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堅冰上播撒人權的種子——我所見識的李建強律師 (貴州)李元龍 在失去自由的最初階段,我一直認為,我,一個烏蒙地區山旮旯裡的無名螻蟻,非劉曉 波、焦國標、盧躍剛之類名滿海內外的異見人士,如今落在強權政府的鐵牢裡,除了親友, 不會有更多的人知道,更不會有什麼人關注、聲援我的。我再受到任何非人道的折磨,甚至 被魔爪一指頭「抹」掉,也不會在萬馬齊喑、一潭死水的960平方公里國土上引起任何一點 漣漪。 直到失去自由整整快5個月見到本地律師,尤其第7個月見到山東青島律師李建強之時, 我萬般沮喪、幾乎完全失望的心才一下開朗、振奮起來:原來,不僅有海內外那樣多正義的 呼聲在聲援我,尤其讓我喜出望外而又感動不已的是,在遙遠的北方,在茫茫的山東半島, 竟然還會有一個素昧平生的人,不收取一分酬勞,特地跑到烏蒙山區來為我提供法律援助— —在中國大陸這塊我過去不抱多大幻想的法治堅冰之上,還是有人正在不畏強暴地播撒真理 和正義的種子! 兩種無罪辯護,不同人文理念 早在失去自由20來天的2005年9月底,親人就為我在當地請了律師。2006年3月臨近開庭 時,我決定換掉律師。 臨陣換將,兵家大忌,我豈不知,其中的辛酸和無奈,至今記憶尤新。 真正第一次見到妻子為我請的律師,是2006年1月25日。那時的我,對法律知識一知半 解也說不上,對中共司法當局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惡劣程度更是知之甚少。我不知道,究竟 作無罪辯護,還是作有罪辯護才能讓我早日走出牢獄.律師說,網上報道了我的事,社會上 有許多人暗中聲援我,有不少人還把我當作「英雄」什麼的,挺「佩服」我。「所以,你要 堅持你的追求和信仰,不能讓大家失望。」律師說.我說,我祇是在認為安全的情況之下, 表達了一些真實思想而已,我沒有刻意要為中國的民主自由做點什麼的弘願,沒有要推翻共 產黨政權的野心,更沒有想到要通過發表這樣的文章,達到當個「英雄」之類的目的。接著, 我還講了我尚欠著房屋借貸款幾萬元,孩子明年就要高考,父母年老體衰,妻子柔弱多病等 令我心憂如焚、我巴不得馬上跨出牢房的迫切心情。 律師則十分冷硬地說,你還管什麼妻子父母,還為什麼孩子作想,你要多為自己著想, 頂多,不就判你5年刑麼。 說來說去,我還是怎麼也說不服他,祇好說,說真話有什麼罪錯?我的內心,當然巴不 得作無罪辯護.這樣吧,你再研究研究我的文章和刑法,看看我到底觸犯了他們的刑法沒有。 「再過一二十天,我再告訴你我的最後決定。」最後,我祇好如此模稜兩可地對他說.過後, 越想越不對勁:能少坐幾年勞,為什麼要多坐幾年牢,就為了「氣節」而「氣節」,就為了 他人的「看法」而坐牢?我還是忍辱負重作有罪辯護,以求早日重獲自由吧。 當年2月28日,律師又來看守所會見我。我首先問他:你認為我到底觸犯他們的法律沒 有? 觸犯了。他答。 作有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判得輕?我想知道得具體些。 當然是有罪辯護.那我還是選擇作有罪辯護吧。 他一聽,很不耐煩地說:「中國的知識份子怎麼都是些軟骨頭?你怎麼不學習學習以前 的那些共產黨員,人家為了自己的信仰,親人的性命,自己的性命都可以不要。你要保持你 的名節啊!」 他沒有看懂,或看不懂我的《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死了還要開會的書記》,我知道。我 堅持自己的想法。 「你再想想吧,如果你改變主意作無罪辯護,我就認真準備準備;如果還是選擇作有罪 辯護,那我准都不用準備,就可以上法庭為你辯護了。你還得作好思想準備,你若還是作有 罪辯護,我將退出對你這個案件的辯護.」他更不耐煩了。 話說到這一步,沒辦法,我祇好請看守帶信給妻子,讓她給我換個律師。 這次會見律師之前,妻子已在信中告訴我,有一個叫李建強的山東律師也將免費為我提 供法律援助。 那時,我對李建強律師還一點也不瞭解,但他既然肯代理這樣的敏感案件,他應該能理 解我的苦衷和無奈。