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革命 胡 平 「什麼情況下您會開展一場革命?」 不久前,我接受了萬維網提出的「為什麼要民主」系列問題的書面採訪.其中一個問題 是「什麼情況下您會開展一場革命?」我寫道:「如果這裡所問的革命是指暴力革命的話, 我的回答是:當人們的基本權利遭到政府的剝奪時,人們就有權開展一場革命。但問題是, 在人們的基本權利都遭到剝奪的時候,他們常常也就失去了革命的手段或能力。特別是在熱 兵器高度發達的今天,斬木不能為兵(砍下樹幹當不了武器)。也就是說,在最應該革命的 時候,往往不會發生革命。革命常常是發生在那以後。革命常常是父債子償。也正因為如此, 實際發生的革命常常是不必要的,有的甚至是不應該的。這是『革命』在當代的尷尬處境。」 鑒於這個問題很重要,而且很有爭議,我這裡再作些補充說明。 在中文裡,「革命」本來是指改朝換代,例如商朝推翻夏朝,史上稱為「湯武革命」。 「革」指改變,「命」指命令,即「天命」。後來人們常說的「革誰誰的命」,把「命」當 成了生命,是背離中文「革命」一詞的原意的。現在我們用的「革命」一詞,是指英文裡的 REVOLUTION,最早是孫中山取自日本人的翻譯著作。這和古代中文裡的「革命」一詞的意思 有所不同。 「革命」一詞有很多種含義.我們可以說政治革命,經濟革命,科技革命,文化革命, 乃至家庭革命,等等。眼下我們所說的是政治革命。所謂政治革命,通常是指一種激烈的變 革,一種從根本上改變原有的政治制度的變革。革命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是 和平的。譬如台灣的民主轉型被稱為寧靜革命,捷克斯洛伐克的民主轉型被稱為天鵝絨革命, 就是形容其和平性。 不過,一般人講到革命時,往往是指暴力革命。我在上次的回答中也特地說明我講的革 命是指暴力革命。我回答說:「當人們的基本權利遭到政府的剝奪時,人們就有權開展一場 革命。」古代中國的孟子說,殺死暴君是「誅一夫」,是完全正當的。近代自由主義奠基人 洛克明確指出:如果政府超越或濫用政治契約中明確規定所授予的權威,這個政府就變為專 制獨裁;這時人民就有權去解散它,或者反抗它,甚至推翻它。20世紀自由主義思想家卡爾。 波普(Karl Popper)乾脆用這一點去定義專制政府。他建議區分兩類政府,第一類是可以 不採取流血的辦法而採取例如普選的辦法來更換的那些政府;第二類是被統治者若不通過成 功的革命就不能加以更換的那些政府。「民主」這個詞是前者的簡略代號,而「專制」或 「獨裁」是後者的簡略代號。 有人否定革命,理由是革命會流血,會造成內亂.洛克針鋒相對地批駁道:「他們也可 以根據同樣的理由說,老實人不可以反抗強盜或海賊因為這會引起紛亂或流血,在這些場合 倘發生任何危害,不應歸咎於防衛自己權利的人,而應歸罪於侵犯鄰人的權利的人。假使無 辜的老實人必須為了和平乖乖地把他的一切放棄給對他施加強暴的人,那我倒希望人們設想 一下,如果世上的和平祇是由強暴和掠奪所構成,而且祇是為了強盜和壓迫者的利益而維持 和平,那麼世界上將存在什麼樣的一種和平。當羔羊不加抵抗地讓凶狠的的狼來咬斷它的喉 嚨,誰會認為這是強弱之間值得讚許的和平呢。」 經濟學家楊小凱在80年代撰文反對革命,不過他後來修正了自己早先的觀點.楊小凱根 據美國公共選擇理論的代表人物之一、經濟學家曼庫爾。奧爾森(Mancur Olsen)的有關學 說指出:一個穩定的秩序會使既得利益者尋租行為制度化,而革命和動亂卻能打破制度化尋 租。楊小凱的結論是:「革命對統治者總是一種威脅,沒有這種威脅,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承 諾就不可信;有威脅,其行為就不會太離譜.」