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人階層的真正覺醒 ——黑龍江滴道煤礦職工要求清算分配在企業的財產權利 (黑龍江)袁顯臣 2004年,大型國有企業黑龍江省雞西礦業集團在滴道煤礦開始進行整體改制,確定破產。 據調查,滴道礦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破產條件,向國務院申請破產的材料不符合事實,雞 西中級法院的破產裁定也是在無視事實和國家規定情況下做出的,礦方報告中提出的《破產 職工安置方案》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宣佈完成破產程序後,滴道礦 繼續生產經營,甚至出煤量比破產前更大。 對當了幾十年企業主人的13000多名職工是這樣處置的: 50歲以上的辦理退休手續,每 人每月退休金 400元~600 元;45 歲至49歲的每人每月發給2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到 50歲 再辦理退休手續;45 歲以下的按平均每人2.4萬元「買斷」工齡,「買斷」後的各種保險由 職工自己交納;礦方還以各種藉口肆意開除了近 3000名職工,被開除的職工什麼錢都沒拿 到。國家財政撥付給每個職工「買斷」工齡的平均錢數為 10萬元以上,包括所有被「開除」 的職工在內。 現在滴道礦的職工開始醞釀要求清算和落實自己幾十年通過勞動在企業中積累的財產份 額,即通常所說的「工齡價值」 的行動。職工們認為,國家在政治上從來肯定職工是企業 的主人。也通過憲法和其他法律確立了職工在企業中的主人地位。幾十年來沒有人敢說職工 是僱傭勞動者,是打工者。職工們認為,既然退休後企業還要發給他們退休金,企業改制時 要支付給職工「買斷」工齡錢,這就說明國家在事實上也承認了職工在企業中有勞動積累。 他們退休後領取的全部退休金,或「買斷工齡」的錢(不包括企業應該給職工的各種保險福 利)實際上是他們在企業中的財產股份加上退休幾十年期間的股息總和。 職工們要問,既然現在從上到下都承認職工的工齡是有價值的,那麼這「工齡價值」應 當如何計算,一些部門又是根據什麼武斷地決定職工的「工齡價值」,從而單方面決定「買 斷工齡」的錢數呢?職工們認為現在企業給他們訂的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和「買斷工齡」 的數額是要他們的命,是對他們人格的侮辱,也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現在全社會都在講 科學發展觀、講公平正義,在確定「買斷工齡」的錢數、確定職工的退休金錢數時,也應該 講科學,應該體現公平正義。企業不管怎麼改制首先要把賬算清楚,企業中的多少財產應該 歸全體企業職工所有,多少財產應該在全體國民中平等分配。職工們認為公平合理的辦法應 該是,以全國職工平均退休金數額為基準,結合工齡等因素算出每個職工應該從企業領取的 月退休金額,再按職工領取退休金平均年限20年計算出每個職工應該領取的總退休金數。這 個總退休金數就是每個職工在企業中的財產股份加上股份在職工退休20年期間的股息總和。 股息再按全國銀行平均存款利息計算,就很容易計算出每個職工退休時在企業中的股份數額, 也就是「工齡價值」。如果要「買斷」就應該按照這個價錢來買。這個價錢中還不包括企業 應該給職工支付的各種保險福利。這樣就從經濟上確立了職工的主人身份,明確了職工參與 企業改制的資格。企業所有職工的股份加起來就是企業中應歸全體職工所有的財產份額,除 此之外的企業財產就是應歸全體國民平等分配的國有資產。滴道礦的職工們通過計算,認為 國務院撥給該礦每個職工平均10萬元以上的「買斷工齡」錢數,與他們應得的「工齡價值」 基本接近。 職工們認為,他們不是要企業施捨,不是要政府同情,不是要不勞而獲,不是要私分國 有資產。他們也不是反對改革。他們是要求參與改革方案的制定,是要求在企業改制應該把 賬算清楚,是要求基於歷史事實清算和分配他們的財產積累。職工們反對企業負責人和政府 官員通過「破產」巧取豪奪國有資產和職工的資產,把企業職工趕走,或變成為他們打工的 奴隸。職工們說蘇聯改革時,企業的職工和全體蘇聯人一樣,每人還平均分得了一份國有資 產。企業虧損的責任不應該由沒有決策權的職工承擔。政府既然掌握著企業的全部權力,就 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滴道礦的虧損完全是假虧損,是由礦領導、局領導肆無忌憚的胡作非為 和政府官員的腐敗造成的。礦領導和局領導在國有煤礦的周圍開辦大量自己的煤礦,大肆轉 移國有煤礦的設備、財產、資金,故意把企業搞垮。滴道礦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向中央申請 破產成功後,祇拿出國家撥付的不到20%的買斷安置資金強迫職工們買斷走人,高達80%的 國家買斷資金和企業實際存量財產都被礦領導、局領導和政府官員集體私吞了。現在仍在大 量生產的滴道煤礦也變成了他們的私有煤礦。 滴道礦強行實施破產後,很多職工被迫離開了企業。現在職工中的維權代表們正在進行 艱苦的聯絡工作和動員工作。等職工們都回到企業後,他們將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按照已經 形成的清算和分配方案做出共同決議,再向礦業集團和當地政府提出交涉。他們要用憲法等 保障的各項權利,實現公平和正義。 (2008年3月1日,作者為滴道礦職工維權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