然而,我不敢肯定,他最後到底能否出庭為我辯護.否則,有山東律師 一人辯護,也行了。 因為知識、資料的缺乏,加上連律師也說我觸犯了他們的法律,這就進一步加深了我當 時的模糊概念和錯誤想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一罪名,就是為我這樣的人和事預設下的, 不判我有罪,這一罪名就形同虛設了。我當然巴不得中共獨裁專制政權早一天垮台,因此, 在法庭上認罪,也即實話實說,既沒有隱瞞自己的真實思想,又能少坐兩三年牢,我為什麼 不作有罪辯護呢。 我具有一定的獨立思考判斷能力,我嚮往真理和正義,我渴望生養我的這一片國土早日 實現民主和自由,這是我寫那三篇文章的思想基礎.把「危害國家安全」這一罪名強加在我 頭上,還要無可奈何地「認罪」,我當然感到委屈而千不願萬不願。但是,我是一個被綁匪 綁架了的人,為了早一天重獲自由,為了我的親人,我不得不向綁匪繳納他們勒索的贖金, 即不得不寫「認識」和「認罪」。美國政府、軍方對依戰中被俘,還在依拉克電視上罵了幾 句布什和政府的俘虜,還當英雄看待。他們的想法非常人道:被俘之人在精神和肉體上所受 的苦難比一般人要多、要大,我們應該給予他們更多更大的理解和關心。如果我出獄後,以 及將來的人們不能設身處地地理解我的無奈和苦衷,這也不能說明我有什麼不可饒恕的罪過, 那祇能說明那仍然還是一個不夠民主和自由,缺乏寬容和人道的,還將被我質疑和譴責的社 會。 當然,今天的李元龍已經完全沒有了這些糊塗想法。這一切的啟蒙者,就是山東華冠律 師事務所的李建強律師。 望穿秋水盼來李建強,是2006年3月14日上午十點來鍾.他是與我的本地律師的助手一起 來的。李建強的形象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他40多歲,中等個子,身材不肥也不瘦,加上 白晰的皮膚,英俊的相貌,看上去,他一點也沒有山東大漢的特點,倒很像一個江南儒雅書 生。 我寄托在他身上的期望是對的。下面是我那天的日記摘抄:李律師也欲為我作無罪辯護, 但他的無罪辯護與某律師的內容截然不同。相比之下,他說得合情合理,甚合我意。 李律師首先說,他不是把我當成什麼「英雄」,或為了製造一個所謂「英雄」,才不遠 千里,跑到這裡來為我辯護的。「我來到這裡的根本目的,是盡快的把你從這裡撈出來。」 這樣的開場白,讓我吃了定心丸般對他一下子平添了許多信任感。接下來,他的一些看法不 僅與我的觀點相契合,還讓我大開了眼界。 他說,我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針對共產黨的事或人而寫的,但指控我的罪名卻是「煽動顛 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我已經看了你的文章,看了你的卷綜.你的文章,沒 有什麼地方涉及到國家政權,更沒有一個字提到社會主義制度。」李律師簡短而又十分肯定 地說:「新刑法裡沒有反革命罪了,更沒有誹謗、攻擊共產黨罪。恰恰相反,你批評執政黨, 這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所以,你根本就沒有觸犯刑法,根本就沒有犯什麼 罪。」 李律師下午還要飛回青島.臨走,他把他的一枝筆送給我。現在,我就是在用這祇筆寫 日記。我想,李律師的用意,不外是通過這祇筆告訴我:我人雖然回青島了,但心與你同在, 堅強些,忍耐些,苦難的日子,總有結束的一天! 李律師,他的確很善解人意。 感謝主耶穌,是他給我派來了李建強,這個求之不得的、合心合意的好律師。我早日重 獲自由的希望,又增大了! 出獄後方知,李建強對我為了自保寫「認識」之事的看法是:我代理過的其他人也有這 樣的事,不是什麼不可饒恕的事,可以理解的。 我聽了之後,很是感動,這是歷盡屈辱和劫難之後,我最需要而又得到的第一句讓我深 感寬慰的話。 除寬慰之外,這樣的理解還讓我深感慚愧,這讓我對我人性裡的弱點等醜陋面有了清醒 的認識.