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949年的「解放」 米 藜 1949年之後,通常被新政權稱為「解放後」。然而回顧「解放」了近60年的中國,尤其 是1978年之前,人們不禁要問,新政權到底「解放」了什麼?人們在「解放」之後真的「翻 身做主」了嗎? 「解放」前後有什麼不同 「解放」一詞,是指解除束縛,得到自由或發展。對照這個解釋,我們不妨看看「解放」 前後,中國人在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教育所擁有的權利上有什麼不同。 「解放」前也好,「解放」後也罷,中國人不論是生活在國民黨還是共產黨統治之下, 基本的政治模式依然是「一黨專政」。共產黨儘管曾經反對蔣介石獨裁,要求民主、法治。 可實質上,他們用這個利器奪得政權——「解放」後,卻不准有人再批評一黨獨裁。從這個 意義說,「解放」前後,中國政治專制的性質沒有根本變化,祇不過統治者的名稱變了,換 湯不換藥——這難道也叫人民得解放? 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體現社會公平公正的基石。「解放」前,知識界還 能活躍著一批自由知識份子,如胡適、 張君勱、羅隆基、張東蓀、王造時、儲安平等,他 們積極倡導實行 「立憲」、「法治」、「憲政」、「司法獨立」 反對人治,尊重人權民主 憲政社會,推崇英美民主在當時是已很多人的共識。毋庸置疑,這些普世價值理念,對建設 民主法治社會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然後「解放」後,新政權要求思想高度統一,排斥異己, 定於一尊,接二連三的政治運動使自由知識份子遭到殘酷迫害,全社會萬馬齊喑高唱「共主 黨好,社會主義好」。法治體系完全遭到破壞,司法淪為政治服務的工具,社會秩序被打亂, 公民權利喪失殆盡,尤其是文革時期,各種軍管會、革委會代替司法,對民眾實行暴力、血 腥的鎮壓,公檢法機關已名存實亡。中國人重新回到極其黑暗、野蠻、愚昧的時代。即便是 和國民黨統治時期相比,不管是在尊重法治層面還是實施法治層面都是極度的倒退,如此一 個反人權和反法治的罪惡的社會——這難道也叫人民得解放? 「解放」前新聞出版寬鬆自由 「解放」前的新聞、出版以及大學比「解放」後還要寬鬆自由。個人可以自由辦報刊、 出版社,自由出版書刊。當時民間辦的有名的時政刊物就有《新月》、《自由評論》、《獨 立評論》、《觀察》等;民營的出版社有商務印書館、三聯書店等,甚至共產黨報刊《新華 日報》、《解放日報》等在國民黨統治時期還可公開、合法發行;大學也是呈政府與教會、 私立學校並存格局,且各種思想兼容並包,學術獨立自由。然而「解放」後,一切新聞媒體 都是黨的喉舌和宣傳機器,個人別說辦報刊、出版社,連說話都得小心謹慎,一旦犯忌,輕 則批判,重則有牢獄之災,甚至殺身之禍。高校則一律黨控,思想學術務必體現黨的意志。 諸如此類,新聞、出版自由以及文化教育出現大倒退——這難道也叫人民得解放? 「解放」後,全國上下實行經濟模式也不可謂不惡。建政初期,所謂的地主、資本家、 反革命份子慘遭滅頂之災,不但強行剝奪他們土地和財產,還試圖把他們趕盡殺絕。在所謂 的殺富濟貧過後,轉眼之間,便利用「共產合作」,將一切經濟命脈都掌控在黨政手裡,那 些分到土地和財產的人們最終一無所有,甚至連擁有一口鐵鍋、一把鐵勺的權利都沒有。大 躍進之後接踵而來的大饑荒,餓死生靈無數,這在中外歷史上可是前所未有的慘劇——這難 道也叫人民得解放? 「解放」後剝奪公民遷徙自由 遷徙自由是人的基本權利。「解放」後,建立了嚴格的城鄉二元戶籍管理制度,不但變 相的剝奪公民遷徙自由,而且是極其殘酷的反人性等級制度,它就像枷鎖一樣將人牢牢固定 在一個的地方。尤其是在1978年之前,政府通過對戶籍、工作和其它生活資源的控制,實現 對城鎮居民的控制,有的夫妻因此長期兩地分居,直至退休才得以團聚,上演了一幕幕有悖 人性的慘劇。農民同樣受戶口控制不能自由流動,不能進城謀生。非但如此,城鄉戶口性質 還與住房、教育、就業、社會福利等公民的權益掛鉤,持農業戶口的農民猶如二等國民,幾 乎沒有任何社會福利保障,由此也造成巨大的城鄉差別。更為不幸是出生在農村的孩子如果 想進入城市,祇有通過考學、參軍提乾等非常有限的幾種途徑,造成中國公民從一出生就沒 有平等可言。就這樣既沒遷徙自由又沒有人格平等的社會——這難道也叫人民得解放?翻身 做主人? 綜上所述,1949年之後,中國人無論在政治、經濟、社會還是思想文化方面,所擁有的 權利和「解放」前都無法比,更別說什麼「解除束縛,得到自由或發展」了。因此,新政權 所謂的「解放」不過是眾多謊言中的一種而已,無需更多駁斥,大凡有一點思考能力的人對 此都是心知肚明。正如一位思想家論斷的那樣:「除了改朝換代以外,……他們給予民眾的 驚惶比給予老統治者們的驚惶還要厲害。」◆