這就是說,即便有些革命或動亂祇是以暴易 暴,那多半也比一暴到底要好一點.在古代中國,大臣勸誡皇帝不要壓搾無度,總是把例如 暴秦的滅亡作為前車之鑒.如果一個暴虐的政權居然能千秋萬代,一暴到底,那不是更糟嗎? 對革命不可一概而論 從理論上論證暴力革命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正當性並不困難.真正的困難在於以下三點: 第一、在人們的基本權利都遭到剝奪的時候,他們常常也就失去了革命的手段或能力。在最 應該革命的時候,往往不會發生革命。其間道理也許並不複雜.在壓迫最嚴厲、控制最全面 的時候,照理說是最應該革命的時候,但一般來說,那也常常是新理念最難得到傳播的時候, 也是反對派最難生存、最難活動和最難發展的時候,而且也常常是民眾最消沉、最感到沒有 力量以及最缺少自信的時候,因而很難發生革命。 當代熱兵器的高度發達無疑給革命增加了極大的困難.於建嶸在《當代中國農民的維權 抗爭》裡寫道:一位農民維權領袖倪明就認為:「目前農民沒有走向暴力反抗,並不是他們 沒有這樣做的思想基礎和情緒準備,而是因為大刀長矛的時代已經過去。他在一篇題為《時 勢論》的政論文中稱:」余聞崇禎之世,上清下暗,官貪府污,今似而過之,民視官為虎, 官以民為肉,有水火不容之勢。若陳吳再世,揭竿可以為旗,斬木可以為兵,未嘗不舉水滸 之義.今所未能者,是揭竿不可以為旗,斬木不可以為兵,故高俅童貫之流仍竊其位。高童 二人也,今高童之流遍之角落,已敗風氣,民怒沖天,恨聲載道,倘得古茅長戟可以為用, 則高童頭顱不知已拋幾許矣。『「 第二、實際發生的革命常常是不必要的,有的甚至是不應該的。例如,俄國布爾什維克 的十月革命就是一場不必要而且不應該的革命。 隨著前蘇聯檔案的解密,人們對十月革命的內幕已經有相當清楚的瞭解。著名的蘇俄東 歐問題專家金雁教授不久前發表專文《十月革命的真相》。文章指出,十月革命不是用武力 推翻專制的沙皇統治,而是推翻在二月革命後建立起來的推進民主轉型的臨時政府。此前的 臨時政府已經換過好幾屆班子,十月革命推翻的最後一屆臨時政府是以社會民主黨孟什維克 派和主流派社會革命黨為主的政府。這就是說,十月革命實際上是以列寧為首的社會民主黨 布爾什維克派和左派社會革命黨用武力奪了「黨內同志」的權。 就在俄歷1917年10月26日,即打下冬宮、奪取政權後的次日召開的第二次全俄工兵代表 蘇維埃大會上,列寧重申臨時政府不願召開立憲會議是它被推翻的理由之一,並強調即將召 開的立憲會議才是惟一有權決定國家問題的機關.他還明確表示,即使布爾什維克在選舉中 失敗,他們也將服從「人民群眾」的選擇。然而在接下來的立憲會議選舉中,布爾什維克祇 獲得了不到四分之一的議席,加上其盟友左派社會革命黨也祇有30%的議席,而社會革命黨, 即使不算它的左派,僅其主流派就獲得半數以上的議席。顯然,布爾什維克輸掉了這次選舉, 而且輸得很慘.其慘還不在於得票少,而在於這是在它當權條件下、由它組織的選舉.它沒有 理由、而且的確也並未指責這次大選有舞弊、賄選一類的污點.1918年1月5日,布爾什維克 用武力解散了立憲會議,開始了布爾什維克專政。高爾基在這一天激憤地寫下了《1月9日與 1月5日》一文,嚴厲譴責布爾什維克。他把當天發生的慘案比之為點燃1905年革命烈火的沙 皇屠殺和平請願工人的「流血星期日」:布爾什維克的「來復槍驅散了近百年來俄國最優秀 份子為之奮鬥的夢想」。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羅莎。