是的,我不能迴避這一點,我沒有任何政治訴求,沒有任何野心,也沒有「留取丹 心照汗青」的虛榮心,祇要沒有人逼迫著我像當黨報記者,像在獄中那樣說鬼話,做鬼事, 我就心滿意足了。藉著寫李建強,把我憋在心裡的話向世人傾訴傾訴,把一個真實的李元龍 坦陳在大家面前,讓大家瞭解我的另一面,這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之一。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經過八卦爐鍛煉過的李元龍,絕對不是過去的李元龍了, 他絕對不會再做那樣的蠢事,絕對不會像過去那樣「天真」,軟弱。因為他不能對不起如此 理解、愛護他的李建強,不能對不起關心、幫助過他的所有追求正義,堅守良知的人們。 我的靈魂因此得到了淨化,僅就這一點來說,我也從內心感謝李建強。 「失敗」給專制政權刻下了罪證 本來,本地律師於2006年4月17日已經告訴我,開庭時間是19日。可是,萬萬沒想到, 因為胡錦濤訪美,法院投鼠忌器,臨時決定延期開庭。因此,第二次見到李建強,是開庭的 頭一天,即2006年5月10日下午3點來鍾.這次,他是和我的本地律師來的。 在讓我瀏覽並在辯護詞上簽了字之後,他說,他曾在青島給畢節檢察院、法院發了個函, 要求他們將我無罪釋放。否則,對我的審判,尤其是有罪判決,將對貴州,對中國的司法公 正帶來壞的影響。為了最可能地爭取無罪釋放,李建強給我定下的大致辯護策略是:有罪與 否,我不明確表態,就說相信法庭會作出公正判決。我少說什麼,尤其是辯護階段,由他們 去辯護好了。 其間,李建強拿出一本字典大小的《聖經》,說,等會給看守說說,同意了,就給你。 是的,上次我提到我在獄中已宣佈皈依了基督,沒想到,他這次專門為我準備了一本《聖 經》。他想得很周到,獄中的我是多麼的希望有一本《聖經》。可是,我終於沒有得到那本 渴望的《聖經》。顯然,《聖經》連同其中所承載的真理,都被道道冷硬的高牆,被祇祇愚 頑的黑手拒之門外了。 然而,這祇能是暫時的。真理之光,是任何力量也遮擋不住的。那本《聖經》與我的會 合,祇不過晚了一年又四個來月時間.現在,這本《聖經》就在我的手邊,這不僅讓我感覺 到真理與我同在,還讓我想起李建強,想起他對正義的追求,對良知的堅守。 令人費解而又可笑的是,在接近出獄的20來天前,前往看守所對我進行「特別關照」的 國安先生們居然對我說,「希望」我出去後不要和那個山東律師等打交道。還說,如果不是 山東律師等摻合進來,如果不是我在法庭上「翻供」,他們的「本意」,是不判我的實刑的。 還怕我沒有聽明白他們當初的「好意」,又補充說:「不是這樣,你當初的判決結果本來是 會很好的。」 經歷了你們那樣多的欺詐、哄騙,我還會相信你們的話?告訴你們,我相信誰的話,也 不會相信國安的話了。你們難道不比我清楚:沒有山東律師的法律援助,沒有海內外社會各 界的聲援,我的刑期,篤定不是2年,而是4年,是5年。那山東律師,他一沒有殺人越貨, 二沒有偷摸扒竊,三沒有腐敗枉法,我為什麼不以他為友,甚至以他為師?我回答他們說: 「我落難期間,無論是誰,以什麼樣的方式關心、幫助過我,我都會永遠記住人家。否則, 我就是忘恩負義的小人。再說了,不與幫助我的人為友,反倒要與迫害我的人為友?」 國安居然還問:申訴時,還請山東律師嗎? 我說:申訴不是法定程序,不用請律師。你不知道嗎? 顯然,李建強的身上有一種他們忌諱,他們害怕的正氣。我為能夠結識這樣的人——哪 怕是以這樣的方式——感到榮幸,我為生養我的國土有這樣的人而感到自豪! 曾經,李建強笑著鼓勵我:刮了鬍子,穿件好衣服,充滿信心地走上法庭,樂觀地為自 己辯護.讓我們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為明天有一個你期盼的好結果而盡力! 後來,聽親人們說,李律師在開庭前曾說,無罪釋放的可能是有的。可能,綜合上午庭 審各方面情況後,李建強增加了勝訴的信心,那天中午吃飯時,李建強又說,下午開完庭, 李元龍有獲得無罪釋放的可能。妻子後來對我說.沒有盼來律師預期的結果,我和親人當然 很失望。