的意願,是真理的規律,跟一 個體育比賽有什麼關係?何況企圖「煽動」的文章被封鎖的死死的,總不能煽動外國人和那 批回不了國的中國人吧?既然這類文章都被「和諧」掉了,何必與作者一般見識呢?既然奪 走了人家的麥克風,趕走了聽眾,干吼幾聲又有何危害呢? 所以有關部門如此重視這篇文章,就像他們如此重視奧運一樣,我覺得不好理解。比奧 運重要的事情多了去了,官僚腐敗,司法冤案,金融危機,戶籍制,礦難,教育,環境污染, 新聞自由,軍隊國家化,等等,等等。不過我最擔心我的文章給胡佳帶來任何可能的麻煩, 於是在簽名時特意寫道:「此文章是我寫的。胡佳祇是增加了關於艾滋病的一段。此文章的 全部法律責任應該由我自己承擔。」同時給胡佳的律師打電話,願意就此文章出庭作證;如 果此文章構成「煽動顛覆罪」,那也跟胡佳沒有關係,就讓警察來把我銬走。 胡佳是我見過的最純潔、最勇敢的中國人(而不是之一),他捍衛的是生活的真實和人 性的尊嚴;像那個說皇帝沒有穿衣服的孩子一樣,他說出的僅僅是人們想說而不敢說的簡單 的真相。如果胡佳的文章算是「煽動」,那我麼願意繼續胡佳的事業.東海一梟兄有詩曰 「我來了,我顛覆」,作為一個寫作者,我也願意面壁十年,吼一聲:「我來了,我煽動!」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