盧森堡說,「列寧和托洛茨基曾經強烈地 要求召開立憲會議」,而十月革命後的立憲會議選舉又「是根據世界上最民主的選舉」, 「在完全自由的條件下進行的第一次人民投票」,布爾什維克卻「毫無敬畏之念,乾脆宣佈 投票結果毫無價值」,是「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行為。另外,列寧在1919年致羅日科夫的一 封私人信件坦率的說法值得一提:列寧認為當時的內戰是「蘇維埃政權反對『普遍、直接、 平等、秘密的』選舉的鬥爭,即反對反革命立憲會議的鬥爭」,「這是資產階級民主和資產 階級議會制的世界性大崩潰,無論在哪個國家,沒有國內戰爭就不會有進步。情願者命運引 著走,不情願者命運拖著走。」 如上所述,俄國布爾什維克革命完全不具有我們所說的正當性,然而它卻發生了。問題 就在這裡,在應該發生革命的時候往往沒有發生革命,在實際發生革命的時候往往不需要乃 至不應該革命,革命在該來的時候不來,在不該來的時候倒來了。這就讓人很有幾分尷尬, 不論你是主張革命還是反對革命。由此可見,對革命切切不可一概而論。不是所有的革命都 應當否定,也不是所有的革命都應當肯定。有各種各樣的革命,不同的革命之間天差地別. 我們務必要分清,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革命是正當的;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革命是不正當的。 簡而言之,針對專制的革命是正當的,針對民主的革命是不正當的。劃清這一界限至關重要。 第三、儘管按照波普的定義,專制祇能用流血的革命去改變;但實際上,用非暴力方式 改變專制的成功事例也不少,所以我們有理由堅持非暴力方式。在說明這一點之前,我先講 講革命與改良的問題.近些年來,國人對革命與改良的問題進行過熱烈的爭論。但其中含有 若干概念上和事實上的混亂,在此有必要略作澄清。一談到革命與改良,論者常常引用清末 的革命派與維新派之爭。問題是,以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維新派所追求的目標是君主立 憲或虛君共和,這和以孫中山為代表的革命派的主張並無實質上的差異。再有,維新派並非 祇採用和平方式。例如維新派曾試圖發動兵變,戊戌變法失敗後,維新派的唐才常又組建自 立軍發動武裝起義,擁護光緒主政,申明要廢除「所有清朝專製法律」,「變舊中國為新中 國」。可見,我們沒有理由把維新派視為革命派的對立面。按照我們先前對革命的定義,維 新派何嘗不可以算作革命派?祇不過他們所試圖實現的更接近於英國的光榮革命。至於說在 當時條件下維新派有無成功的可能,那是另一個問題. 關於口頭革命派 讓我們回到用非暴力方式結束專制制度的問題上來。 沒有人否定非暴力抗爭。不過有些主張暴力抗爭的人說,如果專制政府不准許我們進行 非暴力抗爭,我們就祇好採用暴力抗爭了。還有些人則說,我們當然要進行非暴力抗爭,但 同時也不能放棄暴力手段,我們必須要保持暴力抗爭的壓力。這些說法都有問題.因為它們 給人的感覺是,好像我們本來就擁有現成的暴力手段,我們本來就是可以進行暴力抗爭的, 祇是以前投鼠忌器,一直沒捨得用而已。這當然不符合事實。 在海外,有人主張暴力革命。可是,正像我早講過的,十年八年過去了,未聞打響一槍 一炮,未見傷及對手一兵一卒。我想,這倒未必是他們滿足於光說不練,問題是他們沒找出 辦法付諸實踐.有的人祇是出於憤激甚至絕望。他們覺得種種非暴力抗爭都無濟於事,於是 高呼革命。這就應了加爾佈雷思的那句話:有時候「高談革命祇是一種逃避現實。」高談革 命還有一個誤區,就像亨丁頓說的:「如果『改革』是『不完全行動』的藉口,那麼『革命』 就是『完全不行動』的藉口了。」你一旦主張革命,你就自認為有理由拒絕參加任何非暴力 行動——因為你認定這些行動都毫無作用,但你實際上又不能參加暴力行動,於是到頭來就 成了完全不行動,然而你還以「革命」自我標榜。 