我出獄後,有些人對我說,李建強盲目樂觀了,他的辯護策略也不對,對專制政權 及其司法機構,根本就不該抱任何幻想。甚至說他的辯護是完全「失敗」的,沒有多大意義. 對此,我的看法是,李建強根據自己的經驗,根據我案的具體實際情況,作出這樣的預測, 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 一是他以良好的願望,以君子之心猜想夜郎的人和事,結果沒想到夜郎畢竟是夜郎,它 就這樣愚昧落後。如果說這裡面有什麼錯誤的話,這也是夜郎的錯誤,而非李建強的錯誤. 當初以為二審會開庭審理,我寫了個二審辯護詞備用。其中有這樣一句話:我對憲法,對法 律本身應該具有的公正性、權威性,包括對省高院法官本身應該具備的職業良知、業務水平, 仍然充滿了信心。假如二審法院還要像一審法院那樣循黨之私、枉己之法裁決我有罪,那麼, 被綁在歷史恥辱柱上的絕對不會是我李元龍,而是你們,祇能是你們。 我想,我與李建強的思維方式和處事態度在這一點上是有相通之處的。 二是如果一個律師對自己所代理的案件一點信心也沒有,那麼,他代理這個案件,就純 粹成了撈錢行為了。可是,我,哪一個被當局迫害的政治犯有錢給李建強撈。 第三,其實,判決結果並未出乎李建強的意料之外。在會見我時,李建強就說過,要充 滿信心地走上法庭,但對一黨專制的卑劣、頑固,也要有足夠的認識,要作好被判有罪的心 理準備。還對最壞的結果作了預測:頂天,被判兩三年。可見,我後來被判兩年,完全是在 李建強的估計當中的。作最好的努力,作最壞的打算,這是我和他達成的共識. 2007年12月 10日,法國人權咨詢委員會2007年度人權獎頒發給了三位中國維權律師:莫少平、滕彪、李 勁松 .但是,從形式上講,這些個案由於中國政治極權制度的強制高壓而無一例外地遭遇了 失敗。然而,有人說得好:「這祇是中國極權主義政治對於中國人權法律之戰的暫時得勢, 而絕非永久的勝利。他們及其他人權律師群體同心戮力參與的這些人權個案,已經深深改寫 了中國人權法治的歷史。」 李建強等人權律師為我們的每一次辯護,其實質意義早已超過了辯護過程,甚至超過了 辯護結果本身。完全可以說,每遭遇一次這樣的失敗,都等於是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給專制政 權刻下了一個揩抹不去,否認不了的罪證.從這個意義上來看,李建強等律師功莫大焉! 對李建強也好,對他人也罷;對這件事也好,對其他事也罷;海內也好,海外也罷,可 以爭論,不要爭吵;可以對話,不要對罵;可以對視,不要敵視。 就這樣幾個維權律師,就這樣幾個「敵對勢力」,貓咬貓,老鼠笑,親痛仇快,何苦來 著。 「不要冷了弟兄們的心」,記取《水滸傳》裡的這句話。 假如沒有仗義執言的維權律師 出獄後方知,2003年11月,李建強因為承辦羅永忠、杜導斌案件,發起律師上書呼籲廢 除《刑法》105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事件,律師證被扣了兩年。2005年9月重新獲得律 師證後,山東司法當局警告他不得為異議人士辯護,上級和同事、朋友也勸他為「錢途」著 想,別「固執」了。但是,在拿到律師證後,他初衷不改,「重操舊業」,僅僅過了四五個 月,又承辦了我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這個敏感案件。2007年7月17日,李建強為浙江中 國民主黨人陳樹慶作了重獲律師證後的最後一次刑事案件辯護.因為,他的2007至2008年度 律師執業證註冊,再次被山東省司法廳拒絕.李勁松律師因為為維權人士陳光誠辯護,連同 汽車差點被當地政府收買的黑惡勢力推翻到河裡.李和平律師也因為不肯「滾出北京」,退 出一起維權案件的辯護,被北京便衣國保毆打、綁架。 有關當局還把鄭恩寵、高志晟、郭 飛雄律師送進牢房,把郭國汀律師驅逐出境。李蘇濱、郭艷、唐荊陵、楊在新律師的執照也 被地方司法當局扣發,等等。也是出獄後看了李建強為我案寫的辯護散記方知,李建強至目 前為止,雖然還沒有如此恐怖的經歷,但其為我們的辯護歷程也是暗礁遍佈,險象環生的。 為羅永忠、楊天水等辯護時,冒險與警察據理力爭。為我的辯護,經歷了與便衣女國安推杯 換盞,還被其偷偷錄音的「艷遇」;經歷了手提電腦被半騙半搶弄去,不僅因此電腦裡的資 料不翼而飛,電腦「酒醉」中毒不好用,還讓屎脹現挖茅廁的人因此準備充分到位,日後有 了令主人翹大拇哥的發揮和表演,等等。 想到兩次會見和法庭上一點也沒有懼形於色,表情坦然而又輕鬆的李建強律師,心裡的 敬佩之情,不由又增加了好幾分。 不少有點激進的維權人士對李建強所說「作為法律人的律師,更重要的是『做事』,而 不是『說話』」頗有微詞,而我,則比較認可李建強的態度。他對此的回答是:每個人看問 題的立場和角度不太一樣,因此很多朋友對我這個觀點不太理解。一些不認同這個觀點的律 師比我更早被「踢出局」,等於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我本人在「多做事,少說話」上也做的 不夠,有時會不自覺地站出來說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越位」,在國內這種嚴酷的條件下, 必然導致律師執照暫停的結果。但也有些律師祇做事,不說話,得以在接手多起維權案件的 情況下,繼續從事律師工作。我之所以會「越位」,從客觀上講是司法環境不公正,司法體 制存在問題,從主觀上講是我個人沒有把自己定位於職業律師,充當了自由發言人的角色。 如果我能始終把握住自己的職業律師身份,也不一定會暫停執業.因此我勸告剛進入維權領 域的律師,應該多做事,少說話,甚至不說話。 是啊,比較之下,我們不缺批評政府的異議人士,我們更缺的是具有專業知識,尤其是 又有良知、有膽識,能夠,並且又肯為維護異議人士合法權益挺身而出、仗義執言的律師。 假如整個中國大陸寥寥可數的那幾個有膽有識的維權律師都坐牢、出國、「下崗」了,中共 司法當局不就更加肆無忌憚,不幸落入中共黑牢的我們,不就更加悲慘,大陸司法史、律師 史,不就出現空白了。 少說話,不是不說話,更不是對真理背過臉去。那是迫不得已情況下暫時的退守,是為 了持久的,韌性的,更艱難的堅守。正因為如此,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時刻,李建強的膽 氣和豪氣便會暴發出來。在得知李和平律師被北京便衣國保毆打、綁架的殘暴事件後,李建 強拍案而起,毅然寫下了《脫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權》:為了要回我的律師證,我曾經承諾在 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召開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第一不去北京,第二不離開青 島,第三不發表文章。雖然這個承諾在享受著自由陽光的人們看來是多麼荒誕和具有諷刺意 味,但是我還是準備認真執行。現在,我要放棄我的律師證,收回這個承諾了。因為李和平 律師的被綁架毆打,讓我看到那個紅色的小本子已經毫無意義.在一個人權律師的人身安全 都沒有保障,生命都隨時可能被蒸發的國家,那張以國家名義頒發的允許你維權的執照難道 不是一張廢紙嗎? 這是文章的開頭一段,其鋒芒直指「流氓政權」,義憤之情,無畏之色,躍然紙上。 出色的律師與人文素質 律師,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僅僅具備專業知識和自身膽識是不夠的,他應該具備現代 人道理念、人文素質,才可以稱為稱職、優秀的律師。 作為過來人,我的切身感受是,律師,必須設身處地地為委託人作想,盡最大努力減輕、 免除委託人的牢獄之災。甚至,包括盡量減輕其親人的痛苦。律師,你不能祇圖到法庭上走 個過場,把錢裝進腰包,就一了百了,萬事大吉。更不能僅僅為了自己有點「名氣」,就居 高臨下地置委託人的想法、具體情況於不顧,固執地自己一定要怎麼辦,委託人祇能怎麼辦 等等。 