也許有人會說,是的,我們現在祇能口頭上宣傳暴力反抗。但如果這一理念傳播開去, 一旦具備了相應的物質條件,人們就會拿起武器抗暴。這種說法未免低估了人的自衛本能。 你以為天安門廣場上那些人在面對坦克時不想武力回擊嗎?如果他們手中掌握有足以和對方 相抗衡的武器,還需要你去啟發他們,他們才懂得他們有武裝抗暴的權利嗎? 不錯,我早就聽一位八九的外高聯學生領袖講起,在六四前夕,有人自稱代表軍方某部 隊主動與他聯繫,說他們準備舉義,希望得到學生的支持;而這位學生領袖卻出於對非暴力 的迷信而拒絕了。依我看,這事一望而知是騙局,是陷阱。如果真有軍人準備舉義,用得著 找廣場上的學生商量嗎?既然已經決定了要兵變,那麼他們唯一要考慮的是,當槍聲打響之 後,對方會有如何反應?有多少軍隊會反戈?有多少軍隊會中立?有多少軍隊會頑固地維護 專制者?學生和市民方面是不用說的,難道他們還會站在鎮壓他們的軍隊一邊反對保護他們 的軍隊嗎?我們都知道,在六四前夕,廣場上乃至海外都在盛傳38軍和27軍打起來了,又說 李鵬被打死了(這些消息甚至登在海外的報紙上)。你見到有誰表示過反對呢? 需要提醒的是,軍警抗命,乃至兵變,其實和我們所說的非暴力抗爭並不衝突。因為所 謂非暴力,是指民眾採用非暴力。著名的非暴力抗爭專家基恩。夏普(GENESHARP)講過, 非暴力抗爭取得勝利的方式之一就是,聲勢浩大的非暴力抗爭激化了專制統治集團內部的矛 盾,促成了統治集團的分化:許多官員拒絕執行上級的命令;軍警不願意鎮壓和平抗議的民 眾,甚至發動兵變。非暴力抗爭獲得勝利的另外一種方式是,在民間的巨大壓力下,統治集 團上層分裂,開明派戰勝強硬派,和民間力量達成制度性妥協.在專制統治集團中,總會有 一些強硬派力主暴力鎮壓,之所以有時候他們也會放棄使用暴力,就是因為他們意識到,如 果他們使用暴力,必將遭到更強大的暴力的有力阻止,所以知難而退了。 「我說的我會去做」 我很贊成楊建利的一句話:「我說的我會去做。」因為我說非暴力,所以我做非暴力; 因為我祇做非暴力,所以我祇說非暴力。我們之所以強調非暴力抗爭,不僅僅因為非暴力抗 爭在道義上更可取,而且也因為非暴力抗爭在現實中更可行。如果民眾失去了對非暴力抗爭 的信念,從而放棄了採用非暴力的方式展開抗爭,實際上他們就是放棄了現實可行的抗爭手 段,到頭來也就是放棄了抗爭本身。 和六四前相比,今日中國的形勢是很奇特的。一方面,人們仍然沒有贏得反對的權利; 但另一方面,人們又並非毫無反對的空間.你甚至可以說,反對的空間比六四前還大。那麼, 何以今日國人卻又比六四前更悲觀呢?原因就在於有太多的人比六四前更冷漠。實際上,這 也是主張革命的聲音在今天要比在六四前明顯的原因。可見,主張暴力革命者,不祇是對統 治者不抱幻想,而且也是對民眾不抱幻想。主張革命者往往並不是深感民眾太熱烈,而常常 是痛感民眾太冷漠。冷漠的成因自然是恐懼。然而,統治者何嘗不恐懼?他們發誓要把「動 亂」扼殺在萌芽狀態,因為他們知道,一旦抗爭形成較大規模,鎮壓就力不從心了。不少中 共官員私下都承認,如果再來場八九,那就不會再有六四了。我們的問題是,如何克服民眾 的冷漠,重建非暴力抗爭的信心。這無疑是相當艱難的,但捨此之外別無他途。 正像我早先講的:埋葬中共暴政,埋葬人類歷史上最後一個專制強權,任重道遠,我們 的抗爭無比艱難,也無比神聖,無比光榮.對自由的渴望深深地植根於人心之中,它永遠不 會熄滅。自由民主好比不死的鳳凰,它可以失敗一百次一千次,但每一次它都會浴火重生。 相反,共產專制祇能輸一次,它一旦倒下,就再也爬不起來。祇要我們不屈不撓,堅持抗爭, 最終的勝利必定屬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