除了本文開頭提到的事件外,另外的一件事,讓我對我的當地律師的不善解人意有更深 刻的感受。 一審判決下來後,因為國安搗鬼,我仍然不能會見親人。販毒、殺人等重刑犯開了庭都 能會見親人,偏偏我良心犯就不能?義憤於此,我當時的想法是,請律師到有關司法部門問 個為什麼,再不行,就絕食爭取會見權,並請律師將信息傳遞出去,來個「裡應外合」,力 爭能正常會見親人。誰知打電話,寫信催了無數回,律師好不容易來了,首先抱怨我的多事 軟弱,其次以傷口上撒鹽的、極不耐煩的口氣說,他的事情很多很多,時間太緊太緊,我妻 子還一天到晚流眼抹淚的找他的麻煩,逼得他不得不來一趟等等。我一聽,不想再和他說什 麼,不能會見就不能會見吧。 反觀李建強,人隔千里,並不影響具有人文情懷的他表達對我,對我的親人的關注關心。 2006年,李建強的《維權律師,一個危險的職業》在海外出版後,他遙寄了一本給我的 妻子。這當然是禁書,妻子祇能在會見時把它在窗子那邊讓我隨便看一眼封面,以及有關我 的那篇文章。我一看,當時還真有幾分自豪感:呵,我都「上書」了,這可是我小時侯做夢 也不敢想的美事啊! 在給我的一封信裡,妻子將書裡的一句話抄給了我:沒有熬不過去的黑暗,沒有等不來 的黎明!供獄中之我以此自勉,不要害怕眼下艱難時日,要對今後充滿信心。 我把這句話抄在日記本裡,寫在監室牆上,刻在他送給我的筆上,不時誦讀,從中尋找 安慰,汲取力量。還用以勸勉那些唉聲歎氣喊完了,要自殺的同室。 這句簡短而又飽含一種非凡氣度的話,它帶著創作者的良好意願,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 使命。 上個月,根據獨立中文筆會的有關章程和我的經濟狀況,我向筆會提出了寫作困難補助 申請。不想同為會員的劉水等看到我的申請後,發起了捐助我的倡議,李建強發帖響應一千 元。 雖然,我謝絕了李建強、劉水等人的一片好意,但我因他們的古道熱腸而感慨不已:能 夠知道我的同胞之中有這樣的好人,尤其是能夠與嚮往正義,嚮往民主和自由的他們成為朋 友,這兩年的牢,就不算白坐了! 李建強對另一個維權律師郭飛雄等的「抗暴維權」方式不完全認可。我的第一篇獲罪文 章,也是因為不贊同郭飛雄等帶有過激民族主義色彩的言論而寫的,也即說,我的坐牢與郭 飛雄多少還有一點「瓜葛」。但是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贊成李建強的態度。 你對幫助過你的人的最好回報,就是當有人需要幫助的時候,你也去幫助他人。正是感 動於李建強,感動於許許多多相識不相識的人曾經幫助、正在幫助著我的人的義舉,在得知 李建強發起捐助被當局迫害的郭飛雄的事後,我也見賢思齊般地向郭的妻子表示了一小點點 意思。 上個月的一天,到畢節某法院辦私事。知道我的法官們除了為我鳴冤叫屈外,就是對李 建強為我的辯護,辯護的精彩讚不絕口:想不到國內也有如此高水平的,有膽有識的律師。 有法官還特意複印了一份辯護詞.「很有研究、參考價值的」,複印者如獲至寶。 妻子知道我在寫有關李建強的文字,連忙跑過來說:寫李建強?好啊,你把他帶海產品 給我們的事寫進去。李律師與我們素不相識,大老遠冒了危險來給你作辯護,還給我們帶點 海產品。幾包家鄉海產品不值什麼,他一個大硬漢,也這樣的細心周到,真讓人感動。 顯然,李建強、莫少平、滕彪等維權律師的作為早已大大地超過了海產品,超過了辯護 本身,他們是在用自己的膽識和良知,在中國大陸這塊法治的堅冰上播撒人權和仁愛的種子。 冬季再漫長,冰雪消融的春季也必定會有到來的那一天。維權律師們昨天和今天播撒在法治 堅冰上的一粒粒孕育著生命的種子,終究會得以入土,生根發芽,開花結果。 對於李建強等維權律師來說,語言文字難免蒼白無力。但我還是要說,他們才是真正意 義上的律師,代表著中國大陸法律今天的良知,明天的希望。歷史會記住他們的。他們在我, 我的親友中間播撒下了正義、善良和博愛的種子。這些種子必將長成芳香的花草,參天的大 樹,蔭蔽我們的子孫,福澤我們的後代。 (寫在2007年12月世界人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